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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分配正义思想和实践的历史借鉴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正确地总结和辩证地评价毛泽东的分配正义思想,有利于解决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正义问题,有利于认识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理论。在尚未实现个人与社会的真正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中,怎样处理个体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尤其是其间的利益分化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正义必须探索和回答的重大问题。

正确地总结和辩证地评价毛泽东的分配正义思想,有利于解决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正义问题,有利于认识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理论。

纵观毛泽东的分配正义思想,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平均地权”、“节制资本”,到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社会主义以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改造再到后面的合作化、集体化、人民公社,乃至“文化大革命”的“抓革命、促生产”。毛泽东临终前还在讲“这个国家,还是跟旧社会差不多,还存在八级工资制”等等,可见从新民主主义时期到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再到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时期,毛泽东一直将消灭剥削、人人平等视为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的价值目标。但就如何在落后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去实现这个分配正义的价值目标的路径探索中,毛泽东既有可借鉴的经验,也有可反思的教训。

从毛泽东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时期的分配正义思想的总体来看,留下了以下历史教训:

第一,分配正义思想必须立足于中国社会的实际,必须以对中国社会的科学认识为基础。毛泽东在国民经济恢复以后,放弃了新民主主义的一系列构想和经济政策,转而急速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并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完成了社会主义的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从这个过程来看,毛泽东忽视了中国社会低水平、多层次的生产力水平,而冒进地进行了社会主义的改造。而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的认识上没有突破苏联模式对经典马克思主义作家的教条理解。其导致的结果是过快地取缔了商品经济这个从传统到现代转型的必经经济发展阶段。因此,在这个背景下,实行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尽管为取消劳资之间的剥削奠定了所有制的条件,但却阻碍了中国向现代转型的步伐,并没有真正实行现代意义上的分配正义。

第二,对商品经济、私有制的科学认识是关乎分配正义科学与否的重要前提条件。纵观毛泽东在这两个阶段的分配政策的变化,从按劳分配到供给制到反省后再提按劳分配再到“文化大革命”对八级工资制的批判。毛泽东的分配政策深受对商品经济、私有制的看法的影响。而历史证明,凡是能客观地正视中国发展的具体实际,主张保留私人资本、关注价值法则的时期,更多的是强调按劳分配,这样能促进经济的调整和发展。而反之,片面激进地追求“一大二公三纯”的经济模式,则在抹杀商品经济、价值法则和私人资本的基础之上取缔按劳分配,而大赞供给制,其带来的结果则是社会分配结果上的平均主义,导致了人民生产积极性的倦怠。其实,在马克思的分配正义理论中,就有分配正义原则确定必须要受“历史”的规定,具有历史规定性,必须要符合实际,具有实践性的特征。而一旦脱离具体的实际和历史规定性下,片面地追求平等最后只能是粗俗的平均主义,而不是建立在商品经济等价交换基础上的一系列价值取向,也就是说并不能形成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分配公平,而只能是平均主义。毛泽东这一时期的分配政策就从历史事实的角度证明了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科学性

第三,消灭剥削、人人平等是毛泽东分配正义思想中一直存在的价值目标,这一价值目标深刻地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性质。其本来是正确的,但是如果不采取科学的方法,不立足于客观的社会历史发展实践基础之上,这一价值目标带来的社会影响则是消极的。这一点可以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这段历史时期得到证明。从这一点可见,马克思的分配正义理论的辩证性是科学的。即任何分配正义理论只能是基于客观实践基础上的相对正义与绝对正义、实然与应然的辩证统一。由此可见,任何时期的分配正义的原则必须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尤其是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必须在应然和实然、相对和绝对之间保持内在的张力。

第四,关注人的价值主体性是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重要特质。毛泽东在人民公社化时期,为了解决落后的社会生产事实与分配的绝对平等的价值取向的矛盾,而从拔高革命精神的作用,贬低人的正当的物质需求的角度去肯定供给制,造成的结果是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下降和社会生产的阻碍。人民的基本生存问题都得不到借鉴。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激进到“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全社会形成了以贫穷为光荣的畸形风气。这样的穷平均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正,也没有带来社会发展的效率。由此可见,无论哪个时期的分配正义思想都必须弘扬人的价值主体性地位,关注最广大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唯有此,才能具有正当性、合理性,才能谓之分配正义,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和人的发展。

第五,怎样处理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即怎样处理富国与富民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理论必须要解决和回答的问题。在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分配正义思想的构建中,“自由人联合体”实现了个体与集体的统一,不存在这个问题。但在社会主义中国,物质生产并没有发展到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程度,这个利益分配问题就得以凸显。毛泽东提倡的将国家和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并认为国家、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是正相关的关系,是没有矛盾对立的关系。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历史事实证明,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这样的利益分配原则更多的是以牺牲个人,尤其是农民的正当利益为前提的。在尚未实现个人与社会的真正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中,怎样处理个体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尤其是其间的利益分化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正义必须探索和回答的重大问题。

第六,结果的平均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脱离历史事实去取消一切差别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分配正义,而是“对强者掠夺”的平均主义。毛泽东对按劳分配后的差别的关注,给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理论提出了一个具体的问题——怎样看待按劳分配产生的差别?但毛泽东分配正义思想中,试图抹杀一切差别的错误,显然是不正确的。那么承认差别,又存在着承认什么样性质的差别,承认什么程度的差别的理论问题,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正义必须探索和回答的重大问题。

综上所述,毛泽东的分配正义思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体现。但总的来看,毛泽东的分配正义思想,一直更多强调的是消灭剥削、人人平等的价值目标,为此失去了很大的科学性,从而导致了效率与公平都未兼得,形成的平等的不公正。由此可见,分配正义理论必须是科学性与价值性的辩证统一,必须立足于实践性、历史规定性、辩证性和人的价值主体性,实现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的结合和发展。而毛泽东的分配正义思想既给我们留下了很大成功的经验,也给我们留下了很多值得反思的历史教训。而这些经验和教训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理论的探索提出了具体的问题和相关的历史借鉴。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04

[2]列宁全集(第三十一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89

[3]同②,90

[4]斯大林全集(第十三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04

[5]列宁全集(第三十一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89

[6]列宁全集(第二十九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7

[7]列宁选集(第四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70

[8]斯大林文集[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3

[9]程恩富.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经典作家卷)[M]. 上海: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06:303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14

[11]毛泽东文集(第六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80

[12]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2

[13]刘少奇选集(下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62

[14]毛泽东选集(第五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81-82

[15]邓子恢文集[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345

[16]毛泽东文集(第六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418

[17]程恩富.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经典作家卷)[M]. 上海: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06:324

[18]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253

[19]毛泽东文集(第七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8

[20]曲庆彪.超越乌托邦——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M]. 北京:北京出版社,1996:263.

[21]李小芳.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徘徊——“大跃进”前后毛泽东分配思想论析[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138

[22]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十三册)[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80

[23]毛泽东文集(第八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2

[24]毛泽东文集(第八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1

[25]同①,222

[26]同①,136

[27]毛泽东文集(第八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34

[28]李义凡.论毛泽东“抓革命、促生产”治国方略的形成[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双月刊),2010(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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