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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伦理对市场经济作用的不同见解

时间:2022-06-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儒家伦理能否转化为现代市场伦理,从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儒家伦理与新教伦理虽同属理性主义,但其实质是大为不同的。

儒家伦理能否转化为现代市场伦理,从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被誉为20世纪最有影响和最具创造力的思想家的马克斯·韦伯,对此却持了一种否定态度。因此,分析和评价马克斯·韦伯关于儒家伦理的观点,从儒家伦理中发掘出与马克斯·韦伯根本不同的思想,也就是分析儒家伦理可为市场经济利用的原因,就成为周秦儒家伦理向现代市场伦理转换的理论前提。

1.韦伯否认儒家伦理对市场经济的促进作用

马克斯·韦伯关于经济发展需要一种伦理精神的观点是极富启发意义的,他关于新教伦理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论述亦是别开生面的,而这正是使他成为20世纪最有影响和最具创造力的思想家的内在原因。在工业化时代,基督教文化圈的欧洲国家经济上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成就,引领着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这使得马克斯·韦伯得出了新教伦理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而东方儒家伦理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结论。马克斯·韦伯认为儒家伦理是一种反资本主义的入世信念伦理,它把现世视为安身立命之地,宗教意识淡薄,形而上学的观念极少。因此儒家伦理不像新教伦理那样以理性态度改变世俗、驾驭自然,不能引发出改变世俗社会的力量,而是用一整套伦理规范去维系既定社会的和谐秩序,投注在适应现存社会的目标点上。儒家伦理与新教伦理虽同属理性主义,但其实质是大为不同的。儒家伦理以其独特的方式与传统主义的“礼”相结合,“修、齐、治、平”的政治抱负建立在“格物致知”、“正心诚意”的信念伦理基础之上,而不是与世俗社会生活的理性化相联系。或者更明确地说,儒家伦理来源于万世师表的孔子言行中所体现的伦理思想、礼仪和实践教化,属于楷模先知预言和信念伦理,要求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永远保持克己自制的处世意识,在生活中始终做到中庸的适度或“不逾矩”,发展到宋明理学把格物致知当做启发内心直觉达到豁然贯通的手段,终极关怀在于现世的道德自我完成和人格完满的境界,因而又具有神秘主义的因素。在韦伯看来,儒家伦理作为一种信念伦理,美则美矣,善则善矣,但光靠这种价值合理性很难达成外王的效用和社会生活的转变。作为实现外王抱负的手段,它则需要转化为一种工具合理性的责任伦理才能奏效,犹如加尔文教的“预定论”转化为清教徒的“天职观”那样。遗憾的是,儒家伦理恰恰缺少这种转化,使得儒家的内圣功夫终究未能超出信念伦理或价值合理性的范畴,无法对世俗的经济活动发挥促进作用,一言以蔽之,“儒教的理性主义是对世界的合理性适应,基督教的理性主义则是对世界的合理性控制”。[1]也就是说,儒家伦理是难以促进资本主义发展的,是不适应市场经济的。

2.儒家伦理能够融入现代市场伦理

我们认为,尽管马克斯·韦伯关于新教伦理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论述有其独特之处和重大影响,但是,他对儒家伦理的理解却是单向度和实用主义的,没有真正系统地研究儒家伦理的构成及整体涵蕴,仅仅只是凭东方社会的近代落后就断言儒家伦理阻碍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结论未免草率。他对儒家伦理的诠释大多出于与新教伦理比较的需要,带有一叶障目的片面性,故而遭到了以后许多思想家的批评。

毋庸置疑,儒家伦理作为中华伦理的主体构成,是一个熔铸着无数代人思维和实践成果的复合型立体伦理,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积淀起了既稳定坚固又灵活变通,既自成一家又博采众家之长的个性特质,形成了和而不同、群而不党的独特风格,反映着中华民族旧邦新命的历史传统及刚柔相济的处世态度。儒家伦理作为中华民族伦理精神的象征,包含着多层次、多向度和多方面的内容,涉及中国人立身行世、律己待人、治生理财读书求学、经商从政等领域,可从经济、政治、文化或个人、家庭、国家、社会乃至微观、中观、宏观等多角度予以考察、品评、分析。儒家伦理这种不断生成和发展的自我超越和升华特征,使其能够融入现代市场伦理之中。基于此种认识来分析和评价马克斯·韦伯关于儒家伦理的观点,我们完全可以从儒家伦理中发掘出与马克斯·韦伯根本不同的思想,找到儒家伦理能够转换为现代市场伦理的有机组成部分的因由。

第一,儒家伦理中的超越性观念可以成为维护市场秩序的伦理内涵。儒家伦理并非没有超越性的观念,它以敬天重道的价值目标实现着对社会现实的批判性改造和合理化重建,从而表现为“即世间而超世间”的理性品格。儒家伦理不像道家伦理那样主张消极出世、逃避现实去自善其身,也不像法家伦理那样总是处处维护帝王及统治阶级的既得利益和统治地位,而是比道家伦理更积极入世,重视人们的世俗生活,比法家伦理更为超脱,总是从具有一定超越性的价值理性出发去改造世界,批判社会现实。儒家伦理虽然提出了一整套维系尊卑贵贱等级秩序的道德规范,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但其出发点是为实现一种天下有道的和谐秩序,而不仅仅是为现在的政治统治进行辩护或维护某一君主帝王的个人统治。儒家伦理虽然主张儒者应该辅佐国君治理天下,但绝不赞成做国君的驯服工具或顺民,它把“道”置于“势”之上,倡导“从道不从君”,“威武不能屈”,认为人们理应依循仁义之道而不是屈从帝王之势。儒家伦理实际上把国君帝王只不过看做是实现天下有道的工具而已。从这个意义上来看,韦伯把儒家伦理仅仅视为对现实世界的适应,那是十分褊狭的。儒家的超越性是能够融入现代市场体系之中的。

