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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主义和不可知论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庄子接过了老子朴素辩证法思想中的一些观点,加以夸大,形成了他的相对主义理论。他取消了客观事物的一切是非和差别,排斥人的认识的可能和必要,从而陷入了怀疑论、不可知论和相对主义。这段回答充分反映了庄子用相对主义进行诡辩的手法,包括了认识对象、认识能力、认识标准等认识论中的一些基本问题。

庄子接过了老子朴素辩证法思想中的一些观点,加以夸大,形成了他的相对主义理论。他取消了客观事物的一切是非和差别,排斥人的认识的可能和必要,从而陷入了怀疑论、不可知论和相对主义。

《庄子》外篇《秋水》中记载了庄子和惠施在濠梁之上观鱼的一段对话。庄子说:“白鱼从容地在水面上游着,这是鱼的乐趣呀!”惠施说:“你又不是鱼,你怎么知道鱼的乐趣呢?”庄子说:“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鱼的乐趣呢?”下面还有惠施的诘难和庄子的回答,这里不再征引了。这段回答充分反映了庄子用相对主义进行诡辩的手法,包括了认识对象、认识能力、认识标准等认识论中的一些基本问题。下面我们分别论述。

第一,庄子认为,认识的对象的性质是相对的,是没有分别的,因而它的性质是无法认识的。他举例说:“莛与楹,厉(古代传说的丑人)与西施(古代传说的美人),恢恑憰怪,道通为一。”(《齐物论》)意思是说,细小的草茎(“莛”)与粗大的屋柱子(“楹”),丑的与美的,宽大、狡诈、奇怪、妖异等等,从“道”看来,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差别。又例如,“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德充符》),从事物相异的方面看,就是肝与胆这两个相连的器官,也会像楚国与越国那样相去甚远;但如果从它们相同的方面看,那是毫无区别的,都是一个东西。庄子认为事物的差别根本没有客观标准,也就是说,事物之间的区别不是客观事物本身的性质决定的,而完全是由人的主观决定的,是随人的观察角度不同而区别的。庄子说:“物无非彼,物无非是。”(《齐物论》)“物”没有不是“彼”的,也没有不是“此”的。他看到彼、此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这是正确的,但由此而否认了彼、此的区别,这是相对主义观点,是错误的。庄子又说:“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齐物论》)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是”也是“彼”,“彼”也是“是”,彼有彼的是和非,此有此的是和非。真有彼和此的区别吗?还是没有彼和此的区别呢?彼和此是没有区别的。庄子看到了事物的相对性,认为彼和此的区别是相对的,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这是正确的。但他不懂得相对之中有绝对,认为相对只是相对的,是排斥绝对的,陷入了相对主义。

庄子有—段话比较概括而充分地说明了这种相对主义的观点。《秋水》篇说,“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从“道”的观点来看问题,物是没有贵贱分别的,然而从“物”的观点来看问题,那总是以为自己贵而别物贱。因此庄子说,从事物大的方面去看它的大,那么万物没有不是大的;从事物小的方面去看它的小,那么万物没有不是小的。同样,事物的有和无,是和非,也都决定于人从哪个角度去观察它。于是庄子得出结论说:最小的东西,像兔子身上毫毛的尖,也可以说天下再没有比它大的东西了,而泰山反而可以说是小的了。历来传说中最短命的殇子,也可以说是最长寿的人,而传说中活了七八百岁的彭祖反而可以说是短命的了。天地是先我而有的,但也可以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是与我不同的,但也可以说“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总之,一切客观标准都不存在,一切都是随主观而转移,是相对的。

