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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时间:2022-05-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卢福财 张荣鑫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谐社会是以和谐劳动关系为基础,劳动关系是经济关系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缺少诉求渠道,劳资关系协调不力,往往会导致矛盾激化。

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卢福财 张荣鑫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谐社会是以和谐劳动关系为基础,劳动关系是经济关系中最为关键的环节。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更影响到地区和社会的稳定,所以劳动关系的状况是上至政府、下至百姓都普遍关心的问题。据统计,截至2002年9月,向各城镇有关机构登记的失业人数752万人,仍未再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600多万人,两者相加一共约1400万人,这一数字还不包括城镇各类企业中的隐性失业的富余职工。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不仅不吸收新增劳动力,反而要削减大量人员,因此城镇劳动力资源相对过剩是不争的事实[1]。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缺少诉求渠道,劳资关系协调不力,往往会导致矛盾激化。而劳动关系不和谐所引发的劳资矛盾更是新时期具有普遍性和经常性的问题,劳资冲突已成为企业发展不和谐的一个重要方面,处理不好会引发社会冲突。

从一定意义上说,劳动关系是当代中国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不稳定、不协调,社会和谐就无异于沙上建塔。从企业生产经营的微观角度来看,和谐的劳动关系担负着调整职工心理、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生产效率的重要职能;从社会组织构成的宏观角度来看,和谐的劳动关系不仅维系着社会组织每一个生产、服务环节的稳定,还支撑着社会组织结构的框架。只有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才有可能实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

一、转型时期我国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

为了提高效率,经过多年的探索,我国选择了市场经济的体制;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企业独立的法人地位被确立,在职工进出、收入分配、资产处置、投资决策等方面经营者有了相对独立的自主权。同时,劳动者也获得了一份就业的选择权。企业、劳动者开始逐步形成了各自的利益主体和权利主体。双方的利益既有一致的一面——企业发展了,企业利润提高了,政府税收和职工收益也增加了;但也存在着相反的一面——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职工则追求收入最大化,而利润与成本在很大程度上是“负相关”关系,劳动者的收入和劳动保障几乎都与成本有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总是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中打拼出来的民营企业,虽有灵活的经营机制,但由于普遍追求投资回报的最大化和成本控制的极限化,不少企业在劳动保障方面往往投入不足,无论在劳动报酬,还是在保险福利和劳动保护方面的人均水平都远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我国劳动关系在总体稳定的态势下,也在进行着艰难的转型,在这个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需要引起特别关注。

(一)劳动力供过于求,使劳动者易处于弱势地位

有的企业在制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规定时,不是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而是自定对自己有利而有损于职工切身利益的“土政策”。例如: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滥用“试用期”,不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证;有的企业强迫职工长期加班加点,拖欠、克扣职工工资、逃缴职工“三金一险”等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更有甚者,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使用陈旧淘汰设备,职工安全无保障,工伤事故频繁,职业病有增无减,使劳动者的身心受到伤害。目前,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2]。职业病已成为我国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由于我国劳动力资源总体上供大于求,雇主常常以“你不愿意干,有的是人干”相要挟,使得劳动者不得不做出让步。就是正规企业内部也普遍存在两类用工,以减少正式职工而大量招用非正规就业者来规避现有的劳动法规。一味追求低成本,使劳动力市场出现“寻低竞争”趋势,表现为越来越低的工资、越来越长的劳动时间、较少的劳动保护和裸露的社会保险等。

(二)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职工利益难以保障

部分国有企业借转制之机,强迫、诱导职工内部退养、买断身份、下岗分流,大幅度裁减本企业老职工,雇佣外地劳动力,使得越来越多被裁减的老职工转向非正规部门就业。职工在企业的就业周期在缩短,职业的稳定性在降低,加上与非正规就业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又跟不上就业形势的变化,越来越多的非正规就业者成为城市劳动力市场的“边缘群体”。企业内的分配缺少制约、监督制度,不少企业在一些关系到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上,不按民主程序办事,不尊重职工代表的意见和职工的民主权利,制度不规范,约束性少,随意性大。在一些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职工分流的方案和有关的经济补偿政策,不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或者不征求工会的意见,强行推出,存在“厂长低价买断企业,职工低价买断工龄”的情况。通过“低工资”积累起来的国有资产,通过各种途径流失,形成贫富两极分化,极易引发群体性的矛盾。

