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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力量及上海的功能与作用

时间:2022-07-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个重要的历史命题,也是一个渐进的演变过程。作为中心城市的上海应该起到什么功能与作用?有的专家提出,由国务院批准设立长江三角洲经济特别行政区,或由国务院成立“长江三角洲经济管理局”。其四,政府的力量对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协调作用不容忽视。

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个重要的历史命题,也是一个渐进的演变过程。既要汇集力量,加速推动;又要冲破障碍,循序渐进。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是什么力量在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作为中心城市的上海应该起到什么功能与作用?当前,很有必要回答这些问题。

一、推进力量:市场与政府合力

从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经济的相互联系和相互渗透正在不断地显现出来,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内在要求和现实动力也在逐渐体现出来。那么,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动力量在哪里?是政府在推动还是市场在推动,或两者兼而有之?对于这个问题,学术界一直有不同的看法。

(一)市场力量还是政府力量的争论不休

一部分学者认为,针对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所出现的种种问题,应该尽快组建跨越省界的管理机构。有的专家提出,由国务院批准设立长江三角洲经济特别行政区,或由国务院成立“长江三角洲经济管理局”。有的专家建议,要弱化行政区的经济功能,建立长江三角洲的法人实体性的组织协调机构,由中央支持,在长江三角洲建立“特别经济区”或“特别政策区”,以加速经济一体化进程。还有一些专家认为,让长江三角洲各城市通过自身来统一行使跨界职能、协调政府间的利益难乎其难,还要充分利用“政府之手”,由一个超过省级的协调机构来整体协调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另一部分学者则持不同意见。一些专家认为,长江三角洲更需要的可能不是建立一个跨省协调机构,而是需要通过两省一市政府之间经常性的协商,来推动区域内公共产品领域的合作。同时,区域内的产业布局,是应该在尽量减少政府行政干预对市场影响的情况下,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来实现的。还有一些专家也同样指出,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确实遇到很多体制障碍,消除这种体制障碍,恰恰是限制、规范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要想通过增设行政机构,强化行政协调,或调整行政区划来解决市场一体化问题,是不切实际的。

(二)市场力量与政府力量的合力

当今之中国正好处于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过分强调政府力量或过分强调市场力量,可能都会偏离现实。对中国区域经济发展而言,市场力量与政府力量同样重要,关键还是在于能不能形成合力。正如亚当·斯密曾经用“无形的手”和“有形的手”来形象论述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与政府对社会资源配置的各自作用那样,在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同样需要市场和政府的合力推进。

笔者在本报6月15日《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演进、现实、趋势》长篇综述中,曾经把改革开放以来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划分为四个历史发展阶段,通过回顾如此的演进过程,我们能够从中看出以下这么四条主线。

其一,市场的力量在整个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主导的作用。从20世纪80年代前中期由民间自发推动形成的第一波经济技术合作浪潮、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初由企业联合推动掀起的横向经济联合热潮、90年代中后期由市场与政府双向推动形成的联动发展态势,直到21世纪以来以合作与竞争为主要特征的共赢发展,无论是哪个发展阶段,主要还是通过市场对长江三角洲社会经济资源的重新配置而推动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无论是早期的上海“星期日工程师”或退休技术工人,还是各类工商企业所开展的多层次、多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说到底还是经济人或经济主体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选择,因而也就具有了明显的市场驱动痕迹。

其二,市场的整合力量要比政府的整合力量更为有效。例如,昔日上海经济区的无疾而终,充分说明了现有行政体制下完全依靠架设行政机构来形成推动力量是有局限性的。我们在这里不妨回顾这一个历史过程:1982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成立上海经济区;1983年3月22日,国务院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在上海成立;1983年8月18日,上海经济区规划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决定建立经济区省市长会议制度;1984年12月6日,上海经济区省市长会议在上海召开,安徽省首次作为经济区成员与会;1985年3月20日,上海经济区省市长会议在南京召开,江西省首次作为经济区成员与会;1986年7月10日,上海经济区省市长会议在杭州召开,基本同意《上海经济区发展战略纲要》,通过《上海经济区章程》;1987年3月12日,上海经济区省市长会议在上海召开,福建省首次作为经济区成员与会;1988年6月1日,国家计委发出“计办厅(1988)120号”文件,通知“撤消国务院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1988年7月,上海经济区最后一次省市长会议在上海召开,处理各项善后工作。上海经济区成立初期,其范围明确以上海为中心,包括长江三角洲的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和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等10个城市。在以后几年中,安徽、江西和福建三省先后主动申请加入。这样,上海经济区已扩大到除山东之外的整个华东地区,但仅仅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还是没有把区域经济一体化真正推动起来。

