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

时间:2022-06-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保障性住房青岛市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将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连续六年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好的实事之一。截至2011年年底,青岛市已在33个项目中落实保障性住房房源23950套,并于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六)创新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新机制2011年3月14日,青岛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正式挂牌运营。

保障性住房

青岛市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将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连续六年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好的实事之一。

一、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一)超额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2011年中央和省下达青岛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标为22460套(户)。截至2011年年底,青岛市已在33个项目中落实保障性住房房源23950套,并于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8050套、经济适用住房5900套、限价商品住房10000套,率先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青岛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二)进一步落实资金和土地支持

2011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总投资为73.8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支持资金6066万元;市、区两级政府直接投入11.45亿元(其中财政预算安排1.62亿元,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8.81亿元,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提取1.02亿元);通过配建制度,吸引社会和企业自筹资金24.8亿元;银行贷款筹集资金37亿元。2011年年初,青岛市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实行计划单列,确保用地及时供应,全年共为全市33个项目、23950套保障性住房房源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1558亩,实现了应保尽保。

(三)配租配售规模持续扩大

2011年,青岛市计划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不少于9000套。截至2010年年底,全市累计有10980套保障性住房面向社会公开配租配售,其中廉租住房1754套,公共租赁住房2214套,经济适用住房5909套,限价商品住房1103套,超额完成2010年年初确定的任务目标。

(四)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

2011年3月青岛市印发实施《关于调整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4月1日起,调整青岛市住房保障标准,将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线标准由月均610元调整至760元;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收入线标准由月均1277元调整至1864元;住房线标准由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提高至13平方米。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收入线标准由月均1916元调整至2796元。

(五)创新住房保障政策

为进一步健全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起草了《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同时拟定了《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创新了公共租赁住房的配建制度和可租可售制度,这一制度目前已在城阳区白沙湾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项目进行了试点。起草了《关于统筹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对市辖七区和高新区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保障性住房的建筹机制以及管理体制和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统一,同时对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的保障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起草了《关于市区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异地建设补偿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异地补偿制度的实施,一方面可以确保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不减少;另一方面,在大财政、土地大储备制度建立前,可以资金补偿方式调节各区土地资源和利益方面的不平衡,调动各区的积极性。

(六)创新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新机制

2011年3月14日,青岛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正式挂牌运营。该中心将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投融资平台并直接参与建设,进一步扩大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来源。同时,按照中央要求,青岛市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试点工作,安排公积金贷款4.6亿元,支持两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843套。

(七)加强资格审核和后期管理

严格落实“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六部门联审的工作机制,由国土房管、民政、公安、劳动保障、公积金、税务等职能部门联合对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住房、收入、婚姻、财产等情况进行核查,累计共审核申请住房保障家庭23240户,其中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1983户,占申请家庭总量的8.5%。同时,严格按照房源公告、申请审核、入围排序、公开摇号、轮候选房等程序,进行保障性住房公开配租、配售工作,并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公证机关等单位和市民代表,对公开摇号全过程实施监督,摇号结果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并在全省率先实施了物业费补助政策,对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困难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市政府按照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元予以补助;对廉租住房承租家庭,按照高层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6元、多层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元予以补助,切实减轻了承租家庭的经济负担。全年共发放补助资金107万元。

二、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实施青岛市第二个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为确保2012年住房保障各项目标顺利完成,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总的思路是: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应,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加大配租配售管理工作力度,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保持青岛市住房保障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一)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

2012年山东省下达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共28160套(户),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23085套(公共租赁住房8335套、经济适用住房4950套、限价商品住房9800套),青岛市将按照市政府确定的“3、4、6”(即“3月底前确定规划方案,4月底前完成拆迁、确定建设主体,6月底前开工建设”)的进度目标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在2012年年底前达到“三个1/3”(即主体结构基本完成的要占目标任务的1/3、进入楼层施工的要占目标任务的1/3、开始基础施工的要占1/3),千方百计地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年内竣工保障性住房和“两改”安置房不少于9000套,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少于9000套。

(二)创新保障性住房建筹模式

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七区统筹相关工作,在坚持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规模。同时结合房地产市场情况,通过收购部分普通商品住房和改建现有房屋等方式,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供应,年内争取购买3000套中小套型房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

(三)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研究制定《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着手修订《青岛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三个政府规章,加快推进《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关于统筹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市区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异地建设补偿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三个文件的出台。探索鼓励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探索扩大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

(四)加快住房保障立法进程

加快推进《青岛市住房保障条例》的立法进程,使青岛市的住房保障工作从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规划建设、质量监管、优惠政策、资金筹集、准入退出到后期管理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五)强化准入、分配和后期管理

继续加快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资格审核相关部门信息比对交换的自动化程度,实现部门之间全面网上审核,提高审核准确率和工作效率。按照“困难优先、轮候排序、公开公平”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制度,探索实施轮候打分排序制度。加强社会监督,确保保障性住房程序公开、分配公平。加强机构体制和队伍建设,健全区、街道两级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加强对区、街道和社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优质高效和公开、公平、公正。加强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进一步强化租金收取、动态巡查、公共设施维修、小区物业、维修资金等管理和服务工作,为保障家庭服好务。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