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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构建科学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

时间:2023-03-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构建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已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最强音。二是坚持信访问题集中排查研判制度。四健全限时办理机制,切实做到群众诉求有人“办”。对群众来信、来访,控申人员根据涉案或事件类别交给主办部门查实来访内容,制定解决方案,落实解决办法,消除越级上访苗头,把问题消化在基层。
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构建科学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_中国梦的理论内涵与时代价值

陈子茂

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这是党中央十八以来把握我国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紧密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而做出的重要部署。面对当前的信访稳定形势,不断创新公众利益表达方式,建立科学有效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构筑第一道防线,事关社会稳定、新农村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大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的必要性

(一)构建诉求表达机制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必然要求

必须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做好群众工作的根本导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权益作为群众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听民声,察民情,顺民意,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诚心诚意的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谋划工作,使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实际和群众要求。

(二)构建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有效手段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民众诉求增加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我国社会开始出现不同利益群体,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矛盾、冲突、乃至对立已成客观态势。现有的社会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在应对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方面准备不足,使得社情民意表达不畅,利益诉求体现不力,矛盾与冲突的积累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构建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已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最强音。

(三)构建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是提高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只有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加大宣传、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刻地认识科学的诉求表达机制,理解与支持群众诉求工作,才能进一步增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感召力,才能树立公信力,形成凝聚力。

二、当前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意识尚不高

由于部分弱势群体法律意识淡薄,使得群众的参与意识、群体意识和权利意识明显不足,对自己的利益诉求普遍缺乏理性思考,这种情况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

(二)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的单一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在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与社会转型的结构调整中,社会利益发生了急剧分化,在客观上决定了人民群众重要的利益表达在原有体制下无法顺畅进行。信访部门作为受理来信来访和公众诉求表达的主要渠道,已显得力不从心,大量的诉求处于难以表达和不能顺畅表达的状态。

(三)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方式缺乏理性

由于我国的利益诉求表达主体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加上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通畅,在合理利益诉求受到阻挠的情况下,一些利益诉求表达主体容易采取一种非理性的方式进行表达,特别是那些在利益分化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弱势群体,更倾向于用非理性的方式进行表达。

(四)群众利益诉求表达能力不均衡

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使得利益表达主体的利益表达能力呈现不平衡状态。从总体上看,群众利益诉求表达能力“城市高于农村,文化层次高的高于文化层次低的,较多接触政治的人高于较少接触政治的人,团体利益表达高于个体利益表达”。建设面向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实质上主要是为弱势利益主体创造一个制度环境,保证其与强势利益主体拥有平等的话语权,使自身的利益诉求成为能够有效影响决策和舆论的力量。

三、创新思路健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表达机制

要创新方式方法,变治理为服务,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变堵防为疏导,变层层转为层层帮,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走出当前群众诉求表达工作的新路子。

(一)整合监督力量,打造有效监督群众利益的“绿色平台”

健全信访案件质量效率评估、案件评查、流程管理、监督指导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对每个案件都要确立信访评估等级。尤其是可能引起群体性上访的案件或者是越级上访的案件,要紧紧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充分发挥当事人所在街道、乡镇、工会、妇联等单位和部门的作用,借助社会力量,打造解决纠纷的平台。尽可能地使各类纠纷通过民事调解、行政和解等方式结案。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准确把握社情民意,掌握民意,为检察决策提供民主、科学的依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把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完善信访常规制度,构建维护群众利益的“绿色屏障”

一是坚持信访反馈通报制度,对署实名的信访案件,调查结束后第一时间内向反映人反馈情况,征求反映人对调查结果和处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一些集体访、异常访和老上访户反映的情况,采取问题通报会、群众见面会等多种形式,在调查清楚后将信访办理过程和结果在群众代表会上公开。二是坚持信访问题集中排查研判制度。落实交办、督办和直查快办制度,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有效得到解决;坚持首办责任制,健全社情民意定期排查、日报机制,建立群众诉求定期分析机制。三是建立“大接访”格局。由控申部门牵头,利用“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倾听群众声音,解决他们现实生活中的矛盾纠纷以及有难无处诉问题,从而扩大宣传范围,畅通举报渠道。四健全限时办理机制,切实做到群众诉求有人“办”。对群众来信、来访,控申人员根据涉案或事件类别交给主办部门查实来访内容,制定解决方案,落实解决办法,消除越级上访苗头,把问题消化在基层。五是健全接访机制,切实做到群众诉求有人“问”。采取领导开门接访、干部下访和构建网络信访平台等多种方式,积极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正确把握对信访群众“疏”与“堵”的关系,促进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化解,推动信访形势稳定好转。

(三)科学创新解决矛盾机制,开通维护群众合理诉求“绿色通道”

一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针对群众不了解政策和法律而盲目信访的问题,围绕“服务大局、关注民生、贴近民众”,采取送法进社区、农村、学校等活动,宣传法律知识,接受群众咨询,引导群众知法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建立基层服务站。促进法律监督职能向农村最基层的有效延伸。把解决影响基层发展稳定、损害基层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群众诉求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真正打造畅通基层群众司法诉求、维护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绿色通道”。三是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继续推行12309举报电话、民生服务热线,健全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同时,通过官方微博、等渠道,第一时间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信息,了解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改进检察工作,更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四是搭建信息反馈平台,巩固案件处理效果。建立群众意见办理反馈机制。对署实名的信访件,第一时间向信访人反馈审查处理情况,并征求其意见。对集体访、异常访和老上访的案件,采取问题通报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在调查清楚后将信访办理过程和结果公开,认真听取合理意见,有针对性地进行释法说理,防止重复上访。坚持对缠访缠诉者回访、集体上访者回访、生活特困者回访、残疾人和孤寡老人等特殊人群反馈信访诉求。五是探索困难群众帮扶机制。对部分特别困难的上访群众开展“结对”帮扶,给予适当物质帮助并提供法律援助,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帮助消除思想困惑,把罢访息诉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长白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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