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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的大规模保障性住房建设(~年)

时间:2022-03-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保障性住房一方面可以为没有能力从市场获得住房的居住弱势群体提供住房保障,同时可以间接平抑虚高的房价。为了保证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社会安定团结,南京市政府从2002年起开始大规模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解决城市低收入居住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同时为城市建设拆迁户提供补偿性住房。从陆续出台的《南京市住房建设规划》与《南京市住房保障规划》来看,保障性住房的规模还将继续增大。
政府主导的大规模保障性住房建设(~年)_与城市化共生——可持续的保障性住房规划与设计策略

2002年以来,伴随着商品住房的普遍高档化,出现了住房价格虚高、普通居民购房压力大以及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等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因此,在住宅市场多元化的同时,政府转向重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南京市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规模有序推进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商品房建设。保障性住房一方面可以为没有能力从市场获得住房的居住弱势群体提供住房保障,同时可以间接平抑虚高的房价。

为了保证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社会安定团结,南京市政府从2002年起开始大规模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解决城市低收入居住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同时为城市建设拆迁户提供补偿性住房。为此启动的“三百三房”工程的具体目标是:用三年时间新建1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和100万平方米中低价商品房,改造100万平方米危旧房。在此期间,按照“总量控制、分步实施、招标建设、统筹供应”的原则,不断增大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力度:2002年建设经济适用房20万平方米,2003年建设量达到91万平方米,此后每年的建设量都在12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2006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9个项目,用地总面积978公顷,总建筑面积926万平方米,114678套住房,包括景明佳园、兴贤佳园、恒盛嘉园、仙居雅苑、百水芊城、芝嘉花园、春江新城、银龙花园、尧林仙居、五福家园、青田雅居、翠林山庄、摄山星城、金叶花园、燕佳园等15个小区,解决了5万余户城市“双困”家庭和被拆迁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1)2007年,南京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总量已经达到江苏省的三分之一,同时各年的经济适用房竣工量也相当于当年全市住房建设总量的四分之一左右。(2)(详见表5-1、表5-2)

表5-1 2002~2007年南京经济适用房投资额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的比重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南京市统计年鉴和南京市房改办提供数据绘制

表5-2 2002~2007年南京经济适用房在房地产投资中的比重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南京市统计年鉴和南京市房改办提供数据绘制

按照《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要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南京自2002年实施实物配租保障方式已经完成了五批选房工作。截至2008年,全市主城区已经累计有1985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得到了实物配租保障,其中2008年的保障对象是连续两年享受城市最低收入保障的851户无房家庭,涉及玄武区127户、白下区174户、秦淮区134户、建邺区85户、鼓楼区77户、下关区170户、栖霞区15户和雨花区69户。廉租房房源包括现房和期房两部分,主要分布在西善花苑、摄山星城、龙潭江畔人家、南湾营、春江新城和银龙花园等6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房屋的套型为一居室和二居室,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左右和50~60平方米,基本实现了对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3)

南京从2003年开始实施集中建设中低价商品房,2003年中低价商品房招标拍卖成交土地规划总面积37.2万平方米,占成交土地总量的4.6%;2004年中低价商品房标拍卖成交土地规划总面积7.5万平方米,占成交土地总量的2.1%。(4)到2005年底,完成南湾营小区、百水家园、双和园、幕府佳园等项目的建设,总占地面积约170公顷,规划建设面积约200万平方米。从陆续出台的《南京市住房建设规划》与《南京市住房保障规划》来看,保障性住房的规模还将继续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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