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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家世及其生活

时间:2022-07-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有关雪芹家世及其生活的资料不多,且很散漫。《红楼梦》本身,因其中有些故事取材于作者的家庭背景,所以其中多少有些线索,可以窥测他的早年生活状况。他为人公正,可从其救江苏知府陈鹏年一事见之。宣卒后即由寅照顾他的孩子,其中之一即曹。曹家因四次接南巡之驾,亏空甚大。生于雍正初元,距康熙五十七年不过三年,其为曹的儿子已不大可能。又曹颙于19岁任织造,其谢恩折中亦自称“包衣下贱,年幼无知”。

目前有关雪芹家世及其生活的资料不多,且很散漫。《红楼梦》本身,因其中有些故事取材于作者的家庭背景,所以其中多少有些线索,可以窥测他的早年生活状况。但此书毕竟是小说,即将“真事隐”去,所记只是贾(假)事。因此这些线索,除非和脂评及其他有关材料联系起来对看,否则往往不但靠不住,且易被引入迷途。如想在小说中探求事实,必须极端谨慎。周汝昌先生因认为“曹雪芹的小说原是当年表写”[1],虽费了许多力气,苦心对照小说中的故事和他想象中的作者生平事迹[2],同时又把作者的生年弄错了十来年,其说遂多不可信。但他所收集的到曹頫时为止的有关曹家的史料[3],却极有价值。在这方面,周氏之功洵不可没。在下文,我们首先简述新近发现的有关曹家的史料;其次,根据上文所定他的生卒年,联系曹氏家世背景,追迹作者的幼年生活;最后,再从脂评及雪芹友人的作品中所能觅得的材料,略叙作者晚年的生活概况。

雪芹的承继祖父曹寅,是诗人,传奇作家,善本书的收藏家和刊布者;在当时江南许多文人中,他是一个领袖。他继他的父亲曹玺先后为苏州及江宁织造[4]凡22年(1690—1712)。曹寅15岁时侍康熙读书,次年选授侍卫[5],终生为康熙所信任。他为人公正,可从其救江苏知府陈鹏年一事见之。康熙乙酉(1705)第五次南巡,江苏总督满人阿山想借此狠狠地剥削一次人民,要在丁税和粮税上加收百分之三。别人都不敢反对,只有知府陈鹏年坚决抗议。他说南巡费用既说由帝室开支,便不该向人民榨取。阿山和康熙的太子胤礽恨他,便借一个罪名定他“弃市”(在闹市斩首)。因为陈鹏年曾把南京南市楼妓院改建为学校,就诬以“改建南市楼宣讲圣谕,大不敬”的重罪。曹寅本来和陈鹏年不对,听见此事他却为陈辩护,说“陈鹏年居官廉,民以故爱之”。他向康熙叩头至流血,康熙才答应不杀陈鹏年[6]。曹寅和康熙的第九子胤禟(1683—1726)来往。雍正即位(1732)后,因以前与胤禟有争位之仇,把他逮捕,逐出皇族,改名塞思黑满语“猪猡”),并株连与胤禟有关系之人。曹家之败显然与此颇有关系。[7]雪芹当然深知他家衰败原因,他对于当时封建宫廷内部倾轧、牵连无辜的丑史,不必说,是鄙夷而痛恶的。

曹家败亡的另一原因,可能由于他们亲戚的牵连。曹寅妻李氏,为苏州织造李煦之妹。[8]煦于雍正五年(1727)因“馈阿其那(满语“恶狗”,指胤禩)侍婢事觉,再下诏狱”[9]。上年,曹寅之婿“平郡王讷尔苏罪废,以子福彭袭”[10]。《红楼梦》第四回贾雨村的门子所说“护官符”中的四大家族:“这四家皆连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可知李煦、讷尔苏之罪,也连累曹家。正未必如胡适所谓“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主义”的下场。

曹寅有孪生弟曹宣(1658—1705?)[11],也是一个诗人兼画家,兄弟友爱颇笃。宣卒后即由寅照顾他的孩子,其中之一即曹頫。寅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死后,由其子颙(字连生)继任织造。颙于五十四年(1715)又卒,时年21岁。曹家因四次接南巡之驾,亏空甚大。颙死,曹寅更无他子,则其世袭织造之职无人继任,财源断绝,势必破产。康熙因命将宣子曹頫承嗣曹寅一房,俾得继任织造。[12]这样,曹頫变成了曹寅的法定的嗣子,頫子曹霑(雪芹)即为曹寅法定的孙子。[13]

近年有一种说法,以为雪芹是曹颙妻马氏的遗腹子,则应为曹寅的嫡孙。但此说只是一种揣测,并无确证。俞平伯先生亦赞成此说。在《红楼梦八十回校本》的序言中,他认为:“若说[雪芹]是曹颙的儿子,可能性要大些。”(页1)又在注六中说:

曹頫在康熙五十四年奏折上自称“黄口无知”……可见那时曹頫的年纪的确很轻……雪芹即使……生于雍正初元,距康熙五十七年不过三年,其为曹頫的儿子已不大可能。如说他活到近五十,可能性自然更小了。

今按:①康熙五十七年(1718)至雍正元年(1723)共五年,非“三年”,俞先生算错了。②如上所述,曹頫是曹宣长子或次子。至于曹宣的三子、四子,曹寅在康熙五十一年(1712)诗中已说他们能诗能画,与寅唱和,则至少已有十四五岁。[14]可知他们的哥哥曹頫至少已十六七岁。至颙死时(1715),又过了四年,曹頫已20岁左右。③奏折中所谓“黄口无知”,仅为谦词,无法据以计算年龄。曹寅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三月初九日奏报任内财务,自称:“臣自黄口,充任犬马……况两淮事务重大……急欲将钱粮清楚,脱离此地。”[15]曹寅始任苏州织造在康熙二十九年(1690),时已33岁。虽然他在16岁时已任侍卫,但此折专说财务,自应从初任织造,才经手财务开始,则30多岁犹可自谦“黄口”。又曹颙于19岁任织造,其谢恩折中亦自称“包衣下贱,年幼无知”。[16]大概对一个年长的皇帝,把自己说得小些,只表示谦卑,不足据为估计年龄的标准。

但雪芹非曹颙遗腹子之最强证据,见于脂评。脂砚明明说雪芹有弟棠村,序其“旧”稿《风月宝鉴》(见第七章)。遗腹子的母亲除非再嫁,不能使遗腹子有弟。颙死后頫继任织造,曹氏仍是有钱的体面人家,前任织造的寡妻无再嫁之理。即使马氏再嫁生子,依当时习惯,也不能算作雪芹之弟。

