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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网络的信任机制

时间:2022-07-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信任承诺机制就是组织成员各方相信没有一方会进行机会主义活动或者利用另一方的弱点去获取私人利益。核心企业对价值网络信任机制的治理主要通过:一是要建立一套各成员能够自我遵守的规范,提高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和增加合作收益。网络中利益分配的大小及程序正义对信任产生重要影响,如果网络成员认为遭受利益分配不公,将对价值网络失去信心。将网络利益分配的机制事先确定并明确下来,是核心企业的重要任务。

核心企业需要承担对整个价值网络信任机制的治理责任。与企业内依靠行政权威治理和市场交易依靠明确契约治理不同,价值网络协同作用的发挥有赖于信任机制的建立与维护,正是因为价值网络中的信任与合作精神,才使得网络成员在缺乏统一的、明确的物理边界的条件下,在以产权为基础的管理边界被渗透和改变的情况下,各自在不同的地理位置和模块环节上进行有效的相互协作。信任是针对价值网络中非正式关系性契约进行的治理活动,非正式的关系性契约能够随着交易时间的延续和交易的展开进行不断地修正,具有自我实施和自我演进的特征,能够有效降低正式契约执行中的交易成本。由于信任的非强制性,网络组织中存在较高机会主义的可能,网络“违约”行为一般不能通过法院等第三方进行强制执行,这就要求网络组织的成员必须具有更高的诚信。信任承诺机制就是组织成员各方相信没有一方会进行机会主义活动或者利用另一方的弱点去获取私人利益。Inkpen&Currall (1998)将信任定义为“存在风险情况下对联盟伙伴(个人、集团或企业)的依赖”,信任的最优治理结构依赖于联盟目标、投资水平、技术条件以及伙伴时间水平等各种要素。信任的产生建立在之前的协作关系、风险承担、沟通、组织适配、能力评估等基础之上,而信任的维持需要网络成员协作信心、容忍、关系投资以及网络绩效等。

核心企业对价值网络信任机制的治理主要通过:一是要建立一套各成员能够自我遵守的规范,提高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和增加合作收益。提高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一方面可以通过提高退出壁垒,增加成员企业的沉没成本,来迫使成员企业在博弈中选择诚信;另一方面可通过保护性契约来阻止机会主义行为。增加合作收益也就是提高企业选择诚信战略时所获得的收益,诱导企业选择诚信而不进行其他机会主义活动。同时,还可以低成本使用网络组织的虚拟价值资产(如商誉、商标等)。二是合理分配网络利益。维持价值网络稳定的关键在于能否持续地开发与维系客户,不断扩大网络的整体收益,使大家在合作中受益。网络中利益分配的大小及程序正义对信任产生重要影响,如果网络成员认为遭受利益分配不公,将对价值网络失去信心。网络组织的形成实际上是一个“非零和合作博弈”的过程,即网络组织成员通过合作博弈能得到的利益之和大于成员之间不合作的利益之和,这正是网络组织存在的原始动力。网络利益的归属不明,往往是网络成员间产生争执、导致合作破裂和网络整体竞争力下滑的根本原因。将网络利益分配的机制事先确定并明确下来,是核心企业的重要任务。在价值网络体系中,核心企业处于资讯与资源的汇集处,占据网络的关键位置,在分配网络利益时,能够更全面、准确地洞悉各个成员的贡献大小。核心企业应该从网络的整体利益出发,根据“节点”企业对整个价值网络的贡献、风险承担能力以及战略重要性,对组织模块进行有效的监督、考核,通过调整网络内公平交易关系的方式协调较为公平的内部利润分配。三是建立高效、准确的信息传导机制。价值网络的运作效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网络成员之间的信息沟通是否顺畅,高效的信息传导机制能够保证当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时,网络成员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信息、共享信息,迅速地实现自我调整和相互配合。网络成员间的信息交流能够创造一种彼此信任的环境,核心企业要进一步发展共同的价值标准,增强伙伴间的认识和认同,信任因而增加。信息沟通和共享能够导致与信任相关的共享价值、目标和目的等关键信息的交流,消除日常运作中的潜在冲突,有助于合作关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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