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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中国产业转型升级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时间:2022-07-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综观世界各国创新发展趋势,科技是推进创新的引擎。然而,我国大部分科技实力指标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与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图6.1 2000~2013年中国和部分发达国家国内专利授权数量资料来源:WIPO知识产权数据中心。

综观世界各国创新发展趋势,科技是推进创新的引擎。近些年,我国的创新能力在不断提升,企业R&D强度也逐步提高。然而,我国大部分科技实力指标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与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第一,我国科技支出总量已经居世界前列,但支出结构有待改善,支出效率有待提高。2012年,我国研究开发支出总额已经突破1万亿美元,达到世界第二位,研究开发支出强度达到1.97%,居发展中国家首位。但是与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发达的创新型国家或经济体相比,支出结构不够合理。我国基础研究投入占R&D经费的4.8%,为瑞士的17%、美国的25%、日本的37%。创新型国家一般具有以下共同特征: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一般在2%以上;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在70%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一般在30%以下。而我国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39%,对外技术依存度大于40%,与创新型国家存在明显差距。特别是一些关键技术,如发动机、部分新材料和关键部件等都还要依靠国外进口。国际上判定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指标有两个:一是研究与开发费用在销售收入中所占比重;二是研发人员占总员工的比重。这两个指标同样可以成为判断是否转向创新驱动发展方式的衡量指标。OECD国家的研发费用一般要占其GDP的2.3%以上,而对科技创新企业来说,一般要达5%以上。与此相对照,目前我国在这方面差距很大。虽然近年来我国科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世界最主要创新型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第二,我国知识产权申请量居世界前列,但质量亟待提高。2012年,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已经是世界第一,商标注册量连续多年世界第一。但是我国缺少全球知名的品牌,特别是制造业的知名品牌更少;我国的专利数量快速上升(见图6.1),但是国际专利数量还比较少(见图6.2),知识产权的质量亟待提高。自2002年至2011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以年均23.3%的高速增长,企业发明专利以其基数大、增速快,推动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屡创新高。2011年,国内企业申请发明专利23.2万件,比2002年增长14.5倍,占国内申请的比重由2002年的37.5%上升至55.8%。2011年国内企业发明专利授权5.8万件,比2002年增长57倍,占国内授权的比重由2002年的16.7%上升至51.8%。总体来看,国内企业发明专利的申请量和授权量连续十年都以高于20%的速度在增长。但是,各国三方专利(美日欧授权专利)占世界比例中,中国的三方专利仅为2.4%,为美国的7.84%、日本的7.58%。2005年至2009年有效PCT专利(多国专利)中,美国、日本、德国分别占32.2%、20.4%和11.3%,我国仅占2.5%。我国2008~2012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数约占专利申请受理数的1.48%,“垃圾专利”居多。我国制成品的进出口是顺差,技术和知识产权的进出口是逆差。2011年我国技术和知识产权进口是147亿美元,出口只有7亿美元。总体来看,目前我国还是一个技术和知识产权的净进口国,关键核心技术对外依赖度比较大。

第三,企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但是大部分还处于跟踪模仿和追赶阶段。创新要素逐步向企业集聚,目前企业R&D支出已经占全社会R&D支出的74%,高于美国以及欧洲一些国家,低于韩国和日本;企业研发人员的数量超过了全社会的60%,企业的有效专利占全社会的55%,特别是企业的职务发明申请量占全社会的64%。但是,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呈现二元结构,少数行业排头兵企业已经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大部分企业还处于跟踪模仿和追赶阶段。总体上看,企业的研究开发和创新活动还不够广泛、不够普遍。比如,大中型工业企业中有创新活动的企业不到30%,大中型企业的平均研究开发支出强度还不到1%,大约为0.93%;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中有研发和创新活动的企业只有11%左右,并且存在科技资源配置不合理和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大量的科研成果不能转化为应用技术的问题十分突出。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

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图6.1 2000~2013年中国和部分发达国家国内专利授权数量

资料来源:WIPO知识产权数据中心

图6.2 2000~2013年中国和部分发达国家国外专利授权数量

资料来源:WIPO知识产权数据中心。

第一,资源环境成本较低,未形成有效的创新倒逼机制。目前我国能源消耗量约占世界的20.3%,人均能耗达世界平均水平,但人均GDP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单位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分别是美国、德国和英国的2.4倍、4.2倍和4.4倍。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政府掌握着重要资源配置权,生产要素市场尚不健全,造成了矿产、能源等基础性、资源性生产要素价格的扭曲,加之环境污染控制滞后,环境污染成本低,这些都助长了企业规模的扩张,也造成了企业越来越多的高消耗、低效率的投资。企业占有和消耗的资源数量越多,可获得的利润越大,通过技术创新获得的利润与之相比就显得成本过高,进而阻断了市场机制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通道。可见,现存的发展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容忍粗放式的增长方式,还没有形成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倒逼机制。对于大多数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来说,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国际市场需求萎缩等市场环境变化,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其最主要的优势仍然是价格优势,大部分企业习惯于向下压缩成本而不是向上通过增加附加值获取利润,创新意愿并不强烈,创新活力不足。