第二,对于主观认识能力,庄子认为也是相对的,没有客观标准,因而认识是不可能的。他说,人睡在潮湿的地方就要得腰病,半身不遂,难道泥鳅也是这样吗?人爬到树梢上就发抖、害怕,难道猴子也是这样吗?那么人、泥鳅、猴子三者,究竟谁懂得恰当地选择居住地方呢?又说,人吃牛羊猪肉麋鹿吃草,蜈蚣爱吃蛇,鸱鸟和乌鸦喜欢吃老鼠,这四者究竟又是谁最懂得好的味道呢?再说,毛嫱、丽姬(都是古代传说中的美女),人都以为美,可是鱼见了赶紧游到深水中去,鸟见了赶紧高高飞走,麋鹿见了也赶紧跑掉,这四者究竟是谁懂得真正的美呢?(见《齐物论》)在庄子看来,一切都是相对的,人究竟能不能获得正确的认识,是值得怀疑的。

不仅如此,庄子甚至认为人究竟是在做梦还是醒着,人究竟是否有认识,也都是值得怀疑的。“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齐物论》)这是说,庄子做梦变为蝴蝶,飞来飞去很得意,真像一只蝴蝶,可是一醒来还是庄子自己。庄子对此发生了疑问,究竟是庄周做梦变为蝴蝶?还是蝴蝶做梦变为庄周?他认为这个问题是没法解决的,当然他也不得不承认庄周与蝴蝶是有区别的,但他说这种区别只是一种物的变化(“物化”)。实际上,梦也好,醒也好,庄周也好,蝴蝶也好,究竟是什么根本不必去追求,因为从“道”的角度看,什么都一样。这就根本否定了客观事物的标准和人的认识。

第三,对于真理的标准问题,有没有是非、真假,庄子做出了不可知论的结论。庄子认为,认识的问题是任何人永远也搞不清楚的,是非是无法判断的。他在《齐物论》中论证说:我与你两个人进行辩论,怎么能肯定你说的一定对,而我说的一定错呢?同样,也怎么能肯定我说的一定对,而你说的一定错呢?我与你是没法判定的,即使请出第三个人来,也没法判定。如果他的意见相同于你我任何一方,他就没法判定谁是谁非,而如果他的意见与你我都不相同,或者都相同,那他也没法判定谁是谁非。所以说,无论谁都没法判定究竟谁是谁非,是非永远也搞不清楚。

这种否定是非的诡辩论,只不过是庄子主观上的愿望而已,现实生活中的是非斗争他是不可能完全避开的。那么对于现实生活中的是非斗争如何对待呢?庄子提出了两个办法:一个是随声附和,别人怎么讲自己也就怎么讲,以求在复杂的斗争中保全自己;一个是调和是非,不分是非,听其自然。

最后,庄子完全否定了认识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他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养生主》)生命是有限的,而知识是无穷的,以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知识,那就必然要失败。因此,如果一定要去追求知识,搞清是非,那就是“道”的亏损,使自己陷入无穷的喜怒哀乐的烦恼中去。这就是操劳自己的精神(“劳神明”),而不知道客观事物都是相同的,根本无所谓是非区别。他说:“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何谓朝三?狙公赋芋,曰:朝三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暮三?众狙皆悦。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齐物论》)这里说,所谓“劳神明”就像一个养猴子的老人,他对猴子说,每天早晨给三个橡子,晚上给四个橡子,怎么样?猴子听了都发怒。养猴子的老人就说,那么早晨给四个,晚上给三个,怎么样?猴子听了都高兴。其实这里名称内容一点也没有变,可是产生了一喜一怒。这原因就是“不知其同也”。

庄子认为,万物的“自然”本性是没有任何感觉器官,不分是非,无知无觉,无思无虑,混沌—团的。你硬要它用感官去思虑,去分是非,那反而是害了它。他又用了一个寓言来说明这一点。在《应帝王》中,他说,南海的帝叫倏,北海的帝叫忽,中央的帝叫混沌。有一次倏和忽一块儿到混沌那里聚会,混沌招待得很好。临别之时,倏和忽想报答一下混沌。他们商量说,人都有七窍,用来看、听、吃、呼吸,混沌单单没有,我们给他凿一下吧。于是他们两个人一天凿一窍,七天以后七窍凿成,而混沌也就死了。这个寓言说明,庄子对认识问题的基本思想,那就是根本取消认识,这样才可以得“道”,保全生命,以尽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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