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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礼》篇题考辨

时间:2022-07-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大礼”用作篇题,正合篇章内容。从传世来看,“大礼”用作篇题也有例可考。[7]可见《内则》与本篇并无关联。“内礼”一词,文献无征。翻检传世文献,倒是有不少与其牴牾之论。考虑到文字流变产生的差异及楚文字本身的特殊性,将此字与本批竹书中的其它字进行比认,所得结论当较为合理。

提 要:《上博楚竹书(四)·内礼》之篇题文献无征,且与传世文献存在不相契合之处,其义难解。从文字学角度来看,极有可能作“大礼”。“大礼”用作篇题,正合篇章内容。从传世来看,“大礼”用作篇题也有例可考。故《上博楚竹书(四)·内礼》之篇题当非“内礼”,而应作“大礼”。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有《内礼》一篇。上博楚竹书大多数原无篇题,皆为整理者根据书简内容所加,仅有少数如《子羔》、《容成氏》、《中弓》、《恒先》、《曹沫之阵》等,[1]竹简背面题有篇题。在此篇第一简的背面有二字倒书,“即‘内礼’,为本篇篇题”。[2]此为《内礼》篇题之来由。

全篇存完残简共十支,其中完简四支,由两截断简接缀而成的整简三支,存上下两段而中间略有缺失的一支(所缺间距约六字,据传世文献可补),仅存上半段和仅存下半段的残简各一支。从语意上说有八支存简是完整的,且各简之间根据语意可知能否接续,故通读可明篇意大概。文字不多,抄录如下:

“君子之立孝,爱[3]是用,礼是贵。故为人君者,言人之君之不能使其臣,不与言人之臣之不能事其君者;故为人臣者,言人之臣之不能事其君者,不与言人之君之不能使其臣者。故为人父者,言人之父之不能畜子者,不与言人之子之不孝者;故为人子者,言人之子之不孝者,不与言人之父之不能畜子者。故为人兄者,言人之兄之不能慈弟者,不与言人之弟之不能承兄者;故为人弟者,言人之弟之不能承兄……曰:与君言,言使臣;与臣言,言事君。与父言,言畜子;与子言,言孝父;与兄言,言慈弟;与弟言,言承兄。反此乱也。君子事父母,亡私乐,亡私忧。父母所乐乐之,父母所忧忧之。善则从之,不善则止之;止之而不可,怜而任……不可。唯至于死,从之。孝而不谏,不成孝;谏而不从,亦[4]不成孝。君子孝子,不食若灾。腹中巧变,故父母安……之,如从己起。君子曰:孝子,父母有疾,冠不力,行不颂,不依立,不庶语。时昧,攻、荣、行,祝于五祀,剴必有益,君子以成其孝……是谓君子。君子曰:孝子事父母,以食恶,美下之……君子曰:俤,民之经也。在少不争,在大不乱。故为少必听长之命,为贱必听贵之命。从人劝,然则免于戾……亡难。毋忘姑姊妹而远敬之,则民有礼,然后奉之中准。”[5]

本篇文字虽不免阙遗,但意思比较清楚,全篇主要是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以及“兄兄、弟弟”的宗法礼教思想。其相关字句与《大戴礼记·曾子立孝》极类似。《曾子立孝》云:“曾子曰:君子立孝,其忠之用,礼之贵。故为人子而不能孝其父者,不敢言人父不畜其子者;为人弟而不能承其兄者,不敢言人兄不能顺其弟者;为人臣而不能事其君者,不敢言人君不能使其臣者也。故与父言,言畜子;与子言,言孝父;与兄言,言顺弟;与弟言,言承兄;与君言,言使臣;与臣言,言事君。”[6]其意有相近处一望可知,但也有大不同,本篇全面阐明君臣、父子、兄弟的关系,明为君、为臣、为父、为子、为兄、为弟之礼;而《曾子立孝》则只强调“为人子者”、“为人弟者”、“为人臣者”之礼,而未涉及为君、为父、为兄之礼。

篇题“内礼”,其义难解。《礼记》中有《内则》篇,讲家庭中父母、舅姑、夫妇相处之礼,杂记饮食、穿戴、行事、养老、育子等礼法。郑玄注云:“以其记男女居室事父母舅姑之法。”[7]可见《内则》与本篇并无关联。“内礼”一词,文献无征。翻检传世文献,倒是有不少与其牴牾之论。《礼记·乐记》载:“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8]“故乐也者,动于内者也;礼也者,动于外者也。乐极和,礼极顺。内和而外顺,则民瞻其颜色而弗与争也,望其容貌而民不生易慢焉。”[9]孔颖达疏云:“圣人用礼乐治身,内外兼备,使德辉动于内而民顺于外。故乐也者,动于内也者。但乐从心起,故感动于内。礼也者,动于外者也。礼从外生,故发动于外者也。”[10]后人也多有阐发,或曰“凡学之道立于礼,成于乐。乐由中出,故以修内;礼自外作,故以修外。”[11]或曰“礼乐者,所以治其内外之道也。治内莫如乐,治外莫如礼。故乐所以修内,礼所以修外,而教之始也。此礼乐之分也。”[12]众说皆以“乐”与“内”相关,“礼”与“外”相联,与“内礼”之说显然有不相契合之义。

