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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司董事会评价的主要目的

时间:2022-06-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可持续的业绩增长意味着董事会需要阶段性地对董事会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判断理想目标与现实成果之间的差距,发现实际运作中的问题,进而选择改进的方法并采取必要的行动,以持续的创新与变革来确保公司的竞争优势。特别是当公司面临困难或处于危机时刻,董事会评价将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到目前为止,依然还有许多公司通过限定董事的退休年龄或任期年限的方法来摆脱那些表现不佳的“问题”董事。

一、现代公司董事会评价的主要目的

在过去的若干年中,我们从世界各国反复目睹了因董事会未能有效履行职责而导致公司失败消亡的事实:美国的安然公司、英国的巴林银行、韩国的大宇集团都曾经声名显赫但最终走上破产的不归路。这些案例使我们认识到:任何董事会,即便当前被认为是优秀的董事会,都必须随着时间的推移对董事会的构成和运作进行适当的变革与调整,以适应现代公司发展的需求。因此,在建立一个高效董事会的框架内,定期对董事会整体和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是十分必要的。

(一)改善董事会的运作以实现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

现代公司是作为一个以实现可持续的商业成功,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的生命体而存在的。可持续的业绩增长意味着董事会需要阶段性地对董事会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判断理想目标与现实成果之间的差距,发现实际运作中的问题,进而选择改进的方法并采取必要的行动,以持续的创新与变革来确保公司的竞争优势。特别是当公司面临困难或处于危机时刻,董事会评价将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一项研究表明,将董事会评价与董事会对经理层的考核结合起来,还能有效确保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合理的职责划分和健康的权力制衡[1]。它最明确和最恒定的益处是,能避免董事会陷入日常管理事务的危险,为董事会和经理层明确界定对预期业绩该负的责任,促使两者在长期战略上奉献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而处理好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关系,强化董事会的指导而非管理的角色定位,恰恰是推动现代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关键所在。

(二)更换不称职的董事以保持董事会的内在活力

例如,一家大型商贸公司的董事长正考虑着一件棘手的事情:他准备要求团队中的一名董事辞职。在过去的两年中,这名董事始终是一个“问题”,作为另外一家大型财务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他经常不做任何准备就来参加董事会会议,听凭其他董事参与讨论,自顾自地打电话、接电话,处理自己公司的事务。有时,他也会在某些财务细节问题上(毕竟那是他的专长)纠缠不清,发表长篇阔论甚至采取挑衅性的言行制造矛盾,浪费董事会有限的时间。一些董事曾经小心地提醒过他,但都徒劳无用。总之,他的做法让人难以容忍。这种情况何以持续两年之久呢?原因显而易见:董事的职位表明他们是受到广泛尊重和肯定的成功人士,让其中的一人下课,并告诉他表现有多么差劲,是件很痛苦也很尴尬的事情。到目前为止,依然还有许多公司通过限定董事的退休年龄或任期年限的方法来摆脱那些表现不佳的“问题”董事。然而,上面提到的董事长采用了董事会自我评价的方法让自己解脱出来。面对其他董事直白而无情的评价,那名“问题”董事知道要么自己改变行为、对董事会认真起来,要么离开。考虑到还要领导自己的公司,他辞职了。

董事的态度、能力和经验是决定董事会效率的最重要因素。哈佛商学院科林·B.卡特和杰伊·W.洛尔施教授认为:“能力出众的人——和适合完成董事会紧迫任务的人——即使在董事会的结构不甚理想的情况下也能取得良好的业绩,反之则肯定不能成立。即便有一个完美的结构,能力平平或专业知识与公司的要求不匹配的人,都会限制董事会的效率。”[2]当某个董事的行为损害到董事会的整体利益时,理想的结果就是通过对董事会的评价,在公正和体面的情况下用评价的结果对其施加压力,促使其改变行为。如果还是无效,则表明该董事是不称职的,就需要考虑用更具奉献精神、专业技能和管理经验的新董事取而代之,以保持董事会的内在活力。

(三)满足股东等投资者的需求以降低委托—代理成本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依法成为现代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一旦将某项资产投资于某一公司,就不能再直接支配该项资产(虽然股东仍是该项资产的最终所有者),而只能有限度地参与公司决策,例如选举和更换董事、特定交易的表决权等,从公司经营该项资产的成果中获取剩余收益。如果公司经营的结果是亏损的,那么股东将得不到任何收益,甚至连投入的那项资产也会损失掉。由于股东在公司绩效的结果上有着最直接和最广泛的利益,因此多数经济学家认为股东特别是机构股东为了减少或消除其投入资本的风险,有足够的动力参与公司治理,以降低代理成本,确保股东价值的最大化。近几年来,随着“股东积极主义”[3]的兴起,对董事会评价绩效的关注已然成为投资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共享、私募基金等各类机构股东从成本收益的角度选择采用“用脚投票”(交易退出)还是“用手投票”(对话参与)的重要依据。

深圳发展银行是首家上市股份制银行,2004年12月底,新桥投资基金以12.35亿元(后追加投资近10亿元)受让了深圳市四家国有股东17.89%的股份,以单一最大股东的身份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家控股内地商业银行的外资机构。在为期五年的锁定期内,新桥作为控股股东,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框架的重构,着重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入主伊始,即聘任了中文流利的摩根士丹利中国公司主席蓝德彰与花旗银行深圳分行行长韦杰夫分任董事长和行长。但之后不久,通过360度考评,在发现上述两人并不是最佳人选后,新桥又迅速做出调整,改聘具有政商“两栖”经历的纽曼出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并通过全球选聘组建新的经营管理团队,逐步使深发展重新走上良性发展轨道。2009年6月,新桥与中国平安集团达成协议,以转让5.2亿股深发展股权作为对价,获得114.49亿元的现金保底,投资回报率超过400%,实现了“完美退出”。[4]该案例表明:良好的公司治理将为股东带来高投资回报溢价,而机构股东参与董事会评价,是实现所有权与控制权相统一的充分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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