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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身的价值定位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修身的价值定位心灵之术与社会规范的问题,在另一意义上,也就是个人与他人的关系问题。对此,儒家主要有以下的运思。从自己开始的向度儒家的基点不在他人,而在自己,昭示的价值信息是人应该严于律己,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所在。儒家所否定的“为人”的风气,至今仍干扰蚀化着文明的进程,实在是令人遗憾的地方。

2.修身的价值定位

心灵之术与社会规范的问题,在另一意义上,也就是个人与他人的关系问题。因此,如果修身是为了在社会生活中顺畅对接的话,那么,允当与他人的关系,就显得格外重要。对此,儒家主要有以下的运思。

(1)从自己开始的向度

儒家的基点不在他人,而在自己,昭示的价值信息是人应该严于律己,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所在。在人我的关系上:不要担心他人不了解自己,而应该担心自己不了解他人即“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论语·学而》,第10页);不要担心没有自己的位置,应该担心自己不具备适合具体位置的能力即“不患无位,患所以立”(《论语·里仁》,第38页)、“不患人之不己知,患其不能也”(《论语·宪问》,第155页);也不需担心没有人了解自己,而应该切实求得能够成为他人了解的资本或素质,即“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论语·里仁》,第38~39页)。

儒家强调“反求诸己”,做人在己正,己不正,就无法对他人施加影响,即“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孟子·滕文公下》,第2710页中)。如果在人己关系上有什么不到位的事情,首先要反省自己,己正的话,天下都会归向你,即“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孟子·离娄上》,第2718页下)。但客观的现实是世风日下,让人叹息不已,“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论语·宪问》,第154页);“为己”即为了自己之所以为自己而求学,这是一种入于心的方法;“为人”即为了他人的认同等利益需求而求学,这根本不入于心;前者是“是人”的追求,后者是“做人”的迎合。儒家所否定的“为人”的风气,至今仍干扰蚀化着文明的进程,实在是令人遗憾的地方。

(2)怨天尤人不可取

人始终处在社会的背景里,过着社会的生活,如果得不到来自他人的爱、尊敬、信任,那一定是你不信实的原因,不能怨天尤人,怨人就会失去活动的空间即“穷”,怨天则缺乏卓识。明明是自己的缺失,却把原因推到他人那里,这本身就是一种迂腐的表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论语·宪问》,第156页)、“怨人者穷,怨天者无识。失之己而反诸人,岂不亦迂哉”(《荀子·法行》,第536页),说得就是这个。

人在律己的同时,还应该将心比心地对待他人,即“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论语·公冶长》,第46页);另一方面,要以“非我”、“是我”而当的人为师友,对那些奉承自己的人则应该痛恨。这告诉我们不能仅仅为表面的现象所迷惑,但这些往往只有君子才能做到,而小人只能在相反的轨道上奔跑,即“故非我而当者,吾师也;是我而当者,吾友也;谄谀我者,吾贼也。故君子隆师而亲友,以致恶其贼。好善无厌,受谏而能诫,虽欲无进,得乎哉!小人反是”(《荀子·修身》,第21页)。

(3)宽容待人

人际关系的顺畅,采用宽容的行为之方尤为重要,因为“宽则得众”(《论语·尧曰》,第209页)。君子尊敬具有贤德的人并容纳众人,嘉许具有善德的人并哀矜无能的人;假如我是大贤,那对什么人不能容纳呢?假若我自己不贤,他人也将会拒绝我,根本等不到我去拒绝他人。显然,拒绝的权利在人的能力,即“君子尊贤而容众,嘉善而矜不能。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论语·子张》,第199页);所以,人该多责备自己而少责备他人,这样怨恨就会远你而去,即“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论语·卫灵公》,第165页);“薄责于人”要求“知人”,而“知人”应该从“知言”着手,即“不知言,无以知人也”(《论语·尧曰》,第211页);这里的“言”当与我们习惯所说的“三不朽”中的“立言”相同,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符号表现,所以,首先应该从这里开始。

