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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现代静态理论

时间:2022-05-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现代静态理论一、米德模型米德放弃了维纳的关于在贸易国家的生产成本不变的假定,并且认识到确保国际收支平衡的必要性。因此,在米德的小联盟模型中,区域一体化协定内的成员国之间的收益分配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现代静态理论

一、米德模型

米德放弃了维纳的关于在贸易国家的生产成本不变的假定,并且认识到确保国际收支平衡的必要性。因此,米德对国际和国内市场价格作出了相应的调整来达到在地区一体化安排下的均衡。这些对区域主义静态理论的调整引入了一些可能性,不仅引入了地区一体化安排对非成员国家的溢出效应,并且引入了对于成员国家的区域化形成的反馈效应。

(一)小联盟模型

在小联盟模型中,国际收支均衡的情形是在成本递增的条件下观察的,但是在这个模型中,国际贸易条件被假定为不变,图15.3.1解释了由两个小国结成的基本的小联盟,两个小国形成一个最惠贸易协定,只贸易两种商品。图15.3.1所描述的是一般均衡的贸易提供曲线而不是局部均衡的需求和供给曲线,提供曲线,O H和O p,表示东道国和伙伴国为了相应的进口量而愿意提供的出口量在一般的需求和供给条件下同时保持国际收支的均衡。最初,两个国家被假定对进口征收关税,他们在自由贸易条件下的贸易提供曲线沿着O N这条线,这条线代表了非成员国的提供曲线,该线的斜率不变,反映了商品1和商品2的国际贸易条件不受东道国或者伙伴国的贸易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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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3.1 米德小联盟图解

在关税同盟或者是自由贸易区的条件下,外部关税和其他的贸易限制如此高以致东道国和伙伴国只能与各自贸易,就是说区域贸易协定完全是贸易转移的,对于两个国家贸易和集团内的支付平衡在E点达到。对于区域一体化协定的成员来说,这个均衡决定了国内和集团内的贸易条件,这一点通过上图的虚线可以看出,从伙伴国的角度来看,在E点的均衡要优于在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的条件下。然而从东道国的角度来看,在E点的均衡要劣于在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的条件下,首先,东道国的收入贸易条件比较低,相应的,它的进口贸易量比较小,在自由贸易条件下而不是区域一体化协定之下,东道国将与所有的国家在零关税的基础上进行更大量的贸易,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沿着更有利的国际贸易条件扩张出口O N,由于非成员国家的提供,直到均衡在EHN达到,与E HP点比较起来达到更高的福利水平。因此,在米德的小联盟模型中,区域一体化协定内的成员国之间的收益分配是非常重要的。事实上,在一个强调贸易提供曲线的两种商品的简单模型中,一个国家总是在区域一体化协定中受损失,相对于一体化组织成立之前或者是在单边非歧视的情况下,一国为了提高自己的经济福利而作出的努力方面,就像在维纳的分析框架中,补偿机制包括总金额或者其他的成员国之间的转移支付对于确保所有的区域一体化组织的成员都收益是非常重要的。同样,从图中所描述的东道国和成员国的福利变化来看,贸易集团作为一个整体是否从区域一体化协定中收益是不清楚的。

最后,关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福利状况。在图中,我们假定世界上其他国家的贸易提供曲线是完全弹性的,这就意味着,即使成员国和非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完全停止,区域一体化协定的全球溢出效应将是负的,不像在维纳的分析框架下那样。

此模型对于区域一体化协定的福利效应主要是通过强调对贸易商品的集体偏好来考虑的,没有参考维纳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这种评价区域贸易安排的方法和现代国际贸易理论是一致的。

区域一体化成员国的贸易数据表明与非成员国的贸易没有停止,即使是在区域一体化组织成立之后,和图中表明的结果相反。同样的分析可以使用基本的小联盟模型,贸易数据同时表明,由于生产地点的不同而使贸易商品不同,在区域一体化协定之下的不完全的贸易转移是小联盟下的必然结果。

