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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科举的轻重关系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传统社会学校的作用在于培养统治人才,而科举制度的作用则在于选拔统治人才,其关系即养士与取士的关系。两汉以来,学校教育与选举取士并行,学校与取士结合尚不紧,隋唐以后,科举制度兴盛,学校毕业须经科举考试方可出身入仕,学校受科举的制约,二者关系十分密切。唐代学校与科举的关系,经历了一个轻重消长的演变过程,总的趋势为科举渐盛而学校渐衰。

中国传统社会学校的作用在于培养统治人才,而科举制度的作用则在于选拔统治人才,其关系即养士与取士的关系。两汉以来,学校教育与选举取士并行,学校与取士结合尚不紧,隋唐以后,科举制度兴盛,学校毕业须经科举考试方可出身入仕,学校受科举的制约,二者关系十分密切。唐代学校的教学内容便是科举考试的内容,学校的分科与科举的分科存在着相互对应的关系,其具体关系如下图[1]

不少人有一种误解,以为学校既受科举的制约,则唐代国子学、太学、四门学的教学计划都是按照科举九经取士的要求来安排的,书学、算学、律学学习的课程也是按照科举考试的内容设置的。事实上恰好相反,唐初科举的设科开考正是按中央六学的分科教学而设置的,在科举制起源之初,其影响并不像唐中叶以后那么大。学校以学习儒家经典为主,是西汉以来直至隋唐的一贯传统,并不是等到科举九经取士后才如此的。晋代已有律学,隋代律学隶大理寺,国子监并有算学,却不见有明法、明书、明算科,这证明唐代正是根据学校中此三学的学习内容而设此三科的。按《唐六典》、《通典》诸书所载,唐代律学“以律令为专业,格式法例亦兼习之”,而明法试律令各一部;算学习《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缀古》、《缉古》、《五经算》等十部算经,而明算科也试此算经十书,“帖各有差,兼试问大义,皆通者为第”;书学以《石经》、《说文》、《字林》为专业,而“明书试《说文》、《字林》,取通训诂,兼会杂体者为通”。因此,在科举制产生之时,其考试科目主要是沿袭历史传统和根据学校所学专科而设置的,并非学校按科目而分专业拟定培养方案、制订教学计划、编排教学课程。唐代科举对学校教学内容的影响是逐渐增强,到中后期才更为明显的。

唐代学校与科举的关系,经历了一个轻重消长的演变过程,总的趋势为科举渐盛而学校渐衰。李渊建唐伊始,“虽得之马上,而颇好儒臣”,于武德元年下令建立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和州县学;二年,又于国子学立周公、孔子庙各一所,四时致祭,“是以学者慕向,儒教聿兴”[2]唐太宗即位,更是大征天下儒士,以为学官,并提高学官的地位。唐太宗提高学官的品阶,这一点以往很少有论者注意到。按《旧唐书》卷四二《职官志》所载,贞观年间改动武德令,提高了九种学官的品阶,将太学博士自从罗六品上改为正六品上阶,国子助教从七品上改为从六品上,太常博士、太学助教从八品下改为七品上,太医署针博士、四门助教从九品上改为从八品上,京兆、河南、太原大都督府博士从八品下改为八品上,中州博士正九品下改为正九品上,唐太宗还数幸国学,令祭酒、博士讲论,并赐予束帛,一时出现了教育繁荣昌盛的景象。《旧唐书》卷一八九上《儒学传序》以称颂的笔调描述了当时学校的盛况

又于国学增筑学舍一千二百间,太学、四门博士亦增置生员,其书算各置博士、学生,以备艺文,凡三千二百六十员。其玄武门屯营飞骑,亦给博士,授以经业,有能通经者,听之贡举。是时四方儒士,多抱负典籍,云会京师。俄而高丽及百济、新罗、高昌、吐蕃等诸国酋长,亦遣子弟请入于国学之内。鼓箧而升讲筵者,八千余人,济济洋洋焉,儒学之盛,古昔未之有也。

《贞观政要》卷七也说当时国子监学生“几至万人”。唐初不仅学生人数众多,而且较易通过科举出身入仕。贞观初,曾规定“学生能通一大经已上,咸得署吏”[3],当时由于官员不充,因而采取了由学校直接入仕的应急办法,这也是对国子监学生的优待。唐代科举考生,由学馆升者曰生徒,由州县升者曰乡贡。唐玄宗开元以前,“永徽之后,以文儒亨达,不由两监者稀矣。于时场籍,先两监而后乡贡。盖以朋友之臧否,文艺之优劣,切磋琢磨,匪朝伊夕,抑扬去就,与众共之”[4]。当时“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而“进士不由两监者,深以为耻”[5]。这就是说,当时朝廷重臣皆以由国子监毕业、进士及第而入仕为荣。开元中,仍然重视由太学登第者,一代名臣娄帅德、郭元振、苑咸、陈子昂,以及赵晔、邵轸、萧颖士、李华和殷寅、颜真卿、柳芳、陆据等人,都由两监毕业。他们“同志友善”,故天宝中语曰:“殷、颜、柳、陆,萧、李、邵、赵”[6]

这种情况到天宝中发生了变化,一方面科举仍“重东府西监”,在馆诸生更相造诣,互结朋党,号之为“棚”,推有声望者为棚头,走谒权门贵戚,以至可以干扰主司的视听[7];另一方面,“物态浇漓,稔于世禄,以京兆为荣美,同、华为利市,莫不去实务华,弃本逐末,故天宝十二载敕天下不得言乡贡,皆须补国子及郡生”[8]。安史之乱中,国子监遭到致命的打击,以至“太学空设,诸生盖寡。弦诵之地,寂寥无声,函丈之间,殆将不归”[9]。此后,虽经代宗振兴学校,国子监已不可能恢复往昔的盛况,生员从未及唐前期的定额,科举取士变成重乡贡而轻生徒。代宗为改变此状况,曾于广德二年制京兆府进士,并令补国子生,“斯乃救压覆者耳。奈何人心既去,虽拘之以法,犹不能胜”[10]。元和二年,国子监奏准重新厘定国子监生员定额:“两京诸馆学生总六百五十员。请每馆定额如后:两监学生,总五百五十员。国子馆八十员,太学馆七十员,四门馆三百员,广文馆六十员,律馆二十员,书馆十员,算馆十员。”又奏:“伏见天宝以前,各馆学生,其数至多,并有员额。至永泰后,西监置五百五十员,东监近置一百员,未定每馆员额,今谨具定额如后,伏请下礼部,准额补置”,敕旨依奏[11]。韩愈为国子祭酒,也曾提及“所管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及书、算、律等七馆学生沈国封等六百人”[12]。这与唐前期六学生员定额2210人相比,减少了三分之二以上。唐后期再也没有“或太学高第,或诸州进士”[13]这样谈及科举的排列次序,而是重科举轻学校,生徒无足轻重,以至“国家之仕进者,必举于州县,然后升于礼部吏部”[14]。太和七年、会昌五年政府为挽救学校衰废的颓势,改变重科举轻学校的状况,曾两度下令公卿士族子弟及贡举人皆须入国学习业,于国子监就试通过后方许贡举。然而统治者的补救措施终究无法挽狂澜于既倒,科举取士已由重生徒轻乡贡变为重乡贡轻生徒,学校在唐代政治和社会中的地位已不可逆转地下降了,而与之相关的科举的影响则愈益增大,并逐渐渗透到唐代政治文化乃至社会风尚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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