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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治理模式的形成

时间:2022-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非民主的治理模式又包括传统专制统治型治理模式和其他带有集权主义特征的治理模式。在其他集权主义或全能主义等非民主治理模式中,通过将公众的生产、生活等都限制在既定的范围之内,将公众的各项活动都纳入规定的管控之中,的确可以获得既定的政治秩序,但这种秩序不是建立在公众自由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高压之下,由于无法体现公众意愿、保护公众权利,因而这种治理模式的政治稳固性也不高。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治理思想的提出

第一,由“统治”经“管理”走向“治理”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根本方向。

人类社会变迁发展的理论和实践表明,无论人们如何看待国家和政府,没有国家或政府,任何发展都是不可能的。统治、管理和治理是国家的三种基本政治行为和组织形式。在不同时期,不同的政治行为和组织形式具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在传统的农业社会里,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低,公共事务少且目标单一,国家的主要职能是统治,并从根本上服务于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和长远利益。自近代以来,随着生产方式经济基础的根本改变以及代议制度的兴起,这种情况有了根本改变,管理职能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并成为占主导性的政治运转方式。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分工走向深层分化与整合,大批社会组织集团快速成长,社会关系日益复杂多变,相互依存程度不断加深,各种社会经济、政治问题和矛盾更加突出,政府仅凭自身的权威和权力机制就可以总揽社会公共事务、形成政府一家独大的格局已不可能,合作共治的治理理念应时而生,要求适当的干预和更多的治理愈加成为普遍的社会发展趋势。简言之,人类社会的组织行为和政治行为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方式,“在专制主义时代,统治是典型的形式;在民主主义时代,管理是经典的形式;在后民主主义时代,治理是基本的形式”[2]

统治、管理和治理具有不同的内涵和目标。统治是国家政权对社会的一种强力的支配和控制行为,它虽然强调秩序和稳定,但其核心是巩固和维护既定统治者的政治权力,以达到维护和实现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目的。管理是国家权力按照既定的秩序和目标对社会生活进行自觉而有计划的约束或制约,以保障正常的社会秩序的政治行为方式,其根本目的是维护既存的政治规范以及政治权力的权威性与合法性,但也强调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并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治理在一定意义上也属于管理范畴,但已经不同于以往的管理而具有独特的时代内涵。“治理的兴起反映了这样一种社会现实:国家政府并不能完全垄断一切合法的权力,政府以外的机构和单位也负责维持社会秩序,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控制。”[3]这一概念从产生以来至今一直处于争论之中,但其基本含义是在既定的权威主导下,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组织,通过协同互动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满足公众的需要。

治理和管理的目的都是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增进公共利益,但治理与管理有根本区别:一是在主体上,国家管理依靠正式的公共机构主要是政府包括各种政府的附属组织来进行,非政府组织或者说非体制内组织基本被排除在外;而国家治理的主体却不仅是政府,还可以是公共机构、社会组织乃至个人。这意味着,管理是单中心的政治行为,而治理则是多中心的合作行动。二是在权力运行方向上,管理以命令—服从为特征,是权力自上而下的单向度运行,它通过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通过制定和实施政策,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管理;而治理权力运行的方向则是平行的、互动的,它不仅要依靠政府的权威,还要依靠广大非政府组织通过网络化的合作、协商等来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三是在方法上,传统管理运用的基本方法主要包括控制、规制与法制,即使政府的政策遭到普遍的反对,但仍然能付诸实施;而治理是建立规则秩序的集体行动,除了适当的国家干预之外,强调在合作基础上协调行动并制定被多数人接受的规则体系,并对公众的主张做出回应和反馈,以此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四是在价值取向上,国家管理强调秩序的稳定和经济的赶超;而国家治理则强调公正价值的优先地位和对秩序与效率的根源塑造,并将人民福祉作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是在合法性上,对管理和干预的突出强调所导致的政府职能不断扩张,规模不断扩大,政府机构普遍臃肿与效率低下,政策失效乃至政府失灵,以及诸多更加突出的社会经济政治问题和矛盾,使得国家无法通过这一方式得到充足的政治合法性,甚至导致了一定的政治合法性危机,而政治生活中统治、管理成分的日益减少和治理的成分日益增多,公民更多的参与以及公民与政府更多的合作,无疑将极大扩展国家的政治合法性来源。

