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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初探

时间:2022-03-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网络民意的凸显,这既体现了广大网民参政议政热情的高涨,又反映了广大网民对个人合法权益以及公共安全利益的诉求,给公安机关传统的群众工作理念带来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二)网络时代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挑战网络的发展,强烈冲击着传统视听媒体的主体地位,网络传播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已成为政府各部门调查民意的重要渠道,影响力巨大。
网络时代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初探_浙江公安机关加强和创新 社会管理的理论与实践

张甲宏[1]

网络,以其快捷、方便、直观等特点,不断渗透着人们的生活,改变着人们对社会事件甚至道德伦理价值的判断,社会公众把网络媒体作为自己维权和寻求救济的主要途径,也把其作为监督审视承担着社会公益职能的国家机关的通达渠道。公安机关在社会变革期、矛盾凸显期、群体性事件多发期的大背景下,履行着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稳定职责的同时,因其工作的性质和特点,一直处在矛盾焦点之中,风口浪尖之上,“和谐警民关系”既是公安部“三项建设”的出发点,也是归宿点,可以说和谐警民关系是一切公安工作的基础和目标,网络时代公安机关如何把握广大网民和民众参政议政的大势,推进网络时代新型的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从而达到巧借“民情、民智、民力”更好地为公安工作服务,是我们当前必须面对、切实解决好的重大问题。

一、网络时代对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影响

(一)“晕轮效应”带来的社会公众认知的影响

晕轮效应,又称“光环效应”,最早是由美国著名心理学家爱德华·桑戴克于20世纪20年代提出的。他认为,人们对人的认知和判断往往只从局部出发,扩散而得出整体印象,也即常常以偏概全,这就好像刮风天气前夜月亮周围出现的圆环(月晕)。其实,圆环不过是月亮光的扩大化而已。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来自社会的矛盾越来越影响和制约着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由于受长期以来的认知影响,人民群众往往对公安机关期望过高、认识出现偏差。相当一部分群众不仅要求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还期待热情、优质、高效服务。相比之下,公安机关在执法理念、工作机制、服务方式等方面还满足不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一旦希望无法如期实现,消极的看法就随之产生,甚至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比如公安机关向社会承诺有求必应、有难必帮,使公安机关成为群众无所不求的对象,每逢对职责之外的事情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时,又因相关部门办理不及时而无能为力,这会给群众留下推诿、不负责任的印象,稍有闪失,群众便把怨气都发泄到公安民警身上,造成警民关系紧张。此外,舆论阵地失实报道、误导读者以及公安机关应对措施不力往往造成晕轮效应消极影响,部分媒体为了吸引更多的读者和网民,追求经济效益,热衷炒作涉警的负面新闻,无端造成了人民警察的形象危机,给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带来挑战。

(二)多元化信息时代带来的思想意识隐患

21世纪是信息与通信高度发达的网络时代,互联网给整个社会带来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人类社会的整个生存状态,从工作、学习到娱乐,从经济、政治文化都在发生一次根本性的变革。就像任何新技术革命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会给我们带来困惑一样,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带给人们大量的信息,方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提供人们更高效快捷的学习与工作方式,更新人们新时代的行为理念;另一方面网上多元化的思想与观念也冲击着传统和平衡,大量的负面信息、不正当言论给广大网民带来困惑和迷茫,而网民的参政意识和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网络世界赋予了社会公众更多的话语权。网络时代带来全新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与考验,与社会稳定、百姓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安工作同样要直面这种新的机遇和挑战。

(三)“网络民意”带来工作理念新的考量

网络民意就是借助或通过网络这一信息平台所反映、表达、实现出来的社会公众思想、舆论的趋向和导向。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快速普及,网络民意在现实政治、经济生活中发挥着更巨大的作用,它不但反映、引导和强化着民众对各种政治、经济、社会问题的认知,也对党和政府的决策产生了直接、间接的影响。网络民意的凸显,这既体现了广大网民参政议政热情的高涨,又反映了广大网民对个人合法权益以及公共安全利益的诉求,给公安机关传统的群众工作理念带来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这种变化就是要求公安机关把善待“网络民意”作为畅通民意渠道的一条重要途径来牢固群众工作的基础,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撑,从根本上实现公安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毋庸置疑,建立网络时代新型的和谐警民关系既可以进一步牢固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更好地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又可以更有效地发动、组织、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公安工作,更广泛地利用群众的力量和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

二、网络时代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机遇挑战

(一)网络时代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机遇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底,我国网民规模已达3.39亿,公民意识普遍增强的强大网民构成的网络社区充分发挥了舆论监督的作用。网络上一些信息可能不大准确,有些观点不够成熟,网络中的声音却非常直接、坦率和真实,涵盖范围广、涉及程度深,网络已成为一种新型的警民沟通渠道,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对称和警民互动。公安机关通过网络这一便捷有效的民情通道,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汇聚民智,推动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并及时得到来自群众的直接反馈,检验并改进自己的工作中的不足。通过合理发挥网络的作用,建立双向良性互动的沟通渠道,赢得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有效拉近警民之间距离,强化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基础。

