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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国际化背景下跨境资金流动本外币协同监管问题研究

时间:2022-07-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梧州市金融学会课题组课题组组长:刘巨荣        课题组成员:禤颖青 伍明丽 邱建龙摘 要:2009年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人民币已成为全球支付结算的第五大货币,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

梧州市金融学会课题组

课题组组长:刘巨荣        

课题组成员:禤颖青 伍明丽 邱建龙

摘 要:2009年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人民币已成为全球支付结算的第五大货币,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我国跨境外币和人民币处于分离监管格局,管理目标、理念、体系和方法存在较大差异,既增加了外汇管理部门对跨境资金流动监管难度和风险,也不利于跨境人民币结算和人民币国际化的长远发展。本文从本外币分离监管现状,分析了跨境流动资金协同监管的效果,结合重点部分发达国家监管经验启示,提出我国本外币协同监管体系和管理措施。

关键词:人民币国际化;本外币;协同监管

一、本外币分离监管基本情况

(一)本外币监管模式和监管政策

目前,我国实行本外币分离监管,本外币使用不同的监管模式和政策,存在较大差异。

1.本外币监管组织和制度框架分立。

(1)本外币监管部门不同。本币监管由人民银行负责,包括贸易、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外汇监管由外汇局负责,外汇局对全口径的跨境资金按交易项目划分实施分条线监管,也包括跨境人民币收支申报

(2)本外币监管目标和模式不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主要出发点是顺应市场需求,推动跨境人民币国际化,人民银行对跨境人民币的监管以事后监督检查为主。外汇管理监管目标是对外汇流动资金实施均衡和规范管理,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以“五个转变”[1]为理念分别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业务实施监管。

(3)本外币监管标准和政策宽紧存在差异。一是业务办理审核标准宽紧度不一。外汇局对外汇业务办理审核标准有较为详尽的规定;跨境人民币管理政策趋向宽松,仅提出原则性规定,金融机构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凭企业提交的业务凭证可直接办理结算。二是可自由兑换程度不同。跨境人民币业务由试点地区推广至全国,受地区范围限制,资本和经常项目均未实现完全可兑换。经常项目外汇完全可兑换,资本项目外汇实现部分可兑换。

(4)本外币监管机制和侧重点不一致。外汇局监管系统以预警、分析为主要导向,对涉外主体跨境资金流和货物流的信息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数据采集,将跨境资金用途和货物流真实性等纳入监管。人民银行使用人民币跨境收付管理系统监测人民币结算数据,更注重对资金结算方式的管理,如对非居民机构账户(NRA)和真实性监测管理。

(5)数据采集方式差异较大。外汇局依托《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以及相关统计申报规程,用法律效力对银行数据质量进行约束,所采集数据质量相对较高。人民银行在《关于优化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报送流程的通知》(银办发[2013]188号)文中对信息报送频度及时间加以明确,但暂未有文件和制度细化信息申报规程。银行报送的跨境人民币业务数据受约束较少,数据准确性相对偏低。

(6)检查处罚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外汇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中的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开展和办理外汇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人民银行对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检查处罚没有专项法规规定,仅在部门文件中列明对银行、企业严重违规行为采取暂停办理人民币结算的规定,处罚力度偏弱。

2.本外币监管政策差异的主要表现

目前,本外币在具体经常项目和资本与金融项目管理政策上存在差异,详见表1。

表1 我国经常项目和资本金融项目本外币政策管理差异

(二)本外币分离监管的存在问题

1.多头监管造成职责模糊,增加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控难度和银企办理业务成本。

(1)本外币分离监管信息无法共享,后续跨境资金监管责任难以归属。例如,交叉币种的跨境交易,外币部分归属外汇局监管,本币部分归属人民银行跨境办,两个部门之间缺乏畅顺的信息沟通渠道和联合监管措施,致使两个部门均无法全面对此类交易实施全面监管,交叉币种交易一度成为热钱套利套汇的渠道。