曹家虽因祖上寄住辽阳,变成旗人,但入关以后,由于中国文化的陶冶,不但汉化甚深,且在下意识中,时露反满情绪。吴恩裕先生《考稗小记》中引曹寅《咏红述事》五言排律一首,其诗体裁仿温(庭筠)(商隐),似无足重视,但其中有两句:“弹筝银甲染,刺背□□(此处原文为框)圆。”吴氏说:“诗中□□(此处原文为框)处原系缺字。此诗题目及内容均大可推敲。在第二、三版诗集中,此诗竟被删却,尤非无故。”[17]其故维何?吴氏未言。诗中缺字,以文义及平仄求之,当为“铁鍼”或“金鍼”一类字眼,并非险韵难下之字,以曹寅之诗才,亦断不至想不出适当字眼来补上;则其所以缺,显然是故意的。此句盖用传说中岳母为岳飞在背上刺“精忠报国”故事,则此诗在二、三版被删却,自然是乾隆大兴文字狱以后之故。[18]吴氏所辑雪芹好友敦诚的《鹪鹩庵杂诗》中尚有“岳少保”一首:

拐子军残虏气颓,书生叩马不教回。
千载遗恨黄龙府,未与诸军痛饮来![19]

满族文人热爱中国的情绪,与汉人完全一致,甚至称他们自己的祖先,侵略中原的女真民族为“虏”,以岳飞之未能“痛饮黄龙府”为恨,可见我们祖国文化中的忠义之气入人之深,绝非过去浅见者流所能想象者。以曹寅而论,他一生为康熙服务,虽似安享富贵,但也未尝不隐怀畏惧,惴栗不安。他有一首七律:

惆怅江关白发生,断云零雁各凄清。
称心岁月荒唐过,垂老文章忧患成。
礼法世难拘阮籍,穷愁天欲厚虞卿。
纵横捭阖人间世,只此能消万古情。[20]

他平日生活优裕,又颇得康熙信任,而集中竟有这样的诗,颇为突出。沈德潜选《清诗别裁》,在曹寅千余首诗中只录此前及另一首五古,似有深意。雪芹后来自号梦阮,他的友人也说他“步兵白眼向人斜”,“狂于阮步兵”[21],也以穷愁著书而终其一生。由此可见曹寅的流风余韵,对他颇有影响。

据上文所考订雪芹年代,曹家于雍正六年(1728)移住北京时,他已12岁或13岁(旧算13或14)。曹家被雍正下令抄没家产时,似乎曹頫及其家人事前已将家中细软、书籍等转移他处,甚至此举为地方当局所知,但未加干涉。事实上,前年苏州织造胡凤翚获罪抄家,胡与妻妾自缢[22],上年李煦又下狱[23],曹頫即预知大事不妙,但在明令抄家以前转移动产,并不违法,地方官亦无从干涉。曹頫继任人隋赫德在雍正六年报告曹氏抄家经过的奏折中列举曹家的财产如下:

细查其房屋并家人:住房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地八处,共计十九顷零六十七亩;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十四口;余则桌、椅、床、杌、旧衣、零星等件及当票百余张外,并无别项,与总督[24]所查册内仿佛。[25]

我们读此清单,不免诧异。曹寅于康熙四十四年(1705)三月十九日奉旨校刊《全唐诗》[26],他自己也刊《音韵五种》《楝亭十二种》,家藏大量宋刊、精刻、善本图书,何以都不见于清单?[27]曹氏几代收藏的古玩、字画以及18世纪初年全世界最精美的锦缎、丝绣、纱罗(如脂京本第五十三回的“慧绣”[28],四十四回的“软烟罗”“霞影纱”)都到哪儿去了?怎么清单内只有些“旧衣零星等件”?我们知道曹家在京亲戚中有平郡王福彭(讷尔苏之长子,1726年袭爵)等,在抄家前必先得到情报,预将珍物运京。隋赫德与总督范时绎,大概也知道曹家并无大罪,不过是雍正对胤禟旧人的私仇,故其执行此抄家诏令,并不严格。据说雍正后来听说抄家结果,“止银数两,钱数千,质票值千金而已。上闻之恻然”[29]。雍正显然被曹頫和范时绎遮掩过去了。

隋赫德的奏折中又说:“曹頫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属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其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可见曹家回京住下后,不但其书籍、细软仍为其所有,未经抄没,且有一些房屋奴仆,可以出租及治产,仍可维持生活,比一般平民富裕。对于了解雪芹身世,这是应该记得的要点。否则他在十三四岁随家到京,以后几年中不可能获得那样渊博的学识和贵族社会中的丰富经验。同时他的两个姑母都是王妃,至少有一个表叔(昌龄)是尚书的儿子。虽然抄了家,大不如前,但生活仍过得去,他的亲戚中还有贵族。从此时(1728)到乾隆即位(1735),曹家起复,正是雪芹二十岁以前的少年时代,他大概正在饱读他祖父的大量藏书,吟诗、学画——后来以此为生,并且,我们可以加上一句:喝酒——有些是他自己酿造的。

上节既将曹氏家世简略说明,现在可以讨论与小说中的某些故事有关的若干问题。此书虽非所谓“自传”,但书中主角的故事,有些与作者的身世有关,也无须讳言。其所以命名为“宝玉”,书中人“听说”,是因为他生下时口中含了一块玉。[30]这个荒唐的故事,不会只是无稽之谈而已。在此命名的吉祥字面中,必另有含义为其背景。换言之,在他诞生前后家中必有喜事,因此认为这孩子给一家带来了幸福。我们知道曹颙死后,曹寅更无他子可继任织造,如果康熙不令曹頫继于寅为嗣子,使袭织造之任,曹家势必破产。在上一章,我们因无确切证据,姑定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或五十五年(1716)。如果此“含玉而生”的故事是作者生年的一个线索,则其诞生当在康熙五十四年春天敕令曹頫过继的诏书到南京之时,或早几天。所以全家认为这个孩子带了“宝玉”进门。如果这种想法是“娘儿们”的迷信之谈,我们不妨查考一下那些读书明理的“爷儿们”如何看法。这可以从这孩子命名的意义上入手。

雪芹名霑,是“沾”的古体字,现在已不大用。霑字本义是被雨所淋湿,但在古代就有吉庆的意义,是“时雨”“甘霖”之霑,不是普通浸湿之义。如《小雅·信南山》:“既霑既足,生我百谷。”是表示感谢上天的恩泽。后来此字便作狭义的“恩泽”解,如云“霑溉后学”,但往往专指皇帝的恩泽。最早的例子是扬雄的《长杨赋》:“盖闻圣主之养民也,仁霑而恩洽。”[31]后来臣下上表谢恩,便用此宇。例如唐李邕(678—747)被玄宗任为淄州令,其“谢上表”云:“雨露深仁,霑霈及于萧艾。”[32]又凡诗文中指及诏书,也用此字,如纪唐夫赠温庭筠诗云:“凤凰诏下虽霑命,鹦鹉才高却累身。”[33]一个濒于破产而被诏令挽救的父亲,用这个“霑”字作为新生儿的名字,自然十分恰当。如果对于曹霑命名这样的解释不错,则他生于康熙五十四年春,恰巧是他父亲奉诏过继,承袭织造的时候,这孩子生下来真算衔了一块“宝玉”到家!