第二,民主治理是现代国家治理的本质属性。

人类有史以来的治理模式基本可以分为非民主治理模式和民主治理模式两种。对秩序的强调和追求基本上是所有治理模式的共同特征。非民主的治理模式又包括传统专制统治型治理模式和其他带有集权主义特征的治理模式。在传统的专制统治型治理模式下,巩固既有统治者的政治权威并在此前提下保持政治社会稳定,基本上是这种治理模式的主要目标,除此之外统治者也追求生产效率的提高和财富的增长,某些开明的统治者也注重民众生活的改善,但由于生产方式的限制,社会生产和财富无法实现跨越式增长,而权力的专制极易造成对财富的垄断和贫富的两极分化,并由此引发民众的暴力反抗,这是专制统治陷入没落的根本原因。在其他集权主义或全能主义等非民主治理模式中,通过将公众的生产、生活等都限制在既定的范围之内,将公众的各项活动都纳入规定的管控之中,的确可以获得既定的政治秩序,但这种秩序不是建立在公众自由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高压之下,由于无法体现公众意愿、保护公众权利,因而这种治理模式的政治稳固性也不高。在这种治理模式中,政治冲突公开发生的频率可能较低,但一旦发生,往往不能用和平方式加以解决,因而政治秩序也难以持久稳定。我国传统社会主义治理模式从理念上看是民主的,但民主并没有在体制、制度和程序上体现出来,相反,权力高度集中、决策专断、法律缺位、个体缺乏自主性却成为这一模式的根本特征。在这一治理模式下,安全、稳定、平等、公平等目标被绝对化,并且很容易受意识形态的控制和干扰。在长期实践中,这一治理模式基本维持了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消灭了剥削和种种社会不公,保持了社会平等,但却脱离了以人为本的理念,牺牲了效率、活力和民生,治理的效果与党立国执政的目标相去甚远。

民主治理以其治理的民主性而优于非民主治理。民主治理模式以对秩序和效率的追求为基本价值目标,从经验角度观察,在那些民主制度基本稳定成熟的国家,社会秩序相对稳定,效率也远远高于非民主国家。例如,在英法美等西方民主国家,自从民主制度定型以来,很少发生像很多第三世界国家经常出现的军事政变、暴力冲突和流血事件,经济社会总体保持平稳发展,国家福利水平相对较高。西方国家的民主治理模式是西方社会一系列历史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是符合西方各国国情和政治社会发展逻辑的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国家的民主模式是普世模式,也不意味着这些国家的民主治理模式就很完善了。相反,西方民主治理模式也面临着诸多严重问题。表现为:西方民主的体制机制不能很好地汇聚和反映民意;政治运作的效率不高;选举花费数额巨大;社会两极分化严重;民主输出造成许多发展中国家持续动荡。

应该指出,“民主”与“治理”在范畴上并不完全重合。从内容来看,治理涵盖了公民参与、人权与公民权、党内民主、法治、合法性、社会公正、社会稳定、政务公开、行政效益、政府责任、公共服务、廉洁等若干方面。[4]民主需要法治,需要公民广泛参与,需要壮大民间组织,需要保护和扩大人权与公民权,需要党内民主及其示范作用,需要兼顾少数,需要合法性与权威性,需要政治透明和政治责任,需要加强对党政机关的监督,需要政治责任感,需要政府回应,这些都是民主的基本要素,也是治理的重要构成要素,但治理所包含的稳定与秩序、活力与效率、公正与民生、廉洁与诚信等,通常被认为是民主所不包含的,尽管这些内容或多或少与民主也存在关联。可见,治理与民主并不等同,治理比民主的涵盖面更广。因此,不能认为民主发展了,社会问题和矛盾就会自然而然解决好了。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尽管治理最终指向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解决,但要达到这个目标,必须借助一定形式和主体力量,在顺应民众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达成意志共识,集聚社会力量资源,推动矛盾解决和社会发展,这是时代发展的要求,而民主无疑能为此提供相应的政治形式和主体力量结构。在治理实践中,民主要求政府权力向社会分散,把许多能由社会解决的问题交由社会解决,并在价值追求、操作方法、运转机制等方面实现政、社合作共治。因此,不论是在观念上还是在实践中,不论在参与主体还是在方法机制上,治理本身天然地与民主结合在一起。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民主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是区别于传统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所在。所以,政治学家也将现代国家治理称为民主治理”[5]

