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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市场理论

时间:2022-06-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市场理论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理论的发展始终没有脱离这一主题在前述国际范围内演化的总轨迹,但也有自己的独特性。而原有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客观因素和各种急于求成的教条主义的主观想象之间的奇特结合,更促成中国选择了“超越商品经济”的体制模式和发展战略。尤其是在对待商品经济的

第三节 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市场理论

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理论的发展始终没有脱离这一主题在前述国际范围内演化的总轨迹,但也有自己的独特性。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理论界历来十分珍视外来文化,尽可能消化吸收已有的一切研究成果,并赋予其扎根本国的生命力。然而更主要的还在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理论,是在着力解决自己面临问题的实践中发展起来的,首先又是与人们对现阶段中国经济性质的认识及其转变分不开的。

一、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确立是市场理论发展的现实基础

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在大约30年的时间里,人们对中国经济建设与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还没能都认识得很清晰、很正确,甚至在许多重大理论问题诸如经济发展速度、体制模式选择、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时间表以及所有制变革等等问题上曾长期存有偏见。这种状况与人们当时对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认识和理解有直接的、密切的关系。

在这期间,居主导地位的理论观念也曾在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十分流行,即社会主义就是尽快消灭商品货币关系,认为只有通过利用、限制、排斥和消灭商品经济的途径,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并最终战胜资本主义制度。而原有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客观因素和各种急于求成的教条主义的主观想象之间的奇特结合,更促成中国选择了“超越商品经济”的体制模式和发展战略。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在实践上,经过建国初期的短暂恢复阶段之后,以20世纪50年代中期社会主义改造为发端,开始了一场遍及全国城乡经济关系的急剧转变。其中,在广大农村,在原有自然经济的基础上,迅速组建起政社合一、统一生产和统一分配的人民公社体制;在原有城市工业的基础上,迅速建立起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鉴于城乡和工农差别过于悬殊,这场短期内的急剧转变没能完成“一步到位”的目标,而是在工业全民所有制和农业集体所有制的主导格局中相对稳定了下来。这种状况后来虽几经调整,如农村集体所有制的生产、分配形式有所变通,工业管理体制在中央与地方、“条条”与“块块”的权限多次变动,但基本格局并无变化。“超越商品经济”的目标的确在这种特定的历史环境和体制下得到了部分实现,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遏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生产关系急剧变革的阶段,中国经济理论界曾两次掀起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货币关系问题的讨论高潮。第一次是在所有制改造基本完成的1956~1957年。讨论的重点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商品货币关系还有没有继续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如何对这种经济关系做出新解释,特别是价值规律的作用发生了哪些变化。当时,尽管在学术界占统治地位的是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的观点(认为两种公有制并存是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原因;生产资料实质上不再是商品,它已“脱出了”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范围等等),但是,学术界仍然有人正确地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解释。例如,用按劳分配、物质利益矛盾关系来论证商品货币关系和生产资料实质上也是商品,提出应把计划和统计建立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等等。但是这些正确的意见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在日后极“左”盛行的年代,提出独到见解的一些经济学家甚至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和政治迫害),以至于理论界的呼声不久便为“大跃进”、公社化的喧闹淹没了。

第二次讨论产生于1959年春。当时,人民公社化、“一平二调”、“共产风”等否定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规律的做法已经碰壁,生产受到严重破坏,农业减产,经济危机。理论界再次提出了如何认识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地位和作用的问题,并集中了许多正确的见解。又鉴于种种失误所造成的巨大经济困难,使决策者的头脑冷静了许多。毛泽东同志针对“一平二调”的错误,作出了“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的论断,号召全党学习和尊重价值规律。随后,中国开始了新一轮国民经济恢复和调整时期。然而,由于这期间并没有从根本上纠正在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规律问题上存在的深刻偏见,当国民经济形势在20世纪60年代上半期有所好转之后,利用价值规律的冷静的经济实践便很快因反对修正主义、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狂热的政治运动而夭折。中国商品经济及其理论的发展被再次推迟了。