关于作者别的亲属,我们已说到他的弟弟棠村把他的“旧”稿定名为《风月宝鉴》,曾为此稿每回作小序,偶尔也在书中加批,署名“梅溪”[34]。他有两个姑母,大姑嫁与平郡王讷尔苏为妃,次姑亦嫁为王妃。[35]在小说中,主角宝玉有兄“贾珠”,婚后早死,有庶母弟“贾环”,顽劣不成才,常妒忌仇视宝玉。[36]脂砚在评语中说:“盖作者实因鹡鸰之悲,棠棣之威,故撰此闺阁庭帏之传。”[37]这似乎指雪芹有兄或弟早死,但早死者不是棠村,因棠村死时,作者既已完成“旧”稿《风月宝鉴》,当然非因棠村之死,始撰此书。周汝昌先生引此评语,加以解释道:

这段话极可注意,鹡鸰便是棠棣,如果所指一人,“悲”和“威”便没法调和而讲不通了。我的解释是:鹡鸰之悲,悲的便是这个棠村弟的早逝,而棠棣之威,恐怕便指的是贾环对他有侵辱逼凌的事情。[38]

周氏误解“威”字为“威吓”,故有“侵辱逼凌”之说。实则《小雅·棠棣》原文是:“棠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次章说:“死丧之威,兄弟孔怀。”三章说:“鹡鸰在原,兄弟急难。”《左传》昭公七年八月引诗二、三章,杜预(222—284)注曰:“威,畏也。言有死伤,则兄弟宜相怀思。”“威”字既非“侵辱逼凌”之意,便不能拉扯到什么“贾环……的事上”去,更谈不到“雪芹盖深感于兄弟间的恩怨”(周氏语)。因此在未有确证之前,我们不如认为“贾环”是作者创造的人物,未必曹家真有其人。周氏“人物考”中所定:“弟某,頫庶出第三子——即《红楼梦》里面的贾环,贾政妾赵姨娘所生。”(页51)并无任何根据。至于棠村,似乎有相当才学,且与雪芹友爱,自非书中“贾环”之类。雪芹在北京写小说时,棠村还活着。据甲戌(1754)脂评,“今棠村已逝”,则其卒年当在甲戌前不久。

关于脂评所谓作者有“鹡鸰之悲,棠棣之威”,另外还有两条评语,似可证雪芹确另有一兄或弟早年死去。第二回叙“贾珠”时,有眉批云:“稍有可望者便死去,叹叹!”[39]第二十三回:“贾政一举目见宝玉站在跟前,神采飘逸,秀色夺人……忽又想起贾珠来。”行间朱批说:“批至此,几乎失声哭出。”[40]作者的这位死去的弟兄,脂砚对他似亦颇有感情,且认为他“有望”。

书中每写王夫人疼爱宝玉时,脂砚常有伤感的批语,如“普天下幼年丧母者齐来一哭!”“昊天罔极之恩,如何得报!哭杀幼而丧父母者。”“未丧母者来细玩,既丧母者来痛哭!”[41]这可能有两种解释:①脂砚自己早年丧母,故有此伤感。②雪芹幼而丧母,脂砚对他深表同情。雪芹之父曹頫,字南汉,脂砚称他为南汉先生。[42]当乾隆十几年(大约1750年前后)雪芹正写此书时,他还活着。所以书中说到“后一带花园子里”,脂砚说:“‘后’字何不直用‘西’字?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43]因为用“西”字,曹頫见了会想起南京织造府的“西堂”和“西池”,当然要伤心。可见雪芹写此小说时,曹頫还活着。

曹家搬到北京以后,与在南京时生活状况大不相同:虽然有几门阔亲戚,也有些房产可以过活。但一则,从一个历尽荣华富贵的大族,变成了家败人散的破落户;再则雍正为争位之仇,痛恨胤禟,而曹頫为“金狮子”事与胤禟有旧,曹家到北京等于就近监视,自必惴惴不安;三则那些阔亲戚,见他家败落了,自不免对他们冷淡奚落,第一回楔子中所谓“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44],自是作者痛切的经验。雪芹初到北京时只14岁(实为13足岁),未预家事。曹頫既受此重大打击,深知在雍正一朝,他难望再起,自然只有逼儿子读书上进,且时时举其祖父曹寅为榜样,说他当年如何有名,才学怎样好等话,作为鼓励。但曹寅既因系康熙亲信,才能世袭织造,而此后情势大异,如欲再兴家业,只有希望雪芹从“举业”的正途出身。曹寅的大量藏书既已移至北京,雪芹才得广泛浏览,“杂学旁收”。他当然也知道他祖父的才名;但读书稍多,发现他祖父也并不是从举业正途出身,倒是一个潇洒的文人,能诗能酒,爱好戏剧词曲,收藏古书字画,所交又大都是当时的文人学者,如邓汉仪(1617—1689)、尤侗(1618—1704)、朱彝尊(1629—1709)、阎若璩(1636—1704)、洪升(1646—1704)、查慎行(1650—1727)。阎、洪诸人连举人也没考上。曹寅在两淮盐使任内,曾“疏贷内府金百万,有不能偿者请豁免,商立祠以祀之”[45]。在织造任内,也设法减轻一些对于机工、织户的剥削。[46]为陈鹏年事,不惜忤太子胤礽、江苏总督满人阿山,以营救一个平日和他不和,然而清廉爱民的汉人知府。曹寅这些事迹,雪芹当然很向往。但如果他想成为他祖父的“肖孙”,倒不是走作八股考举人的路,而是倾向于文学艺术方面。并且曹寅虽任要职,却有“礼法世难拘阮籍”的通脱思想,自称“西堂扫花行者”的潇洒风度。[47]这些都与《红楼梦》前八十回中反理学、反八股、反礼教,爱美、爱率真、爱自由的思想有一些渊源。

