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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重构的意义与困境

时间:2022-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市场的个人选择被过度强调,集体生活逐渐消失,公共失序和城市犯罪等现象越来越严重时,人们寄希望于培养社区意识、重塑社区精神,以促进公民社会的发展。中国的社区问题更加复杂。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看,社区是为改变管理模式、填补“管理真空”而出现的。不过,与西方不同的是,中国的城市社区重构一开始就是在政府主导下予以推进的,而国家权力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延滞或阻碍了居民社区认同感的形成。
城市社区重构的意义与困境_传播的社区—社区构成与组织的传播研究

在全球化、后现代的语境下重拾地域性社区的概念,似乎有些不合时宜,传统社区似乎早已随着现代化进程而消亡。早在19世纪末,滕尼斯等古典社会学者就提出,在城市化过程中,传统社会那种守望互助、休戚与共的共同体关系似乎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传统价值观的丧失,既有规范的沦丧,又有人情冷漠、社会失范(滕尼斯,1999)。20世纪30年代,美国学者沃斯(Wirth,1938)对城市化与社区运行关系进行了比较系统而全面的研究,是“社区消失论”的代表。不过,60年代以后的一些学者,如甘斯(Gans,1977)、萨托斯(Suttles,1968)等逐渐修正了早年的观点,认为现代城市中的社区在经历了转变和发展以后,依然以不同的方式存在。同时,康莱利(Connerly,1985)、卡萨达和詹诺维茨(Kasarda &Janowitz,1974)也指出,由于人们社会角色多样化、人际交往范围扩大等原因,以地域为基础的城市社区内的互动与归属感的范围和强度都大为减弱,只能称为“有限责任社区”(community of limited liability)。威尔曼(Wellman,2002)也认为,和其他大多数社会网络一样,社区关系也是一种“弱关系”(Granovetter,1973),提供特定的社会支持,而非全面的联系。这提醒我们,不能以乌托邦的方式看待社区。

其实,社区概念近年来在世界各国的政治生活中重新得到重视,不仅仅因为它被认为已经沦落或变化,而是被更为积极地视为需要主动重构的东西。因为社区不仅是人们生活的实在场所,也是市民政治参与、自我组织的具体空间,同时,还是调停个人与非个人因素的有效中介。当市场的个人选择被过度强调,集体生活逐渐消失,公共失序和城市犯罪等现象越来越严重时,人们寄希望于培养社区意识、重塑社区精神,以促进公民社会的发展。事实上,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为解决城市化及其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一些发达国家提出了社区发展计划,通过聚合社区民间资源、发展社区自助力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其中就包括利用网络媒介的作用。

中国的社区问题更加复杂。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为了利用有限的资源推进现代化建设并同时实现高度的社会控制和整合,实行了严格的“单位制”社会管理模式。这一社会管理模式通过资源垄断和空间封闭实现了单位成员对单位的高度依附,单位成为个人社会地位和身份合法性的界定者,个人命运和单位紧紧捆绑在一起,成为“单位人”。“单位人”以单位作为其生存原点,生活所需的一切资源只有在单位中才能得以满足,在单位之外,几乎不存在满足人的资源需求机制和领域。但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转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市民的流动性增强,择业自主性增强,闲暇时间增多,传统的“单位制”社会管理体制渐趋解体,人们日渐成为“社会人”(陈潭,2007)。不过与此同时,市场固有的偏向又引发了公平、公正的新矛盾,而且,松散自由的社会也给国家管理带来新的问题。在此背景下,社区建设成为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社区人”概念应运而生(费孝通,2002;何海兵,2003)。

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看,社区是为改变管理模式、填补“管理真空”而出现的。在政府转变职能、企业转变经营模式的条件下,政府和企业原来直接承担的部分社会责任出现了管理真空。于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既有行政社区被委以重任,成为社会管理真空地带的承载实体。当然,这种转换,不是简单地重新覆盖,而是糅合了全新的治理理念,即有别于威权统治的合作协商与自主参与等治理格局。

与管理视角相关又不同的是,社区概念还承载了人们构建公民社会的理想。城市社区不仅仅被认为是一个地域概念,而且是体现以人为本、和谐友爱的地域场景,是公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实施平台,是公民参与政治、服务公共的具体空间。因此,社会学者认为当前的社区建设,可能预示着中国社会的一种结构性转变,因为社区是当今中国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的可用作社会支持(有时是对社会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和进行社会动员的组织资源,也是一种尚未被充分开发利用的社会资本(Putnam,1995)。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兴起了社区建设运动。不同学科的学者,如政治学的林尚立(2003)、人类学的王铭铭(1997)等,对于社区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国家治理方式变革的一个重要实验纳入研究之中。不过,与西方不同的是,中国的城市社区重构一开始就是在政府主导下予以推进的,而国家权力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延滞或阻碍了居民社区认同感的形成。另外,城市社区目前仍然难以提供相应的资源与服务、社区居民自身缺乏必要的“市民技巧”且参与成本较高(潘泽泉,2007)。这些因素导致城市居民在社区互动、社区参与、社区服务等各种向度指标上,仍然距社区共同体的标准十分遥远(岑颖、凌文铨、方俐洛,2003;桂勇、黄荣贵,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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