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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的农场主与农民运动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心中的世外桃源——小农场主自得其乐、人人友善——的生活破灭了,农场主们发现自己被工业化和金融资本主义的强大力量重重地隔离起来了。19世纪上半叶的美国联邦政府被地方主义的资本集团所控制。东部的金融资本与西部的土地抵押市场结成完整网络。受金融资本的控制,农场主不得不将收入中的很大部分缴付抵押利息。19世纪下半叶,抵押债务成为农场主破产的首位原因。

在那段被工业资本主义轰隆隆碾过的岁月里,美国的农业和农场主阶级的状况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以下一段文字出自恩格尔曼和高尔曼主编的《剑桥美国经济史(第二卷):漫长的19世纪》教科书,部分描绘出了工业化转型过程中美国传统农业所面对的巨大变革和农场主们身不由己卷入资本主义体系之后的艰难处境。

从19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中期的这段时间,农场主们感到受到无情力量的摆布。心中的世外桃源——小农场主自得其乐、人人友善——的生活破灭了,农场主们发现自己被工业化和金融资本主义的强大力量重重地隔离起来了。他们的好景已经不复存在。要知道农场主曾把自己看做是杰斐逊主义民主所描述的那样:对美国的成功无论从经济上、社会上还是政治上都是最基本的力量。但是制造业、交通业和金融业迅速地践踏着他们的生活……他们为了追逐更高的商业销售额就拼命地扩大种植……他们负债累累、卷入了竞争,对产品市场出售的结果难以把握。一旦他们负债,他们就被卷入资本主义的体系而不能自拔,要想撤出是根本不可能的……一旦他们进入了这个(资本主义)体系,他们就不能远离这个体系内发生的情况。[17]

需要指出的是,上段引文中所述的“农场主们”已经不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美国建国早期的自由宅地农场主,而是由租佃/雇佣农场主占据了相当比例,而且这一比例正在持续上升;文中所描述的“债务累累”,也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由完全市场的自由竞争所致,而是很大程度上归咎于保护主义的“制度非中性”经济政策,遭受了大地产集团和金融资本的严重剥夺。

19世纪上半叶的美国联邦政府被地方主义的资本集团所控制。无论是南方蓄奴州占了上风还是北方自由州占了上风,无论是贸易自由主义获胜还是工业保护主义获胜,联邦政府所出台的经济政策无不是为了保障大资本集团的财源广进。

在土地政策方面,美国联邦政府实行的是从建国初期延续而来的以财政收入为目的土地现金销售。[18]它以整块地段(Section)和镇区(TownShip)的形式买卖,因出售的单位面积大、价格高,移民大多无力购买,故大地产投机活动盛行。东部商业资本家凭借其在殖民地后期形成的雄厚经济实力在土地销售市场上肆意购买大片国有土地,再以高价向移民小块零售,从中牟取暴利。

迫于广大小农和拓荒者对土地政策强烈不满的压力,1820年前后,联邦政府几次调整土地法并出台了土地贷款制度,但贷款制度并没有给小农和拓荒者的宅地所有权带来实质性帮助,反而为土地公司利用抵押关系操纵土地市场提供了条件。大地产从一般的土地投机转为兼营出租,导致“不在地主关系”(Absentee Ownership)和大批负债的租佃农场主出现。从1828年开始,国会几乎每年都辩论“先占权”(preemption)的立法问题,但总因大地产资本家的势力太大而无法通过。1841年“先占权法案”终于通过,它规定了占地者有权按最低价优先购买自己开垦的不超过160英亩(约647497平方米)土地,但优先权仍然建立在从前的勘地制与销售制基础上。西部拓荒者的剩余资金一般不足以支付购地款项,一旦拍卖期临近,为了避免被国家没收,只得将先占权凭证出售或抵押给土地公司,先占权于是仍旧落入土地投机集团手中。1854年“土地逐级降价法”出台,该法案将长期滞留在市场上的未出售的国有土地逐级降价,出售给实际定居和耕种的居民。但由于降级土地多属石砾、沼泽、沙化等劣质地,对农场主几乎无利可言,因而农场主购买的比例很小,大部分落入林业和矿产集团手中;而此时大土地公司乘机勾结土地署官员,又以降价价格大肆购进土地。[19]就这样,一部部看似保护农场主利益的土地法案和制度,终因资本权力与政治权力的勾结,一次次成为大土地投资集团的滚滚财源。