(二)网络时代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挑战

网络的发展,强烈冲击着传统视听媒体的主体地位,网络传播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已成为政府各部门调查民意的重要渠道,影响力巨大。但是,网络在带给我们大量“原汁原味”的信息的同时,却也因为它不像传统媒体一样必须经过审查和筛选,而是人人都可以发布信息,人人都是“新闻发言人”而不断冲击着大众单纯的思维意识。网络舆情使公安日益成为舆情“聚光灯”下的重点部门,正义网对2010年上半年网络舆情部门分布分析,涉及公安的达到41.2%。该网网络舆情工作室每年发布“地方政法机关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至少在政法机关内部,是作为一项工作标准的衡量指标。作为警民关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网络成为当今和谐警民关系的新型平台,如何利用和管理好互联网络,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构成了严峻挑战。一方面要及时应对负面的影响,要把握好“发现在早,处置在小,预防在先,控制有力”的原则,努力防止涉警负面炒作,而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要关注不同价值判断标准所引发的不同话语权体系,要关注到社会公序良俗、道德评价范畴等区域和种类,因为网络的不设防、不筛选,对公安工作的质疑、希望、求助等都会在网络上直接反映出来。如何利用网络这个平台,提供服务、化解矛盾、争取理解、和谐关系都是可以探究的课题。

三、网络时代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探究

(一)必须树立尊重“网络民意”的理念

在当前社会矛盾突显、利益冲突错综复杂、利益调整机制尚未完全到位的大背景下,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与安全风口浪尖的公安机关面临的网络舆情日趋复杂。

一方面要真正把尊重“网络民意”作为执法为民理念根植于每一名民警的头脑中,落实到每一名民警的实际行动中,贯穿到每一项执法活动中。高度重视网络时代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群众意识和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要充分利用湖州市的“警务e广场”这一网络平台,实时发布公安工作动态信息,使公安工作时刻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既可以打牢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增进警民互信,又可以更有效地发动、组织、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公安工作,更广泛地利用群众的力量和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

另一方面,现代社会中,网络冲击着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许多与公安机关和民警有关的事件,尤其是有些负面报道容易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形成一面倒的态势,从而出现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形象危机。因此,当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发生,或有重大影响的涉警事件,要坚持正式回应,及时、公开、透明。对一些群众关注的治安现象和热点问题,可以开通网络直播室,组织相关部门与网民互动,在成为问题之前由政府部门主导,公安机关主动介入,引导网络舆论往积极和正面的方向发展。毕竟网民缺乏的是信息而不是理性。民知情而安,只有这样才能有和谐融洽的警民关系。

(二)必须建立与媒体的合作、互动、双赢的机制

公安机关寻求与媒体合作的最佳途径,是提高公安宣传工作的效能。公安宣传工作是与媒体沟通、交流的有效载体和途径,不仅具有传统意义上的发动群众、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塑造自身形象、影响社会公众等外在作用,而且对规范警务工作和深化警务公开具有重要的意义。公安机关要敢于面对媒体,建立合作共赢的关系,善于提高同媒体的合作和沟通能力。公安机关和新闻媒体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两条不同战线,新闻媒体离不开公安机关的新闻资源,公安机关也要借助新闻网络媒体广泛宣传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情况,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实现公安机关与新闻网络媒体的良好合作,既是新闻媒体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公安机关要学会同媒体打交道,要学会同媒体沟通,要通过主动邀请媒体负责人和记者参加座谈会、通气会,组织新闻发布、参观考察、跟踪报道等多种形式的沟通,及时向新闻网络媒体介绍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情况,了解新闻媒体对公安新闻媒体的需要,尽可能地为其采访报道提供便利。对新闻媒体反映的情况特别是涉警负面报道,要认真对待,及时查清真相,向新闻网络媒体反馈结果、表明态度。公安机关要转变观念,要充分尊重媒体,宽容接纳媒体,适度满足媒体的要求,同时也要进行必要的制约。要主动搭建合作的平台,加强日常的联系,加强项目的合作,加快信息的传递,让媒体和记者到公安机关体验生活。要深化警务公开,主动接受新闻网络媒体的监督。

