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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便利化公约有效落实“一带一路”战略

时间:2022-07-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王 敏 曲鹏程与沿线国家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重大战略。因此,充分利用现有国际公约,推动交通、贸易便利化,对于有效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十分必要而紧迫。

王 敏 曲鹏程

与沿线国家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重大战略。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核心是“五通”: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其中设施联通、贸易畅通是重中之重。实现国际间设施联通、贸易畅通,需要遵循各国公认的国际标准和规则。因此,充分利用现有国际公约,推动交通、贸易便利化,对于有效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十分必要而紧迫。

一、现有国际交通、贸易便利化公约,是实现“一带一路”国家设施联通、贸易畅通的法理保障

二战后,联合国制定了多个旨在推动交通、贸易便利化的国际公约。这些公约为便利各国跨境运输和贸易,简化通关程序,提供了规范的法律框架,得到大多数国家认可。1992年,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理事会在其通过的48/11号决议中,建议各国应积极加入七个主要的联合国交通与贸易便利化公约,以推动各国运输事业和国际贸易均衡发展。这七个国际公约是:

(一)《1975年国际公路运输公约》(TIR公约)。该公约主要是在国际道路运输及多式联运领域,在必要管控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便利国际贸易中海关加封货物的流动。凡是加入公约的国家,其符合条件的集装箱,在穿越他国边境时,可以免于海关检查,显著提高通关效率。

(二)《1956年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CMR公约)。该公约主要规范国际运输的交易行为,统一合同文件,减少争议,方便管理,提高国际道路运输效率。

(三)《1982年统一边境货物管理的国际公约》。该公约旨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减少完成过境程序所需要的手续和停留时间,实现边境口岸“合署办公”“统一检查”“统一文件”及“一站式”服务。

(四)《1968年道路交通公约》。该公约规范车辆标准及交通行为,指导驾驶员和车辆在各国间遵循统一的交通规则,以提高国际道路交通的安全性。

(五)《1956年临时进口商用道路车辆的海关公约》。该公约主要为临时进出缔约国国境的商用运输车辆提供海关通关便利。

(六)《1968年道路标识和信号公约》。该公约统一国际道路的标志、信号、标线、符号以及道路标牌,推动国际道路交通规范化。

(七)《1972年集装箱海关公约》。该公约主要针对集装箱运输业务,统一各国海关监管制度。

上述七个主要公约,总体上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集中体现了国际交通运输和海关管理的技术准则,对于促进二战后国际交通、贸易便利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我国只加入了《1972年集装箱海关公约》,其余六个公约尚未加入;而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绝大多数国家,都已加入这七个公约。

二、我国加入主要国际交通、贸易便利化公约,首先是《TIR公约》,将为“一带一路”国家设施联通、贸易畅通带来极大便利

“一带一路”沿线包括60多个国家,其中,丝绸之路经济带上,有中亚、西亚、南亚和中东欧50多个国家。实现与这些国家交通、贸易便利化,进而实现经济深度融合,是我国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任务。

利用国际道路运输,实现从发货地到目的地“门到门”直达服务,可以大大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量。2014年,我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货物贸易额达到1.12万亿美元,占我国货物贸易总额的26%;预计未来10年将突破2.5万亿美元,翻一番。扩大贸易量需要方便、快捷的运输方式相配合。与国际水路、铁路运输相比,国际道路运输兼有路网发达、机动灵活、覆盖面宽、装卸方便、“门到门”直达等优势,可成为我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贸易畅通的有效手段。据测算,从我国连云港到荷兰鹿特丹,在有国际交通、贸易公约保证的情况下,通过丝绸之路道路运输,比海上运输缩短距离9000多公里,运输时间缩短近一个月;若采用“公铁联运”方式,将覆盖更多区域、更多线路节点。特别是,利用现已基本建成的亚洲公路网,通过道路运输与中国经济对接,可以把各国不在铁路沿线的一些中小经济中心连起来,带动更多地区发展。

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大背景下,我国尽快加入国际交通、贸易便利化公约,已经提上重要议程。加入这些国际公约,有助于我国充分利用现有国际规则,提升与“一带一路”国家的运输、贸易便利化水平,与这些国家建立更紧密的经贸联系;有助于我国突破瓶颈障碍,打通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的运输与贸易通道,挖掘国际道路运输潜力;特别是有助于落实中央“参与并影响全球治理体系规则的制订”这一重大方针,使相关国际公约成为我国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有效工具。

