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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文献与档案文献遗产

时间:2022-02-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爬梳史籍,辨析与档案文献遗产相关的词汇,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档案、文献与档案文献自档案学问世二百余年来,学界从来没有停止过对“档案”定义的探讨。档案是文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献的下位概念。大多数情况下,“档案文献”一词大多侧重于“档案”,被认为是“档案”的同义词,“档案文献”一词的使用是为了强调档案的文献属性。少数情况下,“档案文献”指那些具有较高价值的档案或者“是一种具有特殊地位的重要文献”。
档案文献与档案文献遗产_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

1.1.1 档案文献与档案文献遗产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rx Weber,1864—1920)认为,“人类对外物的认识是通过概念和范畴获得的,外物的性质只有经过概念化后才能成为认识的对象”。概念是反映事物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构成认识事物的前提和基础。理论物理学家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1879—1955)甚至认为:“如果没有界定范畴和一般概念,思考就像在真空中呼吸,是不可能的。”这充分体现了界定概念的重要性。爬梳史籍,辨析与档案文献遗产相关的词汇,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1)档案、文献与档案文献

档案学问世二百余年来,学界从来没有停止过对“档案”定义的探讨。初步统计,国内外已有的档案定义有几百种,仅20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关于档案的定义就达近百种。例如,吴宝康认为,“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保存备查的文字、图像、声音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原始记录。为了简便起见,也可表述为:档案是原始的历史记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 1—2000)给档案下的定义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这些表述简洁精练,缜密准确,常为学界所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2条指出,“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这种表述精细具体,列举完备,多为实践工作所参考。从以上列举的表述可以看到,尽管各种定义之间存在分歧,但档案的历史记录性、原始记录性是得到普遍认可的。正如冯惠玲、张辑哲所认为的那样,“尽管人们对档案的定义仍在争论,但对档案这一事物的本质特性的认识却是基本一致的:即档案本质上是社会生活的原始记录,换句话说,原始记录性是档案的本质特性”。[3]

同上述情形类似,“文献”作为一个习用已久的概念,源于孔子的《论语·八佾》,郑玄认为它指“文章”和“贤才”,而至今仍然普遍使用的含义指“文字资料和言论资料”。[4]《情报与文献工作词汇——基本术语》(GB4894—85)将其定义为“文献是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根据这一定义,文献不但包括现代图书馆的全部馆藏,同时也包括了档案馆、博物馆、文史馆、纪念馆、情报中心等文化事业机构的全部馆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献著录总则》(GB3792.1—83)中,文献囊括了普通图书、连续出版物、非书资料、古籍、档案、地图、乐谱等。透过这些界定,文献与档案之间的包含关系是显而易见的。档案是文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献的下位概念。另一方面,档案侧重于“原始记录”,包括公务文书、科技文件、会计账册、工程记录、电子文件等。文献现在通常理解为“图书、期刊等各种出版物的总和”。[5]如此看来,档案与文献之间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并列或者交叉的关系,这在信息化环境中表现得尤为明显。进一步考察发现,“档案文献”一词最早出现于1981年,此后20余年的发展,它的含义发生了变化,由此产生了歧义。大多数情况下,“档案文献”一词大多侧重于“档案”,被认为是“档案”的同义词,“档案文献”一词的使用是为了强调档案的文献属性。少数情况下,“档案文献”指那些具有较高价值的档案或者“是一种具有特殊地位的重要文献”。[6]当然,“档案文献”也可以理解为“档案”与“文献”含义的叠加,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范畴。

包含关系也好,并列、交叉关系也罢,笔者之所以采用“档案文献”一词,是因为档案与图书“同宗同源”,“只是在近代,两者才作为两个体系各自发展着……”[7]随着时间的推移,图书、档案和文物因为各自不同的特点从而形成了不同的管理要求,这是社会分工与管理职能细化的必然结果,也是部门化管理的必然结果。然而,它们之间的天然关联却无法割断,尤其是在制成材料方面的同质性、保存环境要求的相同性、维护与修复技术通用性等方面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同一件藏品,既可以称为书,也可以称为档案,典型的例子是敦煌文书,在档案部门称为“敦煌文书”,被确定为国家一级文物时被称为“敦煌遗书”。再如清代的“诰命”,孙中山、周恩来的手稿等,在博物馆被认为是文物,在档案馆称为档案,图书馆却称之为文献,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也是既定的事实。因此,本书采用“档案文献”一词,笼统地将人类活动中形成的、借助各种载体支撑的、承载各种信息的记录称为档案文献。这样,档案和文献,不论其关系如何,都被整合到了一个共同的平台。笔者以“档案文献”为关键词通过“Google学术搜索”发现,共有354 000项查询结果,包括曹喜琛的《档案文献编纂学》、冯惠玲的《档案文献检索》、宗培岭和赵秉中的《档案文献保护技术学》等。[8]实践中,“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也是将“档案”与“文献”整合在同一的平台之上。由此可见,“档案文献”已经成为一种客观存在,而且使用频率很高,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需要说明的是,详细地辨析档案与文献两者的差异并不是本书的宗旨,笔者也并非刻意地梳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更不敢妄言界定。然而,“档案文献”作为本书的关键词,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档案文献是用文字、图形、符号、声频、视频等手段记录人类知识的各种记录。这里,记录作为档案文献的属概念,既有具体的一面,也有抽象的一面。《现代汉语词典》中“记录”的含义包括四个方面:(1)把听到的话或发生的事写下来;(2)当场记录下来的材料;(3)做记录的人;(4)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记载下来的最高成绩。[9]根据《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词典》,“记录”(record)既可以用做名词,也可以用做动词。作动词时,指“记录”、“记载”、“录音”;做名词时,指“(事实、事件等的)记录”、“履历”、“经历”、“档案”、“记载”等。[10]将档案文献看做是记录,所用的是记录(record)的名词含义。一份档案、一个案卷、一个全宗或一个档案馆的全部馆藏,一份报纸、一本书、一本期刊或一个图书馆的所有馆藏,都是非常具体的记录,而国家全部档案(国家档案全宗)、国家所有文献则是抽象的概念。