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观点,商品、货币、价值都是历史性范畴,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私有制的消灭,它们将自行消亡,代之以更高形态的产品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乃至按需分配。后来的社会主义经济实践显示:第一,只有所有制关系的变革而没有生产力高度发展作为物质基础,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规律的确不具备消亡的条件,因而就依然是社会主义经济所必须采取的基本经济形式,等价交换就依然是各种经济当事人所愿意接受的唯一准则,价值规律就依然要在调节社会生产和人们物质利益关系的过程中发挥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第二,具备公有制条件以后,生产力究竟要发展到什么样的高度,商品、货币、价值范畴将自行消亡,代之以产品计划经济的按劳分配乃至按需分配,迄今为止还无法预见到,因而还是十分遥远的将来的事情。第三,一个相关问题是,如果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各国都不可逾越的、普遍适用的发展阶段,那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的论断,就有重新评价的必要,并确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的新结论。第四,既然商品经济阶段是不可逾越的长期过程,那么关于计划经济体制选择和发展战略,以及物质文明建设乃至精神文明建设就都必须正视这个现实,而不应与之相违背。换言之,人们就只能在商品经济环境中学习、探索和积累实行计划经济的新经验,探寻实行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的更加有效的实现形式。

就社会主义发展建设的低起点来看,中国原本最不具备实行超越商品经济发展阶段的体制选择和政策选择(至于客观上是否真的实现了“超越”则是另一回事)。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的阻碍和干扰,使中国理论界以及决策部门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没能就这些属于基本估计性质的重大理论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导致在经济建设、体制选择和政策制定的一系列实践活动中,陷入了极大的盲目性和摇摆性。尤其是在对待商品经济的态度上,严重缺乏探索勇气和一贯性,犯了恪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个别结论的教条主义错误。而在经济战略目标比较单一(以重工业为中心的高速工业化),经济呈外延型增长阶段所取得的成就,更加强化了排斥市场机制,超越商品经济,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信念。

采取冷静、务实的马克思主义态度,重新估价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以及商品经济的历史地位,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理论、新构想,始于十年政治动乱结束以后(届时,极“左”思潮和政治动乱已经把国民经济推向崩溃的边缘),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确立于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而这期间学术界空前未有的广泛、深入、活跃的讨论和争鸣,则为确立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共识做了必要的理论准备(尽管准备还不够充分,认识和理解也并不完全一致,甚至有所反复)。

提出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论断、新估计,决不是文字术语上的变化,而是切实总结经验教训,集中许多正确见解,从实际出发提出的深刻思想,因而可以看做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广大民众在社会主义国家改革进程中取得的一项重大突破,包含着系统的、丰富的思想内容。这项新判断、新选择的要点是:(1)对计划经济的含义作出了符合商品经济要求的新解释。《决议》说,改革经济体制,必须首先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2)对商品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给以充分的肯定。《决议》说,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只有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才能把经济真正搞活,促使各个企业提高效率,灵活经营,灵敏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而这是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所不能做到的。(3)对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模式提出了新构想。《决议》说,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的计划体制,应该是统一性同灵活性相结合的体制;实行计划经济同运用价值规律、发展商品经济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统一的,把它们对立起来是错误的;实行计划经济不等于以指令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改革现行的计划体制,就要有步骤地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适当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计划工作的重点要转到中期和长期计划上来,适当简化年度计划,并相应改革计划方法。

《决议》中关于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论述,切中旧体制的要害,指出了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正确方向,无疑是一份纲领性文献。正是在《决议》的指引和推动下,短短几年,中国在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转换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并促进了国民经济的繁荣发展和广大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商品经济的核心问题是市场问题。中国提出有计划商品经济的理论,充分肯定商品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强调实行计划体制的改革,也就合乎逻辑地突出了市场的地位和功能问题。从排斥市场到促进市场的发展,是中国在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基础上实现的一次重大的观念转变。而观念的转变大大开阔了人们的视野,改变了人们以往对市场范畴的狭隘理解,使市场问题上升到了与体制改革、机制转换和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重要地位。换言之,经济改革实践的客观要求,使中国市场理论的空前迅速发展获得了坚实的支撑点。

二、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市场理论的发展

在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市场理论的核心问题是计划与市场的相互关系问题。这一核心问题的提出并非主观臆想,而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内在规定的。其中,计划需要有市场作为反馈系统,市场需要计划的引导和调控。市场体系的任一组成部分都客观上包容这样一种相互关系,因而它是贯穿市场理论的主线,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理论的独特之处。在这种场合,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既反映着经济运行中基本的关联方式,决定着资源配置、经济循环和利益协调的基本格局,因而属于经济运行机制问题,同时,鉴于以上原因和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它又属于市场理论问题,是市场问题的研究基点。反过来看也一样,即社会主义市场的核心问题也就是经济运行机制问题。当然,核心问题的确立,并不排除市场理论中其他问题的相对独立性。

