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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时间:2022-06-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推进“三合一”职能整合,健全内部协调机制上海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局成立后,在内部要继续完善“三合一”职能的整合,加快人事改革,理顺事权关系,建立健全内部职能部门,发挥知识产权管理综合职能。

1.推进“三合一”职能整合,健全内部协调机制

上海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局成立后,在内部要继续完善“三合一”职能的整合,加快人事改革,理顺事权关系,建立健全内部职能部门,发挥知识产权管理综合职能。试验区知识产权局要担负起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行政管理工作,承担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备案、统计、调研、咨询等行政服务等工作,整合执法力量,提高市场综合监管能力。抓好试验区知识产权政策制定协调,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面向全球加强上海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与合作,提升自贸区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形象。

2.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与执法各部门之间的协同管理机制

推进试验区行政机关,如知识产权局、公检法、海关等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联合执法。启动以联勤联动为核心内容的试验区综合监管和执法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中的综合执法、知识产权两个专题组以及和区域内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动态行为的联合监管执法活动联勤联动,提高综合执法的效能。充分发挥海关、工商、税务、知识产权、质监、公安等成员单位的监管执法合力,加大对区内违反监管法规、破坏知识产权等案件的刑事追究,研究监管类案问题,为市场监管提供法治化保障(潘文婕,2014)。

尤其是发挥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以及行政管理三个方面的合力,将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国际标准的无侵权假冒的示范区。试验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和侵权行为,发现可能涉及知识产权犯罪的,应当及时移交试验区公安机关侦查,并固定好现有的证据。另一方面,试验区内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的行政查处、行政处罚等,应当及时通报试验区公安机关,以便公安机关及时启动调查程序(崔汪卫,2014)。

3.加强知识产权局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在试验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中,整合原有工商、版权与专利执法队伍,吸收社会知识产权专业人员,组建知识产权专业行政执法队伍,设立“知识产权警察”(崔汪卫,2014),集中办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在试验区公安、检察系统增强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力量,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案能力。加强对综合执法大队筹建过程中的执法业务培训,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在行政执法职能履行中的刑事司法追究意识和能力(潘文婕,2014)。

4.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与执法能力

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知识产权管理执法部门加强执法协作,在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等方面合力构筑知识产权严密监管网络(蔡岩红,2014)。特别是试验区知识产权局加强同工商、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执法机构,在企业违法信息共享、案件通报、联合办案等方面加强合作,合力构筑知识产权监管和保护网络。[10]

依托上海自贸试验区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状况电子申报平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多个特殊领域数据库平台。力争使企业知识产权状况电子申报平台适用于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状况监管;将企业诚信档案运用于帮助执法机构对知识产权的风险管控;建立多个特殊领域数据库系统,例如离岸外包中的从业人员身份验证系统,促进实现对金融、医药、计算机等特殊领域的知识产权监管和快速执法(丁海涛等,2014)。

5.充分发挥“五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参与机制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或知识竞赛,提升公众对上海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引入更多的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代理机构,通过其专业服务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提升。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教育,引导企业诚信文化建设,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能力。[11]

6.建立知识产权维权快速通道

试验区知识产权局可在试验区建立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协调海关、行政管理部门、法院及其他非诉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为试验区的企业提供快速的知识产权申请、授权、维权绿色通道

7.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功能

上海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局应整合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职能,树立创新友好型服务理念,梳理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改革知识产权创新鼓励政策,引导企业创新从数量向质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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