篇题作“大礼”,是否文义可通呢?考诸上古文献,“大礼”一语所见甚繁。概而论之,可表三义:一是指盛大的仪式或礼仪场合。如《周礼·春官宗伯》载:“凡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帅执事而卜日,宿眡涤濯,莅玉鬯,省牲镬,奉玉齍,诏大号,治其大礼,诏相王之大礼。”[20]《仪礼·聘礼》云:“比归大礼之日,既受饔饩,请观。讶帅之,自下门入。各以其爵朝服。士无饔。无饔者无摈。大夫不敢辞,君初为之辞矣。”[21]二是指尊敬人的动作。如《春秋左传·文公》载:“君贶之以大礼,何乐如之。抑小国之乐,大国之惠也。”[22]三是指根本的、重要的或全面的道德规范和社会规范。如《春秋公羊传·僖公》曰:“故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23]《吕氏春秋·不广》云:“知大礼,知大礼虽不知国可也。”[24]根据篇章内容,此篇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的礼教思想,题为“大礼”当作第三义,文义可通。

《礼记·文王世子》云:“言父子君臣长幼之道,合德音之致,礼之大者也。”[25]可见《礼记》所谓“大礼”,正是讲“父子君臣长幼之道”,与此篇正相契合。《礼记·哀公问》又载:“哀公问於孔子曰:‘大礼何如?君子之言礼,何其尊也?’孔子曰:‘丘也小人,何足以知礼?’君曰:‘否!吾子言之也!’孔子曰:‘丘闻之也。民之所由生,礼为大。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明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昏姻疏数之交也,君子以此之为尊敬然。’”[26]《大戴礼记·哀公问于孔子》也有相同的记载。[27]孔子所认为的“大礼”也是“节事天地之神明”、“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昏姻疏数之交”。《礼记·冠义》阐述得更为清楚:“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义立。”[28]说明“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是礼义的最基本内容。故此篇题为“大礼”与全篇文字涵义恰相吻合。但是,《大戴礼记》中字句与其多有类似之章节篇名为《曾子立孝》,而此篇题作“大礼”,为何区别如此之巨?前文已述及,前者出发点是告诫“为子者”,“为弟者”,“为臣者”(即所谓“在下者”,“贱者”)所应遵守的礼法,故为“立孝”之道;而后者阐述的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的礼教思想,在宗法社会中,这五者就构成了宗法社会基本秩序,正所谓“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义立”。后者的出发点是对整个社会秩序进行描述(或是规定),其视角是全面的,内容又是最基本的,故以“大礼”作题。

“大礼”其义可解,但用作篇题是否有例可考?《六韬·文韬》有《大礼》篇,可见以“大礼”用作篇题并无不当之处。其文曰:“文王问太公曰:‘君臣之礼,如何?’太公曰:‘为上唯临,为下唯沉;临而无远,沉而无隐。为上唯周,为下唯定;周则天也,定则地也。或天或地,大礼乃成。’……目贵明,耳贵聪,心贵智。以天下之目,视则无不见也;以天下之耳,听则无不闻也;以天下之心,虑则无不知也;辐凑并进,则明不蔽矣。”[29]论述的虽是君臣之礼法,但其是以治国为要义,故以“大礼”名篇。《六韬》为周朝吕望所撰,“大礼”作篇名当可垂范后世。《上博楚竹书(四)·大礼》或为某书之一章节,也未可知。苦于无证,当俟再考。

综上所述,《上博楚竹书(四)·内礼》之篇题文献无征,与传世文献存在不相契合之处,其义难解。无论是从文字学角度来看,还是从传世文献的考释来看,作“大礼”较为恰当,且“大礼”用作篇题也有例可考。故《上博楚竹书(四)·内礼》之篇题当非“内礼”,而应作“大礼”。固执“内礼”之见,可能穷搜百端而无所一获,陋见则可备一说,若或可解疑,则于同好稍有益焉。

(载《华夏考古》2009年第2期)

【注释】

[1]《子羔》见于《竹书(一)》和《竹书(二)》,《容成氏》见于《竹书(二)》,《中弓》、《恒先》见于《竹书(三)》,《曹沫之阵》见于《竹书(四)》。

[2]马承源:《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221页。

[3]本字原简为古体字,下文古体字及繁体字均写作相应简体字,不再加注。

[4]此六字系整理者据上下文及传世文献补入。

[5]马承源:《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219—229页。

[6]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80—81页。

[7]阮元:《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461页。

[8]阮元:《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29页。

[9]阮元:《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44页。

[10]阮元:《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44页。

[11]卫湜:《礼记集说》,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1986年。

[12]卫湜:《礼记集说》,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1986年。

[13]为使论证更为客观,本文所引古文字图片均从原图版翻拍而成。

[14]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第579页。

[15]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09页。

[16]李正光:《楚汉简帛书典》,湖南美术出版社1998年版,第110—111页。

[17]马承源:《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序》,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2页。

[18]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第1139—1142页。

[19]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223页。

[20]阮元:《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763页。

[21]阮元:《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075页。

[22]阮元:《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840页。

[23]阮元:《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259页。

[24]吕不韦:《吕氏春秋》(下册),中国书店1985年版,第29页。

[25]阮元:《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410页。

[26]阮元:《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611页。

[27]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2页。

[28]阮元:《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679页。

[29]吕望:《六韬》,见《百子全书》,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3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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