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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利用外资概述

时间:2022-07-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建国初期,为迅速发展本国经济,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实行经济封锁的困难情况下,我国开始了引进外资的探索。进入90年代,中国政府更是加速了法律法规制定的步伐,以加强中国利用外资的法律框架。一系列政策措施导致了外资数额的逐步增长,这期间年均利用外资达到97.49亿美元,外资的流向也已扩展到整个沿海经济开发区。这表明中国利用外资进入新的阶段,吸收外资战略亦进入新一轮的转变。

建国初期,为迅速发展本国经济,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实行经济封锁的困难情况下,我国开始了引进外资的探索。1950年,经政府协商,苏联政府向我国提供了74亿旧卢布(当时折合19亿美元%的长期贷款年利率为2.5),用于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重点项目建设,在这期间共引进了156项重点建设工程,为我国早期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世纪50年代我国与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合办了若干合资企业,如中波轮船股份公司。60年代中苏关系恶化之后,我国逐步尝试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延期付款支付方式即卖方信贷,从日本和西欧一些国家引进部分技术和设备,并开办了小范围的外汇存贷款业务,吸收了少量的外国资金。但总体上来说,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尤其是十年动乱时期,我国与国际金融市场和国际资本市场几乎处于隔绝状态。早期的外资利用方式仅限于上述的政府贷款和卖方信贷,而真正意义上的大规模利用外资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实施对外开放政策之后开始的。随着昔日封闭的国门向全世界的敞开,众多的人口,丰富的资源,广阔的市场和巨大的经济增长潜力吸引了庞大的国际资本源源不断的注入中国经济的飞速增长进程中。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利用外资的规模不断扩大,渠道不断拓宽,方式日趋多元化,引进外资的行业和地域不断拓展,海外投资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正面影响和贡献日益凸现。

鼓励和引导外资的流入,首先是从中国政府对引进外资的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开始的。1979年7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颁布(1990年经修订后重新公布实施),奠定了中国引进外资的法律框架。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制定涉及合同、税收、外汇和其他与中国利用外资有关的基本法律。1986年《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的颁布以及翌年公布的执行细则,标志了中国对待外来直接投资的态度由消极接受和等待向积极引进的转变。进入90年代,中国政府更是加速了法律法规制定的步伐,以加强中国利用外资的法律框架。此外,中国政府已加入华盛顿公约,并同41个国家签订了保护投资的双边协定,为外商来华投资提供进一步的保障。

与此同时,海外资本对于中国引资政策法规的出台、更新和完善则采取了极为积极的响应态度。我国利用外资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从20世纪70年代末至今,大致可将利用外资的历史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为1979—1991年,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是对外借款。截至1991年底,共吸收外资777.90亿美元,其中对外借款达527.43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共250.56亿美元,年均利用外资额为59.84亿美元,个别年份对外借款的比例在80%以上。其中1980—1986年,由于受立法不完善和投资环境的制约,利用外资的数额十分有限,外资的投向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等4个经济特区。1986年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放宽外资政策,并于同年颁布了鼓励外资规定及其若干实施办法和关于允许外商投资企业采取灵活方式平衡外汇收支的政策,1988年批准设立了海南经济特区并扩大沿海经济开发区的区域。一系列政策措施导致了外资数额的逐步增长,这期间年均利用外资达到97.49亿美元,外资的流向也已扩展到整个沿海经济开发区。从外资使用的行业结构看,总体上是优先投向能源、交通、农业、科教等战略重点部门以及与出口创汇和高技术有关的行业。

第二阶段是1992—1997年,在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十四大”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议的鼓舞下,我国对外开放呈现崭新局面,外商投资热情高涨,投资项目和金额大幅增加。值得注意的是,1992年,外商直接投资额首次超过实际间接利用外资额,当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达110.07亿美元,对外借款为79.11亿美元。此后,外商投资比例超过对外借款一直成为这一阶段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特征,并且直接投资呈较高速度增长的态势,我国也成为吸引跨国投资的重要国家。截至1997年,中国共吸引外商直接投资2216.46亿美元,对外借款1161.27亿美元。在此期间,利用外资的范围逐步扩大,已从沿海、沿江、沿线发展到广大的内陆地区,外资引进的浪潮已遍及全国。外商投资的产业结构有所改善,资金技术密集的基础产业项目、高附加值机电产品项目明显增加,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原材料工业正成为外商投资热点。在工业领域,机械、电子、轻工业、化工成为投资密集部门。

第三阶段是1998年至今。从1998年起我国利用外资的速度有较大幅度的减缓,这种减速到1999年得到进一步体现,当年利用外国直接投资403亿美元,比1998年下降了11.3%。这表明中国利用外资进入新的阶段,吸收外资战略亦进入新一轮的转变。尽管如此,至1999年底中国吸引外资额已连续七年位居发展中国家之首。截至2000年5月,来自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已在中国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近35万家,合同外资金额超过6323亿美元,实际投入外资金额3206亿美元。目前,全世界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中已有近400家在我国设立了企业。