(二)大联盟模型

大联盟模型包含了可能的区域一体化协定的溢出效应,不仅通过贸易转移来进行,也通过国际贸易条件的改变来进行。同样它也可以用于评价自身对于其他的区域一体化组织的防范程度和在提高自身的经济福利方面的效果。宽泛地说,大联盟模型提出的分析和政治争论和对于单个国家的最佳关税水平是比较相似的。在这一点上,区内和区外贸易变化对于贸易商品的国际价格变化有很大的影响,如果非成员国的出口或者国际贸易条件被区域一体化协定影响的话,那么非成员国的福利或者是整个世界的福利都要受到严重的影响。这个可能性是关于现在地区主义的争端中最明显的一个。基于米德早期的分析成果,凯姆普(Kemp)和旺(Wan)关于这个争论提供了一个视角,在被称为凯姆普—旺的定理中,这些经济分析表明,对于任何特定的关税同盟或者是自由贸易区而言,都存在一套关税水平使得新贸易集团和非成员国的贸易不发生改变,因此非成员国家的福利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并且一体化组织国家的福利的提高都有助于整个世界福利水平的提高。

近来,凯姆普—旺定理已经开始被作为对现存的区域一体化安排的合意度进行测试的工具,具体来说,一些分析家认为,如果区域一体化安排提高了来自非成员国的出口,那么这个安排一定能够提高非成员国的福利和整个世界经济的福利水平。理查德森(Richardson,1995)和温特斯(Winters,1997)反对这样理解凯姆普—旺定理,理查德森(Richardson)认为,在世界上,国家都实行自己的最优关税水平,关税同盟成员的任何设置他们的共同的对外关税使非成员国不受损害的举动,都将遭受到非成员国的关税报复,这样非但不会提高关税同盟成员国的福利,反而会比以前更遭。温特斯(Winters)认为在区域贸易协定之下的任何非成员国到成员国的进口的增加是对凯姆普—旺定理的不恰当使用,这是因为非成员国的福利水平和它与成员国之间的出口量没有多大的联系,本质上来说,区域一体化协定对非成员国的福利效应分析需要更直接的分析,例如,在非成员国进口量改变的基础上,因为非成员国的居民就像其他国家的居民一样,根本上是需要消费来达到满足而不是去生产。

二、不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关税同盟理论

维纳博(Anthony J.Venables,1987)在1987年写了一篇文章,分析了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关税同盟理论;波利斯(Bliss)在1994年分析了在寡头垄断市场结构下,关税同盟理论的价格和利润效应,这些分析使关税同盟理论越来越接近现实。这里主要以维纳博的分析为例来说明。

(一)模型的假设

关税同盟形成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它能提供足够大的市场,从而可以使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并使足够多的企业保持垄断权。传统的贸易理论假定规模收益的稳定和市场的完全竞争,需要在规模收益增长和不完全竞争的前提下用一个模型来分析此问题。

该模型的着眼点是所有企业都生产相同的产品,并遵循诺特行为,所以这属于行业内贸易。每一国家企业数量是由自由进入的情况决定的(Veables,1985a),规模收益递增确保企业的数量是有限的。税收和关税政策影响了企业的盈利程度,从而改变每个国家企业的数量;这反过来又影响竞争的程度,改变企业的价格边际成本的构成、企业规模及平均成本。

(二)模型

国家的数量为m,其变量从1到m,每一国家使用自己的要素来生产贸易商品,其前提条件为稳定的规模收益和完全竞争。此商品是免税的,且被记入有关账户中。此外,在规模收益增长的前提下,每一国家都存在一个不完全竞争行业来生产一种贸易商品。此商品价格由pj表示,销售数量qj;假定其需求函数是线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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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所有国家需求函数的斜率相同,选择的数量单位一致,截距各国不同。每一国家的企业来生产此商品,i国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有固定的边际成本ci,固定成本fi。他们可以在任何国家销售该商品,每一单位商品在市场j出售税收为tij,单位交通成本为sij(sij>0 i≠j,sij=0),假如某企业从i国到j市场销售其商品,销量为xij,其收益为ri由下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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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市场都是国际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企业遵循诺特行为,从而企业认为其他企业的销售量是既定的,都生产xij个数量。根据利益最大化区别,用平均边际收益减去所需的边际成本,可以得出以下销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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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式(15.3.3)代入等式(15.3.2)中,每一国家企业最大收由下面价格函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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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允许企业自由进出,且假定每一国家企业的均衡数量是确定的。产业均衡要求利润为零,所以均衡价格可以由等式(15.3.4)得出。每一国家的企业数量按供求均衡要求应满足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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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式(15.3.1)到(15.3.5)描述了模型的均衡。我们必须考虑税收变化对均衡产出及福利的影响。模型中有m2税收工具,但在下列方法中所研究的税收将受到限制:首先,我们仅考虑税收对消费的影响,所以销售增加后收入也增加。第二,税收变化围绕着一个点估量,对于任一国家来说,进口税等于国内销售的关税,即任一国家j,tij=tjj,最后我们假定所有的税收都变化一个相同的量,即,d tij或等于0或等于一个常值d t。

