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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刑事政策概述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政法大学博士郑齐猛在其博士论文《中国民族刑事政策研究》中,率先对民族刑事政策的概念作了界定。3.民族刑事政策主要适用于民族地区。例如,“两少一宽”民族刑事政策。民族刑事政策应当属于基本刑事政策。这就是民族刑事政策存在的现实基础。(二)民族刑事政策存在的政策基础民族政策是指国家和执政党为调控民族关系、处理民族问题而采取的相关措施、规定等的总和。

第一节 民族刑事政策概述

一、民族刑事政策概念的界定

尽管我国刑法学界,犯罪学界,民族学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少数民族犯罪的研究由来已久,但就出版的专著和发表在期刊上的论文来看,多数集中在对少数民族刑事政策的重要性甚或内容方面,鲜有涉及民族刑事政策的概念的。中国政法大学博士郑齐猛在其博士论文《中国民族刑事政策研究》中,率先对民族刑事政策的概念作了界定。他认为,党和国家(包括中央和地方)基于控制、预防、惩治民族地区犯罪、保障少数民族犯罪者人权为目的,在民族刑事立法、司法和执行等领域,所制定、执行的策略、方针、措施就是民族刑事政策。(1)

(一)民族刑事政策的特征

1.民族刑事政策是由党和国家,也就是执政党和国家机关制定的。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不能成为民族刑事政策制定的主体。中共中央,民族自治地方党委,中央国家机关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都可以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少数民族实际情况的民族刑事政策。

2.民族刑事政策的制定体现了两方面的目的。一是保障少数民族犯罪者的人权;二是预防、控制、打击民族地区犯罪,保障少数民族地区的安定和谐。而这两个目的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一方面,保障人权应该始终贯彻于整个控制、预防、惩治犯罪的过程当中。另一方面,国家给予少数民族在立法上以特殊保护和优待,国家重视对少数民族地区犯罪的控制、预防,处罚,特别注重稳定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秩序,发展边疆少数民族经济。这对民族地区、对少数民族来说,民族刑事政策就有着特殊的意义。

3.民族刑事政策主要适用于民族地区。我国民族的特点是大杂居,小聚居,这决定了我国民族刑事政策适用的广泛性。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基本的刑事政策,某些具体民族刑事政策只针对民族自治地方。特别是限制人身自由,打击民族地区犯罪,有关预防、矫治民族犯罪人方面的民族刑事政策,只能适用于民族地区。但有些针对少数民族犯罪分子的民族刑事政策适用于全国范围。例如,“两少一宽”民族刑事政策。

4.民族刑事政策从宏观上指导民族地区犯罪的预防、控制、惩治和保障人权。因为,民族刑事政策的内容主要包括如何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惩治民族地区的犯罪,如何保障少数民族地区犯罪嫌疑人、犯罪人、刑事被害人的人权。民族刑事政策应从程序上既要保护民族犯罪人的人权,又要保护刑事被害人的人权,做到不偏不倚,以达到化解矛盾,恢复社会秩序的目的。

(二)民族刑事政策的性质

按照杨春洗先生在其《刑事政策论》中的表述,刑事政策的纵向结构由基本刑事政策(也称宏观刑事政策)和具体刑事政策(也称微观刑事政策)两个层次组成。(2)民族刑事政策应当属于基本刑事政策。因为基本刑事政策是指在较长时期内在犯罪控制全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刑事政策。它具有主导性,稳定性与广延性的特征。民族刑事政策是涉及民族内容的刑事政策,其重要性一方面源于民族问题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是刑事政策本身的重要性。我国的民族政策是一贯的,民族刑事政策也应当是一贯的、长期的。只要我国还存在着民族差别,只要我国少数民族还需要党和国家的特殊照顾,民族刑事政策就有存在的必要性,民族刑事政策也会长期存在。

二、民族刑事政策存在的基础

(一)民族刑事政策存在的现实基础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每个民族都保留着各自的传统和特点。许多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和教育事业较之于广大汉族地区来说,依然非常落后。这一特征在生产和生活方式方面,尤为突出。有些少数民族仍然以刀耕火种方法开展生产,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非常落后,群众生活十分贫困。另一方面,大多数少数民族均具有独特的、鲜明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这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民族特点,很多与法律并不冲突,但有些明显背离法制原则。新中国成立后,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均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然而从整体上看,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原因,少数民族地区情况较为复杂,比如地区之间发展不均衡,经济发展总体上比较落后,与经济发展不均衡相对应,一些方面的差别较为突出。比如,由于历史文化习俗的不同,在道德观念方面,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有别于社会一般公众,甚至有的道德观念颠倒。在这种情况下,对少数民族强求在法律上的一律是行不通的。(3)