雪芹发现了他的祖父,也仰慕他祖父的风度品格,可是他祖父的时代已一去不返。举业是他所不屑的,但不从举业出身,曹家的祖业再也不能复兴。这是一个矛盾。他要思考这矛盾的根源,寻找出路。关于他如何解决这矛盾,我们将在下文论他作品时再说。这里所要指出的是,他在青年时代,由于复兴家业的需要,逼他做举业,才使他发生痛恨八股文的思想;由于厌恶举业,才专力于纯文学(如诗、词、戏曲、小说)的研究,奠定了他后来文艺创作的基础。[48]在这以前,他当然不会没矛盾,譬如家里要他作八股文,准备考举人,他却要吟诗、作画、看小说。这是非常现实的一个矛盾。后来也突出地表现在他的小说中。此外,他所写的恋爱悲剧也可能有他个人的经验融会在故事之中。果尔,则他不但有事业上的矛盾(举业或创作),也有婚姻上的矛盾。他死前不久才有一子,身后所遗为“新妇”,似乎他的前妻无子或结婚很晚。

雍正十三年(1735)秋乾隆即位后,九月初三日诰命追封曹振彦(曹寅的祖父)为资政大夫,曹頫起复为内务府员外郎。[49]其时雪芹20岁,为国子监贡生(说详后),如他要习举业,正当其时。但他没有考举人,后来便在专教满族子弟的右翼宗学当助教一类的职务(详下)。按理说,曹家起复以后,生活应该过得去,但不知何故,当雪芹移住西郊著书时,景况甚为萧条。南京曹家在雍正六年被抄后,隋赫德还替他们在北京留下些房产,以为生活之资。雪芹在西单附近教书时,当然仍住在城内。但在乾隆二十年(1755)以后,敦敏、敦诚诗中说到他,都说他在西郊结庐著书。这可能是他父亲失业或死了,生活困难,遂把城内房产卖了,住到乡下;也可能再度被抄家,剩下的财产又被没收。《石头记》后半部失去的原稿中有“抄没”“狱神庙”诸事五六回[50],其惨况似乎更甚于南京抄家,因彼时曹氏还许留房产,也未被捕下狱。在高氏所补后四十回中有锦衣卫抄家一回(第一〇五回),描写较真实,似非亲见其事者不能悬想虚拟。可能高氏得有原稿残文,插入其所补文字中。按雪芹原稿,“抄检”共有两次;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在故事中只能当作“演习”,这也许倒是以南京抄家为素材。[51]其后抄没下狱,则可能发生于北京。但不论原因如何,雪芹后来穷了,放弃城内住屋,移住西郊,则是事实。

关于雪芹后半生的身世,我们有比较直接可凭的材料,但因大都来自同时人的诗中,不免十分零碎。诗中说到雪芹,多半反映作诗者对于他的印象,而不是记录他的行事。所以我们所得到的,也只是对他品格方面的描写,却很少说到他的具体生活。在讨论雪芹生卒年的问题时,我们曾引到敦敏、敦诚、张宜泉的诗,请他去喝酒,或记录他的丧葬,等等,可以约略想见他的生活片段。乾隆丁丑(1757)敦诚随其父在长城喜峰口税关任职,写一首七言古诗给他,原诗如下:

寄怀曹雪芹(霑)

此诗首四句赞雪芹善画而叹其穷困。杜甫《丹青引赠曹将军霸》说:“将军魏武之子孙,于今为庶为清门。”末了又说:“穷途反遭俗眼白,世上未有如公贫。”“扬州旧梦”,敦诚自注说雪芹随其先人在织造之任,仅指其少年时在南京曾见繁华,与杜牧诗中所谓“十年一觉”无关。下句用司马相如在成都酒店门口洗碗的故事,大概只为“裈”字韵脚(因为“十三元”的韵脚不好押),未必有所指,不必拉扯到是否与“寡妇史湘云”结婚这些枝节上去。李贺诗格调奇峭,声色冷艳,敦诚评雪芹诗追李贺而不为李贺所拘束,有其奇气而无其鬼气。说到雪芹的实际生活是“虎门”一联,曾有各种不同说法。周汝昌先生据蔡邕《劝学篇》“周之师氏居虎门,今之祭酒也”一语,以为可指国子监;又谓“虎贲氏”即“侍卫之类的勇士”,所以“虎门”又可以指侍卫值班守卫的宫门,则不足为据。他又因此结论说敦诚“与雪芹同为侍卫在一处的事……其事当在乾隆四五年(1739、1740)以后”。周氏显然忘记了乾隆五年敦诚才七岁。[54]敦敏在《四松堂集》前面所附“敬亭小传”中,按年编次敦诚行事,亦未言其弟曾为侍卫。“小传”中却说他年“十一(1744)入宗学……为师长所期许……乙亥(1755)二十二,宗学岁试,考入优等”。次年“以宗人府笔帖式(翻译官)用,因记名焉。丁丑(1757)二月,随先大人司榷山海,住喜峰口”。可见此诗为敦诚24岁时在喜峰口所寄,所谓“虎门数晨夕”实指宗学。据吴恩裕先生引《八旗文经》卷三十六果毅亲王胤礼的“宗学记”说:“念我宗室子弟,尤教育所宜先。特谕立东西二学于禁城之左右……即周官‘立学于虎门之外以教国子弟’之义也。”[55]吴氏并引《四松堂集》中“先妣瓜尔佳氏太夫人行述”中敦诚自述“乙亥(1755)宗学岁试,钦命射策,诚随伯兄(指敦敏)试于虎门”及敦敏诗“虎门绛帐遥回首”,“昔年同虎门,联吟共结社”等句,证虎门为北京西城帘子胡同右翼宗学[56],其说不可易。敦诚兄弟与雪芹相识,当始于宗学。敦诚赠雪芹诗又有“司业青钱留客醉”[57]之语。司业是学中助教一类职务,则雪芹曾在宗学任职无疑。雪芹本为贡生[58],当然有资格在宗学教书。他在宗学任助教时年已过三十,《红楼梦》初稿即在宗学时所写。宗学的学生“联吟结社”,“西窗剪烛”,他则笑傲其间,“高谈雄辩”。但他年龄比敦诚弟兄大20岁左右,而他们把他当作平辈朋友,不像师生,我以为这正是他洒脱通达的性格,对权贵则“白眼斜视”,傲骨嶙峋,对青年却不分彼此,和易近人。[59]