(三)现有工会组织体制和传统的工作运行方式面临挑战

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的工会,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在实际操作中没有被充分发挥,使得劳方在与资方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也导致了劳资矛盾积累、加剧、冲突,难以通过理性的顺畅渠道解决。媒体经常报道的群体性上访、冲击政府机关、围堵工厂大门、阻断道路交通等非理性事件就是其中的突出表现。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不少工会组织被撤并,传统产业的职工大幅度减少;而新型产业的青年职工对工会的向心力不强;一些非公经济企业对建立工会组织和开展工会活动采取不合作的态度。2003年底,我国非公企业工会会员约2960万人,仅占私企职工总数的32.7%。与此同时,庞大的进城务工人员也因流动性大,不易被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例如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基本上就没有加入工会。目前,在许多企业,工会的独立地位未得到保障,有的实际沦为资方的附属物,工会工作也往往受制于经营者,活动缺乏独立性。在一些严重侵害职工权益的事件中,如煤矿爆炸、随意解雇工人、超时加班、拖欠和克扣工资等,很少看到工会在维权方面的作为。同时,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权中,也难免会与企业发生矛盾,因此造成工会干部自身权益受侵犯的现象日益增多。相对于劳动关系的巨大变化,现有工会组织体制和传统的工作方式显得不适应。工会职能的缺失,导致一部分劳动者对其缺乏信任,相当多流动性较强的农民工、临时工对是否参加工会抱无所谓态度,这又进一步加剧了缺乏工会组织的劳动者在资方面前的弱势地位。

(四)一些地方政府角色的错位

作为政府,既要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发展地方的经济,增加税收和就业岗位;又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社会公平,以获得多数民众的支持。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处理,将主要由劳动关系双方运用市场机制来自行调整,而政府则通过劳动标准的制定和劳动争议的处理来对这种运行加以宏观调控,实行“主体自行协商、政府适时调整”。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较多地考虑对资本的吸引力,而对相关社会政策与劳工权益的维护较为忽视,地方政府偏向资方的态度和做法已经成为劳动者和工会维权的首要障碍。“低劳动力成本”成为一些地方招商引资的“法宝”,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所谓的投资环境,对一些企业违反劳动法规的现象,往往是睁只眼闭只眼,甚至为厂商侵犯职工权益“开脱”。一些地区片面地把经济社会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把经济发展等同于GDP增长,忽视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之间的密切关系,忽视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密切关系,忽视了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在各种经济数据的背后隐藏着不和谐的因素。例如,有些“明星企业”存在着明显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个别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在权益受到侵害告状无门时采取跳楼等过激甚至非法手段,这固然是缺少法律意识的表现,但也反映了这部分群体对公共权力的不信任。

二、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保护劳动者、善待劳动者、尊重劳动者是社会文明进步应有之义,忽视、牺牲、侵蚀劳动者权益获得的经济增长不符合人类共有的道德标准。构建富有人道、尊严、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发展的目标,也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以人为本,是以胡锦涛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验,为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提出的一个新要求,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方针和重要原则。

何为“以人为本”呢?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结业仪式上指出:“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体地说,就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就是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就是要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就是要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这就为我们正确理解和把握“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指明了努力的方向。我们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尽快改变过去那种不人性的做法,以人为前提,以人为目的,以人为尺度,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解放人、塑造人,始终关注人的价值和意义,在肯定与重视人的价值和意义的同时,想方设法为人们创造更大的价值提供条件,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体到一个企业,就是要以职工为本,以劳动者为本,把提高经济效益和满足职工合理需求、促进职工全面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想方设法满足职工需求、提升职工需求、改变职工需求,努力实现职工与企业的“双赢”,这也是和谐劳动关系所要达到的目的。

