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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银行与国有外贸企业的关系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归根结底,就是要处理好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贸企业的关系,两者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中国外贸企业对银行信贷资金过度依赖,有其深刻的经济体制根源。

第一节 国有银行与国有外贸企业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有外贸企业逐步建立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外贸发展,但随着国内外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国有外贸企业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突出表现在国际竞争力明显下降,亏损越来越大,负债越来越高,应收账款有增无减,对政策性金融支持利用不够,这些问题成为制约外贸发展的主要因素。归根结底,就是要处理好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贸企业的关系,两者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

一、外贸企业过分依赖银行

中国外贸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的特点是高负债,也就是说外贸企业维持正常经营所需要的资金绝大部分靠银行贷款,而且企业的绝大部分流动资产表现为实物资产。国有外贸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平均近80%,而且主要是对银行的负债。(1)中国外贸企业对银行信贷资金过度依赖,有其深刻的经济体制根源。从改革初期中国在部分企业试行企业利润留成制度,1981年在全国推广,此后实行两次利改税。与此同时,国家财政停止对企业拨款,老企业自有资金的积累需要一个过程,新企业的资金来源有限,受中国外贸企业的影响,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自有资金比率也不高,只有依赖银行贷款。在每一年的银行贷款计划中,国有企业总是银行贷款倾斜的重点。

同时,融资方式的选择也决定了外贸企业过分依赖银行,中国在1979年以前,基本上是完全的间接融资,1979年后,随着金融深化程度的逐步提高,1985年直接融资占融资总量比重为3.7%;1990年为10.44%,直接融资额由1985年的242.21亿元增加到1767.30亿元;1995年达到4823.19亿元,其比例达到9.78%,1990年以后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设立,推进了直接融资发展,国家发行国库券筹资也扩大,但间接融资仍占绝对主导地位。这是因为相对于金融资产的收益率,居民更注重其安全性、流动性,这种情况下,直接融资不可能成为主要的融资方式。目前,中国直接融资发展较慢,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债券平均和股票平均的发展总体滞后,企业融资高度依赖于银行体系。资本市场目前仍面临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和制度缺陷。

二、当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双重特性

中国金融当前仍处在数量增加、规模扩张的量性初级成长阶段,国有商业银行既要适应中国新旧体制交替下国有企业的特殊需要,又要逐渐向市场化规则所需求的行为靠拢,因此是一种混合行为。

1.非市场化的特性

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外部大环境是传统体制向市场体制转换,国有商业银行带有传统体制的烙印,呈现出一些非商业性特征。

第一,现行的金融体制赋予国有商业银行既垄断又保护,从而使其具有先天性非商业特点,国有商业银行以国家财政作后盾,资本额大,信誉优势强。

第二,垄断性太强,国有商业银行按行政区划建立的网络遍布全国各地,不受地域限制及数量控制,相对于民营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而言,处于高度垄断地位。

第三,对国有商业银行行政干预现象仍未消除,既要坚持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客户,支持其发展,又要对市场占有率高、产品适销对路的效益好的国内外企业积极开展融资服务。虽然能对一些企业实行按市场规则决定信贷,但受到若干非市场化规定的限制;承担政策性信贷业务,对暂时效益不好但具有市场潜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予以扶持;甚至为维护社会稳定,对国有企业的工资贷款,竭力支持。

2.市场化的必然要求

国有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经济实体,其发展要适应市场化的规则,就要从自身利益出发,追求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统一。效益性反映了专业银行的企业性质,作为一个企业,其经济动力是追求自身经济利益;安全性指商业银行能够按时收回贷款或投资本息的能力;流动性是指商业银行在其资产不发生损失的条件下及时支付或变现的能力。这“三性”原则规范着商业银行的行为。获取利润是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安全性和流动性是正常经营的前提条件和保证。否则,不坚持“效益性”,银行入不敷出,难以生存;不坚持“流动性”,影响银行的正常业务甚至清偿能力;不坚持“安全性”信贷资金风险过大,资金损失增加。

