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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土地供给机制的重大变化

时间:2022-06-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但由于改革还处在初级阶段,城市土地供给的新机制还不健全,市场机制对城市土地资源配置的作用范围和程度仍有限。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是实行无偿、无限期、无流动使用的制度,形成了无偿调拨土地的计划管理体制,以及由计划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立项批地,然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的城市土地供给机制。这种城市土地供给机制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城市土地供给是通过行政批文将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直接划拨给用地者的,土地供给方式是单一的行政划拨模式,土地使用者依法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第二,土地供给主要由计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建设立项需要批地。第三,主要通过征用集体土地的渠道来满足行政等单位的需要。这种无偿调拨、以需求定供给的城市土地供给机制和管理体制,由于缺乏市场机制的作用,使得土地使用者占用土地没有任何经济压力,征而不用、占而不用、多占少用的现象很普遍,从而导致了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城市土地资源严重浪费等一系列问题。经济体制改革以后,以城市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为核心内容的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改变了以往土地供给单纯采用行政划拨的方式,引进了市场机制,把无偿、无限期的土地使用,变为有偿、有限期的土地使用。通过建立和培育土地市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土地资源配置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促进了城市土地供给机制的重大转变。我国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主要是围绕增量土地和存量土地两个方面展开的,不仅要求新增城市土地要按市场机制进行配置,而且原有城市划拨存量土地,也要通过补交出让金等形式,逐步纳入市场化的轨道。因此,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使得我国城市土地供给机制开始从原来的行政调拨转向以市场管理和市场分配为主的城市土地供给机制。城市土地供给机制的这种转变,宏观上有利于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微观上有利于健全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加强企业用地的自我约束,提高城市土地的利用效率。但由于改革还处在初级阶段,城市土地供给的新机制还不健全,市场机制对城市土地资源配置的作用范围和程度仍有限。因此,目前我国城市土地供给过程中,多头批地、越权批地等现象还时有发生,造成了城市土地供给总量和结构一定程度上的失控及城市土地浪费、利用效益效率低下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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