其三,政府的力量对市场配置资源的力量可以起到双向的作用。应该充分认识到,在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政府力量同样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政府力量的推动作用呈现出了双向的特征,或者是推动,或者是抵消,其关键在于长江三角洲区域内各地、各级政府之间能否找到区域利益的“平衡点”。事实证明,只要能够达到双赢或多赢的目标,政府的推动力量就比较明显,推动作用也比较到位;如果不能达到双赢或多赢的目标,就会一味拘泥于局部利益,甚至还会成为区域内要素流动的阻碍。

其四,政府的力量对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协调作用不容忽视。长江三角洲区域内所存在的各自为政、局部过度竞争、产业结构趋同、城市功能不明、发展政策差异等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瓶颈”问题,如要冲破这些障碍,在很大程度上也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对此,一方面需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基础作用,更加突出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地位,让市场起到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也更需要各地、各级政府有所作为,让政府起到引导作用。例如,一些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当然就需要区域内的各地、各级政府共同协商去进行新的制度创新和政策设计。

由此可见,在当前经济社会转型时期,“无形的手”和“有形的手”都应发挥各自的功能。因此,市场和政府两股推动力量,不仅应该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而且还应该形成合力来共同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进程。然而,归根到底,主要还是应该依赖于市场对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能力以及由市场来引导区域内的产业发展和经济合作,而政府则应该着力于完善市场体系、制定市场规则、引导市场准入、缩小区域差异,以及构筑大区域化的基础设施网络和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等。退一步来说,如果长江三角洲区域确实需要设立一个跨省际的机构的话,那么,也应该是江浙沪两省一市共同参与的协商性机构,而不应该是行政管理机构。

二、中心城市:集聚与辐射

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内,上海当然就是无可争辩的中心城市。然而,如要论及作为中心城市上海的功能与作用,还不得不从中心城市的特征与功能说起。

当前,长江三角洲已经被誉为全球第六个大都市圈或城市群。实际上,大都市圈中的各个城市的规模等级和层次是不同的,因而每一个城市所担当的功能作用也是不尽相同的。在大都市圈中,不同规模等级的城市构成了具有网状结构特征的城市体系,而整个城市体系的中心和枢纽无疑就是经济中心城市。

一般来说,城市都具有集聚和辐射两大基本特征与功能。集聚效应是指城市因引力作用而导致社会要素和经济要素向城市高度集聚的现象,也可以说是城市能量的累积效应;辐射效应则是指城市达到一定能量之后各类社会要素和经济要素向城市周边地区扩散的现象,也可以说是城市能量的溢出效应。

按照城市发展的普遍规律,城市的集聚功能和辐射功能也有两个基本特征。其一,城市的集聚和辐射功能大小同城市规模等级呈正相关。城市规模等级越大,城市的集聚和辐射功能越强;城市规模等级越小,城市的集聚和辐射功能越弱。其二,城市的集聚和辐射功能是一个交替的过程。城市先有集聚功能,然后才会有辐射功能;城市的集聚功能达到某一个时点,城市的辐射功能才会释放出来,直至两大功能实现平衡。在大都市圈中,不同规模等级城市的经济实力存在差异,作用力大小有异,而中心城市的规模等级最大,因而其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就必然是最强的。

