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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城市土地高效利用供给机制及特征

时间:2022-06-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目前的城市土地供给实行行政划拨与有偿出让并存的双轨制。目前我国政府在一级土地市场上主要通过两种模式供给土地,即划拨用地模式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模式。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模式是实行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改革后推行的新的供地模式,政府将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我国目前的城市土地供给实行行政划拨与有偿出让并存的双轨制。这种城市土地供给机制具有以下主要特征:第一,城市土地供给模式“二元化”。目前我国政府在一级土地市场上主要通过两种模式供给土地,即划拨用地模式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模式。划拨用地模式是我国传统的供地模式,即政府根据土地使用者的申请,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然后无限期划拨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只需支付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征地费用,支付的征地费用大大低于土地的实际价值。从运行机制上看,划拨模式是以计划控制和行政手段为主的,是与计划经济和无偿、无限期用地制度相适应的,形成不了功能齐备的土地市场,价格杠杆的作用小,难以调节土地余缺,所以造成城市土地资源一方面供需紧张,另一方面又闲置浪费,影响了城市土地的高效利用。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模式是实行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改革后推行的新的供地模式,政府将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政府可以选用协议、招标、拍卖方式出让,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从运行机制上看,有偿出让供地模式的运行机制,是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它符合价值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与地产市场是相容的。在这种模式下,由于土地使用权可以实行转让、抵押、租赁,因此实现了土地与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促进了城市土地的高效利用。第二,城市土地市场供给主体和有偿出让形式多样化。主要表现为出让方式多样化和出让标的多样化。第三,城市土地供给流转过程直接化。无论是行政划拨还是有偿出让,土地流转均由原土地所有者或原土地使用者直接流转至新的土地使用者手中,而城市政府事实上并没有真正拥有实物土地,没有真正行使其土地所有权职能。土地管理部门也只是抓土地管理的中间环节,即充当用地审批和收取土地出让金的角色。第四,城市存量土地供给自由化,并存在土地隐形市场。由于原行政划拨的存量土地几乎全部分散在土地使用者手中,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这些土地使用者纷纷自发地向土地市场供地,从而使得城市存量土地供给自由化。此外,还有很多划拨土地使用者在没有补交出让金的前提下,通过各种隐蔽的方式,从事城市土地转让、出租和抵押等非法交易,形成了土地隐形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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