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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和产业经济调控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罗斯福“新政”积极推动国会通过了涉及经济复苏、公共工程、产业振兴等多项法案,意图通过法律来促进经济恢复稳定发展。1970年,经济进入“滞胀”时期,美国国会颁布了《经济稳定法》,授权政府可以自由决定对工资和物价实行强制性干预,通过多项投资优惠和减税措施以刺激消费。该法案旨在“降低所有纳税人的负担,使低收入的纳税人受益最大”,通过增进税收公平、降低税收负担,促进经济繁荣。

(一)宏观经济和产业经济调控

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的爆发使得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弊端暴露无遗。罗斯福“新政”积极推动国会通过了涉及经济复苏、公共工程、产业振兴等多项法案,意图通过法律来促进经济恢复稳定发展。1933年6月,国会通过《全国工业复兴法》。该法的宗旨是订立公平竞争法规,建立行业联合会以促进各行业团体的共同行动,在各贸易集团之间进行合作。该法要求设立“公共工程署”,实施“公共工程和建设规划”。此法案强化了政府和垄断组织的结合,对缓解经济危机、促进生产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2)1933年3月,国会通过《紧急银行法案》,提供金融援助和信用担保,实施扩张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3),以稳定金融秩序。同年5月,国会颁布《农业调整法》,授权设立农业调整局指导基本农产品生产和销售,以提高农产品价格和农民购买力

1941年,为促进科技发展,美国政府出台《曼哈顿计划》《阿波罗计划》,通过成立国防研究委员会等措施,强有力地促进了电子工业、航天工业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1946年,杜鲁门政府督促国会通过《就业法案》,确认了美国政府对经济干预和调节的职责和权利。该法案授权政府运用一切手段不断提高就业、生活和居民购买力,并对干预市场的目标、措施和职能分工作了明确的规定。(4)1950年,国会通过《国家科学基金会法》,授权政府采取多项措施和方法持续资助国家科学事业,并设立了国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调整各产业部门的科研计划和科技政策。

1970年,经济进入“滞胀”时期,美国国会颁布了《经济稳定法》,授权政府可以自由决定对工资和物价实行强制性干预,通过多项投资优惠和减税措施以刺激消费。20世纪70年代后期,美国政府重新重视高新技术的开发研究。为此,国会颁布了一系列促进法案,如《总统科学技术咨询组织法案》《大学和小企业专利措施法案》《贝赫—多尔法案》等,采取为产业技术进步提供资金和税收优惠、先进技术计划(Advanced Technology Program)、鼓励“官产研学”合作开发等措施,以促进产业技术发展。(5)1978年,国会通过《充分就业和平衡增长法》《国内收入法案》(1978年修正案)等法律,明确规定实现充分就业和保证稳定增长是政府的义务,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的权限和范围。(6)

1981年,里根政府推动国会出台《经济复兴计划》,贯彻了“减税、节支、限制政府职能”(7)的理念,规定了“企业当年增加的科研投资给予25%的免税优惠”等鼓励措施,以刺激企业从事科研活动。1985年,国会通过《平衡预算和紧急赤字控制法》规定,限制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让市场发挥更大作用,以实现“到1991年,联邦预算赤字必须实现平衡”的目标。(8)1990年,美国制定了《美国技术政策》,首次颁布全面系统的促进科技发展的政策。

1992年,克林顿政府采用新凯恩斯主义政策,注重长期政策和结构性政策的结合,强调政策计划的功能作用,实施了“介于自由放任资本主义和福利国家之间的第三条道路”。(9)政府在促进政策协调、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采取了有成效地措施,尤其体现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造新就业机会和福利政策方面,强调提高技术水平和人的素质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2000年,国会通过《政府年初预算法案》,大幅增加政府开支以促进经济发展。

2001年,国会通过《经济增长与减税一致法案》(The Economic Growth and Tax Relief Reconciliation Act of 2001),这是布什政府实施以减税为核心的经济政策的体现。该法案旨在“降低所有纳税人的负担,使低收入的纳税人受益最大”,通过增进税收公平、降低税收负担,促进经济繁荣。2002年,美国政府颁布《创造就业与工人援助法案》(the Job Creation and Worker Assistance Act of 2002),进一步强调通过减轻税负以刺激投资、稳定经营、增加就业,延长领取事业救济金期限,促进经济长期增长。(10)

2008年7月,为应对金融危机,国会通过了《住房和经济恢复法案》,拨款3 000亿美元成立专款专用基金,为40万个逾期未缴贷款家庭提供担保。同年10月,国会通过《紧急经济稳定法》(Emergency Economic Stabilization Act of 2008),该法案由问题资产救助计划、预算条款和税务条款三部分组成,采取了金融救助计划(总规模达8 500亿美元)、对被救助机构高管的薪酬和雇佣进行限制、金融资产可以暂停按市值计价、暂时提高存款保险的保险额度以及税务减免等措施(11),有效地控制了市场恐慌、恢复市场信心,促进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稳定法案》使我们了解到美国政府和立法机构对这次金融危机的一些基本立场和态度以及在金融危机情况下,政府和立法机构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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