敦诚诗末有两句劝他的话,初看似乎和雪芹平日诗酒啸傲的性格不相称,当然,敦诚只是套用杜甫诗中几句自白的现成话:“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60]借以比雪芹的才学与境遇,仿佛当年杜老。但我们知道,雪芹在北京原有几个阔亲戚:他的大姑丈讷尔苏在雍正四年(1726)爵位被夺,由长子福彭袭平郡王[61],讷尔苏卒于乾隆五年(1740),他大姑母也早已死了。[62]他的姑表兄福彭卒于乾隆十三年(1748)[63]他的二姑丈,后来也袭了王爵。得他祖父藏书的昌龄,官至学士,也是他的表伯。如果昌龄不是吞没这批藏书,他该偿付的书价是可观的;如果他付了书价,曹家后人也许不至那样贫困。雪芹大概不会奔走于权贵之门。但这些亲戚的炎凉世态(有如第二回中封肃对他女婿甄士隐的行径),他一定亲历过不少。敦诚所指“富儿”们的“残杯冷炙”,大概即是昌龄一流的行径。由末句“不如著书黄叶村”,我们知道雪芹此时已经远远躲开那些阔亲戚,移住到乡下,去继续写他的《红楼梦》了。

乾隆二十四年(1759),雪芹似乎离开北京有一年多,此可由敦敏在次年秋天的诗题见之:“芹圃曹君(霑)别来已一载余矣,偶过明君琳养石轩,隔院闻高谈声,疑是曹君,急就相访,惊喜意外,因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按此时期内敦敏一直在北京,而题中说“别来”,说相遇的“惊喜意外”,则似雪芹回京后尚未告知敦敏。诗中说“年来聚散”“人犹在”,也表示敦敏原知其先时他往。全诗如下:

可知野鹤在鸡群,隔院惊呼意倍殷。
雅识我惭褚太傅,高谈君是孟参军。
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
忽漫相逢频把袂,年来聚散感浮云。[64]

这首诗在《懋斋诗钞》中已用笔勾去,表示不在“选”中,其原因当是:①首句誉雪芹为鹤,余子为鸡[65],似不免招忌;②此诗第三联与后来“赠芹圃”诗第三联文义重复(详下文)

敦诚在乾隆辛巳(1761)另有《赠芹圃》七律一首:

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长赊。
衡门僻巷愁今雨,废馆颓楼梦旧家。
司业青钱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
阿谁买与猪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66]

据此诗则雪芹移居乡村后,似未解除宗学职务,其俸(青钱)当极微薄,故虽“留客醉”,酒却是赊来的。首句“满径蓬蒿”,与敦诚前诗“环堵蓬蒿屯”所写似为一处。则雪芹自乾隆丁丑(1757)以前即住乡村,以后直至其死未迁居。[67]“今雨”是新认识的朋友[68],可见敦诚这次带了新友去访他,见其景况萧条,有感而赋。这位新客,不知是否张宜泉或明义。当时同去的还有敦敏,也写了一首七律,同题同韵。[69]他们带去的朋友大概慕雪芹之名而去访,没想到他住在这么一个荒凉的贫民区,心中十分难过,故敦诚有“衡门僻巷愁今雨”之句,但雪芹还是留他们喝了酒,下句的“废馆颓楼”即前诗的“秦淮旧梦”,亦即《红楼梦》中的背景,也是他祖父时代的南京“旧家”,即小说中的“江南甄(真)家”。敦敏的诗说:

碧水青山曲径遐,薜萝门巷足烟霞。
寻诗人去留僧舍,卖画钱来付酒家。
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半。
新愁旧恨知多少,一醉酕醄白眼斜。[70]

合两诗以观,可见他们兄弟二人所了解的雪芹的“旧梦”“旧恨”,都是他少年时代南京生活的回忆,现在变成了小说中的材料。敦敏诗中的“新愁”,指上联的“燕市”一句,当即指上文说到的雪芹在北京所经历的“炎凉世态”;“旧恨”指上联的“秦淮”一句,尤为显然。是年冬,敦敏另有一诗,题为《访雪芹不值》:

野浦冻云深,柴扉晚烟薄。
山村不见人,夕阳寒欲落。[71]

据此诗及下引张宜泉诗,则吴恩裕氏所考雪芹乡居在香山下镶黄旗营附近为是,而旧说在海淀附近是不对的。因海淀离山尚远,不能说是“山村”,且附近亦无“野浦”。

敦敏在乾隆庚辰(1760)年重遇雪芹一诗后,接着有一首七绝:《题芹圃画石》,其内容倒不像是题画,而是描写画者的品格:

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72]
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磈磊时。

末句又是用阮籍(210—263)来比他。因为《世说新语》“任诞”中说:“阮籍胸中磈磊,故须酒浇之。”雪芹好画石,这和他书中主角前生是石头,脂砚常呼宝玉为“石兄”是一致的。愿意买画中顽石的人大概不多,则雪芹即不得常醉。以他的亲戚和交游而论,他的画本可以卖给当时的权贵,但他似乎避之唯恐不及。这可以从下面张宜泉的一首诗看出来:

题芹溪居士(姓曹,名霑,字梦阮,号芹溪居士,其人工诗善画)[73]

爱将笔墨逞风流,庐结西郊别样幽。
门外山川供绘画,堂前花鸟入吟讴。
羹调未羡青莲宠[74],苑召难忘立本(原刊误作“本立”)羞。
借问古来谁得似?野心应被白云留。

在这里首联指其写小说及工作地点,次联指其画与诗。可注意的是第三联:阎立本(?——673)有一次被唐太宗召至春苑池,要他画水上异禽,别人舒舒服服坐着作诗,他却要趴在地上画鸟。他深以为耻,一回家便教训他的孩子,不许他们学画。[75]雪芹大概没有因绘事被乾隆召见,但把此句及前引敦诚、敦敏各诗合观,似乎他也有过类似阎立本那种不愉快的经验。这块“顽石”是宁可贫困,也不愿意损害他的“傲骨”的。宜泉此诗,吴恩裕以为即题王冈在壬午年所画“幽篁图”雪芹像。[76]

张宜泉集中还有几首有关雪芹的诗,因此时这类材料不多,一并录下,以为参考。但张诗在集中按体裁分类,而不是编年,故颇难定其年月。五律中有《怀曹芹溪》一首(页21上),似乎是他上次访雪芹后,答请他去喝酒的。

似历三秋阔,同君一别时。
怀人空有梦,见面尚无期。
扫径张筵久,封书畀雁迟。
何当常聚会,促膝话新诗?