第二,儒家的见利思义论与新教伦理的正当谋利观念是一致的,因而是能够促进市场经济的。儒家伦理并非没有合理谋利的意识和观念,它借助自己的义利之辨所得出的恰恰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见利思义论,正当的利润追求被道德认可并转化为一种社会心理,这与韦伯所说的新教伦理正当谋利观念是相一致的。儒家伦理并不是一种为贫穷辩护的道德理论,它肯定富与贵是人之所希望的和贫与贱是人之所厌恶的,主张“足食足兵”,遂民之欲,足民之求,兴民之利,去民之害,洋溢着对庶民物质利益的关心与人道精神。儒家伦理所反对的只是那种见利忘义,“不以其道得之”的不正当的个人利益,但对那种“以其道得之”和“义然后取”的个人利益则是从道义上予以赞许和肯定的。尤为可贵的是,儒家伦理以富民利民为道义的实际内容,认为道义就是要使人民过上丰衣足食的物质生活,“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使其“养生送死无憾”。在儒家伦理看来,“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即是“义”,义就是要与众同利、为民兴利,最高的义即是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就此而论,儒家伦理不仅不反对人们的正当谋利和合理的世俗生活,而且充满着对去贫求富欲望的道德认可,向往一种富而好德的价值风尚。因此,与马克斯·韦伯的看法相反,儒家的义利观是完全有可能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为其提供价值效能的。

第三,儒家的责任伦理与新教的天职观念具有相通之处,能够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儒家伦理并非没有责任伦理的观念,它以“仁”为己任,正如后世儒家张载所说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倡导“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推崇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圣贤德业,要求把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有机地结合起来,由内圣进至外王,实现明明德与新民的统一,转化现实社会以达到理想状态,突显出一种社会责任感和道德使命感,这与韦伯所说的新教伦理天职观念也有相贯通的地方。儒家伦理不仅是一种信念伦理,而且也是一种责任伦理,它从为仁由己的信念出发,强调个人对家族、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认为大丈夫理当率天载义,革新鼎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普通百姓亦应该勇于担当自己的责任,“位卑未敢忘忧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儒家伦理所强调的仁义礼智信或忠孝节义都含有责任伦理的因素,强化着人们的应当与其道德上的义务意识。同时,儒家伦理还从在家做孝子的道德要求出发,鼓励人们出门做忠臣,以诚实信用待人接物,发展起敬业乐群的职业伦理和社会公德观念,并为社会的移风易俗、敦风化俗做贡献。从这个意义上讲,儒家伦理无疑具有转化现实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的功用,具有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效能。它能否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就不言而喻了。

第四,儒家伦理的和谐、合群性能够转化为市场交往的有序和企业凝聚力的形成,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儒家伦理因其执著于人际关系的和谐、人与社会集体关系的和谐,突显着人的利益关系的共同性和相关性,使个人利益同一定的集体利益或团体利益密不可分,强化着个人利益的集团或集体归属,这就为形成一种集团或集体的经济合力提供了价值上的先导和道义支撑。团体主义或集体主义的道德取向,能够将个人的经济力整合为社团化或集团化的综合经济实力,同时也通过凝聚众人的聪明才智和意志力量为经济秩序的合理化形成开辟了道路。经济秩序的合理化形成必将推动经济实力的增长,使人们的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有章可循,这就为集团经济的持续发展做了动因上的保证。

第五,儒家伦理的开放性决定了它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优化自身。儒家伦理并不是一种自我封闭的观念体系,它具有一种开放和自我更新的机能,能够随着社会生活的变迁和经济的发展调整充实自我,在东方各国学习西方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地吐故纳新、扬长避短,进而实现了自身质的飞跃和现代转型。反对儒家伦理的人只看到了它为封建主义小农经济服务的一面,或将其与封建道德相提并论,而没有看到它的一些内蕴具有跨社会形态的相对恒定性和为非封建主义、非小农经济服务的效能。实际上,儒家伦理既可以与封建主义和小农经济结合,也可以经由批判性的改造从封建主义和小农经济的结合中游离出来,为新经济形态服务。儒家伦理并不等同于封建道德。在漫长的历史变迁和伦理进化中,它与其说外化成了社会的道德制度体系,倒不如说内化成了人们的道德观念体系,成为东方伦理文明和伦理精神的一种化身。

综上所述,可见儒家伦理并非如韦伯所说的只会阻碍资本主义经济或现代化的发展,儒家伦理作为极富弹性和张力的结构体系,具有其独特的更新、超越和调整自身的机理,因此得到那些追求和向往合理性、志在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人们的认同,成为他们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精神动力。也就是说,儒家伦理是能够转换为现代市场伦理的,是能够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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