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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城市效应变化的时空原理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正是上述3种力决定了小城镇在大中城市影响下的发展状况。扩散效应的结果不仅取决于中心城市的作用,而且也取决于小城镇对要素的吸纳、转化能力。当这些小城镇的人口、经济达到一定的规模效应门槛后,经济发展有一定的自我循环能力,因而更容易吸收扩散效应而不是回波效应。
大中城市效应变化的时空原理_中国小城镇发展战略

10.1.4 大中城市效应变化的时空原理

1)基本原理

在现实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一些地区的特定时期,邻近中心城市边缘的小城镇较之其他城镇往往可以得到优先发展的机遇;而相反在某些时段、某些地区中也存在着小城镇越是邻近中心城市边缘,其发展越受中心城市的制约、越是落后的状况。当大城市处于集聚发展为主导的时期,周边地域的社会、经济要素(包括外来的资金投入要素等)表现出强烈的集聚特征,而越过与中心城市邻近的小城镇直接进入中心城市,这些小城镇自身的一些要素也表现出明显向中心城市流动的现象,因而在此情况下,越是邻近中心城市的小城镇,其发展环境越是恶劣。当中心城市处于扩散时期时,这些邻近小城镇也未必“近水楼台先得月”。中心城市扩散的要素一般有3种:产品的扩散,物态生产要素的扩散和信息、资金等非物态要素的扩散,第一、三种扩散方式都有明显的空间逾越性特征,因此,同样不会给邻近小城镇的发展带来必然的促进作用,而只有当第二种扩散(物态生产要素的扩散)占主导地位时,这些小城镇所处发展环境的优越性才能得以体现。

发展中国家大城市地区的疏散理论对此亦有论述。这种理论认为在大城市周围50 km范围内是母城的吸引范围,而50~100 km的地带可成为疏散极(Relief Poks)成长的地区,位于此环带的小城镇才有希望发展成为反磁力中心。

2)形成原因

1957年瑞典经济学家摩登(G.M.Murdal)提出了扩散效应(Spread Effect)和回波效应(Backwash Effect)的概念,指出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落后地区在经济极化过程中存在着一对作用力,城市对周边地区的推动作用可称为扩散效应,其对周边地区的阻碍作用称为回波效应,两者综合形成的效应可称之为净效应。

净效应随空间距离的变化趋势取决于扩散、回波效应随距离的递减率,如果扩散效应递减快于回波效应,则城市附近地区受到的净效应较大,即可成为城市之外的又一良好的发展地带;如果回波效应递减快于扩散效应,那么溢出效应在离城市一定距离后达到最大值,而城市外围则为经济发展的低谷区。可见,中心城市边缘小城镇的发展所受的力主要有3个:①小城镇自身产生的一定的凝聚力,主要来自城镇的自然与人文环境、城镇规模、基础设施水平等等,其效果是促使社会经济要素留在这些小城镇;②来自中心城市核心区的吸引力;③国家、地区政府的刺激,可能产生2种效果,积极的或消极的,例如是采取鼓励小城镇发展的方针还是抑制小城镇发展的方针。正是上述3种力决定了小城镇在大中城市影响下的发展状况。

3)中心城市强影响下的小城镇发展对策

除了一些非常邻近中心城市的小城镇很快成为中心城市的一部分之外,小城镇的发展过程普遍会受到中心城市不同效应的影响,但是这一时段持续的长短以及效应作用的强度则各有差异。扩散效应的结果不仅取决于中心城市的作用,而且也取决于小城镇对要素的吸纳、转化能力。当这些小城镇的人口、经济达到一定的规模效应门槛后,经济发展有一定的自我循环能力,因而更容易吸收扩散效应而不是回波效应。因此对处于中心城市强影响下的小城镇来讲,一定要注意下列2点:①小城镇必须主动实现与中心城市功能的整合,将空间邻近的区位优势转化为经济生态位优势,积极吸引中心城市扩散的要素,尤其是物态的生产要素和信息、资金等非物态要素,以自身发展的特色与独特的功能确立不可或缺的地位;②广泛建立与周边、外围以及其他区域众多城镇间的联系,寻找更多的发展机遇,珠三角、长三角诸多小城镇的迅速及稳定成长即得益于此。

小城镇的规划必须处理好2方面的关系:外部联系和内部结构。在规划上,外部联系更为重要,就是要把小城镇放在一定的城乡网络中加以考虑,因为小城镇作为城乡联结的纽带,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通过交通、通讯等网络,通过逾渗作用,与城市和其他小城镇及周围农村不断地进行着物质、能量、信息、资金等方面的交换,构成相互联系,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整体——城镇体系,其地位和作用无不与联结的对象有着密切的关系,离开了所在的城镇体系,要理解小城镇的发展是不可能的。

小城镇一般只是区域网络中的一个节点,在大城市较强的“辐射性”和相互作用框架影响下,其规划中的区位分析必须从区域中的大、中城市对其辐射作用力的研究入手。根据空间相互作用的距离衰减原理和回波、集聚效应的空间决定原理,按与大、中城市距离的远近,将小城镇分为4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小城镇,由于不同的发展条件,呈现不同的规划特征。

(1)城市密集区的小城镇

该类小城镇在空间层次上属于大、中城市的正溢出区,一般距大、中城市30~50 km,与大、中城市有着便捷的交通联系,能直接受大、中城市的辐射,成为城市产业的扩散地。同时,它又通过产业的集聚吸引着农村人口,成为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的“蓄水池”。这类小城镇发展潜力较大,进行规划时要注意结合大、中城市规划,从协作生产、生活角度出发,做好弹性规划,着重于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

(2)位于大城市圈内的小城镇

该类小城镇紧邻城市建成区,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它直接受大中城市的经济辐射,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虽然有的小城镇目前是独立发展,但这类小城镇在未来的发展中会有质的飞跃,必将成为城市的一个组团,被纳入城市范畴,对其规划一定要注意动态分析,协调好近期、远期和远景规划,既要满足近期生产、生活的需要,又要注意与大中城市的规划协调起来,以免当前建设成为未来发展的羁绊。

(3)位于大中城市圈以外的小城镇

该类小城镇处于大中城市的辐射范围之外,其发展相对较独立,可以放在县城范围内考虑。一般而言,在一个县城内,城乡网络的等级结构可分为4级:县城镇—中心镇—集镇—乡村。这类小城镇由于不能或很少接受大中城市人才、资金、信息、物质、能量的辐射,而与农村联系较为密切,其发展可以说是内生性的,缺乏外生因素的激发,发展较为缓慢。这类小城镇规划的重点是产业发展规划,而不是物质形态规划。

在城乡关系的网络中,小城镇是联结城乡的桥梁,城市生产力向外辐射扩散的承接基地往往是小城镇。因此,在规划中,仅仅看到小城镇的农村中心作用是不够的,应把它作为城乡网络中的一个联结点来看待。这样既可以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又可以调节城市人口及生产力布局,使其真正成为城乡网络中的纽带和链条,有利于城乡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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