另有七律《和曹雪芹西郊信步憩废寺原韵》(页46)

君诗曾未等闲吟,破刹今游寄兴深。
碑暗定知含雨色,墙隤可见补云阴。
蝉鸣荒径遥相唤,蛩唱空厨近自寻。
寂寞西郊人到罕,有谁曳杖过烟林。

乾隆壬午(1762)敦诚写一首长诗《佩刀质酒歌》[77]。其序文云:“秋晓遇芹圃于槐园,风雨淋涔,朝寒袭袂。时主人未出,雪芹酒渴如狂,余因解佩刀沽酒而饮之。雪芹欢甚,作长歌以谢余,余亦作此答之。”槐园是敦敏别墅,在北京内城西南角太平湖侧。[78]可知雪芹进城,便住在敦敏家中。这天恰巧敦诚去找其兄,遂相遇于城中。原诗如下:

我闻贺鉴湖,不惜金龟掷酒垆。
又闻阮遥集,直卸金貂作鲸吸。[79]
嗟余本非二子狂,腰间更无黄金珰。
秋气酿寒风雨恶,满园榆柳飞苍黄。
主人未出童子睡,斝干瓮涩何可当。
相逢况是淳于辈,一石差可温枯肠。[80]
身外长物亦何有,鸾刀昨夜磨秋霜。
且酤满眼作软饱,谁暇齐鬲分低昂?
元忠两褥何妨质,孙济缊袍须先偿。
我今此刀空作佩,定是吕虔遗王祥?[81]
欲耕不能买犍犊[82],杀贼何能临边疆?
未若一斗复一斗,令此肝肺生角芒。
曹子大笑称快哉,击石作歌声琅琅。
知君诗胆昔如铁,堪与刀颖交寒光。
我有古剑尚在匣,一条秋水苍波凉。
君才抑塞倘欲拔,不防斫地歌王郎。[83]

次年(1763)春,敦敏有《小诗代简寄曹雪芹》:

东风吹杏雨,又早落花辰。
好枉故人驾,来看小院春。
诗才忆曹植,酒盏愧陈遵。[84]
上巳前三日,相劳醉碧茵。

由这些诗,可以看出敦敏、敦诚与雪芹的友谊,和他们生活的情调。雪芹死后,敦诚有挽诗两首,敦敏和张宜泉各一首。敦诚二诗如下:[85]

四十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旌。
肠回故垅孤儿泣(原注: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泪迸荒天寡妇声。
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
故人欲有生刍吊,何处招魂赋楚蘅?[86]

开箧犹存冰雪文,故交零落散如云。
三年下第曾怜我,一病无医竟负君。
邺下才人应有恨,山阳残笛不堪闻。[87]
他时瘦马西州路,宿草寒烟对落曛。[88]

从敦诚挽诗第二首,知雪芹死后有《红楼梦》未完原稿。敦诚生前既为雪芹诗友,死后又为雪芹营葬[89],则其遗稿亦可能由他保管。所谓“开箧”,或即敦诚之箧。脂砚在丁亥(1767)年的评语中屡次说到有“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茜雪红玉大回文字”“卫若兰射圃文字”“被借阅者迷失”“惜迷失无稿”等语[90],不知所失之稿是否即雪芹卒后敦诚“开箧”所见的“冰雪文”?脂砚卒于甲午(1774)以后,敦诚卒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其时高鹗续书已成,而所失之稿竟无下落,诚中国文学史上千古恨事。

敦敏有一首题为《河干集饮题壁兼吊雪芹》:

花明两岸柳霏微,到眼风光春欲归。
逝水不留诗客杳,登楼空忆酒徒非。
河干万木飘残雪,村落千家带远晖。
凭吊无端空怅望,寒林萧寺暮鸦飞。

此首以诗而论,命意格调都很好,哀戚而不流于肤浅的伤感,深沉而没有造作的晦涩。[91]但不知为何(也许是因为第二句“春”字平仄不协)没有在眉端标“选”字,是不拟收入刊本的一首。

张宜泉的《伤芹溪居士》,其重要消息为题下自注中“年未五旬而卒”一语,已见前引。原诗如下:

谢草池边晓露香,怀人不见泪成行。
“北风图”冷魂难返,“白雪”歌残“梦”正长。
琴裹坏囊声漠漠,剑横破匣影铓铓。
多情再问藏修地,翠叠空山晚照凉。(页47)

“北风图”当即雪芹为宜泉所画,故在宜泉诗注中两次说到他“善画”。“白雪”则泛指其文,用“阳春白雪,和之者寡”一典。但下文“梦”字则有双关意义,既指雪芹之长眠地下,又指其《红楼梦》之曲高和寡,残稿未完。

雪芹卒后,盖由敦敏、敦诚营葬于颐和园西十二里之健锐营,其地离碧云寺约一里。[92]

脂砚在批语中说:《红楼梦》“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读此书者,无不知其和泪研墨,抱恨构思,非伤心人不能作此。但从其友人诗中,亦可见其平居岁月,也不是愁眉苦脸,毫无风趣的。对于饱经忧患的人,泪与笑之间的距离,本来不远。下文所引裕瑞从他舅父明义、明琳处听来的关于雪芹的逸事,尚属可信。

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云〕:其人……善谈吐,风雅游戏,触境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

又闻其尝作戏语云:“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云。[93]

雪芹爱喝绍兴酒,大概是他少年时在南京喝惯了的缘故。[94]

[1]《新证》,页203。

[2]《新证》,第五章,页172~202。

[3]《新证》,第六章,页205~424,至1738年止。

[4]此职全名为“督理苏州织造”或“督理江宁织造”,简称“织造”,相当于苏州或南京全市丝织厂的总经理,但另领官衔,如曹寅为郎中,李煦为大理寺卿,曹颙则仅为主事。

[5]参看《新证》,页214~216。

[6]陈鹏年(1664—1725),字北溟,湘潭人,康熙辛未(1691)进士,官至河道总督。著有《道荣堂文集》六卷,《沧州诗集》十卷,《历仕政略》《河工条约》各一卷。关于其被诬及曹寅营救事,见《耆献类征》卷一六四,页18宋和《陈鹏年传》;钱仪吉《碑传集》卷七十五“河臣”上页15,余廷灿“陈恪勤公鹏年行状”;同上页25曹一士“光禄大夫……陈公神道碑”。俱见《新证》,页335~337引。陈鹏年事亦在《湖南文征》卷三十二,《湘潭县志》(光绪十三年重修)卷八。

[7]参看曹頫继任隋赫德于雍正六年七月三日(1728年8月8日)奏折,内述调查塞思黑所铸金狮子存于曹頫织造府事,《新证》,页420引。

[8]康熙五十四年(1715)曹頫《代母陈情折》:“奴才母李氏”,“奴才母舅李煦”。同年李煦折:“臣妹曹寅之妻李氏。”《新证》,页45引。

[9]《永宪录》续编,页352。

[10]《永宪录》续编,页308。

[11]曹宣,字子猷,号筠石。在故书中常误作曹宜,参看《新证》,页58—68。

[12]参看李煦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十八日(1715年2月21日)奏折;曹頫同年三月七日奏折。《新证》,页403~404引。

