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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民主管理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时间:2022-02-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履行好基本职责的中心任务和着力点是协调劳动关系,使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进而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以民主管理为手段,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最终目标是促进企业的发展。
民主管理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_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理论实务

浙江省义乌市总工会 耿 风 楼银芳

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对人权的政治民主;民主管理的核心是对劳权的管理民主,这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需要用辨证的科学的理念来指导,来分析,来求证。

一、民主管理对民主政治的内在需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科学发展观来审视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应当以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为基本原则,以维护劳动关系的公平正义为基本内容,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合作和谐的制度建设为基本目标。具体地讲,民主管理和民主政治建设要满足三个方面的实际需要。

第一,要用和谐的劳动关系满足市场化改革的需要。市场经济给就业主体带来了增量的利益,同时也带来了更大的风险。传统的不均衡的劳动关系制度已无法满足新体制中劳动者主体的需要,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地位需要有一种民主的“社会制度”与“和谐关系”来保护他们的利益。劳动关系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纠正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效应,实际上为劳动者提供了稳定的社会预期,有助于增强社会转型期的亲和力,降低改革的风险和成本。

第二,要用民主政治的和谐关系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经济发展无非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经济增长,二是社会福利增长。经济发展在人的本位上的目标也可概括为两点:一是满足人的基本需求,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二是发展和提升包括人的体力和智力在内的综合素质。民主政治与和谐的劳动关系能从根本上影响这两个目标的实现。

第三,要用“民主与和谐”来满足人权发展的需要。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对经济发展最终归宿的这种人权表述,反映了对人的自身价值与命运的深刻洞察。劳权作为一种人权,正是劳动关系政策的基本内容之一。因此,从科学发展观出发,根据上述三个方面的要求,让构建合作的和谐的劳动关系作为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和主要定位,有利于建设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劳动关系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发展社会和经济,推进社会进步

二、和谐劳动关系对民主管理的客观需求

根据笔者的社会调研和分析,民主、合作、和谐的劳动关系制度应包括宏观的国家层面的制度和微观的企业层面的制度。

第一,在微观或企业层面上,应建立起劳动者表达自身利益的民主机制和调整劳资利益冲突的民主机制。在劳资之间,利益的差异或冲突是客观的,关键是如何在承认各自利益差异这个客观现实的前提下,让各自的利益得到充分表达,并通过一定的协商谈判机制,实现利益的整合,达到利益大体上的均衡,这是民主、合作的先决因素。当然,合作、和谐的劳动关系并非是没有利益冲突的劳动关系,相反,它是一个有能力化解和解决劳资利益冲突的劳动关系制度,是一个能将不同利益纳入制度框架和法律秩序范围内解决的制度。我们要通过加强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平等协商和集团合同制度加大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力度,促进协商劳动关系的机制建设,为企业建立合作、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制度性平台。

第二,在宏观或国家层面上,应建立起能够表达劳动者利益的机制和调整社会不同阶级、阶层利益的机制。微观的企业层面上的劳动关系是受宏观国家制度层面上的劳动关系制约的。只有在宏观上、社会制度层面上建立健全劳动关系机制和制度,才能最终保证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作为一种社会利益表达机制和制度,它体现在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等各个方面,通过有效的社会制度安排,将劳动者的利益诉求和表达纳入法律和制度的规范中。这就要求以工人阶级为基础的执政党健全民主政治,强化工会的维权机制建设,为职工群众参政议政提供渠道,创造条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工会必须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参与、沟通和联系渠道,完善与政府的联席会议及三方协商机制,以及互动机制建设,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一种法定权利,从制度和机制上加以保证。

三、民主管理必须遵循的民主原则

企业民主管理的本质和核心是对人的管理,而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则是人本管理的重中之重的工作,鉴此,在非公企业,如何运用民主管理的新形式,做好劳动关系的稳定工作,对促进企业稳定和发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应该说,这是推进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的一种好形,一种新定位。

用民主管理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工会法》赋予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履行好基本职责的中心任务和着力点是协调劳动关系,使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进而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因此,工会组织开展民主管理中必须注意坚持以下四条民主原则。

1.民主执法的原则,即坚持源头参与和具体维护相统一的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工会维权、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已经逐步纳入到法制化轨道,工会维权工作必须依法进行。依法维权,关键在于重视源头参与。重点是参与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劳动、就业、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民主协商及立法完善工作,使我国社会主义劳动法律体系完善,使工会维权工作有法律依据。

2.民主协商的原则,即坚持制度建设与组织实施相统一的原则。为适应新时期劳动关系的新变化,五年来,我义乌市各级工会组织依据《劳动法》和《工会法》逐步建立起与执法相配套的协调劳动关系三个法律维权工作机制是行之有效的。劳动调解、谈判机制对推进在非公有制企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是行之有效的;劳动仲裁、诉讼机制对职工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的有效保障是行之有效的;劳动源头参与机制对职工生活福利、社会保障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维护问题是行之有效的;总之,对探索非公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新形式、新途径、新办法都是行之有效。这些机制为维护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经济利益和精神文化权益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3.利益共享的原则,即坚持以民主管理与促进企业发展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以民主管理为手段,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最终目标是促进企业的发展。在这一点上,职工与企业所有者有着共同的目标、共同的权益。我们还要看到,非公有制企业所有者,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他们与工人阶级在整体利益上是一致的,在具体利益上有差异。因此,在非公有制企业,首先,要加强工会组建工作,不断提高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供组织保障和生命源力。其次,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权益时,生命的源动力量是用民主的手段采取沟通、合作的办法,协商、调节的办法,说服、教育的办法来实现“劳资两利”,共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4.适时提高的原则,即坚持提高职工素质与增强工会干部协调劳动关系能力相统一的原则。首先,要致力改变非公企业职工在劳动关系双方中的弱势地位,关键在于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培养同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专业人才。其次,在提高职工整体素质的同时,也要努力提高广大工会工作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行为能力。要针对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工会组织的活动,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工会干部头脑,努力学习法律、经济、科技历史等多方面的知识;其三,要努力学习和研究新时期工人运动理论,造就一大批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较高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的社会活动家和协调劳动关系能力的人才群体。

总上而言,我们不难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应把协调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稳定的人际关系,完善美化人文关系作为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这是社会发展的必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须;同时,也是继续深化党的“依靠方针”的必须,是执政为民、亲政为民的必须,这是新形势下民主管理的牛鼻子,只有这个问题解决好了,民主管理其他许多实际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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