我们用来估测税收变化对每一国家影响效果的福利指数是消费者盈余和政府收入的总和(生产都盈余为零)。国家j福利的变化可由下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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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式(15.3.6)右边的第一个部分指消费者盈余按一个较小价格变化,第二个部分指国家j税收变化的直接效果。d tij是国家j政府收入的变化情况。最后一个部分指政策对政府收入的非直接效果。通过国内生产量的变化,用常值税率tj的效果表示。

为了研究均衡政策的效果,用矩阵进行分析是很方便的。用定义矩阵X由要素xij构成,X′表示它的转置矩阵,q和n表示列向量,从(15.3.5)式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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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税收变化引起的变化可由(15.3.4)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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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由等式(15.3.1)可得:d p=-d q

把此式代入(15.3.6)中,影响每一个国家税收变化结果向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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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代表总向量,⌒代表相关向量形成的矩阵。等式(15.3.9)描述了税收变化对每一个国家福利的影响。以下将对此式进行具体分析。

(三)关税改革

税收变化的福利效应在公式(15.3.9)中已有说明,首先假如税基t=0,公式(15.3.9)中矩阵是)qX-1)X和其转置矩阵的差额。不同的所有要素之和为0,所以所有行要素之和为正。

定理1,假如税收或关税等于0,导致帕累托福利改善的税收和关税变化不能确定。

定理2,假如限制国家1保持税收与关税相同,它们最低税是0,其税收和关税政策不会影响其他国家的福利。

条件1和2(i)都要求假定需求曲线是线性的,其值主要作为基点。尽管存在不完全竞争,如果考虑到税收工具是合适的,自由贸易是有效的,而且如果国家不征收进口关税,税率的民族化选择会有利于帕雷托效率的国际均衡。

要对进口税和不同税率下国内产量进行分析,就要研究矩阵X和X-1的结构。X说明j国某一企业在一市场的销量。运输成本意味着企业一般在国内市场的销售量比国外市场要大,这种观点可以从X的逆矩阵结构中得出:对角线以上的元素全部为正值,以下为负值。

如果所有国家有相同的边际生产成本和运输成本,上述条件可以得到满足。若这些成本各国之间存在差异,则满足上述矩阵标志性结构的条件为m≦3,边际成本差异小于交通成本,ci<cj+cji。通过对X-1的假定,我们现在考虑关税变化的影响,并推导出定理3。

定理3,国家2对国家1进口关税的小幅上涨,(1)增加了国家1的福利,(2)减少了国家2的福利,(3)增加了国家3的福利。

假定x要素x21为正,其他要素为0,并运用公式15.3.9,可以证明上述定理。定理3表明如果进口关税略高于国内生产消费品税,一国就会盈利。对国家2的企业征收关税,相应商品的价格就会发生变化,这对所有国家的企业而言,就达到了利润最大化的均衡条件。如果在X逆矩阵结构中价格变化包含p2的增长,则被征税国家的价格水平上升,其他国家价格水平下降。价格变化机制是通过企业在国家2的进出实现的。除了国家2,其他国家商品价格的下降是和企业规模相联系的(因为平均成本下降,价格等于平均成本),并且由于消费者剩余的增加,使福利水平上升。此外,国家1获取关税收益。