(一)中心城市必须具有集聚效应

在大都市圈中,由于中心城市具有相对有利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这就使得中心城市能够通过交通网络、产业网络、市场网络和信息网络等手段和载体,将大都市圈区域内甚至更广的地域范围内的人口、物资、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社会经济要素高度集聚起来,从而成为大都市圈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心。一般认为,中心城市的集聚效应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其一,是人口的集聚。中心城市对人口的吸引力,在于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好的教育机会、更佳的医疗条件、较高的收入待遇和生活质量等。从全球城市发展历程来看,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双重推动下,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而中心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就更快了,并呈现出明显的人口中心特点。人口向中心城市的集聚,直接影响着中心城市的规模等级,也直接影响着中心城市功能的强弱。同时,人口的集中不仅为中心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充沛的劳动力资源,而且也极大地带动了中心城市消费市场的扩大。

其二,是企业的集聚。中心城市为各类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硬环境和软环境,因而使得大量的企业往往都向中心城市集聚,尤其是境内外的跨国公司及大型企业也往往都会选择在中心城市设立区域总部、办事机构甚至生产企业。例如,日本东京、京都等12个大工商业城市集中了日本企业的80.4%,其中东京的比重为52.9%;法国有38%的企业总部设在巴黎。

其三,是生产的集聚。基于中心城市人口和企业的高度集聚,从而给中心城市作为生产中心的功能地位确立奠定了重要基础。同时,中心城市生产的高度集聚,又为金融、贸易、物流、中介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服务基础。例如,伦敦的工业产值是英国的25%;巴黎的工业产值是法国的1/4。

其四,是流通的集聚。人口、企业和生产的高度集聚,为中心城市的流通集聚创造了物质条件和市场基础。在这个过程中,进出口贸易、商品零售和批发等不断向中心城市集中,从而使得中心城市同样成为重要的商贸流通中心。例如,纽约集中了美国对外贸易周转额的1/5;伦敦集中了英国对外贸易的1/3;东京商品年销售额占全国总销售额的1/4。

其五,是服务的集聚。在中心城市,各类经济与社会要素以及人口、生产和流通等高度集聚的过程中,社会分工随之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生产与服务、消费与服务也就开始有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大的发展背景下,中心城市以服务为主要特征的第三产业就得到了率先的发展。例如,早在20世纪70年代,纽约的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就已高达81.3%,并且成为世界金融与贸易中心之一;70年代末东京的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已达69.8%。

其六,是资源的集聚。中心城市集聚了比较密集的各类社会经济资源。在经济资源方面,中心城市集聚了充沛的劳动力资源和丰富的人才资源、大量的社会资本和生产资料、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大量的经济社会信息和完善的生产和生活服务体系。在社会资源方面,中心城市的教育与科技资源都一马当先,同时,也集聚了大量的医疗卫生、宣传文化、体育竞技等领域的丰富资源。

其七,是中枢管理职能的集聚。在中心城市中,往往集中了一系列的经济决策管理部门和企业决策管理部门,如国民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总部等。例如,在美国,许多金融业发展的决策机构以及大量的金融机构总部都设在纽约国际金融中心。

(二)中心城市必须发挥辐射效应

中心城市辐射效应的产生,实际上是在中心城市集聚效应形成过程中能量的溢出或释放所导致的直接结果。一方面,中心城市辐射能力的强弱同城市本身规模能级的强弱呈正相关。能级越高,辐射能力越强,辐射范围越大,辐射的效应也越明显,反之亦然。另一方面,中心城市辐射效应的大小同城市集聚效应的大小也呈正相关。辐射效应小,说明集聚效应也小;辐射效应大,说明集聚效应也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集聚效应是辐射效应的前提条件和重要基础,而辐射效应则是集聚效应累积过程的必然结果。中心城市辐射效应的强弱,不仅标志着中心城市的发展能级,而且也直接关系到带动整个大都市圈发展的能力。

一般来说,中心城市辐射效应的释放是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和多种层面进行的。这就是说,中心城市能量向外扩散,有时是单一方向的,有时是多方向的;有时依托单一载体,有时依赖于多种载体;有时在单一层面进行,有时在多个层面进行;有时借助于行政引导,有时依赖于市场推动。就中心城市辐射效应来说,存在着以下五个主要方式和内涵:

其一,是资本的辐射。中心城市集聚了大规模的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商业资本和社会资本等,并具有向周边地区溢出的现实动力和潜在势能。中心城市资本向周边地区辐射,往往采取两种方式或两种通道。一方面,根据资本逐利的经济规律,当周边地区的资本投资机会增多,而回报率又高于中心城市的时候,这些资本就开始向外溢出,从而推动了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中心城市往往又是区域内的金融中心和融资中心,这就使得周边地区也可以到中心城市来筹集经济发展对资本的需求。