引进外资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是多方面的。

1.弥补了国内建设投资资金的不足,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在考虑外资有一部分作为流动资金的因素下,各年的统计数据表明,利用外资额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的比重已由1981年的3.8%上升至1995年的11.5%,并且1996—1999年一直保持在11%左右。同时,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亦同步上升,尤其是1998年和1999年两年,这一比重已分别接近和超过1/4。1998年,已投产的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外商投资工业企业的总产值达到14162.50亿元,占全国比重的24%,完成工业增加值3835亿元,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19.13%,而1999年这一比重达到20.6%,其工业增加值增幅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与此同时,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亦成为中国增长最快的税源之一,1999年的税收增长率达到33.78%,纳税额占全国工商税收的16%。

2.引进外资推动了我国对外贸易的蓬勃发展,增加了外汇储备,促进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1986—1998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占全国出口额的比重由1.88%上升至44.06%,在增加出口的同时,亦刺激了进口的高速增长。1995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为1098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额的比重为39.1%,1998年和1999年其进出口总额则分别达到1576.79亿美元和1745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8.68%和48.38%。可以断言,没有外资企业惊人的出口绩效,我国就难以实现对外贸易的平稳和高速增长。同时,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贡献率在1996年和1998年分别达到638个百分点和573个百分点,大大改善了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对国家外汇储备的稳定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3.引进外资为我国带来了先进、适用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了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工业技术水平落后方面,其中通讯、汽车、电子、机械等工业领域在引进外资之前与国外的技术水平相差20—30年,而目前由于外资的投入,这一差距已大大缩小,甚至在部分行业已接近世界先进水平。轻纺、家电行业由于引进外资后,通过对先进技术的消化与吸收,发展了一大批诸如彩电、冰箱、微波炉、空调机、高档服装、装饰材料等以前国内普遍短缺且生产质量低、产品质量长期不能过关的产品,从而对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刺激社会需求以及开拓国内外市场都产生了重大作用。同时中国吸收的对外借款则有重点的投入了交通、能源和环境治理等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引进外资对中国的体制转轨起到了引导、借鉴和推动作用。外资的进入,使得我国的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得以建立。它一方面加速了国内、国际市场的融合,推动了我国开放型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另一方面也促进了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的形成和发育,加速了我国市场化机制的形成。同时还推动了宏观管理体制法规化和规范化的改革,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现有企业利用外资进行改造,促进了传统所有制结构的改变,对形成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5.引进外资为我国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据统计,在外商投资企业的直接就业人员,20世纪80年代初期为几十万人,到1990年达到200万人,到1995年提高到1600万人,1998年则为1800万人,截至1999年底已约2000万人,占全国城镇非农业劳动人口的11%左右,积极利用外资创造就业机会,已经成为我国劳动就业的一个有效途径。

当然中国的外资引进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外资来源渠道单一已是目前引资中的突出问题,外商直接投资成为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而其他利用外资的方式则进展不大。同时,由于受旧体制的约束和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的限制,导致对外资的监管力度不够。在利用外资的规模方面,既存在外资挤占国内资金造成资源的浪费,又存在国内配套资金投资不足的问题,外汇储备因资本大量流入的增加亦使得相关的货币改革余地变小。另外,吸引外资的改革配套措施出台较慢,外商投资的产业导向引导尚不够,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利用外资步伐缓慢,外资产业分布不尽合理,内陆地区与沿海地区吸引外资政策不平衡等问题都限制了我国引进外资的良性发展。

近年来,扩张迅速的国际资本市场现已达到极大规模。随着全球国际资本的流动速度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国际资本流动出现了新趋势,国际资本结构由传统的银行资金为主转变为外国直接投资、银行信贷和债权市场三分天下的局面,证券资本的规模和地位也在不断的上升。另外,发达国家之间的资本流动成为全球资本流动的主流,跨国购并成为国际投资的主要形式。据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的报告显示,1990—1999年的十年之间,跨境购并活动增加了5倍,1999年,OECD的29个成员国共耗资7670亿美元用于跨国购并,比1998年增加50%。此后,国际市场的企业购并风潮迭起,仅2000年的1—6月间就达6430亿美元,比1999年同期增长了60%。面对以上的国际资本流动的各种新趋势,中国吸引外资面临巨大的机遇和挑战。这就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围绕我国引资“积极、合理、有效”的方针,将中国吸引外资的工作推向新的阶段,以提高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更深入的参与国际分工和交换。

总的来说,引入外资可分为三种主要方式,一是利用国外借款;二是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三是吸引海外证券投资。从以往来看,我国主要以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借款为主。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巨大发展,吸引海外证券投资,通过向海外发行债券,发行并上市B股,H股,N股,设立海外基金等方式筹集资金,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但相对于利用直接投资的规模和速度,利用间接投资仍处于起步阶段。因而,通过证券等形式扩大间接外资的利用规模和比重将是我国进一步增强对外开放度,加强外资利用的广度和深度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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