(2)档案文献遗产

从构词法上看,档案文献遗产是偏正名词短语,其中心词是“遗产”,可以理解为有关档案和(或)文献的遗产。为了解该词的含义,首先需要解读遗产的含义。

“遗产”一词始见于《后汉书》:“(郭)丹出典州郡,入为三公,而家无遗产,子孙困匮。”[11]检索《二十五史》,从《后汉书》到《清史稿》,“遗产”一词共出现了10次,记述事件起于东汉、止于宣统年初,均指代祖先遗留的物质财产。《现代汉语词典》对“遗产”的解释:(1)死者留下的财产,包括财物、债权等。(2)借指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或物质财富:文学遗产、医学遗产、经济遗产。[12]《韦伯斯特在线词典》对“遗产”(heritage)的解释也与此相近:(1)传给后嗣的财产;(2)从先辈那里传承或获取的物品:传说、继承物、传统;(3)由于自然属性或者出生时就拥有的东西。[13]简言之,“遗产”是指先人遗留、遗存的财产、财物,这是遗产的原本含义,从古代一直沿用至今。

遗产在今天已经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概念,不仅被区分为不同的类型,而且被划分为不同的级别。档案文献只是其中的一个类别,是先人遗留的有关实践活动的记录。这些记录对于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事实上,档案与图书的作用早已为人所知,其研究成果颇丰,这是对于档案文献遗产作用的肯定。

然而,已有的研究成果中,将档案文献遗产作为一个整体事物的探讨非常少见,关于什么是档案文献遗产的探讨更是少见。通过Google学术搜索、中国期刊网等检索工具搜索,笔者将仅见的几例文献罗列如下:

“中国档案文献遗产是指中国历史上所形成的具有国家文化价值的档案文献。凡中国档案文献,包括流散在海外的中国档案文献,无论是各级国家机构所形成的,还是各类社会组织及个人所形成的,只要它所具有的文化价值,符合国家级判定标准,通过申报,经‘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国家咨询委员会评审批准,即可命名为‘中国档案文献遗产’。”[14]

彭远明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对“档案文献遗产”进行了分析。“从档案文献的属性和价值分析,我国绝大多数档案馆都收藏有一定量的重要档案,其中有相当数量的珍贵档案文献,它们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和历史作用,是不可再生的‘集体记忆’,凝聚了先人的知识与智慧,留给后人以精神与物质、经济与文化方面的传承与影响,带给人们启迪、思索与借鉴。这些档案文献都可称之为‘档案文献遗产’,这就是普遍意义上的档案文献遗产,是一种广泛的概念。”狭义上的“档案文献遗产”则是指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档案文献遗产,“……成为我国档案宝库中的重中之重,是我们进行档案抢救的重点……这种具有特指含义的档案文献遗产,是一种动态性的概念范畴”。[15]从近期与之相关的研究成果看,主要限于狭义方面的理解。[16][17]

可见,不论是普遍意义上的广义界定还是特殊层面的狭义定义,档案文献遗产都具有特定的价值约束。换言之,价值因素构成了判断档案文献遗产的重要依据。不论何种类型的档案文献,也不管它收藏于何地,在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时,首先需要做的工作便是价值判别(详见第7章)。从这个意义上讲,档案文献与档案文献遗产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有鉴于此,档案文献遗产可以定义为: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技术或社会价值的各种记录。和档案文献相比较,档案文献遗产不仅仅强调其记录的属性,更加强调其价值的属性。档案文献一旦失去了价值,便不能成为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意义则见平凡,或者根本就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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