(一)满足职工需求,巩固发展动力

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社会的主体。在一定意义上说,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就是要解放人、发展人。是否有利于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是否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否有利于维护人们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是否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衡量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尺度。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是否同步提高了广大职工的文化生活水平,是否切实维护了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是否促进了广大职工的全面发展,这既是衡量企业劳动关系是否和谐的重要标尺,也是检验企业各项工作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满足需求是对职工最大的激励,在不断满足职工物质需求的同时,“奋斗终有结果”所带来的成就感会更大地满足职工的心理和精神需求。需求的满足会更加坚定职工奋斗的信心,并在新的起点上,重新树立更高的理想和目标,促使职工产生更强大的发展愿望和动力。满足需求能够帮助职工逐渐理解工作的意义,工作成为实现个人理想和目标的舞台,成为生命中最有价值和意义的事情,也最需要以全部身心去对待。满足需求可以增强职工对企业的依赖性,使职工更加热爱企业。企业持续不断地满足职工新的需求,职工就会持续不断地增强对企业的热爱,就会更加认同企业文化,更乐于被企业文化塑造,也更乐于为企业奉献,个人与企业的命运就会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和谐的劳动关系就将更加稳固。

目前,一些企业的发展水平和职工收入水平决定了职工的需求层次还不够高,职工主要是期望物质利益能够得到更好的满足。企业应该针对不同群体的职工,深入研究不同的需求结构,通过调整和完善激励机制,不断满足各个层面职工对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需求。需求处于较低层次的职工,更注重物质利益,应当主要以物质利益作为激励手段,辅之以精神激励。需求处于较高层次的职工,更注重精神利益,应当主要以精神利益作为激励手段,辅之以物质激励。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职工收入逐步提高,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逐步改善,企业就要及时引导职工越来越多地追求精神利益。如果一个人的物质需求得到了比较好的满足,而精神需求不能随着企业文化的发展而提高,就必然会遭到淘汰。企业在培养人的过程中,必须深入研究如何满足不同层次职工的需求,有效地引导、教育、培养和激励职工树立更远大的理想和目标,增强学习、创新、实干的动力,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然后在不断满足职工需求的过程中,进一步坚定职工的发展信心,通过思想境界的提高带动个人素质的全面提高,最终实现全面发展。

(二)提升职工需求,创造发展动力

人的需求同人的劳动生产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客观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辩证关系:需求推动人们从事劳动生产,而劳动生产一方面满足人们的需求;另一方面又使人们产生新的需求,新的需求又推动人们去从事新的劳动生产。在这里,需求表现为目的,是人们从事劳动生产的内在动因,劳动生产则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坚持以人为本,是对这一动因的深度开发。以人为本,不是仅仅把人当做手段,而是同时把人当做目的。人的发展愿望和动力来自于对物质和精神利益不断增长的需要,这既源于本性,也源于组织和社会对人的改变。什么是“人的本性”呢?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需要即人的本性。人以其需要的无限性和广泛性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人的需要的丰富性,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新的证明和人的本质的新的充实。人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结合体,从人的自然属性来看,以人为本最根本的就是要珍惜、爱护、保护人的生命,保障人的安全,满足人的基本物质需要,促进人的健康。从人的社会属性看,以人为本就是要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尊重人的民主权利,维护人的尊严,关心人的感情,满足人的自我实现需要。所以,即便是源于本性的需求,如果没有自由的思想和自主的意志,需求也不能发展,更不会变成愿望和动力。人性解放和思想解放是需求发展的前提,经济、政治、文化环境以及思想、道德、情感等内在因素是需求发展的基础,改变环境、发展教育是提升人的需求的重要途径。人是因为需求才会付出,没有需求就不会去寻找满足需求的方式和方法。有新的需求就有新的奋斗和新的创造。安于现状的人不会有新的需求,也就不可能有发展动力。为了人,解决的是愿不愿意做的问题;让人有所求,解决的是努力做的问题。一个人如果没有任何的愿望和需求,别人是没有办法调动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只要有所求,就一定有办法调动他的积极性。让人不断有所求就是提升人的需求。