随着越来越多的自由宅地农场变为抵押—租佃农场,土地投机集团与银行金融资本的结合也步步加深。有研究指出,西部的土地市场在19世纪上半叶的美国经济中,起着类似股票市场动员社会资本的作用,是美国工业革命的杠杆[20]

土地政策的革命性转折出现在1862年。为了在南北战争中广泛争取并组织起农民的力量,林肯政府颁布了《宅地法》(Homestead Act),该法案变“销售”为“赠予”,规定年满21岁的男性或女性公民只需交付10美元的申请费,在所申请的160英亩(约647497平方米)宅地上定居和垦殖5年后,就可拥有对该块土地的最终拥有权。可惜这部法律太晚了。西经100°以东的肥沃土地差不多已被大土地投资集团占满,“宅地法”所能够分配的只有大平原到大草原地带的半干旱地和贫瘠土地,这两个地区不适于农耕,仅可放牧牲畜。[21]“在这些地区接受了宅地法的数十万户家庭,在因旱灾而使几个季度的辛勤耕耘令人心碎地失败之后,结果不得不回到土地比较湿润的地区去”,沦为租佃农场主或农民。[22]到19世纪末,全国的租佃农场已经达到了30%以上,而西部几个新州更高达50%左右。[23]

1862年“宅地法”并没有在南部推行。[24]内战后,奴隶制度的庄园经济被废除,联邦政府把大量的土地和财产归还给原庄园主,但被解放的黑奴没有获得任何土地,大部分黑人不得不回到原主人的土地上,成为半奴役性质的分成制佃农。而一部分原庄园主由于被迫以打压性价格出售农产品,并不得不按照关税保护价购买工业品,也“陷入了债务危机……无法再为他的家人和仆役提供吃穿,与那些每天挣3美元工资的北方工人相比,他几乎不能购买任何奢侈品”[25]。据估计,当时有80%的南方非洲裔农民和40%的白人农民过着难以为继的生活,陷入无法摆脱的债务循环,唯一的出路只能是扩大种植量,而这又导致棉花和烟草生产过剩、价格下跌和对土壤的进一步消耗。[26]

西进运动不只是拓荒移民的西进,更加是大资本集团的西进。东部的金融资本与西部的土地抵押市场结成完整网络。受金融资本的控制,农场主不得不将收入中的很大部分缴付抵押利息。19世纪下半叶,抵押债务成为农场主破产的首位原因。在1873年和1893年的金融危机中,抵押市场和证券市场崩溃,农场破产率高达50%左右。到19世纪末,约有700万美国农场主失去农场所有权,360万人由乡村进入城市,成为产业工人的后备军,更不用说还有数以百万计的南部黑人因农业机械化的普及而被迫从庄园迁移进城市。20世纪的一个调查表明,因“宅地法”而获得土地来源的农场主不到2%。破产的宅地农场主或农民成为产业工人的后备军,1900年全国雇佣的农业工人为200万人,1910年已达380万人。[27]

就这样,19世纪的美国联邦土地政策基本上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将国有土地按照资本比重分配给了拥有资本最多的集团和阶层。

农场主阶级的生存窘境必然激发起一些自组织的反抗运动。1867年的“农业保护者协会”(Patrons of Husbandry)是最早的农民团体,亦称“格兰其运动”(Grange movement),该协会力图建立起自己的营销体系、商店、加工车间、工厂及合作社,但大多以失败告终;19世纪70年代,有几个州通过了“格兰其法”,对铁路和仓库收费实行了限制;到了80年代,格兰其逐渐被各州的自治组织——“农民联盟”(Farmers’Alliances)所取代。类似的农民团体还有“全美有色农民联合会”(Colored Farmers National Alliance),该会以“联合美国农民,保护他们不受带有等级色彩的立法(class legislation)和高度集中的资本的侵害”[28]为宗旨。

1890年的麦金利关税法案将美国农民对共和党政府的反对情绪推到极点。农民联盟与持同情态度的南方民主党人和西部的第三方党派合作,大力争取政治权力,于是,第三个政党——人民党(People’s Party,亦称Populist Party)应运而生。1890年选举之后,这个新党在十多个南方和西部州当政,并有20名人民党成员当选国会参议员和众议员。一股前所未有的,席卷大草原和棉花种植区的人民党热潮出现在美国的政治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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