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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伦理学的儒家进路

时间:2022-05-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生命伦理学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台湾中央大学哲学所李瑞全教授提倡一种同情共感与理性分析并重的生命伦理学研究路径。两者有机的结合将是申论当代儒家生命伦理学的基本论点。儒家生命伦理学只是文化多元性在生命伦理学领域的一种体现,它不等于中国的生命伦理学,也不能代表世界生命伦理学的发展方向。

四、生命伦理学的儒家进路

生命伦理学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香港城市大学陶黎宝华教授从性、生、情三个方面阐述了儒家的人性学说,主张人情是道德的基础,道德的目标是调节人情,以及人情是道德的起点而不是终点。香港侵会大学陈强立副教授探讨了儒家思想对生命伦理学的意义,指出比彻姆(Beauchamp)与丘桌斯(Childress)的四个中间原则不完备;儒家的行善原则在西方的哲学里难以找到适当的依据;儒家能在理论上提供资源说明四原则的不完备性,并能够为行善原则提供合理根据。

生命伦理学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台湾中央大学哲学所李瑞全教授提倡一种同情共感与理性分析并重的生命伦理学研究路径。李教授指出,西方路径擅长伦理论证和理性分析方法,儒家重视个人与家庭、与社会、国家以致天下的和谐平衡考量。两者有机的结合将是申论当代儒家生命伦理学的基本论点。台湾中央大学哲学所研究生李素贞探讨了器官尸捐指定亲属捐赠的伦理争论,认为亲属优先指定捐赠是符合仁爱原则的,并且仁爱原则要建立在不伤害原则之上。台湾中央大学哲学所硕士研究生周琬琳从儒家思想出发,阐明器官指定捐赠的合理性基础。台湾中央大学哲学所博士研究生郑扬宜探讨了法定传染病的社会控制问题,他从儒家公义原则的角度,论证在没有相关的支援系统成立的情况下,以社会控制的观点,对传染病患进行管制与隔离,将是不符合公义原则要求的规训行为。台湾中央大学哲学所博士研究生郭彦伶从儒家的角度阐述了基因隐私观,儒家式的隐私观由伦理关系自律或家庭关系自律出发,自律主体在彼此尊重的前提下分享隐私使关系更为亲密。

北京协和医科大学刘俊香副教授比较了儒家思想与西方哲学在身体归属权问题上的异同。归属权问题不能还原为任何一种理论,但是身体归属权的探讨有助于我们理解今天社会中各种道德冲突发生的深层原因。华中科技大学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程新宇副教授探讨了儒学对生命伦理学的价值和局限,她认为,儒学提供了一种发展生命伦理学的进路,但是,儒学不能成为生命伦理学的唯一理论基础和思维框架。儒家生命伦理学只是文化多元性在生命伦理学领域的一种体现,它不等于中国的生命伦理学,也不能代表世界生命伦理学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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