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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是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应有之义

时间:2022-06-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兼并是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应有之义企业兼并,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过程中提出来的一个有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众所周知,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由此可见,企业兼并是商品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作用的必然结果,是任何一种商品经济制度下都会出现的合乎规律的现象。

企业兼并是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应有之义

企业兼并,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过程中提出来的一个有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在我国实行高度集权的、排斥商品经济的计划经济体制年代里,企业兼并问题无论理论上或是实践上都是提不出来的。长期以来,我们往往把商品经济等同为资本主义经济,从而也很自然地把内在于商品经济过程中的竞争、企业破产、企业兼并等等当作资本主义特有的现象,认为这些是与社会主义格格不入的。那时,企业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物,企业的生产和分配,由国家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来确定,企业不负盈亏责任,有了盈余统统往国家财政这个大锅里倒,亏损了则伸手向国家要。企业既没有依靠自己经济力量兼并其他企业以扩大经济规模、节约费用获取更多利润的动力,也不存在经营亏损后被兼并遭破产的压力。于是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可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些经营规模差的企业从建立之初就年年亏损,几十年下来亏损了几倍于建厂时和后来追加的投资,但这些债台高筑,早已资不抵债的企业,却依然可以依靠国家每年拿出的大量财政补贴心安理得、安然无恙地存在下去。固然,我们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过几次所谓“关、停、并、转”运动,但那是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拉郎配式地捏合而成,并非出于兼并企业和被兼并企业双方的自愿和主动行动;这种合并又是无偿的,劫富济贫式的,不是有偿转让。“关、停、并、转”中的“并”,常常只是传统体制下国家为克服总需求大大超过总供给,经济结构严重失衡的困难而不得不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而不是把它作为社会主义经济资产存量整体转换与重组的内在机制,一旦措施稍有奏效,困难有所克服,一切又按老样子进行了。

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以及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以后,社会主义企业兼并问题,就成为应有之义了。

众所周知,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要求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同时商品在市场上按照等价原则进行交换。就同一部门而言,不同企业即使生产要素条件相同,由于经营管理好坏不一,生产商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也是不相同的。一般说来,少数企业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多数企业等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必定有少数企业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只认货不认人;在竞争机制作用下,生产者都只能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出售同类商品。结果,少数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企业得利多,相反,少数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企业必然少得利、不得利以至于亏损。一方面少数企业有利润的积累,另一方面少数企业又有亏损的积累。有利润积累的企业,出于获得最大利润的冲动,必然有兼并面临破产威胁的亏损企业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降低费用等等动机,并在一定条件下变成兼并的行动。

从全社会资源配置角度看,根据社会对各种不同产品的需要量,把资源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产业部门,是一条客观经济规律。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这一规律的要求也是通过价值规律的等价交换过程实现的。某一部门商品供给总量超过需求总量,表明社会配置在这一部门的资源过多;相反的情况则表明,资源配置在该部门显得过少。这时商品供给总量超过需求总量部门的商品价格就会下跌,情况相反的部门价格上扬,只有供给与需求平衡的部门商品价格才是比较稳定的。正是这种商品之间的相对价格体系及其变动趋势,反映出全社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资源配置比例的平衡或失衡。商品需求量大于供给量因而价格上涨,价格超过其价值的部门,是全社会最有利的部门,反之则是最不利的部门。经营有利部门的商品生产者,在获得最大利润的冲动下,不仅有兼并同一部门内亏损企业的强烈动机,而且有兼并与它们有关的前向部门和后向部门企业的强烈动机。马克思关于产业资本循环的理论表明,产业资本循环必须经过一个生产过程和两个流通过程,G—W购买过程和img19′—G售卖过程。生产者在这两个过程中,是需要耗费时间和支付成本的,而且要冒市场不稳定的风险。例如,搜集和整理了解市场信息,寻找交易对手并进行谈判的签约,长期合同缺乏灵活性所冒的价格等风险,以及广告费用等,这些可统称之谓市场运行的交易费用或商业费用,如果企业扩大规模,把前向部门和后向部门的企业兼并过来,使原来企业外部的交易过程变为企业内部的组织过程,这就可以节约交易费用以避免交易过程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保证企业获取最大利润。

再从动态的产业演进的规律看,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需求的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总是不断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变化,这是生产力发展的一般规律。一般说来,一个产业,尤其是制造业和它的产品都有它自己的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这样一个生命周期。适用于这种周期,商品生产者也必须进行产品以至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更新,否则就有可能在竞争中被淘汰。调整和更新产品以至产业结构,就要从某一处于衰退期的产业部门或产品生产中退出,进入另一个处于成长期或成熟期的部门或产品的生产。退出与进入产业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利用原企业的自有和借入资金建立新企业从而进入新产业,另一种是出售原有企业资产,购买从事新产业的企业,即通过企业兼并的方式。前一种方式依靠资产增量形成新企业,需要的时间长,还可能遇到许多进入壁垒;后一种方式由于资产存量整体一次性转移,可以迅速进入新产业,而且由于可以利用被兼并企业的各种资源,可以更早更多地获取进入新产业、生产新产品的收益。产业演进规律和产品寿命周期现象进一步表明,商品生产者不仅要兼并同一部门内的其他企业,兼并相关部门的其他企业,甚至与本身经营业务毫不搭界的企业也是要兼并的,只要这些部门预示着更大的利益。