(四)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形成的福利结果可以通过对一系列国家互惠关税的变化进行研究。如果我们把研究领域只局限于那些具有的相同技术和初始税率、相同商品1均衡价格国家的贸易环境,那么这种分析就会变的过于简单。矩阵X和它的逆矩阵就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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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p-c-t-s)。注意到如果u是正值,则X的逆矩阵则具有上述讨论过的标志性结构特征。假定首先k个国家形成了关税同盟,并在内部消减关税,并对同盟外的国家保持不变的关税水平,则矩阵img629由要素xij构成,对于i,j≦k,i≠j,从公式(15.3.9)中可以得到。对于成员国,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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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代表在关税同盟中除了i以外所有国家q的平均值。关税同盟的形成对同盟以外的国家的影响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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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公式(15.3.10)和(15.3.11)可以得到定理4。

定理4:(1)只有t<0,或者完全竞争产业生产的产品的消费水平低于同盟内部的平均水平,那么成员国的福利水平将会下降;(2)关税同盟的形成使得非成员国的福利水平下降。

关税同盟的形成通过消减最初k个国家的关税而发挥作用,这使得这些国家商品价格的下降,但对于保持零利润的商品领域而言,会提高同盟外部国家的相应价格,显然,非成员国的福利水平会下降。在关税同盟内部,企业的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扩大,平均成本在不断下降,但福利效应却是不确定的。其中有两个原因:第一,产业规模有可能比关税消减以前的规模要大(如果t≥0,情况例外);第二,如果一国国内该产品的消费水平相对较低,则国家i是该产品的纯进口国,关税消减的税收成本则相对大于国内产品的受益,这说明了公式(15.3.10)的第二个条件。最后,考虑到关税同盟获取受益的主要原因是同盟外消费的存在(公式(15.3.10)的第三个条件),非常员国商品价格的增长将会提高成员国企业的受益,并进一步促使成员国商品价格的下降。因此,加入关税同盟比世界范围内的消减关税更具吸引力。

关税同盟对福利的影响取决于同盟规模的大小,这可以通过同盟的不断扩大做进一步的分析。假定所有国家在同一产品上具有相等的支出水平,同时第k+1个国家加入该同盟,从公式(15.3.10)中可以看出,现有成员国的福利水平发生△Wi数量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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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刚加入国福利水平的变化通过以下公式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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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5:如果所有的国家在某产品上具有相同的支出水平,(1)如果k相对小于m,则关税同盟的扩大将会增加现有成员国的福利效应,但如果k值相对较大,福利水平也有可能下降;(2)如果t≧0,则新加入国则会从中受益;(3)如果进行单边转移支付,新加入国家可以向现有成员国提供补偿,这种补偿对于第k+1国来说是一种帕累托改进。

定理5表明,当新加入国家从中受益时,现有成员国希望限制同盟体的扩张。原因如下:刚进入国的企业自由进入k个国家的市场,这理所当然会增加他们的受益,降低平均成本和价格。但是,现有成员国进入的传统市场,由于商品价格不断下降,在此领域他们的净受益是不确定的,而且在k值非常大的情况下有可能是负值。对于现有成员国来说,这有可能出现企业向外迁移和商品价格上涨的现象。

(五)结论

通过对这篇论文的分析,证明了以下观点:关税同盟可能引起成员国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竞争的激化,关税消减使企业的产量增加,自由进入使商品的边际成本下降。但如果不管是对成员国还是对其他国家收益是不确定的,情况却不是如此。完全竞争商品的纯进口国家的福利会因为加入同盟体而受损,关税同盟的扩张会使新进入国家从中受益。对同盟形成过程的最初研究表明,关税同盟可以在某种意义上非常相似的国家之间形成。

三、新贸易理论与新地区主义

地区主义并不新鲜,其存在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8世纪,但学术界对地区主义分出新旧来,却是针对20世纪出现的两次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浪潮:旧地区主义是指20世纪50-60年代盛行于全球的区域性经济贸易安排;而新地区主义则是指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盛行于90年代的另一轮全球经济区域集团化浪潮。它以欧共体统一大市场计划为先导,以美加、北美协议和亚太经合组织为两翼,以拉美加勒比联盟和南方共同市场、东盟自由贸易协议、中欧自由贸易协议、中西亚经济合作组织、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和“马格里布”(阿尔及利亚、突尼斯、摩洛哥)与“马什里克”(埃及、约旦、黎巴嫩、叙利亚)共同市场以及东南非洲共同体等中小区域集团为后续,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第二次区域集团化的浪潮,而且这一次区域集团化的强劲发展伴随着以世界贸易组织(WTO)取代关贸总协定(GATT)为标志的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同时加强,第一次出现了二者共存共荣的“共生现象”,说明新、旧地区主义的区别绝不止于发生的历史顺序不同,还有着更深刻的背景、动因及作用的差别。如果旧地区主义的动机是为了经济自立自强而主动避开多边贸易自由化的进程,那么新地区主义就是出于完全相反的动机——要加入世界多边贸易自由化的进程。