其二,是产业的辐射。中心城市的发展历程,实际上也是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和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的转换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心城市不断地会有一定规模、一定领域和一定层次上的产业向外扩散,而第一波扩散所涉及的边界必然主要是周边地区,从而推动了周边地区工业化的发展进程。从产业经济学理论来看,这种产业向周边地区不断扩散的方式或梯度转移的进程,往往带动了整个区域内产业的垂直分工和产业链的形成。

其三,是技术的辐射。一般而言,中心城市的教育、科技、文化等产业相当发达,不但拥有多形式、多层面、多领域的科研机构和技术开发主体,而且往往更容易创造新技术、新产品、新管理等,而这些技术创新成果也将逐渐从中心城市向周边地区扩散和转移,这对周边地区的技术进步和企业创新等都会产生重大的作用。中心城市技术向周边地区辐射有许多形式:有伴随资本与产业的溢出而向周边地区辐射;有通过区域内各种经济技术合作的展开而向周边地区扩散;还有通过区域内技术产权市场的交易来完成扩散过程。

其四,是服务的辐射。中心城市往往具有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的两大枢纽特征,而且服务业特别发达,并具有向周边地区提供转换服务的经济势能。因此,中心城市就可以为周边地区提供广泛的信息、法律、咨询、科技、人才、中介等服务,从而促进周边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中心城市服务也有向外寻求发展空间的现实与潜在的要求,而在中心城市服务业向外扩散的过程中,不仅能够助推周边地区的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而且也会带动周边地区服务业的发展。

其五,是模式的辐射。由于中心城市集聚了巨大规模的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以及具有了强大的经济实力,因而就会更多地孕育新思想、新理念、新创意和新交流,也会培育更多的新机制、新体制、新组织、新模式。这所有的创新活动都会汇集成为新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模式,不仅推动着中心城市自身的发展,而且对周边地区也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

三、上海:功能与作用

在搞清楚中心城市的基本特征与功能之后,上海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内应有的功能与作用自然也就会清晰起来。

在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圈中,上海构建成为经济中心城市,不仅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而且也决定着上海具有特殊的功能地位,也应该发挥中心城市独特的带动作用。

据专家研究表明,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的变化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最早成为江南地区吴国都城的苏州,就是长江三角洲地区所出现的第一个中心城市,这种格局大概维持了千把年。六朝开始,在太湖流域西南部地区出现了第二个中心城市,那就是今天的湖州市。隋唐统一时期,长江下游北岸出现了第三个中心城市扬州。这是在全国统一、南北水运交通发达的背景下形成的,扬州以其位于长江和运河交汇点的地理优势一跃而成为不仅是长江三角洲区域,还是长江流域以至全国的第一个工商业中心城市。19世纪中叶以后,上海开埠,长江三角洲区域内的城市分布才出现了新的格局,上海开始逐渐成为长江三角洲的第四个中心城市。

上海城镇,属华亭县。元朝时上海建县,属松江府,隶江浙行省。在明代,上海县属松江府,直隶南京。在清代仍属松江府,先后隶江南布政使司、江苏布政使司。自鸦片战争结束后,上海的行政区划有了很大的变更,在1863年英、美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后,上海实际上被划分为华界、公共租界和法租界三个部分。民国六年(1912年),全国废除了道、府、州、厅,上海县直属江苏省。不久重新设道,上海县隶属护海道。1927年下半年,国民党政府根据孙中山先生的“大上海计划”,确定上海为特别市,直隶国民政府(1930年改称上海市直隶行政院)。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上海市的行政区域有所扩大。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川沙等县的部分地区即划入了上海市。1954年初,根据建立新工业区的需要,经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同意,将嘉定县的桃浦地区划入了真如、大场西区。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的嘉定、宝山、上海等三个县于1958年1月划入上海市,10个月后,江苏省的松江、金山、南汇、川沙、奉贤、青浦、崇明等七个县也划入了上海市。