一国的刑事政策,理应与该国的政治、经济、法治环境以及国际法治环境紧密相连。我国也不例外。基于历史上的原因,即使到目前为止,同汉族相比较,少数民族地区在经济、教育、文化上,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这种差距,反映在犯罪发生的社会环境因素方面,则极易导致犯罪率高涨。例如,在一些少数民族中,反映群婚制残余的落后婚姻形态的原始方式往往导致流氓、强奸、重婚犯罪产生。(4)短时期内少数民族地区的落后状况难以从根本上扭转,部分地区除了经济、文化较为落后外,甚至还保留着一些封建思想的残余,陋俗较多,法制观念淡薄。这些不可忽视的缺陷,导致民族地区的刑事犯罪,当然具有一些截然不同于汉族地区的自身鲜明特征,而带有深深的民族习俗的、地域的、甚至文化方面的、传统的烙印。所以,我们针对少数民族犯罪只能实行区别对待、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在少数民族地区必须执行“两少一宽”民族刑事政策,这一点不容置疑。这就是民族刑事政策存在的现实基础。

(二)民族刑事政策存在的政策基础

民族政策是指国家和执政党为调控民族关系、处理民族问题而采取的相关措施、规定等的总和。从狭义上来讲,是有关少数民族的政策。民族政策的目的是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实现各民族权利的平等,帮助各少数民族实现权利的平等,这不仅需要遵守宪法和法律上的规定的民族平等,而且要采取各种政策,措施,尽最大努力,来帮助相对后进的民族实现平等权利。只有在平等的民族关系上,才能帮助弱小的民族发展他们的社会经济文化,帮助他们逐步缩小同汉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差距,才能真正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共同进步,使中华民族真正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目前,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主要体现为对少数民族照顾、优待的政策,这些照顾和优待体现在刑事法律上,表现为对少数民族犯罪分子的司法宽容和关怀。一方面,由于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受到地域,自然环境,交通,文化教育方面的限制,经济发展普遍比较落后,少数民族公民认识能力、意识能力、控制能力比汉族人相对较低,这甚至影响到了部分少数民族同胞的刑事责任能力。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本民族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决定了少数民族同胞对某些犯罪缺乏认识,对某些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缺乏认识,与汉族的观念意识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些都决定了我们国家和党在处理民族地区犯罪方面,应该遵循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在立法上给予特殊的优待。这些立法上的优待、政策都应该是少数民族刑事政策的基础。

三、刑事政策与民族刑事政策的关系

(一)民族政策包括民族刑事政策

民族刑事政策是党和国家依据民族政策精神,在控制、预防、惩治民族地区犯罪、保障少数民族犯罪者人权方面制定的专门针对少数民族,带有刑事内容的民族政策。可以说,民族政策是母政策,民族刑事政策是子政策,民族刑事政策诞生于民族政策,两者之间是母子关系。我国的民族刑事政策,是党和国家依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结合我国多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基本国情和民族问题客观长期存在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就其本质目的来说就是为了中华民族中各兄弟姐妹的团结,友爱和共同发展。这是我们正确认识民族关系,处理民族问题的出发点。

(二)民族刑事政策属于刑事政策的范畴

如上文所述,笔者对刑事政策这一概念下的定义为:所谓刑事政策,是指国家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围绕预防犯罪、控制犯罪和惩罚犯罪所采取的策略、方针以及具体措施的总称。而民族刑事政策是党和国家依据民族政策精神,在控制、预防、惩治民族地区犯罪、保障少数民族犯罪者人权方面制定的专门针对少数民族,带有刑事内容的民族政策。它也是一种刑事政策,只是这种刑事政策是专门针对少数民族的。可以说,它只是刑事政策下面研究各种犯罪的一个分类而已。我国的“两少一宽”民族刑事政策在本质上应既属于民族政策的范畴,也应属于刑事政策的范畴,它只不过是针对少数民族犯罪分子的刑事政策。

我国有些学者在研究刑事政策的过程中都或多或少的涉及了我国民族政策“两少一宽”问题,并一致认为“两少一宽”是我国的一种特殊的刑事政策。从内容上讲,民族刑事政策包括少数民族地区的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事执法等方面的内容。它完全满足刑事政策的构成要件,既追求控制、预防、惩治民族地区犯罪,稳定少数民族地区稳定的社会和谐秩序,又着眼于保障少数民族犯罪者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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