宽容待人在具体的操作方法上,就是推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第2670页下)、“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孟子·离娄上》,第2721页中)“老吾老”、“幼吾幼”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亲其亲长其长”的行为,然后以这个为基点,再推及“人之老”、“人之幼”,最后直至天下。对个人来说,在人己关系上,如果不从自己向外推进即“推恩”的话,可能出现的结果就是“无以保妻子”。如果能实行推恩的行为,必然的结果就是“足以保四海”。古代圣人的过人之处,就在于善于“推其所为而已”。所以,人不应舍近而求远,舍易而求难,应该从自己身边的事情做起。

必须注意的是,在“推恩”的运思里,“老吾老”、“幼吾幼”都是“恩”内的事情,从“老吾老”、“幼吾幼”到“人之老”、“人之幼”,就进入了“推恩”的阶段。“恩”是血缘关系里的产物,所以,经过“推”这一行为驱动以后的“恩”,显然没有了原来的血缘关系,但其内容是“义”不难推测的,因为在“义之实,从兄是也”(《孟子·离娄上》,第2723页中)、“敬长,义也”(《孟子·尽心上》,第2765页下)的框架里,无论如何,兄长都是外在于自己的存在;可以说,“义”就是自己与他人关系的规范。显然,在儒家的整体流程中,“恩”与“义”没有得到明确的区分,这一情况直接导致公私不分。不过,在儒家思想的具体发展阶段上,也曾经有过区分“恩”与“义”的思想火花,即“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斩恩”(《郭店楚简校读记·六位》,第171页),恩义虽然是紧密联系的,但区别也是清晰的,而这种恩义差异的意识,在儒家发展的早期阶段,作为血缘、非血缘客观需要冲动的尝试,仅仅是昙花一现的故事,而为儒家思想的整体血缘性首位的强摄选择所淹没,形式上的义与内质上的血缘性处在两个极端,形式往往给人传达人道性的虚假信息。

这一情况在儒学的日本登陆和演绎中,形成了与中国本土大相径庭的景象。日本在接受中国儒学的过程中,不是把“仁”置于最高而绝对的地位,而是赋予“义”以最高的地位,“在日本,所谓‘义’就是确认自己在各人相互有恩的巨大网络中所处的地位,既包括对祖先,也包括对同时代的人。”(《菊与刀·历史和社会的负恩者》,第68页)显然,“义”与“恩”是紧密联系的,在一定程度上,“义”就是无限的“恩”,因为人与外在的联系是无限的。就个体而言,除非死去,这种联系才结束,所以,本尼迪克特又说:“日本人把恩分为各具不同规则的不同范畴:一种是在数量上和持续时间上都是无限的;另一种是在数量上相等并须在特定时间内偿还的。对于无限的恩,日本人称之为‘义务’,亦即他们所说的‘难以报恩于万一’,义务又有两类:一类是报答父母的恩——孝,另一类是报答天皇的恩——‘忠’。这两者都是强制性的,是任何人生而具有的。日本的初等教育被称为‘义务教育’,这实在是太恰当了,没有其他词能如此表达其‘必修’之意。”(《菊与刀·报恩于万一》,第81页)在重新思考儒家道德的价值时,这是值得参考的;至今对儒家思想采取模糊数学显然是不行的。

(4)舍己从人的提倡

儒家虽然强调从自己开始,但同时也认为必要时自己也应该让步。说得就是这个道理。子路听到他人告诉他的过错时就高兴,大禹听到“善言”就下拜,这都是在人己关系上重视他人的具体表现。舜的特点之一就是善于与他人取同,用他人之所长,甚至能做到“舍己从人”的地步。不仅如此,而且还能以与他人取同为“善”,这实际上就是“与人为善”(《孟子·公孙丑上》,第2691页下)的行为。显然,舍己不是舍弃自己的存在性,而是丢弃自己的弱点,采纳他人的优点,目的是使自己更强大;所以,从人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舍己不是从人的手段,而是目的。这是必须清楚的。

在人我关系问题上,儒家虽然注意到宽容待人、从人对实现人自身价值的重要性,但这在儒家那里,仅属于次要的方面,重要的方面始终是从自己个人开始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从自己到他人的图式,是先己后人的取向,这一取向的长期和不断的贯彻和强调,势必成为个人习惯的素养,自己成为事实上的判断的第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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