自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迅猛,经济实力显著提高,经济结构明显改善,从而在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圈中的战略地位和功能作用才更加显现出来。从当前的形势与要求来看,上海在长江三角洲的功能与作用应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上海要起到长江三角洲的发展极作用

早在1950年,法国经济学家佩鲁(F·Perroux)就提出了“发展极理论”。他认为,在经济增长中,由于某些先导部门或有创新能力的企业或行业在一些地区或大城市集聚、发展而形成“发展极”,发展极具有生产中心、贸易中心、金融中心、交通运输中心、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决策中心等多种功能,能够产生吸引作用和扩散作用,由此促进自身发展并推动其他部门和地区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上海作为在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圈中心城市集聚效应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成为发展极的过程,同时也在不断地进行辐射效应的累积和释放。

上海应该起到长江三角洲的发展极作用,不是空穴来风,实质上是由经济中心城市所具有的经济势能所决定的。这就是说,作为中心城市的上海,应该在集聚发展的过程中起到带头作用与示范作用。这实质上也是由中心城市的地位所决定的:一是上海城市规模等级最高。在江浙沪的所有城市中,上海不仅是全国的四个直辖市之一,而且人口规模和城市规模等级也是最高的。二是上海经济实力规模最大。在江浙沪的所有城市中,上海具有最强的经济实力。无论是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还是财政总收入等,上海都是位居首位的。三是上海经济增长规模最强。在江苏浙沪的所有城市中,上海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方面具有最大的发展规模。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及外贸出口总额等都位列区域内城市第一。

(二)上海要发挥长江三角洲中的扩散作用

在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圈中,作为经济中心城市的上海应该在集聚发展的过程中,进一步充分发挥辐射作用,从而使得中心城市的集聚功能与辐射功能相辅相成。从当前来看,上海的辐射作用应该在以下三个主要方面进一步体现出来。

其一,要发挥上海在长江三角洲的核心城市作用。在长江三角洲中,作为中心城市的上海,有必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大都市圈核心城市的重要作用。为此,就要求进一步增强上海对长江三角洲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拉动力、吸引力和凝聚力。同时,还要进一步增强长江三角洲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认同感”和“使命感”。一方面,上海要通过进一步增强综合经济实力,提高其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内的能级差,从而真正成为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和区域认同感的核心城市。另一方面,上海还应该从国际城市和国际区域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强化其作为核心城市的使命感,通过加强对整个区域的融入意识和服务功能,真正起到有益于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圈整体发展的作用。

其二,要强化上海在长江三角洲的基础性服务。上海对长江三角洲的基础性服务应该主要体现在:一是在集散功能方面,上海要发挥在长江三角洲中的发展极作用,建设成为中国和区域内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先导区域,成为区域整体发展的要素配置中心、产业扩散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信息流转中心。二是在产业分工方面,要加快上海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积极倡导关联发展和错位发展,推动长江三角洲的产业分工和合作布局,并形成梯度分工、战略合作、各展所长的局面。三是在城市布局方面,要结合上海城市形态布局创新,优化长江三角洲的城市网络结构,推进实现多中心、多层次的城市等级体系、最终形成上海中心城市区、大都市区、大都市扩展区、大都市连绵带依次发展的四个层次的大都市圈城市空间。四是在交通网络方面,要进一步加快上海基础设施和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地区的对接,共同构筑一体化的交通网络体系,从而缩短上海同各城市之间的时间距离。五是在区域开放方面,要采取更加积极的区域整合策略,探索更具开放性的政策空间,从而为长江三角洲区域内社会经济要素的无障碍流动提供基本保障。

其三,要强化上海在长江三角洲的功能性服务。上海要从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四个中心”的国家战略高度出发,强化其在长江三角洲的功能性服务。一是在金融功能服务方面,要进一步强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对长江三角洲的服务功能,包括为区域发展提供银行保险、资本市场在内的国际化金融服务。二是在贸易功能服务方面,要进一步强化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对长江三角洲的服务功能,为区域内各个城市以上海为桥梁开展对外贸易提供更好的条件和环境。三是在物流功能服务方面,要进一步强化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对长江三角洲的服务功能,尤其是要联合江苏、浙江两省的河海港口,尽快建成以上海洋山深水港为载体、服务于整个长江三角洲乃至全国其他区域的长江三角洲组合港。四是在经济功能服务方面,要进一步增强上海国际经济中心功能对长江三角洲的带动作用,并在产业培育上通过研发和创新服务于区域产业的合理整体布局和整体竞争力的提高。