(一)市场理论发展中的主线变革:从计划万能论到计划与市场的内在统一论

传统的经济运行的根本特点是以行政命令、行政手段和行政组织机构为中心;高度集中的宏观决策取代分散化的微观决策,政府直接干预企业;整个经济受行政力量驱动,围绕行政轴心运转,严重缺乏市场机制所提供的自组织功能。这种运行格局在理论上的表现,就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万能论,把计划运行与市场运行看作是绝对排斥、无法融通的两类运行体系,认为只有否定市场调节才可能建立和巩固计划调节体系,或者说计划调节体系只能建立在否定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尽管新中国成立以来始终存在不同意见,也有过多次争论,但在改革之前的很长时期内,排斥市场的计划万能论一直是理论界的主流派观点。在这种场合,市场理论谈不上有什么像样的发展。

如前所述,在社会主义经济诞生之前,商品经济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发达起来的,由此产生的商品经济理论也都局限于私有制经济的实践。马克思主义理论最初不可避免地把商品经济同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视为等同之物,从而开辟了“双否定”(否定资本主义私有制,同时也否定商品经济)的理论先河。我国同其他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一样,在“双否定”的思想局限下,理论上宣扬市场无用论和计划万能论,实践上确立了以限制、消灭商品货币关系为主旨的社会经济体制。在这种背景下,人们曾固执地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中产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实现已不再成为问题。因为,劳动,特别是全民所有制提供的劳动,从一开始就是直接的社会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直接交换,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从一开始就具有直接的联系,无需价值插手其间,无需借助商品货币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所以,资源配置、经济循环和利益协调等一切问题都可以由直接计划来解决,计划可以而且应当包揽一切。

但是,计划万能论与经济实践存在着尖锐冲突。社会主义各国的实践表明,这种雄心勃勃的计划万能论设想从未真正实现过,在经济落后、农村人口众多、二元结构、发展极不平衡的社会主义国家更难实现。由于计划万能论低估了现实经济运行的复杂性、经济利益目标的多样性和经济运行自组织功能的重要性,过高估计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预见能力,因而强制执行计划万能论主张的结果,只能是用纵向直接干预的办法,人为地简化、扭曲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目标,建立高度集中、机构庞大的等级式的行政化体制;只能是损害经济运行的稳定、效率、效益、生机和活力。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很长时期内,除个别时期外,国民经济基本上是在这种代价极大的运行机制下发展的。牺牲效率、抑制消费,高投入、低产出,高速度、低效益是计划万能论体制不断强化的必要条件和必然结果。从经济发展的较大历史跨度来看,这种排斥市场关系的经济运行是不可能长久维持和支撑下去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恢复国民经济、发展商品生产、改革经济体制,经济理论界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旗帜下,率先破除了计划万能论,重新评价了市场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与功能,开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探讨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在破除计划万能论之后,大体经过计划与市场的“主辅论”、“板块论”、“渗透论”等几个认识阶段,发展为“内在统一论”。

所谓内在统一论,就是在思维方式的起点上把计划与市场作为内在统一关系来理解,而不再把二者当作外在的拼接关系。内在统一的根据是计划必须建立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计划目标通过市场运行来实现,而不再是越过市场,排斥市场来实现。因此,计划不再是孤立于市场之外的计划,市场也并非盲目运行的市场。继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确立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目标模式之后,党的十三大报告概括地表达了理论界关于计划与市场的内在统一论的新认识,提出了经济运行机制的新目标和新理论,更加明确了市场在经济运行中的重要作用。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宏观调节与搞活企业、搞活市场三者是统一的,缺一不可”。“必须把计划工作建立在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直接管理方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不能把计划调节和指令性计划等同起来”。“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应逐步转向以间接管理为主”。“计划与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国家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创造适宜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以此引导企业正确地进行经营决策”。这些新的认识准确地表述了在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经济运行中微观动力系统、市场传导系统和宏观调控系统应当具有的关联方式,明确提出了计划与市场的作用具有内在统一性,并且都是覆盖全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论点,其中,市场引导企业是经济运行的基础,国家则通过计划指导和其他手段来创造、规范市场运行环境,调控市场作用的方向,以间接的方式达到约束和引导企业的目的。按照这一理论,改革的中心任务,一是重新构造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使企业从僵化的行政性单位转变为自主经营、反应灵敏的市场主体。二是重新构造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系统,完成从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变,用符合商品经济原则的经济手段、法律手段,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进行经济运行的总量调节和结构调整,保证中长期目标的实现。而将市场参数主要交由市场过程来决定,将近期目标主要交由市场过程来实现。三是大力发展和完善作为传导系统和经济运行载体的市场体系,强化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