根据Wilfred J. Ethier的总结,新地区主义具有以下特点:(1)新地区主义通常表现为一个或几个小国与至少一个大国的组合;(2)一般而言,新地区主义中较小的成员国都已经或正在进行显著的单边改革;(3)新地区主义并不以实现成员国间显著的贸易自由化为特征;(4)新地区主义中自由化的实现主要是靠小国作出单边让步;(5)新地区主义一般均包括比贸易自由化程度更深的经济一体化

(一)旧贸易理论和新地区主义

旧的贸易理论仍在被广泛地使用来分析区域一体化协定的影响,在这个传统理论之下的一些工作尝试扩展维纳—米德模型来发现一些新区域主义的成分,这些研究主要集中于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和价格,并且忽略了潜在的贸易生产力联系和其他的新贸易理论的主要成分。

巴格瓦蒂(Bhagwati)和潘纳加里亚(Panagariya)由于他们的贸易转移效应,反对区域一体化协定,相反,他们支持多边改革,主要依赖于一个特殊的例子。一个区域协定被认为是纯粹的贸易转移效应,在这个例子中,他们称之为小联盟,东道国没有贸易商品的生产,区域贸易协定的伙伴国不能提供所有的进口所需,一些进口来自于非成员国,这是一个大国和价格制定者,这里可能有一个福利损失,由于进口国的消费者没有从低的进口价格收益,并且由于区域贸易协定的存在损失了关税收益。与区域贸易协定伙伴国的初始贸易额越大,和关税收益转移有关的损失就越大,他们称之为贸易条件损失。

维纳—米德框架的一般性结论就是,区域贸易协定是否有助于福利提高将是一个实证性的问题,需要实际的数据来检验。不同的理论模型都指向了重要的方面,但仅从理论方面得不出任何结论。

(二)新贸易理论和新地区主义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区域经济合作出现了一种新的趋势,即大国与小国缔结区域贸易协定,小国将会向大国提供单方面支付。这种现象被称为新区域主义。传统的区域经济合作理论有一系列隐含的假定。一是缔结区域贸易协定是一种纯粹的国际商业行为,参加者的目标函数是单一的经济因素。二是所有参加国的规模是相同的。在区域贸易协定的谈判中,所有参加国的谈判交易能力是等同的,不会出现一方利用自身的较高谈判交易能力作出损害另一方的行为。三是谈判的结果是互惠的。埃思尔(Ethier)认为新区域主义具备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多边的自由化更加完全;二是一个或更多小国家把自己与一个大国联系在一起;三是小国正式或者已经实施了重大的单边改革;四是区域协定很少只强调贸易壁垒,通常涉及深层次一体化问题;四是成员国之间的自由贸易不是全部,自由化的程度是适度的;五是所达到的自由化基本上是因小国的让步而实现的。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递增的框架下对区域经济合作进行了理论研究。