(2)本外币业务差异,相同业务受到多头监管,增加了银企办理业务成本。从银行角度看,办理收支业务需在国际收支系统和RCPMIS系统分别申报,同时受人民银行和外汇局监督和检查的双头监管,增加了操作成本。从企业角度看,部分本外币政策冲突,企业贸易投资便利化一定程度受阻,例如外债方面,外汇管理部门不允许人民币流入、外币偿还的跨币种方式,人民币管理部门无对应管理规定。

(3)监管目标和监测机制各有侧重,监管政策交错覆盖面存在漏洞。目前,跨境人民币管理侧重于资金交易,外汇管理资金与实体并重,侧重于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和防范跨境资金风险,政策导向不一致,被部分投机者用来套汇套利,例如2015年以来全国范围内爆发的“内购外结”跨境套利。政策分歧还给外汇收支平衡带来压力。部分地市中支的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办公室放在外汇管理科,上级人民银行考核着重结算量,与外汇审慎和风险管理矛盾,基层外汇管理人员被迫同时担任“运动员和裁判员”。一些进出口比例失衡的地方,跨境人民币替代效应造成跨境资金流向由双向流动转变为长期单向流动,出现长期净结汇或净售汇导致外汇收支持续不平衡。

(4)系统功能和监测分析等不一致,加大了跨境资金流动形势的监测及预判难度。外汇局通过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对外汇业务进行全方位监测管理。跨境人民币结算的R CPMIS系统,难以进行有效的事中事后监测。本外币分割管理难以形成监管合力,非现场监测停留在局部业务和分析上,缺乏系统性和统筹性安排,增加了跨境流动资金形势监测及预判难度。

(5)数据统计和管理标准不一导致监管困难。目前,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和外汇集中运营资金国际收支申报规则存在交叉冲突。如参照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进行实际收付款申报和还原数据申报,不符合跨境人民币“实际净额、金额从大项目报送”的要求。又如按照跨境人民币资金池申报要求,将交易附言标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不能体现境内企业交易对方“境内非居民”性质,不符合国际收支申报规定。

(6)核查和违规处罚不一致,增加跨境资金事后管理难度。外汇管理包括非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和移交检查岗立案查处等,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跨境人民币结算核查手段较少,而且部分规定没有设置对应处罚条款,如对部分业务只有原则性规定,难以对企业的违规行为准确定性;对银行有处罚条款,但对个人缺乏有效制约手段。外汇局和人民银行核查和处罚方式不一致,既制约了事中事后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逃避监管的漏洞。例如,如部分企业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来规避大额购付汇监管。又如,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使用的相关规定,目前只将外汇支付纳入监管,未明确人民币跨境支付的适用条款,容易成为逃税逃汇的渠道。

二、国外本外币和协同监管的启示

各国实施的外汇管理制度不一,国外本外币协同监管方面可以直接借鉴的经验不多,但仍有一些值得思考的地方。

(一)外汇管制国家(委内瑞拉)本外币分离监管的风险及启示

委内瑞拉自2003年实行外汇管制以后,逐步建立起三层本外币分离管理模式,同时规定由该国外汇管理委员会决定用汇资格主体和额度。委内瑞拉本外币分离的监管模式的弊端在于:

1.本外币分离管理影响国际收支平衡能力,加大了宏观调控难度。2010年,委内瑞拉频繁采用本币对外贬值的方式来缓解国际收支失衡。由于对市场本外币供需失衡情况估计错误,该国巨量投入本币,不但加剧本外币供需失衡程度,更将本币贬值传导至物价的幅度超过预期。数据显示,该国2015年9月份通货膨胀率高达109%,而IMF预计该国2016年通货膨胀率将超过400%。

2.本外币分离管理,人为增加了货物流与资金流失衡度。2003年起,委内瑞拉规定使用外汇需要获得外汇许可,只以报关数据作为参考,不参考本币账户结算情况。这种本外币分离的管理模式存在极大的套利空间,外汇许可获得兑换外汇资格的主体把从政府换到的外汇高价卖给没有资格用汇的主体,而需要用汇的企业和个人难以有效用汇。委内瑞拉国内权贵腐败非常严重,倒卖外汇没有得到遏制,外汇资金流与货物流背离程度不断加大。货物流与资金流的长期失衡,为日后汇率加速崩溃埋下祸根。

