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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银行发放异地贷款监管规定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支持灾区农户住房重建,甘肃省农村信用联社、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和陇南武都金桥村镇银行先后制定了信贷支持农户住房重建的具体措施。年末,三家金融机构已向10.50万户农户发放住房重建贷款23.50亿元。

甘肃省2008年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情况

2008年,全省金融机构积极适应货币政策由从紧向适度宽松转变,紧密结合甘肃实际,加强对金融运行形势的分析判断,适时把握信贷投放的重点、力度和节奏,切实发挥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有力地支持了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执行货币政策取得新的成效

2008年上半年,在物价上涨过快、信贷投放过多、流动性过剩和投资过热的情况下,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引导全省金融机构认真执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加强了对商业银行贷款工作指导,建立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规划执行情况监测预警制度,按季对贷款增长过快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进行调控,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和窗口指导等手段,有效控制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节奏和规模。年中,适应新的形势要求,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适时适度调增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信贷规划,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安排信贷投放,加大了对“三农”、中小企业和灾后重建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季度,国务院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大措施后,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牵头召开了有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全省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等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金融部门支持扩大内需、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具体措施。与省政府金融办、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支持扩大内需,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全省金融业的支持重点,确保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在甘肃的贯彻实施。积极参与承办了全省重点项目银企对接会,为中央、省上确定的投资项目和银行信贷之间搭建了对接平台,签约项目金额1 300多亿元,保证了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的信贷需求。

二、认真落实各项信贷政策,着力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2008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引导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配合,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在继续支持全省重大项目建设和支柱产业发展的同时,加大了对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等领域的信贷投入。

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强省”战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为重点,加大了对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产品研发和产业链整合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产业升级。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限制对“两高一剩”行业和企业的贷款,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2008年全省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工业贷款397.95亿元、基本建设贷款183.61亿元、技术改造贷款10.30亿元,基本满足了支柱行业和重点企业的信贷资金需求。

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作为落实信贷政策的重点工作来抓。引导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调整信贷结构,优先保证“三农”信贷需求,切实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订单农户、特色农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基地和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人民银行积极探索运用再贷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大了对农业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地震灾区再贷款倾斜力度。2008年全省人民银行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28.30亿元。

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高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经济薄弱环节发展。创新信贷产品,改进金融服务,帮助中小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大对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的信贷投入,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为“三农”和中小企业增加了新的融资渠道。经调查测算,2008年三季度末,全省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授信户数分别比2006年、2007年同期增长46.90%和10.10%,中小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分别比2006年、2007年同期增长33.30%、13.90%。至12月末,全省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565.90亿元,全年新增85.60亿元,为近5万户中小企业提供了贷款支持。继续深入开展“助学贷款进村镇,小额贷款进社区”活动。至12月末,全省助学贷款余额达7.59亿元,同比增长75.30%,全年累计发放4.22亿元,惠及全省近5万名贫困学子。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投放力度,积极支持就业再就业工程。至12月末,全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余额1.62亿元,同比增长28.09%,全年累计发放9 890万元,全省已评选挂牌信用社区55家,为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众志成城,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金融服务工作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省金融机构积极行动,按照“一行三局”关于金融支持灾后重建的指导意见和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迅速恢复了灾区的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积极争取信贷规模,深入开展灾情调查,掌握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和受灾企业恢复生产的资金需求情况,为全省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信贷支持。截至年末,全省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贷款153.60亿元,重点投向了农业、交通运输业、电力、能源等基础设施恢复和农户住房重建及农业生产恢复等领域。为支持灾区农户住房重建,甘肃省农村信用联社、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和陇南武都金桥村镇银行先后制定了信贷支持农户住房重建的具体措施。年末,三家金融机构已向10.50万户农户发放住房重建贷款23.50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时制定政策措施,建立了受灾企业贷款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积极支持灾区企业恢复生产;建设银行还取消了对灾区15个行业的信贷规模限制,工商银行积极争取贴现规模,解决灾区中小企业资金困难。

