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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渔港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时间:2022-06-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再者,目前中国中央财政对渔港建设的投入主要采取资金补助的方式,补助的对象主要是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的建设,而补助比例从25%到50%不等,其余部分则需要地方配套解决。此外,除了建设资金,维护资金的缺乏也是当前中国渔港发展中面临的一大难题。发展空间被大量蚕食充分显示了当前中国渔港在区域发展资源分配上的弱势地位,这种弱势地位成为造成中国诸多渔港发展难题的重要根源。

(一)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十几年来中国渔港建设取得的成效显著,但是总体来看,渔港建设的整体水平还比较低,与渔业安全生产和渔区经济发展需要还不能完全适应,与渔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一是防灾能力不足,供需缺口较大。中国是受台风袭击最多的国家之一,1945~2010年登陆中国沿海的台风达607次,年均9.3个。从统计资料看,中国南起海南岛、北至辽东半岛的广阔海岸带均遭受过台风侵袭,且以东南沿海以及长江口等地区受台风影响最为严重。特别是近年来,影响中国的台风呈密度大、强度大、破坏大的特点,中心最大风力达到17级的超强台风也时有发生。根据各国经验,“防台主要是避台”。实践证明,渔船就近、分散避风,能分散风险、最大限度降低台风灾害。虽然中国目前已拥有1299个沿海渔港,但设施配套水平较高、防台减灾能力较强的渔港主要是国家近年来投资建设的111个渔港和个别国有企业渔港,仅占沿海渔港总数的8%,具有防台防浪标准的渔港仅占渔港总数的12%,全国平均每290千米海岸线才有一个一级以上渔港(日本、韩国分别平均每48千米和26千米就有1个),按照渔港容量安全性标准,仅能容纳9万余艘海洋渔船避风,约70%的海洋渔船不能得到安全庇护,严重影响着渔民生命财产安全。2007年“桑美”超强台风期间,由于福鼎市沙埕湾周边海域没有相应避风条件的渔港,沙埕港湾内聚集了大小近万艘避风渔船,其中,福鼎市本地近3000艘,霞浦县2200多艘,苍南和平阳2500艘,外地渔船2000多艘,由于大大超过了港湾有效避风水域面积、锚地资源,影响了渔船的正常避风,造成渔船沉没721艘、损坏1723艘。

二是渔港生产和生活辅助设施配套水平较低。多数渔港没有指挥调度室和生活设施,监督手段落后;有的渔港港区道路狭窄,产品集疏运困难;有的渔港至今没有设置广播喇叭、照明、浮标、航标等运营辅助和导航设施,导致渔船经常误入养殖区,造成渔船和养殖损失;有的渔港更是连起码的供冰、供水、供油等设施都没有,无法提供相应的物资补给,以港区为依托的水产品交易、加工、流通、渔船修造、休闲渔业等产业更无从谈起。此外,淤积成为很多渔港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不少渔港淤积严重,港口使用水域一天天变浅,致使大型船舶无法傍靠,港口运营效率不断下降。更有大量渔港缺乏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渔船生活污水、舱底污水、维修机器的废机油和柴油等随意排放,垃圾、废弃物乱倒乱扔,使渔港受到严重污染,渔港环境“脏、乱、差”。

(二)原因分析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缺乏建设和维护资金。一个高标准渔港的建设需要一笔不小的资金,一个中心渔港平均投资需要5000万元左右,一个一级渔港平均需要投资3000万元左右,如此大规模的投资非普通渔民群众所能承担,因此,目前中国渔港的建设,特别是渔港的水工部分和港区道路、导航、照明等陆上设施部分更多的依赖政府的投入。但是,中国渔港数量多、底子薄,面对如此庞大的渔港数量,中央的投入一时之间不可能全部照顾,只能择重点扶持,而中国地方政府特别是市、县政府又普遍财力较弱,投入渔港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从而导致当前中国渔港建设投入总体不足。再者,目前中国中央财政对渔港建设的投入主要采取资金补助的方式,补助的对象主要是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的建设,而补助比例从25%到50%不等,其余部分则需要地方配套解决。由于地方财力的限制,大部分渔港在资金配套上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困难,在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地方财政配套更是基本不落实,常是中央给多少钱,就干多少事,导致很多渔港建设项目不能按照规划实施,一方面拖慢了项目进展,另一方面也无法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削弱了国家投资效果。此外,除了建设资金,维护资金的缺乏也是当前中国渔港发展中面临的一大难题。中央的财政投入目前只涉及渔港建设阶段,一些渔港建成后,维修资金便没有了着落,导致渔港设施常年处于失修状态,照明、导航等陆上设施损坏无钱更换,码头、护岸、防波堤等破损无钱修补,港池、航道、锚地回淤严重却无钱清淤,造成渔港防灾减灾和服务保障能力不断下降。

二是渔港在中国当前区域发展资源分配上处于弱势地位。近年来,随着沿海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海洋经济开发力度不断加大,随意改变渔港性质和功能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渔港发展空间被大量蚕食。一方面,商业港口的发展近年来受到地方的高度重视,随着商港的大规模建设和港口岸线资源日趋紧张,出现了十分严重的商港蚕食渔港的现象,大量传统渔港经营面积被侵占,更甚者有的传统渔港完全消失或者被搬迁到偏远地区,渔船停泊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另一方面,城镇开发与渔港用地之间的矛盾近年来也日益突出,在城镇建设和工业开发的挤占下,渔港陆域发展空间越来越小。发展空间被大量蚕食充分显示了当前中国渔港在区域发展资源分配上的弱势地位,这种弱势地位成为造成中国诸多渔港发展难题的重要根源。

中国渔港弱势地位的形成,一方面是由于当前中国地方政府对渔港发展不够重视,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中国很多渔港法律地位不明、产权主体不清、管理体制不顺。虽然目前中国大部分渔港都已经经过了农业部的确认和公布,但是仍有不少渔港未经过正当程序予以确认和公布;此外,很多渔港港界不清,没有政府批准的港界红线图和港章明确规定港区的水陆域范围;还有的渔港港权不明,很多渔港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和管理权权利主体不清、权责不明,中国又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渔港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和管理权进行规范。渔港未经等级公布、港界不清,渔港所拥有的资源和法律地位就不明确,渔港维权就缺乏有效、有力的依据;产权主体特别是经营权主体不清、权责不明,也就没有人出面为渔港积极争取应得的正当权益,更没有人出面为渔港的发展积极谋划,盘活渔港资源,挖掘渔港的经济和社会功能,甚至没有人费心对渔港设施进行维护,以保持渔港设施良好的健康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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