3.外汇使用权审批流程繁琐耗时,加大了用汇主体本外币之间的汇兑损益波动,扩大了外汇投机空间。近年来,该国本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黑市外汇交易更加猖狂。据报道,委内瑞拉官方和黑市汇率差异在2014年已经高达10倍。

(二)英国本外币协同监管改革进程的启示

1.改革进程。英国是当前全球唯一明确使用协同监管模式对金融进行监管的国家,它从多头重复交叉监管到协同监管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循序渐进而成:

(1)多头政审的重复交叉监管时代:80年代至90年代末期,英国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多头重复交叉监管模式被国内外企业诟病。多部门审批加大了企业生产运营成本,影响了在英国境内注册经营的企业与非英国注册企业的竞争效率。

(2)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分离的单一监管时代:英国实施单一金融监管改革始于1997年,微观审慎金融监管职能从英格兰银行剥离出来,成立金融服务局,由金融服务局负责对金融市场实施单一的微观审慎监管。英格兰银行继续负责货币政策制定实施和维护金融稳定,财政部负责金融监管总体框架设计和相关立法。2007年次贷危机爆发,金融服务局对北岩银行发生挤兑的反应速度和应对措施出现重大问题,引发英国对分离央行监管权不利于金融稳定的反思,促成英国开始酝酿对金融监管体制再次进行大规模改革。

(3)各部门协同监管时代:2013年4月1日,英国政府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撤销金融服务局,将审慎监管职能交回央行,监管部门实行协同监管模式。这次改革内容主要有:一是英格兰银行内部新成立了金融政策委员会和审慎监管局,分别负责制定宏观审慎政策和对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实施审慎监管。二是新成立金融行为监管局,该机构独立于英格兰银行,负责对所有金融机构以及非银金融机构的行为进行微观监管。自此以后,英国开启了协同监管时代。

2.启示。市场普遍认为,英国现行协同监管模式通过整合监管资源提高了市场运行和维护的效率,有助于发现和降低金融风险,强化了金融稳定。英国协同监管改革过程中有以下可供借鉴的经验:

(1)以部门之间协同监管取代单一监管,统一监管目标、扩大监管覆盖面,降低监管部门与货币当局之间的协调成本。1997—2013年期间,英国把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职能分离实施单一监管,在应对金融危机中暴露出三个致命问题:一是缺乏统一的、清晰的监管目标。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分离影响了预判风险和控制风险的成效,负责微观审慎监管的金融服务局缺乏从宏观审慎角度预判风险的能力,未能关注到次贷危机后市场流动性整体紧张对银行经营模式的致命冲击。二是部门之间协调反应不足。金融服务局和央行之间信息沟通和协调行动滞后,未能及时向市场提供流动性支持,致使金融危机在英国快速蔓延。三是缺乏监管全面性,监管框架内的部门各自为政,对非正式的“道德劝诫”和自律监管的过度依赖,造成了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应对不足。

协同监管较单一监管而言,在统一监管目标、扩大监管覆盖面以及降低协调成本上存在优势:一是由金融审慎局统一各部门之间的审慎监管目标;二是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结合,行为监管作为补充,监管架构更为合理;三是央行统筹所有协调事宜,避免多头监管的职责推诿,降低了部门之间协调的成本。

(2)赋予金融监管机构立法权和独立执法权,金融法律地位超然。《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简称FSMA)是英国金融监管的根本大法,其明确英国金融监管方具有直接对FSMA进行修订的一级立法权[2]和制定部分金融行业规则的二级立法权[3]。原来负责单一监管的金融服务局是一个由自律监管组织组成的监管机构,具备二级立法权,但金融服务局在立法和执法上受并不独立。例如,如果有企业对金融服务局的执法提出申诉,财政部可以介入其中要求重新进行调查。