民主的优越性在于,民主是有关利益各方讨价还价、多次反复协商的行为和过程,是允许公民自由表达自己意愿的制度和实践。从全局和长远来看,民主意味着更加尊重个体,意味着政府与民众共同制定的政策,意味着所作决策综合了各方意见并为各方力量所承认,意味着决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当然,民主也有弊端,如民主会导致街头政治,引发政局不稳,会使一些在非民主时很简单的事务变得相对复杂和繁琐,从而增加政治和行政的成本,民主往往需要反反复复地协商和讨论,常常会使一些本来应当及时做出的决定,变得悬而未决,从而降低行政效率。民主所引发的诸如此类的问题并不能否定民主的合理性,只是表明民主不够成熟,民主也需要结合实际国情和时代特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如果因此片面强调民主的消极面,因此否定和抵制民主,从治理中抽走民主,那么治理又会回到传统统治和管制的轨道。

民主治理是一种多元的、合作的、非意识形态化的行政模式,它抛弃了传统行政的垄断与强制性质,强调政府、企业和市民社会的共同作用,并在相互依存的环境中分享公共权力,共同管理公共事务,以最大化地增加公共利益。在这一过程中,国家和政府起着关键作用,有时也发挥主导作用,但绝不是从始至终都处于支配地位,非政府部门则发生了从被动排斥到主动参与的变化。从这一意义上讲,民主治理事实上是一种合作管理。合作主要指的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强制与自愿的合作。这种合作性治理,要求政府管理者转变观念,并在实践中实现由政社一体、政府单方管理,向政社分离并合作共治的方向转变。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国家民主治理的提出。

政治“是参与国家事务,给国家定向,确定国家活动的形式、任务和内容”[6],政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内容。同时,“现代国家通过普遍人权承认了自己的这种自然基础本身”[7],民主又是现代化国家治理的必然要求。

人类社会发展和治理的历史实践证明,任何国家的发展道路、民主制度和治理模式都应该主要从自己的历史传统、具体国情和现实实践中衍生而来,而不应该寄望于不合国情的所谓理想模式。中国新型民主治理模式和发展道路是立足于中国的具体国情,吸收和借鉴中国传统治理之道的合理思想、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历史经验以及国外治理发展的有益成果,并在改革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而形成的。

任何一种政治模式和治理模式都不可能离开民族传统。毛泽东曾经说:“中国现时的新政治、新经济是从古代的旧政治、旧经济发展而来的,中国现时的新文化也是从古代的旧文化发展而来的,因此,我们必须尊重历史,而决不能割断历史。”[8]中国有着几千年悠久的文明,历代统治者围绕治国理政这一问题进行过丰富的探索,为后人对国家的治理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尽管传统政治和治理中包含某些封建糟粕性的东西,如人治政治和权力专制,愚民思想和抑制参与,君权神授和政治迷信,特权意识、等级观念和官本位意识,奴才思想和顺从意识,等。这些是我们今天所应摒弃的,但传统政治活动和治理实践也包含一些对我们今天治理实践富有启发意义的东西,如王道政治、仁道统治、权力一统、选贤任能、民本主义、修身治国、道德教化、和而不同、天人合一等,这些产生于自然经济时代的制度理念和价值观念在某种意义上有其合理的一面,仍然是我们今天的治理实践所需要的。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治理探索中,我们党坚持唯物辩证的精神和方法,本着“吸取精华、剔除糟粕”的原则,对传统政治文化进行总结、吸收和借鉴,结合时代需要进行制度性转换和创新,使其融入新的政治制度和治理模式中,这是我们的政治发展和国家治理符合国情和顺利推进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新的治理模式形成的历史渊源。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人类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政治变革。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必然选择,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的发展方向,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历史命运,社会主义建设曾经取得了旧中国所没有的巨大成就,但传统社会主义模式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教训。从治理角度来看,长期奉行的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偏离了正确的社会发展方向和轨道,造成阶级斗争的扩大化,严重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和经济管理的行政化,严重挫伤了地方和企业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影响了社会主义经济的正常、健康发展;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背离了民主集中制,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造成个人专权和个人崇拜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以及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严重窒息了社会主义的生机活力,一定时期采用的群众运动式的“大民主”,固然调动了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但由于缺乏正确方向和党的领导,因而对社会生产、生活和秩序造成极大破坏;意识形态方面,马克思主义教条化以及假马克思主义盛行,对人们的思想造成极大禁锢,造成人们思想封闭僵化。苏联虽然没有出现类似中国“文化大革命”的运动,但基本情况相似。俄共总书记久加诺夫认为苏联在长期一党专政制度下,实行垄断真理的意识形态制度、垄断权力的政治制度、垄断资源与经济利益的经济制度,这是苏共丢失政权的主要原因。与之相反,苏联改革过程中,戈尔巴乔夫则走上了另一个极端:放弃党的政治的领导权,不切实际地鼓吹民主化,追求西方多党制和议会民主制,无原则地纵容政治势力的多元化;放弃经济的主导权,以激进、冒险方式向市场经济过渡,不计后果地推行私有化、自由化;放弃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权,无条件地鼓励公开性和思想自由,造成意识形态的多元化。这最终导致了苏联的剧变解体。对上述历史经验教训的借鉴,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走上正确政治发展和国家治理道路的历史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深刻意识到,中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实践只有几十年,在治理的具体形式、运作机制以及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等方面非常欠缺,而西方国家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在具体形式和运作机制方面有不少积极因素,这些因素反映了人类社会国家治理的一些规律性内容,体现了不同国家制度的某些共同方面,既可以为资本主义所用,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所用。在新时期的治理探索中,我们摒弃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力避西方国家治理模式中的某些弊端,如因过分强调政党竞争、权力分立与制约而导致政治体制的效率低下、权力失衡和刚性腐败,偏重物质财富增长忽视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过分强调经济的私有化、自由化而忽视宏观调控等的同时,积极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积极因素,如重视法治手段、权力制约、公民意识、个体发展、社会参与、人权维护、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市民社会等,近年来为构建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推行的“一站式服务”“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政策听证制度”等,最初也是从西方国家借鉴的。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治理变迁的历史来看,中国民主治理的进步和成就,离不开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政治文明成果。我们党从实际国情出发,坚决反对照搬以多党制和三权分立为重要特征的西方政治模式,在此过程中遵循“渐进变革”的原则,沿着“增量改革”的途径,积极稳步推进政治发展和国家治理,不断实现政治体制改革和国家治理重大突破。在领导体制方面,中国共产党自觉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并从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组织结构、工作任务、执政能力等方面,推进执政党的全方位转型;在政治意识形态方面,不断推动思想解放和观念创新,一些新的治理观念和价值,如人权、法治、善治、宪政、合法性、以人为本、市民社会、透明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效益政府等,都是改革之前所没有的;在政府治理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变全能政府为有限政府,政府从许多经济和社会管理领域中退出来,着重关注宏观调控、公共服务、社会公平、生态平衡等内容。这些标志性的转变和创新,有力地推动了民主政治的进步,有力推动了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转型,深刻地影响了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的政治生活。