对于市场经济国家的商业银行与中央计划经济体制中的商业银行之间的差异,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认为:第一,在中央计划经济中所有金融机构都属政府所有,由政府经营;第二,金融资产中绝大部分都是对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债权;第三,金融相关比率较低,金融上层结构在经济中的规模一般较小;第四,二者在功能方面存在着根本性差异,即迄今为止,中央计划经济中的金融机构一直都附属于政府,劳动力和商品按官方意向作实际流动,而不是一种参与资源分配的独立因素。

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目前还存在许多中央计划体制的痕迹,企业化、市场化的要求又赋予它新的原则,因此,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是“准”商业银行。

三、外贸发展中的金融“瓶颈”约束

中国经济发展中金融部门的运作陷入困境成为明显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主要表现在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数额庞大,银行资产和负债结构极不合理,从而导致金融体系性的系统性风险不断增大。具体来说:

(1)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是指银行信贷资产中难以按期收回的各种贷款,按中国目前执行的不良资产分类体系,包括:“一逾二呆”,即已经过期一年,借款人仍未归还的逾期贷款;逾期二年以上仍未归还的呆滞贷款;经过确认,借款人已无法偿还,需要核销的呆账贷款。据估计,1996年国家银行的近5万亿元信贷资产中,有20%~30%为不良资产(2)。而且企业负债率节节攀升,资金成本负担越来越重,企业经营非常困难。1996年,如果扣除企业资产实际净损失和挂账,企业资产负债率由1994年的79%上升到84%,作为主要债权人的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率也不断上升。截止1997年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余额59317.5亿元,其中,呆账约占2%,呆滞贷款约占5%,大大超过了银行自有资本。(3)

据统计,2005年12月末,我国境内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3133.6亿元,比年初减少5176.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6%,比年初下降4.2个百分点。

(2)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首先,资产结构单一、资产贷款率过高且贷款对象过分集中于国有企业。其次,银行自有资本比例过低。1996年,国家银行的自有资本为2700亿元,占风险资本的比率为4%,与《巴塞尔协议》银行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的要求差距太大。1998年,国家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银行资本,才基本满足《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但随着资产和负债的快速增长,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在1998年底又低于8%。(4)

中国建设银行截至2005年6月30日,核心资本充足率为8.11%,资本充足率为10.71%。按照银监会规定,要上市的银行资本充足率必须在8%以上,因此工商银行与中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应该在此标准之上。农业银行估计未达此标准。

(3)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状况不佳,银行经营主要依靠存贷款利差收入,在目前存款利息支出呈刚性而贷款利息收入约束力非常软弱,加之信贷资产质量低下,资产流动性低,银行经营非常艰难。可见,从实际情况看,金融部门在许多方面制约着经济发展。

外贸部门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部门,也不可避免地受到“金融瓶颈”的制约。这种制约主要体现在:

(1)对外贸发展的金融支持力下降。作为银行重要贷款品种的外贸贷款,是中国外贸发展的主要供血源泉,近年来外贸企业信贷资产的风险成为银行沉重的不良资产负担。目前中国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的“惜贷”现象较严重。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银行商业化改造的逐步推进,为减少不良资产、防范金融风险,银行收缩贷款规模,从而导致对外贸支持力下降。一方面,大批外贸企业步履维艰,急需银行资金;另一方面,银行有钱不贷,这充分显示了“金融瓶颈”的制约作用。

(2)信用关系恶化。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信用关系。但中国正常的信用活动已遭破坏,只借不还或只放不收已经使银企之间的信用链断裂。信用关系恶化严重影响到正常的银企活动。银行承受坏账损失,不能开展正常的信贷活动;外贸企业得不到信贷支持。外贸贷款多属于信用贷款,虽然也可采用财产抵押、找担保单位、有价证券质押等形式,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办理担保或财产抵押的比例很小。这主要是由于:外贸企业现在用于抵押的资产严重不足,长期以来营运资金一直由银行供给,资产负债率很高,平均在95%以上,公司多年发展形成的固定资产与庞大的银行借款相比差距大;外贸企业可提供的信用保证非常小,能够提供保证的货源厂和兄弟外贸公司多经营不佳或资产较小;再加上外部环境、措施不配套,许多地方机器设备、车辆等存货及生产资料的抵押登记未能展开。所有这些因素破坏了银贸之间的信用关系,这些都制约了外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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