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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用内部性保障机制的原则

时间:2022-07-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公司信用内部性保障机制追求两方面的价值目标:一是能够有效约束董事及控制股东利用优势地位滥用权利,非法转移公司资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如专业人士对公司财政状况的评估费用、董事的信息调查费用、可能发生的审计费用、对董事或控制股东非法行为的责任追究费用等。

公司信用内部性保障机制追求两方面的价值目标:一是能够有效约束董事及控制股东利用优势地位滥用权利,非法转移公司资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二是在策略的选择上要将效率的因素考虑在内,使制度设计既能够达至预期的目标,又能够更好地节约实现成本,还能够在利益平衡的基础上,留给公司董事和控制股东更多的自由空间,使他们能够在特定的情况下做出更加及时有效的决策。

(一)利益平衡原则

公平指的是分配正义。公司法上的公平体现为从对在公司中处于弱势地位或不享有控制权的利益相关者基本权利的保障出发,只有平衡了他们的利益才能实现公司法上的公平。公司法上的公平有两个方面的体现:首先,保护参与者的基本权利,这可以通过法律、章程或参与者的约定来实现。其次,在参与者之间有利益冲突发生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时,保护弱势一方或受权力影响一方参与者的利益。只有这两个方面同时得到了满足,才能说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之间是公平的。在对公司资产的处分方面,董事和控制股东具有优势地位,债权人是受控制权影响的弱者,债权人利益的实现与公司资产的状况息息相关,公司法应当为债权人提供足够的保障以保证公平。

(二)规则效率原则

效率在西方经济学中指的是这样一种状态,即任何偏离该状态的方案都不可能使一部分人受益而使他人不受损,这就是帕累托准则,该准则事实上体现的也是一种平衡理念。规则效率,一方面指的应是规则的有用性,亦即设计出的规则能否最大化地发挥出预想的作用,达到最初设计它的目的;另一方面是希望该规则是相同目标的同类规则中运营成本最小的。就公司信用内部性保障机制的两种约束手段而言,它们本质上都属于规制性策略中的代理人约束策略,尽管它们一个相信资本要素对保障公司信用的积极作用,一个否认这种作用,但它们的最终目标都是想达到保护债权人债权获得实现的目的。资本维持规则虽然具有静态、僵化的弊端,但它对债权人利益保护所发挥的作用不容否定。偿付能力测试体系虽然灵活,但它的执行相较于资本维持规则而言要增加许多运营成本。如专业人士对公司财政状况的评估费用、董事的信息调查费用、可能发生的审计费用、对董事或控制股东非法行为的责任追究费用等。在进行制度选择时,规则的有用性和目的性当然应是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但排除其他因素外,规则的运行成本也应是一个不可忽略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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