目前我国正在审批的《TIR公约》,是二战后欧洲多国在重建过程中,为实现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而制定的一套快速通关体系。其全称为《TIR证国际货物运输海关公约》。其宗旨是:扩大国际货物过境运输,减少运距和关税,降低运输成本,促进各国间运输便捷、货畅其流。多年来,该公约对于国际贸易、运输便利化、安全化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球有69个国家是《TIR公约》缔约国,58个国家是TIR系统使用国。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除了阿拉伯半岛国家外,所有国家都是TIR系统的使用国[1]。持有TIR通行证的国际道路运输车辆,缔约国海关可以在几分钟内放行。由于TIR系统提供充分的安全管控方案和关税担保,在过去66年中,TIR系统已被多数欧亚大陆国家所使用,使用TIR通行证的国家越来越多。2013年,欧亚大陆有300多万次运输作业使用了TIR通行证。

加入《TIR公约》,实施TIR系统,将为我国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带来诸多好处:

(一)显著提高过境运输效率。使用TIR通行证将大大缩短车辆等候时间,提高货物通关效率和车辆周转率。我们在实地调研中发现,通过我国新疆口岸驶向中亚国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需花费4天时间排队等候对方国家海关检查。2014年,我国国际道路运输货运车辆与中亚国家运输作业高达18.88万次[2],一旦中国成为《TIR公约》缔约国并建立TIR系统,这些运输车辆的通关时间将缩短到几小时[3]

(二)减少“灰色通关”腐败。目前,在一些中亚国家口岸,普遍存在利用“灰色通关”手段盘剥中国运输企业的现象。建立TIR系统、使用TIR通行证进行国际道路运输,可以实现不开箱验货通关,从根本上减少通关腐败。

(三)提高国家间海关合作水平。TIR系统已经建成了各国海关信息分享平台,一旦我国加入,可与系统内各国实现海关监管互认、信息共享、执法互助,建立更深程度的通关合作,实现更高层次的贸易便利化,提高海关在国际贸易运输中的风险管控能力。

(四)提升港口货物周转率。TIR系统不仅适用于国际道路运输,还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联运。对于使用TIR通行证的集装箱免检放行,可有效减少港口集装箱积压拥堵现象。2014年,我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2亿标箱,如果使用TIR通行证,每个集装箱在运输过程中,最低可减少1天等待时间,其成本效益非常可观。

(五)发挥示范推动效应。我国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经贸往来日益频繁,国际道路运输已成为双方重要的贸易实现途径。2014年,我国国际道路运输货运车辆与东南亚往来运输作业66.4万次。虽然我国与东南亚五国在2002年签署了《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但由于目前双方都未加入《TIR公约》,实际运输过程中仍存在较多障碍。同时,已经开始的“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也将呈现大量新的道路运输需求。因此,我国加入《TIR公约》将对东南亚和南亚国家加入该公约产生积极带动作用。

三、主要政策建议

(一)尽快加入《TIR公约》和其他国际交通、贸易便利化公约。海关总署已在2015年5月将《关于加入TIR公约的请示报告》上报国务院,建议抓紧批复。在2015年国际道路运输联盟(负责TIR系统运行的国际组织)会议上,一些欧亚大陆国家纷纷表达对中国尽快加入TIR公约的热切期待,希望利用TIR系统增加与中国的交通贸易往来。我国应尽快加入TIR公约和其他几个相关公约,全面与国际运输规则接轨。

(二)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法》。我国交通运输领域已有《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海商法》《航道法》等多部法律,但涵盖国际运输的道路运输法至今缺失。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与其他国家的交通运输量大幅增加,急需制定相应法规,为国际道路运输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因此,推进《道路运输法》立法势在必行

(三)加快理顺我国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我国现有道路运输口岸76个,其中设立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有61个,只有辽宁、新疆、广西、西藏四省区由省级道路运输机构管理,其他均由县、市道路运输机构管理。这与口岸海关、检验检疫、边检、交通运输海事(水路)等部门直属中央管理差异极大,也是导致《国务院关于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8号)难以落实的重要体制原因。应加快建立“中央—省—口岸”三级直属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体制。

(四)推动我国货运汽车制造执行国际通行标准。目前国际通行的公路货运车辆载重量为40吨,而我国为49吨;国外大多为篷布式货车、双挂汽车列车,而我国货运车辆大多为非专用货车;尤其我国的硬铁厢式货车,净重一般比国外车辆超出5吨以上,这种车辆很容易被对方国家拒绝入境。因此,货车制造急需采用国际通行标准。

(五)大力发展我国国际道路运输产业。我国国际道路运输总体规模偏小,在市场竞争中受外国运输公司挤压严重。2014年,我国只有260家从事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国际道路货运需求。应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幅提高国际道路货运量,尽快将这一产业做大做强。

【注释】

[1]中国的邻国中,中亚五国、俄罗斯和蒙古国是《TIR公约》的缔约国和使用国。

[2]《2014年中国道路运输发展报告》,第55页。

[3]在目前的TIR使用国,持有TIR证的车辆的通关时间平均不到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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