协同监管改革实施以后,央行重新收回审慎监管职能,有利于为审慎监管进行立法,并通过法律形式赋予金融行为局等金融监管方二级立法权,例如赋予金融行为局制定行业规则的权力。与此同时,两个市场监管机构审慎监管局和金融行为局虽然是私人公司,经费来源于受监管机构,但具有独立执法权。设立专门的行业小组,提高了对各行各业的数据分析能力。为提高对行业的了解程度和做好监管工作,负责微观监管行为的金融行为管理局设立了储蓄、退休收入、公共保险、信用卡、投资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等多个小组,以提高自身对金融市场竞争的分析能力[4]

构建多层次监管协调合作机制。各个监管部门之间协调合作主要通过机制和备忘录来进行:一是审慎监管局和金融行为局之间建立了内部定期沟通机制;二是审慎监管局、金融行为局与重要金融机构,以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方式加强监管协调合作,包括避免重复收集信息、重复监管等做出明确规定;三是英格兰银行和财政部亦以签订备忘录[5]的方式,对双方在金融危机管理中的职责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三、本外币协同监管的必要性

(一)本外币协同监管的必要性

从我国本外币分离监管的问题和国外经验来看,要提高人民币国际化背景下跨境资金监管成效,必须实施本外币协同监管。

1.消除监管差异或多头监管、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需要。目前跨境本外币存在多头监管或监管差异,跨境流动资金监管中无法实现对本外币的统一和协调监管。例如。在资本金管理方面,外币较人民币更为宽松,企业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外汇资本金业务,无须再向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或审核批准手续,取消了外汇资本金账户异地开立限制和数量限制。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办理该项业务仍然较为繁琐,未能体现人民币优先的原则,甚至出现本外币业务便利性倒挂现象。实现协同监管后,经办主体在银行和监管部门均可一次性办结相关业务,减少双头登记、报送双份资料和考虑币种转换等程序的影响,既推进了人民币跨境业务的发展,又满足了监管机构深入简政放权的需要。

2.契合本外币监管目标、实现风险防控的需要。本外币差异化管理给政策寻租和投机行为可乘之机。例如,2014-2015年全国交叉币种套利盛行,部分企业通过不同币种间境内外银行产品的组合差异来获得更高收益,利用本外币政策差异进行离岸转手买卖套利、“内购外结”套取汇差。要消除管理隐患,必须实现对跨境资金本外币协调监管,使用统一的监管条款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杜绝市场主体利用外币监管政策差异进行跨币种套利套汇的可能性。通过本外币协同监管,增强监管政策的协调统一和提升执行效能,契合外汇监管和跨境人民币管理“推进结算便利,加强风险管理”的目标,有效防控跨境资金风险。

3.提升本外币统计准确性、契合国际统计标准接轨的需要。目前,国际上统计跨境交易多强调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区别,并未按照本外币进行区分管理,如美国就没有专门的外汇管理部门。我国分币种管理模式是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中的过渡性安排。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分币种统计监管不符合要求。按照国际通行统计标准对其进行调整,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监管统计,可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和跨境人民币数据填报质量,为跨境人民币数据信息统计核查提供有利条件,让监管部门更好掌握境外人民币存量及变化,对货币政策微调和人民币汇率稳定起着积极作用,是完善货币统计、防范风险和对外交流的必然要求。

4.落实宏观审慎监管和“五个转变”的必然要求。随着外汇管理主体监管理念的深入,管理模式从“形式审慎”过渡向“实质审慎”,对跨境流动资金的监测管理越来越注重“穿透性监管”,即透过跨境流动资金表面形态看清资金流实质,将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连接进行监测分析,提高对跨境流动资金全过程把控能力。这要求我国要将行为监管转变为主体监管,把本外币分离管理转变为协同管理,明确统一的金融改革思路,建立统一便效的本外币账户管理、统计与风险监测体系,构建科学有效的市场主体综合评价体系,确立统一的宏观审慎监管工具。当前,本外币差异化监管模式难以满足宏观审慎监管的需要。