“国家—市场—企业”的运行机制理论的提出,实质上是要把资源配置、经济循环和利益协调真正建立在商品经济和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因而同传统理论相比,是一次根本性的变革,是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进一步发展。随着这一理论研究的深化,将使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大大发展。这种内在统一的、一元化的经济运行机制理论结束了长期以来计划与市场“一方面”、“另一方面”的“两张皮”的外在关系论,提供了与以往不同的新的视角和思路,也为使改革以来出现的“计划一块”、“市场一块”的二元运行格局(双轨制)向一元化、单轨制过渡提供了理论依据。

另外,从社会主义经济学说史的角度来看,计划与市场的内在统一论也具有独立的重要贡献。如前所述,在马、恩、列、斯社会主义经典经济学以外,近几十年来,针对传统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的缺陷,国外一些经济学家也曾提出颇具影响的有关运行机制和市场机制的理论和主张。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波兰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主要从信息结构入手的计划模拟市场理论;波兰经济学家布鲁斯多层次决策的分权模式理论;捷克和斯洛伐克经济学家奥塔·锡克的经济利益驱动和总量调控理论;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内远离均衡的常态运行理论;等等。这些理论都曾以自己的独到之处给各国学者以极大的启示,但也都或多或少含有不足之处,因而都未能从经济运行的总体上较为完整地回答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尤其没有从实际可操作的角度解决好计划与市场相结合这个最迫切的问题。而“国家—市场—企业”的内在统一理论则是在把经济的主体、利益、资源、决策、行为、参数、状态、目标、调控及其相互关系都纳入视野之后所作出的科学概括,因而是迄今为止对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更为合理的,更具有普遍方法论意义的表述,也具有很大的理论容量和深化发展的余地。

总之,无论从理论本身发展的轨迹和改革实践的角度考察,“国家—市场—企业”及计划与市场的一元化思想都构成了经济运行机制理论和市场理论突破性发展的主线。在这一主线变革的影响下,经济运行机制理论和市场理论正在发生全面变革。除了前面提到的微观基础和宏观调控的理论转变外,还包括值得分别论述的若干重要方面:继破除计划万能论之后,经济运行——从计划中心论到市场中心论;市场机制——从公有制经济的外在机制论到内生机制论;市场——从单一市场论到市场体系论;价格——从狭义固定价格论到广义动态价格论;专业交换(广义商业)——从官办商业论到自主贸易论。这些相应的理论变革,都是主线突破之后合乎逻辑的深化发展和重要补充。

(二)经济运行:从计划中心论到市场中心论

如前所述,传统经济运行理论是以计划万能论为基础的。在改革经济体制之初,虽然计划万能论被抛弃和否定,但它仅仅是让位于计划中心论,即所谓“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经济运行依然要围绕直接指令性计划的中心转动,市场调节处于从属地位,只起边际的、补充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化,这种理论主张越来越成为实践的障碍,计划中心论也受到了理所当然的否定,市场机制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兴趣,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的“国家—市场—企业”的经济运行机制理论,则是从计划中心论转变为市场中心论的重要标志,并开创了市场理论发展的新阶段。

在经济运行机制三联模式的新构想中,市场明显处于中心地位。市场将成为联结宏观调控系统和微观动力系统的纽带,将成为经济运行的载体,将成为覆盖全社会经济活动的网络。换句话说,在经济运行中,市场将充分发挥自组织功能和传导作用。因此,经济运行机制的市场中心论,是与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和改革经济体制的总目标相吻合的。

需要指出,市场中心论并不等同于从计划万能、市场无用走到计划无用、市场万能的完全自由市场经济的另一个极端。如果是完整准确地理解新构想就不难看出,它在把市场作为运行基础的同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调要将市场引导企业的作用置于国家宏观调控和计划指导之下。因此,如果实现这种构想,就既能够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又可以避免由市场调节造成的短期剧烈波动等弊病。