第二,片面追求GDP增速抑制企业技术创新活力和动力。片面追求GDP增长,更多的是考虑当前的绩效,而研发投入主要考虑将来的收益,因此,片面追求GDP的增速造成目光短视,这可能是抑制企业技术创新的很重要的原因。2010年GDP总量前十名的省份中,只有江苏、上海和浙江三个省(市)的研发强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许多省份经济的发展仍然依靠大量劳动力资源以及资本的投入,而并不是建立在创新驱动上,创新所占比重很低。总体来看,我国工业化进程尚未完成,GDP的快速增长主要依靠资金、资源、能源的大量投入。相反,技术创新投入大、风险高、具有滞后效应,这导致地方政府不重视技术创新能力的培育。对企业来讲也是这样,真正的现代企业家特别是国有企业的企业家还很少,大部分人更多关注任期内能够完成考核指标。企业在劳动力成本低廉、资源要素价格低的情况下,从自身生存和比较优势出发,往往陷入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的传统模式,企业没有将技术创新看作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因而也没有成为企业发展的内在需要。

第三,鼓励企业创新的财税政策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多年来,我国政府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主要是通过设立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创新平台建设等形式,将资金直接拨付给实施单位,企业也习惯于通过此类渠道获得资金支持。这种资金支持仅适合于需要国家重点支持的研发方向和领域,并不能起到在较大范围内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的作用。同时,目前已有的具备普惠性的财税政策,在对企业创新起到较大推动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为例,加计扣除政策是一项世界各国广泛使用的以税收激励创新的政策,自实施以来在企业中引起了高度关注。现行加计扣除政策规定,企业从事的研究开发活动必须属于一定的技术领域,相关费用才可以加计扣除,这导致部分企业,特别是传统产业中的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无法得到认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部分地方部门从方便自身工作出发,对企业研发活动设立了新的门槛,即只对列入了中央或地方政府科技计划中的项目加以认定。而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的研发项目则很难在政府部门立项,因而无法认定。

第四,资本市场对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有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从无到有,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发展环境和制度的缺陷也日益凸显。我国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还不够强大,发展速度远远落后于国民经济增长的步伐,不能满足企业技术创新快速发展所面临的旺盛的融资需求。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很难筹措到必要的技术创新资金。直接融资方面,还没有形成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而风险投资在科技型企业融资中所占比重仍然很小。间接融资方面,银行的贷款主要贷给一些规模比较大和竞争力比较强的企业。银行贷款的马太效应与创新活动需求是不相适应的。资本市场现有的制度安排不适应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需要。现行发审制度、发审标准等不利于创新型科技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现行发审制度下,企业上市周期长、成本高、程序复杂。现行发审标准强调企业过去的经营业绩和赢利能力等硬性指标,较少注重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科技含量和成长潜力等软性指标,不适应创新型企业。现有的中小企业板规模有限,无法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没有建立适合不同企业融资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不能为风险投资的退出提供多渠道、高效率的股权交易平台,即风险投资缺乏有效退出机制,抑制了风险投资的不断循环增值。

第五,创新要素、环节间缺乏有效的融合和联动,协同创新亟需加强。当前,全球范围内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多个领域都在酝酿新的技术突破,形成产业技术领域的群体性创新。重大技术创新正更多地出现在交叉领域,多个领域的交叉融合不断催生出新的技术创新成果。这要求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推进、各环节的紧密结合。因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再只来自单项优势技术或产品,产业链的整合与协同创新日益成为决定竞争成败的关键。在产业链协同创新方面,尚未形成依靠市场机制促使各企业合作的方式,各方之间的协同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整体技术突破的主要问题之一。以汽车产业为例,汽车的可靠性、耐用性以及安全、排放、节能等方面的技术突破与钢铁、电子、冶金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的技术水平密切相关,而目前我国相关产业能够为汽车生产提供的技术支持却十分有限,国内汽车企业所需的汽车电子部件、汽车生产线所使用的关键装备几乎全部来自国外。

第六,商业模式创新滞后于技术创新。总体上看,我国企业商业模式创新滞后于技术创新,多以跟随和模仿国外为主,企业技术创新“单打一”导致商业模式创新“倍增效应”难以发挥作用。其主要原因在于很多企业往往重视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商业模式创新带来的价值跃升,跟随商业模式创新居多,而不愿自己创造新的商业模式。新的商业模式需要交叉型的人才来创造,我国在这方面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同时,在信息社会,大部分商业模式创新都是在应用信息通信技术的基础上实现的,互联网改变了基本的商业竞争环境和经济规则,使得大量新的商业实践成为可能。我国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起步较晚,政策限制多,人才严重缺失,从整体上讲,企业的信息化水平相对落后,极大地制约了企业创新商业模式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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