(二)跨境流动资金本外币协同监管的有效性分析评估

跨境流动资金监管有效性分析,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设置有效性分析指标,通过对比不同时点的数据来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分析2005—2015年各项数据指标变动趋势,综合分析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效果,以及监管中部分指标变动和跨境人民币结算的相关程度。

1.有效性检验分析的指标选取。

本文跨境资金监管有效性指标共分为四大类,主要包括开放性指标、平衡性指标、总量指标和相关性指标,共13项指标。详见表2。

表2:跨境流动资金监管有效性分析指标统计表

2.指标的计算和分析。

(1)开放性指标。开放性指标数据显示跨境资本双向流动的便利程度。我国资本项目的管制程度是逐渐放松的资本流出和流入占GDP的比例呈现增大趋势,也有应对危机的局部调整。由下图1可以看出我国资本流入、流出占GDP的比例在2007年达到顶峰,双向流动资金基本均衡。2007年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外汇管理的强度增加,“防火墙”的功能逐渐显现。

图1 2005—2014年我国资本与金融项目资金与GDP比重变化图[6]

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

(2)总量指标。本文主要选取外汇储备余额变动、国际投资净头寸、国际收支总额和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额四项指标,通过指标数据的变化趋势,分析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成效。从图2可以看出,四项指标在2005—2015年均呈整体增长态势[7],国际投资头寸和外汇储备余额在2015年有所减少,但整体减少幅度不大。

图2 2005—2015年我国主要涉外指标规模变化图(亿美元)

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

(3)平衡性指标。本文主要选取经常项目差额/GDP(%)、资本与金融项目差额/GDP(%)和外汇储备余额变动/GDP(%)三项指标,代表跨境流动资金中收支平衡性,分析跨境流动资管理目标的完成程度。由图3可以看出2005-2014年跨境收支资金平衡性明显增强,2015年跨境流动资金平衡性有所下降,资金呈现负向不平衡(净流出)。

图3 2005—2015年我国主要涉外项目占GDP比重变化图(亿美元)

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

(4)相关性指标。本文主要选择国际收支总额和差额与跨境人民币数据进行相关性计算。通过两类型指标的相关系数,评估本外币分离监管对整体跨境资金管理效果的影响。由表3可以看出,跨境人民币收支差额与国际收支总差额相关系数R=0.81>0.8,两者高度线性相关;人民币总额和人民币总额相关系数为R2负数,两者非线性相关。

表3 2010—2015年我国国际收支和人民币相关指标统计表(亿美元)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4.流动资金监管评估结论

(1)现行外管理政策对跨境流动资金监管具有一定成效。从各项指标分析看,现行外汇管理政策对跨境流动资金管理效果明显:一是从开放性指标看,在经常项目可兑换后,资本项目开放程度明显上升,资本项下监管政策在危机时的防火墙作用明显;二是跨境收支资金平衡性增强,经常项目、资本与金融项目收支资金差额占GDP比重逐年变小,资金差额带来的本币币值压力和流动风险明显降低;三是跨境收支资金规模不断增长,表明跨境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程度不断提升,外汇储备和对外债务偿还能力增强。

(2)本外币收支关联性强,分离监管是跨境流动资金管理面临障碍和潜存风险的重要因素。从相关性指标分析可知,跨境人民币结算差额和国际收支差额相关性较高,跨境人民币结算是导致国际收支差额扩大的重要因素。2015—2016年,跨境资金净流出明显增长,本币汇率贬值和外汇储备减少压力不断增强,跨境流动资金监管难度不断提升,人民币国际化步伐放缓。跨境人民币结算、本外币分离监管漏洞带来政策套利影响较大。因此,从提升跨境流动资金监管成效和促进人民币国际化角度看,本外币协同监管是跨境流动资金监管成效持续提升的必经之路。

四、跨境资金本外币协同监管的政策建议

实施本外币协同监管,必须要重构监管框架,结合国外经验和本国实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一)统一监管目标,实行多机构协同化监管