正是因此,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其中特别强调“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习近平同志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讲话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前一句规定了根本方向,我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其他什么道路。后一句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两句话都讲,才是完整的”[9]。这段论述,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治理的重要意义。

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同时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要求。尽管我国的民主治理体系及其具体形式还不那么丰富和完善,但它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已经被改革开放以来治理的成功实践所初步证明。实践发展没有止境,改革开放没有止境,治理探索没有止境,努力结合新形势新情况将民主的原则、方法、体制、程序和作风进一步贯彻进国家治理活动之中,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高,着力解决我国当前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的结构性矛盾和问题,是推动我国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民主治理模式的比较优势

我国新型民主治理模式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尽管人们对于这一治理模式的优势有不同的解读,但个人认为,与西方民主治理模式相比,我国新型治理模式主要具有以下优势:第一,有利于保持国家统一。一党执政的制度选择可以保持国家、社会的统一,促进人民团结,使治理体系始终能为最大多数人谋利益,有效防范由于利益分化导致的社会撕裂。第二,有利于提高效率。执政党有比较强的组织动员能力和对社会的掌控能力,这有利于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统一整合资源、提高国家政治体制运行效率及时有效应对出现的各种挑战和机遇。第三,政策制定能够真正体现民意并保持长期稳定。执政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所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和机制,可以在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基础上制定政策,可以制订符合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的长远发展规划,并最大限度地保持国家公共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第四,政治成本较低。形成一套由组织部门进行全国范围内的长期考察、培养和选拔,党内高层集体磋商和选举并参考民意的领导干部选拔和培养体制机制,可以在成本不高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选出德才兼备、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去,避免政党轮换和干部大换血造成的人才短缺和人才浪费。第五,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在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尽可能创造更多的财富同时,建立有利于兼顾公平的各项制度,维持不同收入者的平衡,避免两极分化,并保证民众的生活需求和弱势群体的利益。第六,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有序。强调依法治国,能够在法治的基础上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不断完善的法治能够有效规范执政行为、政府行为和民众行为,引导民众理性参与公共治理,科学合理地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并保持社会稳定有序。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民主治理模式的重要意义