由此可见,企业兼并是商品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作用的必然结果,是任何一种商品经济制度下都会出现的合乎规律的现象。

资本主义是商品经济获得充分发展的时代,因此,历史上也只有资本主义社会出现过大规模的企业兼并现象。资本主义企业兼并是资本家剥夺资本家,也会造成大量工人失业和经济波动,导致社会资源浪费和破坏,并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与此同时,企业兼并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提高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同一部门内通过兼并机制,使商品质量低、产品无销路、创新无能力、经济效益差的企业被淘汰;产品质量高、销售旺、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得以存在和发展。它意味着社会资源在一个部门得到优化配置及充分合理的利用,社会劳动生产率获得不断提高。就不同部门而言,通过兼并机制,使整个社会的资产存量处于流动变化状态,对于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产业和企业组织结构的不断调整、不断升级、不断趋于动态优化,起着重要作用。它意味着通过社会资产存量在各产业部门和产品生产上的重新组合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使全社会生产力能不断迈向更高的发展阶段。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史告诉我们,几乎每一次大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企业规模、企业组织结构的演变,都伴随着企业兼并浪潮出现,换言之,每一次大的企业兼并浪潮之后,都会出现新的更合理的产业结构格局和新的企业组织规模和结构。可以说,如果没有企业兼并这种资产存量整体流动机制的存在,商品经济就不可能迅速发展,资本主义生产也不可能达到今天这样高的水平。

社会主义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既然也是商品经济,作为商品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企业兼并现象自然不可避免。问题是,企业兼并与公有制为基础是否矛盾,会不会削弱作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基础的公有制?应该明确,这里所指的企业兼并,主要是公有制企业之间的兼并,或者说是公有企业产权的有偿转让或买卖,因此并不存在损害或变更资产公有的性质。相反,如果不允许企业兼并,让那些经营不善、亏损累累、资不抵债的企业,靠吃国家财政补贴过日子的企业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存在下去,社会资源被极大地浪费,公有资产不断地被蛀蚀,那才是削弱和破坏公有制呢!如果让经营好、效益高的企业兼并它们,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和充分合理利用,公有财产不断增长,那才有利于公有制的巩固和发展。进一步看,全社会的公有资产处于不断的流动状态,不以实物形态凝固在某生产部门和企业,通过兼并机制,使它具有选择性,向经营效率更高、效益更好的地区、产业和企业流动和集中,进入最具发展前途,能在全部产业中起主导作用的新兴高技术产业,才有利于改变我国现存的严重的结构性矛盾,为社会经济总量平衡造成相应的结构基础,也有利于使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产业和企业组织结构迈上新台阶,从而使公有制基础地位得到巩固,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得到更有力的发挥。社会主义当然是计划经济,但计划经济决不意味着要把亏损企业包下来,无休止地包下去,也不意味着只能用行政手段调整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而不允许企业兼并等市场机制“插足”。在企业兼并问题上,计划应起主导作用、规范作用,而不应该包办代替,其基础应该是让兼并企业与被兼并企业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兼并日益成为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我国的城市体制改革,以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为中心,旨在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首先从利益机制入手,采取多项“放权让利”措施,这对增强企业活力起过重要作用,却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转变经营机制问题。以后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虽调动了承包者的经营积极性,又部分解决了企业内部活力和经营机制问题,但它主要还是解决国家和企业的纵向分配关系,还不能解决企业从财产方面通过横向关系增强扩张活力和压力问题。在“放权让利”和承包经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企业横向经济联合和租赁制,一方面还囿于产权关系不变,另一方面又为企业兼并即企业产权有偿转让创造了条件。

我国的企业兼并现象正是在80年代初的那次“关、停、并、转”的基础上,通过发展横向联合而自然出现的。1985年化工部所属的第一胶片厂兼并河北保定市的感光化学厂,响起了我国企业兼并的先声。1987年7月,北京市齿轮总厂以人民币605万元购买区属金属工艺制品厂,更以其兼并规模可观和在国内外引起巨大反响而成为中国企业兼并诞生的标志。自此以后,企业兼并在全国迅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到1989年10月,全国被兼并企业达到3424个。自从我国经济进入治理整顿阶段以后,随着严重通货膨胀的被克服,市场疲软,产品结构、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矛盾越来越突出,近年来,企业兼并便在这种背景下更迅速发展起来。

应该看到,企业兼并在我国出现还为时不长,在这一领域中还有许多我们不熟悉的问题。社会主义企业兼并与资本主义企业虽然会遇上一些类似的问题,但资本主义兼并无论“大鱼吃小鱼”还是“小鱼吃大鱼”,都是私有制剥夺私有制,问题比较简单;也不必考虑工人失业等社会后果,我们就有许多经济、社会、思想价值和传统观念等问题要从理论上、政策操作上进行研究。

从经济理论角度看,微观上需要深入探讨企业兼并的原因、动机究竟是什么;哪种类型和条件下兼并是可取的;兼并需要创造什么样的制度环境;兼并双方的产权如何界定,评估的资产范围究竟应多大、价格如何确定,等等。宏观方面要研究企业兼并与所有制结构是什么关系,如何能使企业兼并加强而不是削弱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如何使企业兼并促使资源在部门内和全社会达到更合理而有效的配置,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平衡发展和不断高度化;兼并与垄断是什么关系;跨国兼并以及国家对兼并应采取什么政策等,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载《河南大学学报》,199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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