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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大旱灾之年见图表故

时间:2022-03-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旱灾属渐进性、常发自然灾害,其形成是诸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气候因素是主要方面之一,在中国中世纪环境并未遭到严重破坏之时尤其如此。唐代旱灾发生频率居诸灾之首,高达173年,大旱之年就有45次,史载唐代大旱灾之年见图表2.1—1。载氏著《唐代历史地理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续 表据上表,唐代大旱之年有45年次,达唐代旱灾总年数的26%,其中前期21年次,后期24年次,而史籍中明确记录为“大旱”之年者为37年次。
唐代旱灾_唐代自然灾害及其社会应对

中国大部分地区属温带季风气候区,纬度、地理位置及地形条件决定了其气候受东亚季风和高原季风的控制和影响,因此,雨量年变率超出正常范围形成的干旱和水灾高居各类灾害之首。旱灾属渐进性、常发自然灾害,其形成是诸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气候因素是主要方面之一,在中国中世纪环境并未遭到严重破坏之时尤其如此。唐代旱灾发生频率居诸灾之首,高达173年,大旱之年就有45次(以持续时间长、受灾范围在十州以上,或两者兼而有之为标准),史载唐代大旱灾之年见图表2.1—1。故首先论述唐代旱灾。

图表2.1—1 唐代前、后期大旱灾统计表

① [宋]志磐《佛祖统纪》卷40原文作崇福寺,《中华大藏经》编辑局编《中华大藏经》(汉文部分)82册,中华书局1994年,第694页。查龚国强《隋唐长安城佛寺研究》,该寺位于长安休祥坊东北隅,可知旱灾地点为长安。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78页。

续 表

① 史念海《隋唐时期长江下游农业的发展》谓:所谓三吴,自来是有不同的说法的。郦道元水经注》于《浙江水注》中曾指出三吴是吴郡、吴兴和会稽。郦氏为南北朝时人,不能据此认为他的说法就代表了唐人的看法。唐人杜佑所撰《通典》卷182《州郡》则以吴郡、吴兴、丹阳为三吴。论唐时事自当根据杜佑的说法。吴郡即苏州,吴兴为湖州,丹阳为润州,正在太湖的周围。载氏著《唐代历史地理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② 此条记录未写年号,只记三年,位于永泰元年与大历四年之间,而永泰无三年,当为大历三年。

续 表

据上表,唐代大旱之年有45年次,达唐代旱灾总年数的26%,其中前期21年次,后期24年次,而史籍中明确记录为“大旱”之年者为37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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