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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主义的困境

时间:2022-03-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针对相对主义的道德困境,人类学家还没有上佳良策。为超越伦理相对主义的屏障,发展人类学家在实践中力求寻找和探索一条能跨越族裔和文化差异、能为全世界人民所认可的人道主义标准。
相对主义的困境_发展人类学概论

三、相对主义的困境

博厄斯对于社会进化论单线发展模式的质疑,以及强调平等和容忍对待异文化的研究心态,使文化相对论在西方知识界自由思想学者中一度深入人心。然而近三四十年来应用人类学和田野研究的蓬勃发展,也使人类学家面临了一系列方法论和理论重建诸方面的挑战。其中最为严峻的莫过于对非西方社会中现存的文化价值、信仰、理念和行为的评判和反应,文化相对论这一为多数人类学者认为屡试不爽的法宝,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从理论上讲,文化相对论者要求从事田野研究的人类学者(通常具有在西方社会的教育背景)避免对不同文化语境中存在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实践作价值判断。这一要求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研究者深入被研究者的日常生活,避免作出肤浅简单的结论。这是否意味着研究者在承认文化特殊性和相对性的同时,要对在研究中目睹诸如溺婴、阶级和种姓压迫以及对未成年少女行割礼等现象保持缄默,不予置评?文化相对论在学术研究和发展实践中所遇到的这一道德困境在人类学界内外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在《文化与道德观:论人类学价值的相对性》(Hatch,1983)一书中,哈奇(Hatch)对学界接受文化相对论观点的过程作了详尽回顾。他指出,以博厄斯为精神领袖的20世纪人类学家通过宣扬文化相对主义来抵御19世纪以来在西方泛滥的种族主义和族裔中心论的影响,也体现了人类学界对人权的概念的独到理解。然而这种对文化相对论的信仰在20世纪上半叶的人类学实践中,成了一种伦理相对主义。伦理相对主义将文化相对论简单地理解为不能将一个社会的价值观强加于另一个社会。伦理相对主义者倾向于认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德价值体系实际并不存在,因为就地球独立存在的每个社会的价值观自身所特有情形和条件而言,都有其不可抹杀的意义和功效。也就是说在伦理和道德方面没有一个社会能对其他社会占有任何话语优势。

从逻辑上来说,伦理相对主义的主要观点难以脱离循环论证的怪圈,并且带有从道德制高点俯视的倾向,早已偏离中立的观察角度。事实上,伦理相对主义是一种鼓励人们容忍一切文化价值观、规范和实践的道德理论。然而在人类学历史上,许多田野工作者面对收集到的数据,往往难以保持其伦理相对主义的基本立场。伦理相对主义者通常会容忍诸如暴力屠杀、虐待儿童和妇女、活体祭祀、各类歧视行为甚至种族灭绝等社会现象。而实际上,早期持有伦理相对主义立场的人类学家都曾对不同文化实践中的阴暗面进行毫不留情的谴责。如本尼迪克特(Benedict)就批评过某印第安部落对犯有通奸过错妇女所实行的割鼻习俗。其导师博厄斯更是一位在一切场合与种族主义、反犹主义和歧视现象进行不遗余力抨击的斗士。如此看来,即便是这些人类学界最早提倡相对主义的学者都已难以在实践中坚持伦理相对主义的固有范式。

在人类学发展历史上,最能反映出相对主义道德困境的,莫过于对于纳粹法西斯暴行的学术解释和分析。首先,要对纳粹德国对犹太人进行的那场系统性的大屠杀有较全面的了解,有关德国文化的特殊性以及对欧洲文化中存在已久的反犹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兴起的历史常识都是不可或缺的。以此常识为基础的解释显示,在20世纪上半叶德国发生的大屠杀并非只是由一小撮篡夺政权的疯子在短短几年间推行的暴政所引发的偶然事件。任何对大屠杀的发生原因的探究,都离不开植根于德国乃至欧洲社会的某些文化模式和历史背景(E.Wolf,1999)。从相对主义角度来理解和认识大屠杀事件,我们必然要问纳粹是如何夺得政权以及犹太人是如何成为替罪羊的。回答这些问题则离不开反犹主义的历史根源和德国民族主义两大关键因素。其次,纳粹得以成功的原因还不仅仅在于德国文化和社会的特殊性。没有欧洲其他国家对纳粹助纣为虐式的纵容,犹太人还不至于会遭受如此灭顶之灾。由于包括美国在内的众多国家都拒绝接受犹太人为政治难民,导致许多逃离纳粹的犹太移民又重陷魔掌。

这种基于相对主义原则的解释的确有助于建立对大屠杀的客观认识。它让我们不无惊讶地看到在特定的语境中,一场灭绝人寰的迫害和谋杀就变得“合情合理”,并为当时的普通德国民众所接受。然而这一相对主义理解没能明确指出:人们是否应宽恕或者谴责纳粹(因为暴行全是由文化而引起的)。那种将纳粹暴行一味归咎于其异常的道德伦理标准的做法可笑之极,大大动摇了人类学家一直坚守的相对主义立场。

为了摆脱相对主义困境,一些人类学家采用了所谓的“双重标准”,即他们会毫无顾忌地评判现代化工业社会的种种弊端,同时避免使用西方标准来观察和分析发生在原住民社会的事件。但是,这种双重道德标准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它仍然无法真正解开包括发展人类学家在内的田野工作者的疑团:人类学家就真的不能对小范围的非工业社会内发生的杀戮、虐待儿童、战争、强奸和威胁人身自由的行径作出价值判断吗?为何要执行双重标准?难道就不存在适用于全人类的普世价值观吗?

针对相对主义的道德困境,人类学家还没有上佳良策。对于发展实践人类学者来说,首先,将一般意义上的相对主义与绝对的伦理相对主义加以甄别。换言之,理解异文化环境中人们的价值观、逻辑思维方式和世界观,不等于说要求研究者一味地认可其生活方式和伦理标准。其次,我们必须认识到没有一个社会的文化是完全同一不变的。也就是说,文化在社会内部的分布是不可能均衡的,而且也不是所有的社会成员都享有同一种文化。如前文所述,阶层、族裔和性别差异都会对文化的多样性和多元性产生作用。如亨廷顿那样,将文化视作“一元一统”的整体是发展研究中常常出现的一个认识偏差。因为它忽视了社会内部存在的权力关系。正如葛兰西所指出的:主导社会发展的政治精英往往能够通过维持文化霸权来使处于弱势的、被支配群体顺从和屈服(见前文专述)。同时相对主义信条的确很容易成为专制领袖用来压制异己和排外的借口。

为超越伦理相对主义的屏障,发展人类学家在实践中力求寻找和探索一条能跨越族裔和文化差异、能为全世界人民所认可的人道主义标准。这一标准不应该以任何特定的文化价值观为基准线(如《人权宣言》)。其基本原则应该是确保每一个人拥有某一标准的福利的权利(如免于因饥荒和战乱所带来的恐惧的权利)。这也是体现文化相对主义精神的一条底线。当然,由于田野经验的不同,人类学家对于如何在特定语境中解释相对主义的原则,有着不尽相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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