(三)市场机制:从外在机制论到内生机制论

按照传统理论的逻辑思路,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即使市场机制有存在的理由,也是同公有制的本质规定相抵触的,它最多不过是经济计划决策机关“批准”的一种外在性的调节机制,只有计划机制才是公有制经济的内在规定和“嫡系机制”。这种“异己论”的主张在改革实践的验证面前也开始受到质疑。人们发现,市场机制是由商品经济引起的“中性机制”。无论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只要是商品经济,市场机制都可以而且理应成为经济运行的内生机制,都具备使市场机制成为内生机制的生存环境。何况中国存在多种所有制长期共存的基本国情,亟待建立一元化的、公平竞争的商品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正因为有这种客观要求,市场才有可能处于经济运行机制的中心地位,计划与市场才可能内在地统一起来,“国家—市场—企业”的构想才能够成立。从这个意义上讲,通常所谓把市场机制“引入”某某领域的说法依然是传统外在论的延续,已远不能表达新的经济运行机制的本质规定。严格的表述应当是,通过改革,创造使市场机制成为经济运行内生机制的经济环境和生长点,只要环境条件具备,市场机制就可以从内部成长起来,而并非从外界向内部“移植”。改革过程中所以遇到市场机制“引而不入”的现象,根本原因是经济运行在很大程度上还不具备环境,只要有了条件,市场机制就会“不引自生”。因此,从外在论到内生论是市场理论深化发展的根本性转变,也是对计划与市场的内在统一论不可缺少的有力补充。

(四)市场:从单一市场论到市场体系论

从最直接的联系看,传统的市场理论是斯大林观点的派生物,这就是,只把个人消费品,甚至是只把那些非计划供应的日用工业品和少量农副产品视为商品,因此把商品交换过程和市场理论研究局限在十分狭窄和孤立的范围之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从对生产资料商品属性的确认开始,理论界从健全商品经济机制的内在要求出发,逐渐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必须是一个统一的而不是分割残缺的、竞争开放的而不是封闭垄断的有机整体,它不仅包括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市场,而且还应包括资金、劳动力、技术、信息和房地产等等生产要素市场。尽管这些市场在成长发育的程度和时序上会呈现一定的差异,它们的整体功能也有待于强化,但是,在理论上已经突破了以往认识的局限。因此,市场体系论将为推动我国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强化市场运行的中心地位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将为金融体制、流通体制、劳动工资体制改革提供统一的理论基础和目标模式。

(五)价格:从狭义的固定价格论到广义的动态价格论

与传统的狭义市场观念联系,传统的价格论也是狭义的,仅仅是把价格限于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产品,工资、利率、汇率等等都不作为价格看待。更为重要的是,即使对于狭义价格,也是实行“计划第一、价格第二”的行政化的作价原则和价格政策。在这里,价格仅仅是实现计划目标的工具。因此,价格是以僵滞扭曲的形式存在的,有价格却没有价格机制的价格“虚拟”现象十分严重。发展商品经济的改革实践表明,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价格动态化是价格机制的基本要求。只有价格动态化才能反映资源的相对稀缺程度,调节资源有效配置,调节生产和消费、供给与需求,才能为市场竞争和自主选择提供经营性的市场信号。实践还表明,价格是包含产品价格和要素价格的普遍联系的联动体系(包括商品价格、利率、汇率、工资等等),每种价格参数的调节作用都不是孤立的、单向的,而是价格联动体系的参与因素。只有具备价格的联动体系,各类市场才凝聚为一个整体,市场体系才具备整体功能;只有建立动态价格体系才可能强化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导向作用和市场竞争,促进企业经营机制和宏观调控方式的转变。因此,理论界尽管在价格的调与放、稳定物价与理顺物价等具体政策主张上存在不同意见,但在广义价格动态化、一体化这个基本点上是趋向一致的。从狭义的固定价格论到广义的动态价格论,反映了理论界对商品经济和市场机制认识上的深化。基于这样一种共同的认识,与传统看法完全不同,理论界比较一致的主张是:(1)要从商品经济的本质属性出发突破计划定价、行政机构定价的旧观念,让价格由市场交换和供求状况来决定,使价格形成机制和调节职能向市场过程复归。(2)价格改革要突破对原有的计划价格体系修补、改良的保守观念,突破计划价格可以模拟市场的幻觉,建立有宏观调控的市场价格体系。(3)要尽可能缩短改革以来出现的价格双轨制的过渡期,尽早建立一元化的市场价格体系。(4)要警惕通货膨胀和货币过量发行对价格改革的干扰,不失时机地对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为建立市场化的价格体系创造必要的经济环境。这些主张对于形成新的经济运行机制都是至关重要的。