企业要用经济和文化的手段提升职工的需求,创造职工内在的发展愿望和动力。职工只有树立了更高的理想和目标,才会有更强的发展愿望和动力。近年来,随着和谐社会的建设,不少企业开始注意职工的发展,积极调节劳动关系,引导职工从不太关注个人利益向关注个人利益转变,从关注个人利益向关注共同利益转变。其目的就是要创造职工和企业和谐发展的愿望和动力。职工只有追求个人的物质和精神利益,才会有发展的愿望和动力,有了发展愿望和动力就有了提高自身素质的要求。企业的责任就是帮助职工发展,为职工服务;职工发展,企业才能发展。企业满足职工对学习、创新、实干的渴望,就是帮助职工提高素质,在这个过程中职工通过自身价值的逐步实现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引导职工追求共同利益,是帮助职工找到实现理想目标的根本途径,也是为了创造企业发展的动力。

(三)改变职工需求,增强发展动力

物质资源的有限性满足不了个人对物质利益永无止境的追求,但是为人民和为社会服务的无限空间可以满足个人对精神利益的无限追求。满足职工的物质文化需求是企业的责任和目的,改变职工的需求结构更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企业要用先进的思想和文化引导职工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素质,鼓励职工更高地追求精神层面的需求,只有精神层面的需求才能增强持久的发展动力。人的精神需求在社会关系中产生,也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能实现。人是因为被需要而有价值,价值的大小不在于自己需求的满足程度,而在于满足他人需求的能力和程度,也就是为他人、为企业、为社会所做的贡献大小。企业要积极倡导职工树立利他性利己的观念。利己是生存的需求,主要体现在物质层面,利他是发展的需求,主要体现在精神层面。从利己到利他,是为别人承担更大的责任,为别人做出更大的贡献,在服务别人的过程中体现和提升自己的价值,这是思维的转变,更是精神的升华。引导职工从追求物质利益向追求精神利益转变,就是引导职工改变需求结构,从物质层面转向精神层面,从为自己转向为别人、为企业、为社会,不断提升自己的价值。引导职工从追求自我价值实现向追求全面价值实现的转变,实质上就是引导职工把自己的发展融入到职工、企业、社会的发展中,实现个人发展、他人发展、企业发展、社会发展的统一。精神需求成为个人需求的主导,使人的主观世界能够更有效地影响和控制客观世界,精神力量能够更大地作用于物质力量,通过精神财富的积累,创造更加丰富的物质财富。由物质需求向精神需求转变是人类对自身价值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也是人类自身延续和发展的要求。这种转变是解决人与人、人与企业、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矛盾的根本途径,使人在利己与利他之间找到平衡,实现社会和谐和人与自然的和谐。

改变需求的过程也是个人全面发展、劳动关系不断协调的过程。对个人而言,适应社会和企业发展的要求可以正常地发展,满足社会和企业的发展要求将有更快地发展。企业在帮助职工改变需求结构的过程中,也必须根据职工新的愿望和要求,给予职工更好的培训条件、更多的成长机会、更大的发展空间,帮助职工提高素质,实现一个又一个人生目标。

总而言之,和谐才能长久繁荣,尊重劳动者才能实现和谐。没有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就不会有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和繁荣。因此,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使以人为本的理念得以体现,只有这样,企业才会关注职工的生活,职工才会更关注企业的发展,我们的劳动关系才能更加和谐,我们的社会也才会更加和谐。

参考文献:

1.John Godard.Industrial Relations,the Economy,and Society[M].2 [nd]edition.North York:Captus Press Inc,2000.

2.温家宝:《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人民日报》,2004年3月1日。

3.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4年4月5日。

4.曾湘泉:《劳动经济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

5.宋惠昌、何健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

6.《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年鉴》(1995~2002),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2002年。

7.李凌云:《论和谐劳动关系的构筑》,《工会理论研究》,2004年第4期。

8.李瑾、沈刚、郑莉:《关于新时期劳动关系的多角透视》,《工人日报》,2002年9月3日。

9.李利:《关于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几点建议》,《中国劳动保障报》,2002年5月21日。

【注释】

[1]根据2002年11月11日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左已在“十六大”记者招待会上的发言。

[2]摘自www.XINHUANET.com 200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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