迪克斯特与斯蒂格利茨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了一篇“垄断竞争与最优产品多样性”(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and Optimum Product Diversity)标志着新贸易理论及新经济地理理论的产生。新经济地理理论把运输成本放入区域贸易模型中,研究其对产品价格和福利水平的影响。克鲁格曼建立了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研究运输距离的远近对产业分工的影响。通过模型分析,他得出结论:一个经济规模较大区域,由于前向和后向联系,会出现一种持续的制造业集中现象,经济规模越大,集中越明显,运输成本越低,制造业在经济中所占的份额越大;在厂商水平上的规模经济越明显,越有利于集聚。沃纳斯伯尔(Venables)把新经济地理学模型作为区际贸易新类型的基础,他假定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动,如果中间性商品受到规模经济和运费的影响,生产过程中所引起的区际经济分化必然出现。瓦尔兹(Waltz)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会导致规模收益递增的生产和创新产品的区域性集中,区域经济增长源于产业部门的地理集中以及由此产生的持续的生产率提高。马丁探讨了存在积聚经济条件序列区位竞争的结果,通过模型得出结论,在存在聚集经济时,赢得第一次的区位竞争使得一个区域对下面企业更具吸引力。所以,第一个企业可能获得较高的财政激励,而第二个企业可能获得的补贴较少,但却从产业的积聚的外部经济中获益。Perroni、Whally建立了新区域主义模型,由于大小国参加区域经济合作的目标函数存在差异,他们的成本收益体现在不同的领域。以自由贸易协定为例,大国在向小国开放市场的同时,也放弃了对小国报复的机会。为了补偿大国的损失,小国需要提供单方面支付。

四、关于自由贸易区的一般均衡分析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中,大部分文献是关于关税同盟的分析,少量的文献是关于自由贸易区的理论研究。在2000年以后,关于自由贸易区的分析从以前的静态分析逐渐加入了经济规模、运输成本、要素禀赋的变化等因素,使自由贸易区进入动态研究阶段。

(一)对此问题的研究文献进行了总结

自从维纳提出关税同盟理论以来,国际经济学家们开始质疑FTAs是否能够净增加还是降低参与国的福利。大多数的文献集中分析理论上成员国的福利所得和损失,但是没有文献研究试着解释或预测在各国家地区间的FTAs。根据引用的资料,FTAs很有可能存在四个内生变量。大量的文献利用截面数据实证分析FTAs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但是没有研究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FTAs的截面决定因素的,或者很少基于一个正式的经济模型。什么经济因素影响一个自由贸易区的可能性?在Lipsey的关税同盟理论的调查中,他说:“如果想要预测一个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非常有必要预测引起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的各自的力量对比。”根据以前的研究,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的经济特征很大程度上解释了FTA的可能性。FTAs双方国家易于有特定的经济特征,就像理论上表明的那样,能够增加净的贸易创造和福利。由于发现了国家间成立FTA的足够证据:(1)国家的距离越接近;(2)两个国家间与外部世界的距离越远;(3)贸易双方间的经济规模越相似越大;(4)两个国家间的K-L比间的差异越大;(5)成员国与ROW相比两国的K-L比越小。

贸易集团的纯经济理论必然是宽泛的优惠贸易安排理论的一部分。这个理论是一个与生俱来的复杂和有歧义的主题;在理论上,这个理论阐明了主要的力量,但是却很少提供关于在实践中将要发生的推定。克鲁格曼(Krugman)(9)划定了20世纪90年代关于区域FTAs的相对优点的讨论。在他的论文中,他将讨论分为关于贸易集团和FTAs的政治经济学,后来关于FTAs的分析都是沿着这样的轨迹。贸易集团文献的作者把FTAS作为一个竞争的框架,既有完全竞争又有垄断竞争。鲍德温(Baldwin)和维纳布尔斯(Venables)在竞争的条件下讨论,Rodrisk的调查在政治经济学的框架上进行。

处理FTAs,Krugman在静态垄断竞争的框架下进行,但是强调经济地理。在没有运输费用的条件下,大陆内的FTAs一定会降低福利。在带有大陆间的运输费用的条件下,那些协定会增加福利。Krugman得出结论,大多数FTAs在自然的贸易伙伴间,会对成员国有好处,但是,有的学者在实证上证明Krugman是不正确的。

Krugman的研究引发了Frankel(1997)的研究。他调查了没有和有国际运输费用之间的连续。第一,由于高的大陆间运输费用,FTAs国家间地理接近——大陆内的或自然的FTAs——能够增加福利,会使该国家政府接受FTAs,由于巨大的贸易创造大于大陆间的贸易转移。然而由于大陆内运输费用降低,FTAs会降低福利水平。第二,对于任何水平的运输费用,国家间的地理越远或在分离的大陆,都会降低福利水平,因为贸易转移大于贸易创造。