[13]前人误以雪芹为曹寅嫡孙。发现曹寅和雪芹的过继关系,曹宣为寅孪生弟,确为周汝昌先生的主要成绩(《新证》,页57~68)。周氏所举各事甚确,唯尚有漏举者。如《新证》,页250引王鸿绪《横云山人集》卷十四,页5,《曹荔轩楝亭图》诗,有“哲嗣双凤举”“元方拜命出”,均可为证。盖有元方必有季方(见《世说新语·德行》),可见当时均知曹寅有弟宣也。

[14]参看《红楼探源》所收《脂砚斋是谁》一文,第三节。

[15]《新证》,页383引。

[16]《新证》,页396引。

[17]《八种》,页91~92。原诗在《楝亭诗抄》别集卷一,页15~16。

[18]如徐述夔以《游仙诗》“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二句,父子戮尸,孙子充军黑龙江。曹寅诗“银甲染(朱)”,可以曲解为准备替明朝(朱姓)反清;岳飞故事,更是鼓励反侵略的民族精神。此诗下文为“莲匣鱼肠跃,龙沙汗马盘”,“鱼肠”是吴公子阖闾用以刺吴王僚之剑(见《越绝书》),“龙沙”是班超所到的西域地名,“汗马”暗指汗血马,故隐“红字”。汉武帝时李广利破大宛得汗血马。二事亦指汉人的民族精神,且都与御外侮有关。

[19]见《八种》,页19。

[20]见《清诗别裁》卷二十,页69,原题为《读洪肪思〈稗畦〉行卷感赠一首,兼寄〈赵秋谷宫赞〉》。此诗虽为洪升文字而作,但既是“感赠”,又兼寄友人,实为自抒怀抱,非寻常泛泛应酬的题跋可比。

[21]见《八种》,页4,页9。

[22]《永宪录》卷四,页265~266。

[23]《永宪录》卷四,页352。

[24]按,当时江苏总督范时绎,为云贵总督范承勋子,乾隆时为工部尚书,卒于1741年。

[25]《新证》,页419引。

[26]见《全唐诗》“进书表”。

[27]据震钧《天咫偶闻》卷四,页18,曹寅藏书移至北京内城,其中一部分后归昌龄,其后人售与火神庙书商赵某。又李文藻《南涧文集》卷上,页22《琉璃厂书肆记》:“乾隆乙丑(1769)……夏间从内城买书数十部,每部有‘楝亭曹印’,其上又有‘长白敷槎氏堇斋昌龄图书记’,盖本曹氏而归于昌龄者。昌龄官至学士,楝亭之甥也。”(《新证》,页371~372引)李氏所买,当即火神庙赵某书肆之书。昌龄后人在嘉庆时又将一部分藏书售与昭梿(1780—1833),即《啸亭杂录》的作者。《国立北平图书馆馆刊》卷四有“楝亭书目”。又《八旗文经》卷五十七,页10“作者考”甲:“曹寅……甥富槎氏昌龄字堇斋,阁峰(傅鼐,1676—1738)尚书子。”震钧殆不知昌龄为曹寅之甥。据此则曹頫将书籍字画运京后,寄存或售与其姑表兄昌龄。

[28]此段文字在今本中已被高鹗删去。按孔尚任《湖海集》卷五有“昭阳袁娘绣册歌”,雪芹取材或本孔诗。

[29]《永宪录》,页390。

[30]这种民间传说,外国也有。英国俗语说某人是个幸运儿,因为他“生时口中含了一把银匙”(born with a silver spoon in his mouth),宝玉所佩之玉,当然是普通的“护身玉”,但要他慎重保存,就说:“这是你生时口中含玉,是你的命根子。”以免失去。黛玉初到贾府,曾问此玉来源,袭人说:“连一家子也不知来历……听得说落草时从他口里掏出来的。”此段在程乙本中已被高鹗删去(比较影京本,页79,《红楼梦》,页33),这是极不应该的,使原作文字大为减色。

[31]《汉书》卷八十七下,页1。

[32]《李北海集》,在《乾坤正气集》内,卷二十一,页3上。

[33]《又玄集》卷下,见《唐人选唐诗十种》,页26。

[34]参看《红楼探源》页28,页98。

[35]参看《红楼探源》所收《脂砚斋是谁》。《永宪录》页390。

[36]例如第二十五回,用烛油烫伤宝玉;第三十三回,激怒贾政打宝玉。

[37]《辑评》,页68,录自脂残本第二回。《新证》,页52引此评,说此为“卷二页11背面眉批”。

[38]《新证》,页52。

[39]见《新证》,页52,引自脂残本。《辑评》未录此条。

[40]影京本,页520;《辑评》,页383。

[41]分别见影京本二十五回,页564,页585;三十三回,页764。《辑评》,页408,页420,页475。

[42]影京本第十六回,页325,朱笔眉批。《辑评》,页235。

[43]《辑评》,页64,引自脂残本第二回。

[44]影残本,页7;影京本,页12;《校本》,页3。在程乙本中,此句已被删去,参看《红楼梦》,页2。

[45]《同治上江两县志》卷二十一“名宦”页31;《新证》,页339引。

[46]见张伯行《祭织造曹荔轩文》,《正谊堂集》卷二十三,页16。此文又说他“凡所陈奏,有直无隐……罹文网者获矜全”。则康熙时已有文网,而曹寅曾营救被祸之人。张伯行在祭文中敢指出此事,也算是有胆量的。又康熙五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江西巡抚郎廷极折,也称寅死后,江浙机户、车户、丝商、匠役等均颂寅善政。《新证》,页388~389引。

[47]杨钟羲《雪桥诗话》续集卷三,页56。《新证》,页380引。

[48]俞平伯先生以为宝玉即雪芹,又以为他“幼年失学”,“以致失学而被摧残”(《研究》,页117~118)。今既知宝玉之模特儿为脂砚而非雪芹,此说自不能成立。脂砚(竹磵)十四五岁已能诗,其伯父曹寅且与之唱和,亦未为失学。雪芹之饱学,由《红楼梦》本书即可作证。即以宝玉而论,其诗词才学,虽贾政亦不能不承认。若以宝玉为失学,其所失者仅为八股举业。

