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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管理体制

时间:2022-02-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档案文献遗产分布的广泛性,没有任何一个管理机构有能力全面负担起保护的重任。
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管理体制_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

6.2.1 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管理体制

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管理体制从宏观方面决定了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管理工作,直接影响档案文献保护的效率和效果。

6.2.1.1 当前我国文献遗产管理体制

档案文献遗产广泛地分散在个人手中,也分布在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经院、藏书楼、藏经楼、文化馆、纪念馆、艺术馆、文学馆、科学馆、文史馆、电视台、电影制片厂等文化事业机构中,形成了复杂的管理体制。上述文化事业机构还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例如,档案馆(国家级档案馆、专业档案馆、地方综合性档案馆、城建档案馆、高校档案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部委、军委、地方党委和政府、城建部门、高等院校管理,图书馆(公共图书馆、高校、党校、中等专科学校图书馆、科研院所图书馆、医院图书馆)由文化部、教育部、卫生部、科学院及地方政府管辖,博物馆(包括自然博物馆、人文科学博物馆、艺术博物馆、综合博物馆、民俗博物馆、人类学博物馆、生态博物馆、高校博物馆等[13])则由文化部及地方政府、高等院校主管,形成了条块分割、多头分散的管理状态。

上述现象表明,我国档案文献遗产分布广泛,缺乏统一管理,各自为政,极易导致人财物的浪费,严重地影响了保护的绩效。

6.2.1.2 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管理体制创新

“文化遗产保护是属于整个社会和全体人民的理智的公益活动,因此只能是代表公众利益的政府行为。”[14]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理应属于政府管理的行为。国内外实践经验表明,如果没有中央政府的统一管辖,遗产难以实现有效的保护。因此,针对我国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松散型管理模式,需要进行管理体制的创新。

针对中国的管理体制,一些专家、学者和管理人员提出了各种见解。在遗产领域,谢凝高提出,需要建立“国家遗产管理局”统一管辖中国的世界遗产[15]魏小安认为,“管理体制以地方政府为主”;[16]徐嵩龄则设想,文化遗产需要建立“分等级管理”(按照文化遗产的价值等级实行分级管理)的体制;[17]罗佳明认为,“转型期的遗产管理组织也可能是一种网状的组织体系,但这一体系中的每一个组织节点必须由法律界定”。[18]许传玺则倡导“在统一的遗产保护法的框架下,建立专业性强、具有国际眼光、熟悉相关国际公约和各国经验教训的遗产管理专门机构,这将是中国努力的方向”。[19]还有人提出,“脱离地方政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国务院下设遗产管理的国家机构进行直接管理的模式会使主体更明确,责任也更直接,管理层的素质也越高,也更容易摆脱地方的短视及弱视,对于资金的使用,项目开发或利用都会相当明确,开展国际的合作也更便捷,更有效”。[20]尽管这些改革主张是针对自然遗产和历史遗产而言的,但客观上表明了遗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

档案文献遗产保护领域管理体制的研究并不多见。肖希明、袁琳针对我国文献保护的实际,建议“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文献保护机构作为文献保护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中心。该机构可设置于国家图书馆内……”[21]笔者也曾设想,如果文化部能够统管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事业机构,像法国一样,构建一个“大文化部”,不仅是解决目前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良好途径,而且还可以进行统筹安排、统一核算,促进当前部门间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协调发展。然而,建立一个高度统一的档案文献遗产管理与保护机构是非常困难的。由于档案文献遗产分布的广泛性,没有任何一个管理机构有能力全面负担起保护的重任。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各国政体的差异、社会制度的不同、对遗产态度的差别等,造成了档案文献遗产分散管理的客观事实,形成了利益化的部门管理方式。因此,为各种类型、不同机构的档案文献遗产建立一个统一的集中管理模式更多的是停留在理论上,在实践上存在着困难。尽管如此,在当前我国“大部制”改革形势下,建立一个“大文化部”统一管理包括档案事业、图书馆事业和博物馆事业等是完全有必要的。

如果“大文化部”管理体制难以在短时间内实施,就需要更新观念,寻找一个各个部门都能够接受的管理体制,例如,通过建立部门间的保护协调组织,理顺部门化的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管理组织,建立合作、协调机制是需要考虑的管理机制。该保护协调组织类似于“部际图书情报协调委员会”,其主要功能有:与国际性、地区性的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组织直接接轨,负责国际档案文献遗产保护信息的输入和国内信息的输出;负责全国档案文献遗产收藏机构之间保护工作的协调;整合中国文物学会、档案保护技术委员会、古籍整理与文献保护专业委员会等保护专业委员会,成立统一的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委员会;开发档案文献遗产保护信息平台;开发多载体保护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绘制中国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地图;建立国内档案文献遗产保护专家库;档案文献遗产保护例会的组织;与科研部门一起为各个馆藏机构组建流程型保护小组提供指导等。这样,通过该保护协调组织,档案文献遗产保护便真正地得到了整合,这在当前条件下不失为一种比较切合实际的选择。

一旦建立了统一的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管理与领导机构,就可以突破部门化管理的桎梏,实现保护资源的共建与共享。例如,仅从技术性保护的角度看,站在统一管理的平台上,就可以进行有效的规划,避免重复开发,节约资金,减少浪费,并提高馆藏文物、档案、图书的技术成果共享率。因此,将档案保护、图书保护与馆藏文物保护建立在统一的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平台上统筹规划,通过建立宏观的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制订科学的保护发展规划、分享保护技术研究成果、合理使用保护经费、共享保护教育和培训项目等措施,整合部门化的保护工作,减少人、财、物的浪费,有利于馆藏遗产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也能为馆藏文物、档案和图书的保护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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