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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补贴发展的新趋势

时间:2022-07-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国际反补贴发展的新趋势一、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发起反补贴调查长期以来,一些国家对我国采取反倾销调查时常采用“替代国价格”来衡量我国商品的倾销幅度,这种不合理的做法使我国企业蒙受了巨大的损失。2005年7月27日,美国商务部通过了《美国贸易权利执行法案》,要求将反补贴法适用于所有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

第三节 国际反补贴发展的新趋势

一、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发起反补贴调查

长期以来,一些国家对我国采取反倾销调查时常采用“替代国价格”来衡量我国商品的倾销幅度,这种不合理的做法使我国企业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但是按照国际惯例,反补贴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因此国外的贸易保障措施都是采用反倾销调查,而不是反补贴调查。

但是从2004年新西兰第一个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以来,在对我国发起过反倾销调查的31个国家和地区中,已经有21个承认了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这意味着采用歧视性“替代国”原则的反倾销措施逐渐失去了原有的效力。在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中,欧洲、美国虽然还没有正式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是迫于政治和贸易冲突中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开始对中国市场经济有了认同,使得这些国家或地区无法像以前处理反倾销案例一样,随便就可以认定中国企业的“成本无法计算”而采用替代国的做法。可以预见,反补贴调查会在国际贸易壁垒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04年4月,加拿大修改了《特别进口措施法》第20节有关非市场经济的有关问题,允许将反补贴法适用于像中国这样的“非市场经济国家”,随后加拿大就对我国出口商品发起了反补贴调查。2005年7月27日,美国商务部通过了《美国贸易权利执行法案》,要求将反补贴法适用于所有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2007年3月30日,美国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韩国铜版纸进行反补贴调查,从而改变了23年来美国不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反补贴调查的政策。

2011年12月,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GPX国际轮胎公司和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诉美国政府案》作出裁决:根据美国现行法律,反补贴法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不适用,在非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财政资助不能被认为是补贴,并认为如果美国商务部坚持对华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只能通过国会立法,修改相关条款。这就意味着美国目前对20多种来自中国和越南进口商品征收的反补贴关税失去了法律依据。该裁决一发布,给美国政府带来强烈的危机感。因此奥巴马政府敦促国会立法。

2012年3月5日美国参议院全票通过了修订《1930年关税法》法案的议案,即同意将“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写入新修改后的贸易法案,明确了反补贴法既适用于市场经济国家,也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一项法案,并允许美国商务部保留相应权利,对从中国、越南等“非市场经济国家”进口的受补贴商品征收反补贴关税。3月6日,美国众议院以370票赞成、39票反对的绝对多数通过了对该法的修改。3月1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通过的关税法修订案。至此,美国在强烈的贸易保护主义思潮的驱使下,完成了对《1930年关税法》的修改,为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扫清了法律障碍

欧盟紧随其后,目前也在商议修改法案。

二、“双反”形式出现

随着贸易保护主义的进一步加剧,在大多数情况下,反补贴和反倾销以一种新的姿态——“双反”出现。根据《1994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下文简称GATT)第6条、第16条、第23条以及东京回合《补贴与反补贴守则》、世贸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下文简称SCM)的相关规定,反补贴法并没有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适用作出排除,这也成为近年来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欧盟等纷纷改变其以往不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运用反补贴措施这一行政惯例的法律基础,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运用反补贴措施。

2004年6月,加拿大边境服务署修改了《特别进口措施法》中的第20节,改变了其以往对华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的态度。规定在对中国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及其复审中,将首先推定被调查的中国行业为市场导向行业。创造性地接连4次对中国发起了反倾销与反补贴合并调查,使得中国长久以来一直担心面临的反补贴调查从风险转变为现实的威胁。从此,“非市场经济地位”不再是中国免受反补贴调查的“保护伞”,相反,它使中国企业在应对反补贴调查中更为被动。

加拿大法律的改变及其在反补贴领域的对华“创新”很快为其他国家或地区所效仿,其潜在的示范效应到今天仍在释放。各国纷纷借鉴加拿大合并进行“双反”调查的成功经验,首先修订法律、去除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发起反补贴调查的制度障碍,然后就大张旗鼓地对来自中国的产品不断运用“双反”措施进行打击。就连一直未对中国采用反补贴措施的欧盟2011年4月也紧随美国之后,对华铜板纸启动了“双反”调查。自此,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进行“双反”调查的“星星之火”引发了“燎原之势”。

从已发生的对华反补贴调查来看,除了印度只发起了单纯的反补贴调查以外,其他的反补贴调查都是和反倾销结合在一起的“双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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