[49]见前文页46~47。

[50]影京本第二十回,页444,朱笔眉批;第二十六回,页590,眉批。

[51]“抄检大观园”后,第七十五回开始即云:“甄家犯了罪,现今抄没了家事,调取进京治罪。”(影京本,页1801)南京甄家即书中所“隐”曹家在南京“真”事。第七十一回贾母问起屏风,凤姐提到“江南甄家”,脂评云:“好一提甄事,盖‘真’事欲显,假事将尽。”(影京本,页1707,“真”字误抄为“直”字)

[53]冯谖故事,见《战国策·齐策一》。

[54]本书前三卷于1956年写成,后两年见吴恩裕《八种》,页40,亦指出此点。

[55]《八种》,页40引。

[56]《八种》,页40~44。

[57]见《八种》,页4。参见《杜少陵集评注》卷三,页136,《戏简郑广文,兼呈苏司业》:“赖有苏司业,时时乞酒钱。”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年版。

[58]梁恭宸(1814—?)《劝戒四录》卷四,页9斥《红楼梦》为淫书,说曹雪芹“以老贡生槁死牖下,徒抱伯道之嗟”。(《新证》,页448引)梁虽生于19世纪,但其父章钜(1775—1849)见闻博洽,其说必有所本。

[59]《红楼梦》描写宝玉也是一方面最讨厌那些峨冠礼服,为官作宰的“国贼禄蠹”(第三十二、三十六回),一方面却“连一点刚性都没有,连那些毛丫头的气都受的”。(第三十五回)小厮们“坐着卧着,见了他也不理,他也不责备,因此没人怕他,只管随便,都过的去”。(第六十六回)

[60]《杜少陵集评注》卷一,页43,《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

[61]《永宪录》卷四,页308,雍正四年(1726)“嗣多罗平郡王讷尔苏罪废,以子福彭袭。福彭,和硕礼亲王代善七世孙”。

[62]参看脂评:“俺先姊仙逝太早。”又曹寅嫁长女与讷尔苏在康熙四十五年(1706),距此时已51年。

[63]《清史稿》卷一六一一,页4859,“皇子世表二”,太祖系载福彭为讷尔苏第一子,“雍正三年袭平郡王,乾隆十三年薨”。

[64]《懋斋诗钞》,页39~40。吴恩裕以为诗中“人犹在”或指书中女子(《八种》,页103),非是。

[65]此用《晋书》卷八十九《嵇绍传》事,“或谓王戎(竹林七贤之一,时为司徒)曰:‘昨于稠人中始见嵇绍,昂然如野鹤之在鸡群。’”

[66]此诗不见于《四松堂集》印本。据另外两个本子,均注明辛巳作。《新证》,页431引此诗;为《四松堂诗》卷上,页15。《八种》,页4引此诗:“见集三十八页,在‘平上闸观水势’一诗后。”

[67]据吴恩裕先生考证,“其地为北京西郊香山下面的镶黄旗营附近”。《八种》,页79。

[68]用杜甫诗小序:“卧病长安旅次,多雨。寻常车马之客,旧,雨来;今,雨不来。”谓旧客雨时也来,今客则雨时不来。故“今雨”后世用为新交之义。

[69]吴恩裕亦认为敦诚、敦敏联袂往访。(《八种》,页79)但对“今雨”无说。

[70]此为影印《懋斋诗钞》抄本,页57原文。此诗后来收入《熙朝雅颂集》,文字稍异:“僧舍”作“僧壁”,“哭歌”作“狂歌”,“风月”作“残梦”,“一醉”作“都付”,“白眼”作“醉眼”。

[71]《懋斋诗钞》,页60。

[72]“支离”是《庄子》“人间世”篇中人名。“支离”亦做形容词。

[73]《春柳堂诗稿》,页47。

[74]青莲,即李白。相传白醉,玄宗曾为调羹以赐之。

[75]见《旧唐书》卷七十七,本传。

[76]《八种》,页87。

[77]《四松堂集》卷一,页15。

[78]敦诚《山月对酒有怀子明先生》诗末自注:“兄家槐园在太平湖侧。”《四松堂集》卷一,页18上。杨钟羲《雪桥诗话》正集卷六,页56;又续集卷六,页24;《新证》,页434引。

[79]贺鉴湖,指唐秘书监贺知章(659—744),晚年归山阴,诏以鉴湖剡川一曲赐之。阮遥集,即阮孚,晋元帝时为黄门常侍,因以“金貂换酒”被劾。

[80]淳于髡“一斗亦醉,一石亦醉”,事见《史记·滑稽列传》。

[81]见《晋书》卷三十三《王祥传》。

[82]见《汉书》卷八十九《循吏传》,龚遂劝乡人卖刀剑买牛犊,曰:“何为带牛佩犊?”

[83]用杜甫《短歌行赠王郎司直》中语:“王郎酒酣拔剑斫地歌莫哀,我能拔尔抑塞磊落之奇才。”

[84]西汉末陈遵好客,留客饮则闭门以客车辖投井中,使不得出。见《汉书》卷九十二《游侠传》。

[85]敦诚诗除一首已常见引用外,吴恩裕先生所辑《集外诗》中多出一首,其第一首亦有异文。可知其初稿原有挽诗两首,后来删一首,改一首。及至敦诚死后,嘉庆初刊《四松堂集》(即今影印本)则两首均被删去,未知何故。兹据吴辑本照录。原诗见《八种》,页17。改后第一首在页5~6。

[86]关于此诗改后异文,参看前文页31。

[87]《晋书》卷四十九《向秀传》:秀经山阳旧庐,“邻人有吹笛者,发声寥亮”,秀乃作《思旧赋》。

[88]关于此诗“三年下第”,吴恩裕先生以为敦诚在乾隆二十年(1755)以前曾应试失败。“西州路”,用羊昙悼谢安事,见《晋书·谢安传》。吴氏亦有解释,参看《八种》,页32~33。

[89]见前文页36~37。

[90]影京本第二十回,页444,朱笔眉批;第二十六回,页590,604,墨笔眉批。

[91]中国旧诗译成西文后,除名作外,往往不易见佳。此诗本书作者在英文本(页129)译出上半首,虽不用韵,仍富诗意,可以看出原作感情深挚。兹录于后:

Flowers have brightened up the two banks,willows are still slender and sparse,
When the beauty of nature reaches one's eyes, the spring is about over.
The flowing water never does stay, nor did our poet.
Climbing up these stairs I in vain recall our drinking companion. ——编者附记

[92]参看《八种》,页104,页107~109。

[93]《枣窗闲笔》,页23,页27~28。

[94]参看六十三回,宝玉生日,袭人和平儿说了,“已经抬了一坛子好绍兴酒藏在那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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