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多次深入开展调查,及时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信贷和金融服务工作,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金融机构认真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全力保障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同时,建立监测制度,及时、全面掌握金融支持灾后重建进展情况。为更好地支持地震灾区的灾后重建工作,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及时向人民银行总行反映甘肃受灾情况,积极争取金融扶持政策和信贷倾斜政策,其中关于增加金融机构信贷总量、降低灾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对灾区农村信用社再贷款实施优惠利率、降低灾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扩大优惠利率幅度、取消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规划管理等建议,得到人民银行总行的认可和采纳。人民银行总行先后两次向甘肃增加31亿元再贷款和再贴现限额,调增甘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全年信贷投放总量19.17亿元,直至取消对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贷款规模控制,对8个重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统一执行9%的存款准备金率,对32个一般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统一执行10%的存款准备金率,并对灾区农村信用社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实行倾斜政策。年末,国家认定的甘肃省40个灾区农村信用社已全部享受到支农再贷款优惠利率政策,其中8个重灾区、25个一般灾区的农村信用社还顺利通过了人民银行、银监会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考核,兑付资金3.05亿元,增强了灾区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

四、加强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和管理,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功效

(一)加强再贷款管理。积极探索运用再贷款支持新农村建设,再贷款安排向地震灾区、农业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根据金融机构对再贷款的实际需求状况,严格按照总行、分行规定的用途、期限以及审批权限发放再贷款,不断完善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使用支农再贷款投向的监督和使用效果的考核。6—8月,根据总行统一安排,按时录入了2004年以来全省各项再贷款数据,确保了再贷款管理信息系统顺利上线试运行。1—12月,累计发放各项再贷款30.41亿元,其中对农村信用社再贷款28.30亿元。通过强化再贷款管理,有效调节金融机构流动性,促进了全省金融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

(二)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及时转发总行8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文件,保证了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准确实施。下发了《关于规范农村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农村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管理。9月份,组织对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2008年1—6月财政存款交存情况、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交存情况和再贷款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规范了财政存款和法定存款准备金交存业务,并将检查结果向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和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了通报。

(三)加强利率政策管理和监测分析。及时转发5次利率调整文件,跟踪调查反馈利率政策影响,督促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利率政策,指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断提高贷款定价能力,编制《甘肃省推进Shibor建设实施方案》,大力推动辖内金融机构Shibor建设,上报利率及民间借贷信息6篇,均被省委、省政府采用,完成《利率政策调整对甘肃省经济调控效应的实证分析》。为确保总行利率按月报备系统的顺利运行,3月份举办了全省人民银行利率报备培训班,对利率管理人员进行了系统操作培训,提高了利率报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坚持每月及时、准确报送利率监测报表,受到了总行货币政策司的通报表扬。按月汇总、统计全省金融机构利率执行水平,按季上报利率政策调控效应报告,定期向金融机构公布全省利率水平,增强利率信息透明度,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五、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市场监管,促进金融市场规范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市场管理和监测分析制度。制定下发了《甘肃省同业拆借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商业银行国债柜台交易监测制度和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监测制度,进一步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现场检查制度,继续完善黄金市场“多位一体”监测体系,为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开展现场检查,防范市场风险。对辖内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单位的债券交易情况、内控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相关岗位设置、人员资质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对相关成员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有效防范了市场风险。

(三)做好短期融资券发行后的政策效果评估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与辖内发券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发券企业募集资金流向与用途、财务与信用状况、偿债能力变化和信息披露等相关情况,做好后评估工作。

六、加强监测,严格审核,认真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工作

按照分批、有序的原则,继续做好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审核和日常监测工作。会同甘肃银监局,严格按照兑付考核标准和条件,对64家农村信用联社的兑付申请材料和相关数据进行了审核,并组织相关人员对人民银行总行和银监会确定的农村信用联社进行了现场检查。2008年,全省共有48家县(区)农村信用联社(含农村合作银行)通过人民银行总行和银监会考核,兑付专项票据资金48 653.59万元,其中四季度上报的25家农村信用联社全部通过考核。截至年末,全省共有65家县(区)农村信用联社(含农村合作银行)通过总行和银监会的考核,兑付专项票据资金67 492.38万元,分别占全省农村信用联社个数和认购专项票据资金额度的74.71%和58.03%,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明显增强,经营管理更趋完善,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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