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引导吉林省网络舆情

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引导吉林省网络舆情

时间:2022-03-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吉林省的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推动和协助吉林省解决相关问题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我们也应看到其中的不足,以更好地促进依法引导网络舆情工作。所以,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引导吉林省网络舆情,具有重要意义。其后果是容易产生网络非理性舆论潮,使网络舆情容易偏离理性轨道。因而针对上述不足,吉林省需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加强网络规范,依法引导吉林省网络舆情。
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引导吉林省网络舆情_中国梦的理论内涵与时代价值

海龙

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两个100年”、“实现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于2014年11月召开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并做出重要决定,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可见互联网管理的重要性。网络社会虽为虚拟社会,但其与现实社会不可分割,网络舆情引导的利与不利,直接影响着现实社会。吉林省的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推动和协助吉林省解决相关问题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我们也应看到其中的不足,以更好地促进依法引导网络舆情工作。所以,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引导吉林省网络舆情,具有重要意义。

一、吉林省引导网络舆情之状况

(一)网媒舆论公信力有待加强

吉林省的部分网络报道存在着比拼新闻数量和点击率的现象,所以就出现了高重复率的新闻复制行为,出现了“千网一闻”甚至“标题党”现象,有时个别网站对新闻事件断章取义、夸大其辞,导致受众者被误导。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在报道思想上,缺少公众意识、社会意识和主流意识的现象还未完全消除。

新闻网站在信息之后一般设有反馈信息的版块,这些版块实行匿名,其目的是了解吉林省民众的意见和真实想法,但却往往被部分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在有特别事件时,谩骂四起,偏激言论横行网络,一时间真假难辨,混淆视听。这些不负责任的言论不是自由而是放纵,使网络舆论媒体的形象与公信力下降。

(二)引导信息反馈相对迟缓

新闻特点是时效性、迅捷性,网络信息特点是快捷迅速,可见网络新闻传播的迅捷性。因此当某一新闻或事件发生时,快速了解真相、第一时间发布新闻或网络信息,才能达到“谣言止于真相”的目的。吉林省目前仍存在着相关部门或媒体在及时掌握信息方面相对迟缓的问题,而常常是网络的受纵者、网民成为了第一时间的发布者,这就给虚假信息和谣言传播创造了条件,容易导致网络舆论失控,造成舆情导向偏离,如2011年日本发生海啸,吉林省却出现了“抢盐”风潮,就给政府带来了引导不利的压力,使政府部门处于被动局面。

(三)消极和危害信息仍存在

网络具有易于隐蔽、无边无界、快捷高速、广泛传播的特点,不法分子利用这些特点,通过监管不严的网站传播消极信息,如色情信息、暴力凶杀、封建迷信、反动言论等,这些消极信息在国内网民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国内分裂势力、西方反华势力已将互联网作为对我国进行内部瓦解、逐步分化的政治工具。这些危害社会安全的信息,大部分来自境外网站,对人们的思想和正确的价值观造成破坏。吉林省也处在这种网络环境挑战之中,消极和危害社会安全的信息仍然存在。

从以上情况分析看,吉林省在网络舆情引导上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足。

二、吉林省引导网络舆情之不足

(一)缺乏法治引导机制

国家自1994年开始陆续出台了关于网络舆论的规范管理法律法规文件,吉林省也在网络管理方面出台了地方性法规,但由于起步晚缺乏经验,加之网络的迅速发展和网络信息的不断变化,已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有的已不适应网络的发展形势,甚至还存在着内容交叉、相互矛盾等问题,这给吉林省依法引导网络舆情带来了障碍,凸显了吉林省网络舆情引导法治建设的必要性。

(二)舆情引导的盲目性

网络传播与传统媒体的共同特点是快捷迅速,二者结合更是瞬息万变。目前吉林省仍存在着个别政府部门及官员认不清网络舆情重要性的现象,却仍然以经验决策及“官本位”思想应对网络舆情,潜存着“权大于法”的观念,结果是面对网络舆情时无能为力,一味地删帖或不断下达行政命令,把堵截当作引导,越“引导”压力越大,不“引导”压力更大,使舆情往往失控,加之不能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在舆情引导上必然充满了盲目性。

(三)缺乏预判行动迟缓

在信息时代,信息传播之快是难以想象的,因此一旦事件发生应迅速行动,而恰恰在这一点上吉林省个别部门和官员缺乏预判,行动迟缓。其后果是容易产生网络非理性舆论潮,使网络舆情容易偏离理性轨道。个别部门和官员缺乏舆情引导的方向性预判、行动迟缓的原因,一是怕引导不当担责,二是主观轻视网络与民意的作用,结果是使局势更不利于政府的舆情引导,更不利于社会稳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因而针对上述不足,吉林省需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加强网络规范,依法引导吉林省网络舆情。

三、吉林省依法引导网络舆情之路径

(一)完善依法引导网络舆情的法制体系

一是要重新审视吉林省现有的相关网络监管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努力消除交叉内容和盲点,尤其是涉及部门利益、监管难度的内容,以维护吉林稳定、维护人民和吉林利益。二是要依法加强对网民的引导,即对网民的正常行为应予以肯定和支持,对非正常行为予以限制和教育,对犯罪行为予以打击,把网络建设成为政府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三是要依法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发布机制。信息透明、及时,对于网络的受众者至关重要,正所谓“谣言止于真相”。四是建立网络节点的管理制度,如接入网络服务商、网管等,并以法治来强化,加强各环节之间的连带责任,更有利于网络舆情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依法举报依法监管机制

在吉林省的网络舆情引导中,应依法建立和完善举报及保密机制。网络舆情的引导,最终离不开人民,因而将网络环境的治理置于公众、网民之中,充分发挥公众、网民的力量,对虚假信息、网络谣言、消极信息、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等不良信息,及时予以举报,并可为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提供线索和信息,使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掌握情况,第一时间做出反应,以有利于政府的及时引导。

(三)依法建立完善政府与网媒的互动机制

政府引导网络舆情,关键是要了解事件的真相和焦点,了解民众关切。而网民最关心的是政府部门态度是否积极,结论是否公正,是否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如何等等,网民急于了解事件的真相和进展。所以信息沟通是至关重要的,其作用一是引导网络舆情的重要制度保障,二是有利于公开信息,三是使公众具有知情权,四是决定网民积极参与还是消极参与网络舆情。所以,依法建立和完善政府与网络传媒的互动机制很有必要。

依法引导网络舆情,关系到政府和媒体的公信力,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民利益。所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吉林省省情完善网络舆情的相关法规规章,依法引导吉林省网络舆情,意义深远。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