(六)专业交换(广义商业):从官办商业论到自主贸易论

广义的商业是流通领域专门经营各种产品交换(包括外贸)的重要产业,也是影响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广义的商业体制是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以往计划万能论和计划中心论的政策主张干预之下,专门从事商品交换的商业企业,都只是被动执行指令性计划和实物配给的工具,产品都是按行政系统和固定价格统购、统销、统配。这种官办商业从流通环节扼制了企业的投入与产出,也扼制了生产者与消费者、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国内与国外的经济交往关系,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活跃,造成了物资、资金流转的阻滞。在这种运行格局中建立的商业理论,仅仅是为论证传统流通体制的合理性,为强化行政体制服务的。为了通过改革建立符合新运行机制要求的流通体制,近十多年来,商业理论发生了重大变革。变革的核心,是从官办商业论走向自主贸易论。自主贸易论主张,商业企业(广义)要摆脱行政管制,按商品经济原则实行市场化的自主经营;借助自己集约化专门经营的优势,充分发挥培育市场、组织市场的作用,在竞争中引导生产、满足消费,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国民经济的顺畅运行。围绕这个核心,商业理论获得了重大进展。(1)在通常所说的以工业消费品和农产品为主的狭义商业、供销社理论中,突破了国营商业一统天下的旧观念,发展了多种经济并存、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的新理论;突破了官办合作经济的旧观念,确立了民办供销合作社的基本主张。(2)在通常所说的以工业生产资料为主的物资经济理论中,突破了生产资料产品论的传统观念,充分肯定了它的商品性质,为实行全面贸易制,发展生产资料市场,奠定了理论基础;提出了把资源配置、产需衔接和供求平衡真正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上的新构想;提出了在政企分离中培育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的新主张。(3)在改革、开放、涉外经济迅猛发展的条件下,经济运行已不再局限于本国范围之内,外部循环因素和国际市场的影响不断加深。基于这样一种经济背景,我国的外贸经济理论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新发展。一是重新肯定了国际分工理论,肯定了古典比较利益学派的借鉴意义;二是突破了把对外贸易仅仅看做是调剂余缺的手段的狭隘观念,提出了打破“大锅饭”式的外贸体制的新设想;三是提出了以外贸企业为纽带,发展自主经营的外向型经济,发挥人力、技术资源优势,广泛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发展战略。

综上所述,经过十多年的探索,经济运行机制理论和市场理论以计划和市场的内在统一论为突破的主线,已经在国家、市场、企业的相互关系问题上,在市场机制、市场体系、市场价格和商业、物资、外贸等各个理论问题上,开始发生全面的变革。认真回顾这一理论创新的历史进程和主要成果,对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迎接新挑战具有重要意义。当然,从经济改革、市场发育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来看,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市场理论还处于很不成熟的初期发展阶段,还需要根据实践的经验不断充实和完善。

