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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障性住房促进居住融合

时间:2022-03-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方面,利用土地由生地变为熟地,升值后的土地收益平衡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另一方面,以中低收入阶层为主要对象的保障性住房与其他阶层的住房混合布局,有利于社会平等的实现。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观政策背景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式选择应以促进居住融合和低收入阶层的提升为目标,积极探索与其他商品住房混合建设的方式,以推进社会的整合。
以保障性住房促进居住融合_与城市化共生——可持续的保障性住房规划与设计策略

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以居住空间分异为主要特征的社会空间分异已经开始在我国城市出现,其所呈现的不断强化的趋势是不容忽视的。从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的形成机制中可以看出,居住空间分异现象是市场作用的结果,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存在一定的必然性。但是如果政府不加以适当的引导,也会对社会带来许多消极影响。(28)

(1)新城住宅建设考虑社会各阶级及阶层的融合

早在1966年,Heraud就在Urban Studies杂志上发表文章就新城开发对伦敦住房问题的影响进行了研究。两年后,他又在此杂志上对新城开发中的空间分异现象进行了批评,认为新城不应过多地建设工人新村,以免造成工人阶级住宅的集中化。新城住宅建设应该考虑到社会各阶级与阶层的融合,以便维持社会系统的自平衡,确保社会结构的稳定。为此,新城应多建一些混合型社区(B.J.Heraud,1968)。其后,Bolwell,Clarke和Stoppard也针对英国Crawley新城建设导致整个城市社会结构的变迁进行了实证研究,并就新城开发带来的社会问题表示忧虑(L.BolweIl,B.Clarke,D.Stoppard,1969)。Ralph Gakenheimer在研究了发展中国家的相关新城建设案例后,对新城建设中存在的若干社会问题进行了分析批评(R.Gakenheimer,1976)。在这些弱势社区中由于缺乏认同感与归属感,社区参与的组织能力显得异常微弱。研究建议维持传统的社会结构以改善其社会经济生活(M.Rueschemeyer,1993)。因此,新城住宅建设应该考虑到社会各阶级之间的融合,以便维持社会系统的自平衡,确保社会结构的稳定。(29)

作为一种经济和社会平衡的手段,当在新城建设初期修建的保障性住房形成一定规模后,有助于导入其他商品住房的开发。一方面,利用土地由生地变为熟地,升值后的土地收益平衡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另一方面,以中低收入阶层为主要对象的保障性住房与其他阶层的住房混合布局,有利于社会平等的实现。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这样的做法是合理的,低收入人群居住地点相对分散,低收入、中等收入、高收入人群的适当“混合”,小同质大异质的居住分布模式有利于社会的稳定、设施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相互各取所需,低收入人群为高收入人群提供服务的同时也解决了部分低收入人群的就业问题。(30)

(2)以促进居住融合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方式选择的目标

欧美国家的发展经验,低收入家庭的集聚以及与社会其他阶层的隔离,不仅带来城市环境方面的问题,诸如:高密度、拥挤、公共设施匮乏等,还会引发犯罪率增高、失业、严重依赖福利政策等一系列社会问题。70年代以后,欧美国家意识到低收入家庭集中所带来的社会和环境问题,开始逐渐改变以往集中建设公共住房的传统做法,转而以不同收入阶层的居住融合作为基本发展策略,力求在邻里层面将不同收入和阶层的居民结合起来,形成相互补益的社区,尤其对于低收入群体而言,使之不致被排除在城市主流社会生活之外。(31)

有研究者基于实证研究指出,与相同收入群体同质居住的模式相比,不同收入群体混合居住的模式有助于降低住区内低收入阶层居民和其他收入阶层居民的社会距离,并有利于缓解低收入阶层居民的自我孤立和自我隔离问题。(32)综合已有的研究来看,居住空间分异现象的出现,使社会贫富差距日益表现在空间布局上,扩大了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社会距离,并可能导致低收入群体的集聚和与其他社会阶层的隔离,不利于社会的公平和稳定。因此,采取积极有效的控制和引导措施促进各阶层的居住融合,避免低收入群体的过度聚集和与其他社会群体隔离所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是十分必要的。保障性住房是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的重要途径,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是其基本价值理念。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观政策背景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式选择应以促进居住融合和低收入阶层的提升为目标,积极探索与其他商品住房混合建设的方式,以推进社会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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