我国新型治理民主模式的意义广泛而深远,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国内发展角度看,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尽管在制度结构、主体结构、方法结构以及具体形式等各方面,我国民主治理模式还有待丰富和完善,但它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已经被三十多年改革治理的成功实践所初步证明。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和治理探索中,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锐意改革,砥砺勇气,攻坚克难,坚持不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焕发蓬勃生机和活力,我国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经济保持快速增长,年均经济增速高达9畅8%。国内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3600亿元跃升至2012年的52万亿元。经济总量连上新台阶,经济总量占世界的份额由1978年的1畅8%提高到2012年的11畅5%,经济总量位次从1978年的世界第十位提高到现在的世界第二位,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不断提高,由1978年的190美元上升至2012年的5680美元,已经由低收入国家跃升至中上等收入国家。[10]总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经济实力、科技实力迈上一个大台阶,人民生活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迈上一个大台阶,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国际影响力迈上一个大台阶,国家面貌发生历史性改变。人们公认,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时期,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时期,是社会保障事业从低层次到制度建立再到全面推进的时期,是文化日益繁荣、社会保持稳定、民族团结不断增强的时期,也是我国历史上治理最好的时期,这一历史成就的取得与民主治理的内在支持密不可分。

第二,从社会主义运动历史的角度看,实现了从传统社会主义治理模式向新型社会主义治理模式的根本转变。

人类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治理活动的探索已近百年,早期形成的传统社会主义治理模式一度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之后由于把马克思主义关于治理的某些认识教条化,过分强调执政党的作用和权力的高度集中,过分突出意识形态的区别并割裂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联系和交流,没有很好地发挥民主法治的作用,造成了治理主体的单一化、治理理念的意识形态化、治理方式的管制化和治理体系的封闭化,治理的效率和水平非常低,许多社会主义国家因此改旗易帜,重新回归资本主义制度及其治理模式。但是,社会主义治理模式不是唯一的、僵化不变的,在改革开放以来的治理探索过程中,党领导人民在科学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并结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推动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理论的现代化、治理方式的民主化和法律化、治理体系的开放化和包容性,实现了治理模式的飞跃式创新,推动了中国国家治理和现代化进程,极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治理理论,使社会主义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这在社会主义运动历史上也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章。

第三,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新型治理模式为发展中国家的现代治理提供了有益启发。

我国自近代以来一直远远落后于西方现代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人民生活水平处于较低层次,因而如何摆脱贫穷落后状态、实现国家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国人民翘首以待的历史期盼,也是我们党艰巨的历史使命。而且,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超大规模的国家,我国社会各方面负担较重,现代化转型的难度格外大。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形成的新型治理模式,尽管还没有完全定型,也不成熟,但其优势已经开始显现出来。新型治理模式的成功之处,在于能够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的效率与公平相兼顾、民主与集中相结合、活力与秩序相统一、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文明进步相促进的优势发挥出来,能够比较快地促进国家的繁荣和富强。这一治理模式为中华民族复兴伟业创建了可靠的治理基础,为我国实现现代化初步找到了一条成功的治理之路。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深受西方新自由主义影响的“非洲模式”“东亚模式”和“拉美模式”在近年的失效。近些年来,我国稳定高效的治理模式引起了世界各国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格外关注,他们纷纷探讨中国发展和治理的经验。尽管任何其他国家无法简单效仿这一治理模式,但是毫无疑问,这一新型治理模式为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之路树立了很好的榜样,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有益启发。

第四,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看,中国对治理现代化的探索以及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为人类社会的治理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中国通过自己的治理探索,推动了生产力、社会财富和人民收入的增长,改变了全人类近五分之一人口的命运,这本身就是对人类发展的一个重大贡献。与此同时,中国的发展也拉动了世界经济的发展,对世界经济增长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的崛起以及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力的大大增强,打破了原来由超级大国支配的世界政治格局,有力推动着世界格局从单极向多极的发展;作为和平国家,中国的和平发展,大大增强了国际政治中的和平因素,更加有利于国际社会实现世界和平的共同目标;随着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开放的不断扩大,中国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社会,更多地承担国际责任,为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贡献更多的力量,这在相当程度上推进了全球治理的发展。二是中国治理模式和发展道路,既不同于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即苏联模式,也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发展模式,它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学习借鉴人类文明的有益成分,并按照现实需要进行创新所形成的独特模式和道路。中国新型治理模式和发展道路,拓宽了民族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丰富了人类对社会发展规律、治理模式和发展道路的认识,促进了全球化时代人类文明的多样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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