借鉴英国协同监管机构改革的经验,统一监管目标,对多头监管进行梳理整合的方式,明确监管职责。可以采取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建立多机构协作监管制度。在现有管理框架和职责分工的基础上,确定本外币协同监管的牵头机构,协调人民银行和外汇局进行联合监管,明确各部门职责,定期交换与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的申报数据、监测分析成果、政策法规等监管资源。二是成立一个专门的协同监管机构,参加英格兰银行监管模式,设立涉外金融监管部门,统筹和整合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外汇局等管理部门,实行全口径的监督管理。

(二)统一监管法规,赋予立法权和独立执法权

对本外币监管法规进行梳理,对互相抵触、自相矛盾、有所冲突的法规进行统一,赋予监管部门立法权和独立执法权,确保监管能发挥对市场约束、规范和管理的作用。进行管理罚则的统一,修订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处罚制度,通过加强对跨境人民币结算资金的事后管理,来降低本外币资金一体化监管风险。

(三)构建一体化监管模式,减少监管漏洞

一是要明确目前本外币监管的差异点,通过整合本外币跨境交易管理规定在货物贸易、外商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境外直接投资、境外借债和境外机构境内账户(NRA账户)管理等方面的差异,从制度上消除本外币管理差异,制定统一标准进行监管;二是要维持制度的可持续性和适应性,要根据业务发展及变化,及时修改、更新和完善制度,消除重复监管及模糊地带,保持制度的生命力。

(四)实行本外币全口径管理,建立统一的数据统计采集、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体系

1.形成统一有效本外币数据采集和统计体系。一是针对国际收支统计存在的差异,建议弱化RCPMIS系统对收支数据统计功能,采用国际收支金宏系统人民币收支数据作为统计口径,消除不同系统统计数据冲突的情况。二是从外汇局端口采集跨境收付款、结售汇数据、账户、贸易融资和贸易信贷等数据信息,把RCPMIS系统用作数据信息对比和分析辅助工具系统。三是强化和完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减少本外币差异对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影响,可逐渐增加市场调查统计方式的比重,提升本外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2.整合本外币统计监测系统资源,构建一体化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体系。一是建议整合原有电子监测系统。通过系统整合,提升跨境资金监测分析系统和RCPMIS系统的功能性和关联性,加强数据比对和分析功能,实现通过电子监测系统对总体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和具体项目例如转口贸易、直接投资、外债等项目按类别的比对分析。二是规范本外币监测分析流程,根据外汇管理“五个转变”理念和主体监管思想,打破跨币种监测分析障碍,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监测体系,实现对统一监测主体本外币全流程统一监管。三是建立统一的本外币风险预警体系。建议将RCPMIS系统内对银行真实性审核情况的监测模块,移植至外汇监测系统,通过系统对银行展业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和标注,对本外币收支资金进行有效分类和评级,及时发现和应对跨境流动资金中可能出现的违规问题或风险。

【参考文献】

[1]梁鹏程.对跨境资金本外币统筹监管初探[J].金融经济,2016(2)

[2]郑鹏.完善我国跨境本外币资金流动监管研究[J].上海交通大学,2013

[3]陈高松.中国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有效性研究[J].中共中央党校,2014

[4]魏雪梅.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本外币一体化监管问题研究[J].河北金融,2015

[5]魏雪梅.新形势下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政策研究[J].南方金融,2014(3)

[6]卜永祥.《国外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比较》.财新网,2016

[7]李波.《以宏观审慎为核心推进金融监管改革》.新浪财经,2016

【注释】

[1]“五个转变”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009年提出的外汇管理理念,具体是指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事前监督逐步转变为重在事后的管理,从重在管理行为转为为对主体进行监管,从有罪假设转变为无罪假设,从正面清单转变为负面清单。

[2]见FSMA第426条

[3]见FSMA第十篇

[4]见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官网:FCA BUSINESSPLAN 2016/2017

[5]1997年10月英国发布了财政部、英格兰银行和金融监管局之间的《谅解备忘录》

[6]201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收支平衡表采用BMP6格式,资本流入和流出金额未列出,无该年数据

[7]201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收支平衡表采用BMP6格式,该年资本流入和流出金额并未列出,故数据出现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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