(三)必须建立公安执法信息公开机制

在网络时代,要改变“怕”、“躲”、“删”、“关”的思维模式。一是实现信息公开法治化。公民的知情权是信息公开的基础。目前,我国宪法未明确公民的知情权,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法》,行政信息公开缺乏法律依据。但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知情权必然要写进宪法,这是民主国家发展的必然走向。可喜的是,各级政府都已在这个领域迈出了步伐,如2003年1月,广州率先出台《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近年来,公安机关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执法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如《刑事立破案告知制度》、《公安机关办案程序公开制度》等,以信息公开促进执法公正,进一步透明公安执法结果,正如温总理所说:“公平公义比阳光还要有光辉”。二是建立公安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原则是制止公安执法自由裁量权专横的最有力武器。公安执法是否公平公正,关键是否自觉公开执法信息,是否有一条公民获取信息的正式渠道,所以,建立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具有极其重要意义,而不能仅停留在对当事人的信息公开上。建立公安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必须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开,群体性事件还要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实现“阳光”执法。三是建立信息公开救济制度。“无救济,即无权利。”救济制度是信息公开的重要保障,如果没有救济制度,不赋予公众获得行政和司法的救济权利,行政信息公开就得不到有效的开展。目前,公民能了解行政信息量少质差,得不到或得到错误信息也没有救济权利和渠道。因此,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中必须赋予公民,尤其是案件当事人关于获取信息救济的渠道、方法、内容和程序等,保证执法信息公开的畅通、准确和完整。

(四)必须建立警民双向沟通机制

一是利用信息工具,搭建警民网络连心桥。网络民情饱含了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满腔热忱和期待,网络业已成为公安机关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的重要渠道,成为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大力创新警民互动模式,积极探索并完善警民网络交流互动工作机制,利用网络工具,形成网民积极参与、民警热情解答、沟通互动常态化的良好运行机制,在宽广的网络世界架起一座民警与群众沟通的“连心桥”。这是信息化时代公安工作的新拓展,也是有效应对老百姓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比如社区民警可以探索开展网上警务社区建设,按照虚拟世界现实化管理的思路,借鉴传统的社区警务模式,强化互联网基本要素管理,充分调动论坛版主、网民、网络运营服务商参与网上群防群治工作的积极性,依托互联网建立工作QQ,公布QQ在线工作时间,建立社区专门QQ群,同时让社区的治保干部或村干部成为群管理员,针对社区治安难点问题,在网上展开讨论,网民(社区居民或村民)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社区治安建设,实现群防群治;以网上警务社区、论坛等网格化管理为基础,推行公安工作的网络发言人制度,根据事权划分及调查情况有选择地分级回应,全局性或跨区域的重大涉警问题由省级公安机构负责回复,一般问题则按属地管辖原则由各地指定专人在门户网站上直接答复,回应时全部冠以该机关网络发言人名义,充分发挥纵向各层级以及横向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各地普遍建立网络发言人的全新工作格局,甚至可以开通公安微博,专职发布最新警情与为民服务措施,同时承担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职责,更好地为各地网民服务;网民更可以在网上直接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等。比如2011年初湖州市局提出了20余项候选的重点工作,依托“警务e广场”在互联网上予以公示,请网民投票选择,短短十余天内共有上万名网民投票,最终确定了“整治盗窃‘三车’违法犯罪、打黑除恶、中心城区交通‘排堵保畅’、酒驾常态化整治、在校学生应急逃生技能大培训等2010年全市公安‘为民十大行动’”,有效探索建立网络民意导向警务模式。通过网络这个平台,建立双向沟通机制,这不仅能为民警开阔工作思路,提升民警工作效能,而且将为拓宽民声渠道、搭建服务群众平台、拓展公安宣传阵地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拓展网下互动,实现警民网络零距离。依托互联网,充分利用公众活动场所,不断拓宽警民交流渠道,拓展群众参警议警、警务协商、民主监督的范畴,建立开放、参与、合作、共赢的民意导向警务模式,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实现网络警民零距离的目的。定期开展“网民进警营”、“网民走进110”、“网民体验社区警务”、“网民体验街面反扒”、“网民体验交警执法”等活动,让网民亲身感受公安工作的紧张、繁忙、辛苦和奉献,体验公安工作的快速和高效,有选择地组织知名网民和热心社会公益的群众参加公安机关的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使网民对公安工作有更加全面客观的了解,坦诚面对网民提出的问题,畅通沟通渠道,使网民对公安工作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客观表达对公安工作的认识和评价,在网络上引导涉警话题,体现正面效应。与传统的民意通达渠道相比,更多地以开放的姿态,接受群众的参与、审视和监督,这种方式在信息时代被冠以“网络问政”的说法,对社会公众来说,网络问政可实现即时、互动等功能,优势明显。与千家万户有密切联系的公安工作,在网上拓展各项服务功能的同时,应更多地直面关注社会,引导舆情,以警民互动、双向沟通的方式,引导网络舆情的正面效应,使其在和谐警民关系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彭兰.网络传播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2]秦汉兵.公安机关网上维稳工作刍议[J].上海公安研究,2009(6).

[3]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http://www.cnnic.net.cn/html/Dir/2010/01/15/5767.htm.

[4]正义网2010上半年舆情报告[EB/OL].http://news.qq.com/a/20100706/000989.htm.

[1]张甲宏: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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