在质量选择框架下的政府,分析有两条假设,第一,大陆内的贸易伙伴离ROW越远,FTA越有可能形成,由于潜在的极小的贸易转移。第二,贸易伙伴越自然,也越可能形成FTA,由于潜在的贸易创造。

杰佛瑞·柏斯(Jeffrey H.Bergstrand)总结了Krugman—FSW的模型,允许具有绝对和相对要素禀赋,大陆间和大陆内部的运输费用的经济体存在。在这个框架下,假设政府的目标是使社会成员福利最大化。形成自由贸易区的国家间净福利的增加或减少取决于车成员的贸易转移和创造。贸易转移和创造的经济决定因素可以分为三组。第一,经济地理因素;第二,产业内贸易决定因素。贸易创造易于在经济规模很大和相近的经济体间形成,反之,贸易转移。第三,产业间贸易的决定在于成员国要素禀赋的差异。在实证上也证明了这些原因。

首先,作为说明,对于FTAs的纯经济体的路径选择是关于其政治经济学的文献。后面的文献基本上关注于理论上解释贸易自由的水平。或者一个贸易自由区作为特例,基于相应的经济参与者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上。在没有特殊的偏好和分配的条件下,政府作为一个社会的计划者,使该国的社会成员福利最大化。

杰佛瑞·柏斯(Jeffrey H.Bergstrand)第一次从实证方面解释FTAs的经济决定因素的尝试,他们假设每个国家的政府使消费者福利最大化。政治习惯和分配的偏好可以影响FTAs的决定,他们故意忽略限制范围和加强分析路径的因素,后来增加政治经济学的文献在贸易保护的实证因素。本文打算为经济因素发展一个实证的平台,希望未来的研究能够在实证上解决政治经济学的因素。

其次,假设政府成立自由贸易区的是能否提高成员国间的福利,而不顾非成员国的福利水平的提高与下降。成员国政府并不是世界的。

再次,假设加入自由贸易区是双边的,而不是多边的。和欧盟形成自由贸易区的决定,例如,可以出现多边的一个,欧盟的每个国家都有权利投票与非成员国形成自由贸易区。事实上,欧盟的每个国家是否能够与非成员国形成自由贸易区是一个双边决定。

最后,由于对FTAs的既定年份1996的截面变量感兴趣,他们假设每对国家做了个决定:形成或不形成一个自由贸易区,加强或不加强1996年前形成的自由贸易区。在理论上,在一个给定的年份是否加入或不加入自由贸易区,取决于那一年的经济特点,内省贸易政策的截面实证研究也是如此。

(二)模型

在两个垄断竞争的部门的国际贸易被归结为消费者对差异产品的偏好和具有规模经济特征的生产的相互作用。假设两种生产要素的生产——资本和劳动——在部门间能够自由流动,而在国际间不能自由流动。设定两部门为商品和服务部门。事实上,这些设定是随意的。沿着Balassa-Samuelson的路线区分这两个部门:商品(服务)是资本(劳动)密集型的在生产中和更多(更少)可贸易的。在每个部门内部,对多样化的偏好可以由真实的Dixit-Stiglitz偏好获得。内部规模经济对于企业的获得是由固定成本和线性成本方程。

为了获取区域主义的对称效应,假定三个大陆(由1、2、3代表),每个大陆上有两个国家(由A、B代表)。每个国家允许有不同的绝对和相对的要素禀赋——劳动和资本。这两个部门被潜在认为在相对要素密集度、对多样化的偏好、贸易壁垒上不同。早期的CGE模型解决区域主义的相对福利受益,他们没有开发这些效应,由于存在内在的大陆内与大陆间的运输费用,强调—Krugman和FSW的框架——世界地理。

(三)数据分析和实证结果

数据分析和实证结果表明:

(1)随着两个国家距离的减少,形成自由贸易区,他们的净福利会增加;

(2)两个大陆间的贸易伙伴随着与ROW的距离增大,形成自由贸易区的净福利会增加;

(3)形成自由贸易区的两个国家经济规模越大,净福利也会越大;

(4)形成自由贸易区的国家间经济规模越接近,净福利也会越大;

(5)具有丰富的相对要素禀赋的国家形成自由贸易区会增加净福利;但是会随着专业化分工下降;

(6)净福利会下降,由于两个国家间的相对要素禀赋很大程度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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