当前,中国的改革经过初战阶段,已经进入新旧体制并存、新旧机制转换和着力解决深层次难题的关键时期,各种日益公开的矛盾互相缠绕,已经使整个经济运行状况高度复杂化了,对市场理论研究也提出了不同于前期改革的更高要求。理论和实践表明,在改革的关键时期,经济运行机制和市场理论研究的重点似将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进行运行机制转换和培育市场的国际比较研究,以为中国改革提供更为详尽的成功经验和参照系(包括失败的教训);二是进行运行机制转换以促进市场发育的理论研究,为中国改革提供制订方案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依据;三是进行可操作性的具体对策研究,以为中国改革和培育市场提供中近期出台的具体措施和步骤;四是进行重大基本理论和方法研究,以为中国的改革战略做好统揽全局和长远的思想理论准备,并使经济运行机制和市场问题的理论探讨具有深刻的宏观经济理论背景和战略指导。围绕这四个方面的研究重点,无可回避的迫切课题是:(1)运行机制(市场)理论和体制模式理论的相互关系问题。(2)公平与效率二者兼顾的价值判断和目标选择问题。(3)国有企业产产权界定、经营机制和培育市场体系的关系问题。(4)市场体系的目标模式、发展时序和整体功能问题。(5)建立市场规则、健全市场组织、培育市场机制问题。(6)国家调控市场的具体方式问题以及国家调控与市场(结构与总量)状态转变的关系问题。(7)价格、工资、税收、利率、汇率等市场参数联动的理论描述和现实判断问题。(8)双轨价格改革与价格水平、通货膨胀的关系问题。(9)运行机制转换中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及其相互协调问题。(10)在二元经济结构、三大经济地带和经济双轨运行的大背景下,运行机制转换与必要的社会经济环境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既是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实际问题,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理论的主要内容。其中,市场机制、市场体系、市场参数、市场状态和市场调控等等,都是需要专门深入研究的重要的市场理论问题。总之,就像中国的经济改革要依照其内在逻辑向纵深发展一样,经济运行机制和市场理论也需要总结经验,在研究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迎接各种新挑战的过程中不断深化。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88页。在《资本论》德文第三版和第四版中,“相互关系”改作“商品关系”。——引者注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6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33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8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3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73页和第270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73页和第270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2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36页,第23卷,第176~127页。

(10)同②,第995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52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160~161页。

(13)宋则:《马克思市场学说研究》,载《财贸经济资料》1987年第2期;《卡尔·马克思是如何研究市场结构和市场机制的》,载《商业研究》1987年第5~6期。

(14)《简明政治经济学史》,湖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98页。

(15)在这部著作中,列宁还以大量篇幅分析了社会产品的市场实现问题;并由于引进了资本有机构成的变化这一因素,得出了生产资料生产增长快于消费品生产增长的资本主义生产的一般发展规律。

(16)《列宁选集》第4卷,第578页。

(17)同③,第516页。

(18)转引自《国外经济学讲座》第4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79页。

(19)在20世纪40年代的苏联经济学著作中,已经有人明确指出国营企业之间同样存在商品货币关系,国营企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是商品,肯定价值规律在这些生产领域中起调节作用(参见《国外经济学讲座》第4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79~381页)。

(20)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3页。

(21)兰格的一生有着非凡的经历,十几岁便开始接触、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对东方(中国)语言、哲学、社会学以及数学在经济学中的应用有着广泛的兴趣:早年参加过波兰青年进步组织,受到政治迫害;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美国讲学,曾与斯大林会面讨论波兰的前途问题;战后任波兰驻美大使、驻联合国代表;五六十年代多次担任公职,进行经济研究、教学工作,并参与决策,著作颇丰。参见《世界重要经济学家辞典》、《当代外国著名经济学家》、《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兰格传略)。

(22)兰格:《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中文版,第2~3页。

(23)同②,第3页。

(24)同②,第3页。

(25)同②,第3~4页。

(26)《国外经济学讲座》第1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207~208页。

(27)兰格在当时就指出了集中计划的缺陷往往造成配给制被官僚主义者所利用,造成苏联经济的官僚化蜕变。参见兰格:《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3页。

(28)兰格:《计算机与市场》,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83~184页。

(29)兰格:《计算机与市场》,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83~184页。

(30)兰格:《计算机与市场》,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83~184页。

(31)英文本的书名改为《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市场》。

(32)布鲁斯:《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中文版,第196~197页。

(33)同②,第65页。

(34)布鲁斯在他的这部著作中,始终假定“只有一种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形式——国家所有制”,所以他所讨论的“日常的经济决策”,通常是国有企业的决策。参见该书的作者前言。

(35)布鲁斯:《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67~72页。

(36)同①,第191页、135页和198页。

(37)同①,第191页、135页和198页。

(38)布鲁斯:《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76页和第77页。

(39)布鲁斯:《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76页和第77页。

(40)奥塔·锡克:《社会主义的计划与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85页和第181页。

(41)奥塔·锡克:《社会主义的计划与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85页和第181页。

(42)《当代外国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501页。

(43)《当代外国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503页。

(44)科尔内:《短缺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上册,第137页。

(45)科尔内:《短缺的再生产》,《矛盾与困境》文集,中国经济出版社1987年版,第1页。

(46)科尔内:《短缺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下册,第265页。第266页补充说:“经济政策也能够积极地干预这种分配,并且能够人为地对短缺实行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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