四、上海:需要长三角支持

作为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的上海,不是经济孤岛,更不可能独善其身。说到底,如果离开了长江三角洲区域广大经济腹地的综合支撑,上海未来的发展路程难免将会变得更加艰巨。

当前,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内,各城市对接轨上海、合作发展的愿望迫切,期望甚高,这无疑说明上海在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因此,上海有必要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出发,强化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意识,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进一步融入长江三角洲、进一步服务好长江三角洲。同时,还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充分认识到长江三角洲的支持对于上海发展的重要性。

(一)上海实现国家战略需要长江三角洲区域的支持

上海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既是上海的战略发展目标,也是实现国家战略的需要。站在这个高度审视,上海必然需要进一步增强集聚和辐射两大功能,这就离不开长江三角洲周边地区广阔的经济腹地,离开了周边地区的经济腹地,“四个中心”无疑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因此,上海要在中国乃至世界上确立“四个中心”的地位,只有依托长江三角洲区域广大腹地的发展才能实现。反过来说,上海唯有带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广大腹地的共同发展,才能更好地谋求自身的发展,而“四个中心”才会真正地落地。这就是中心与腹地关系之关键。

(二)上海构建国际化大都市需要长江三角洲区域的支持

从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来看,上海要建设成为国际化大都市或世界级城市,也需要形成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圈的综合支撑。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城市之所以被称为国际大都市或世界城市,其国内生产总值、人口规模等应该占到该国总量规模的10%以上,也就是说,经济和人口的集聚需要达到相当大的发展规模。按照这个标准来衡量,上海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难以达到这个要求,因而也就必须紧紧依托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圈的形成来提供支撑。目前,长江三角洲江浙沪两省一市所创造的GDP已占全国总量规模的20.7%,人口规模已占全国总量规模的10.9%,大都市圈形成的基础条件已逐渐累积起来。因此,从上海建设国际大都市或世界城市的客观要求和现实条件来看,必然要同时推动以上海为中心城市的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圈的形成,这就需要整个长江三角洲区域对上海形成强有力的支撑。

(三)上海实现新一轮发展需要长江三角洲区域的支持

从上海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历史轨迹和实际趋势来看,可以大致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人均GDP1000~5000美元为第一个发展阶段,而这个阶段的主要推动力来自于中心城区,上海已经完成了这个发展阶段。人均GDP5000~8000美元为第二阶段,而这个阶段主要依赖于中心城区和郊区的一体化发展,上海正在跨越这个历史发展阶段。人均GDP8000美元以上为第三阶段,而这个阶段则主要依赖于上海与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实际上,从国际经验来看,国际大都市和大都市圈都经历了这么一个发展过程。因此,从上海实现新一轮发展的要求以及筹办世博会的现实需要的角度出发,上海应该进一步探索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基本框架,并积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及城市体系的功能分工与合作。可以这么说,离开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的综合支撑,上海实现新一轮发展的目标将会变得更加艰巨。

(四)上海举办世博会需要长江三角洲区域的支持

2010年上海世博会是一个庞大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得到长江三角洲区域乃至全国的大力支持。举办世博会期间,上海能不能完善吃、住、行、游、购、娱、展以及安全保障等所有功能?仅仅依靠上海自身的力量去完善这些功能是不是经济?这些功能的后续效应又如何?说到底,上海要解决这些功能性问题,还是应该把思路扩展到长江三角洲区域的协同配合和综合支撑上。应该充分认识到,只有更好地依托长江三角洲区域,才能使世博会的展示内涵更加丰富多彩;只有更好地依托长江三角洲区域,上海举办世博会的最终目标才能真正实现。因此,上海有必要把世博会作为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共同机遇、共同品牌和共同抓手,从而使长江三角洲区域内各个城市都能产生世博效应。

(原文刊于《联合时报》,200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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