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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诏前期的社会经济_唐宋民族史

时间:2022-07-04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南诏前期的社会经济_唐宋民族史一、南诏的疆域与行政区划唐朝封皮罗阁为云南王时,其境界不超出今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的范围,经过约半个世纪的扩张,尽有今云南之地。南诏在州地区大肆抢掠月余后,即弃城而返。南诏的政治区划。两书所记载的政区不同,为南诏两个时期的情况。这八十年间,南诏社会发生很大变化,从社会经济上看,生产有很大发展,封建制度已经确立,故其政治区划也相应变更。十赕为南诏的首府直辖区域。

南诏前期的社会经济_唐宋民族史

一、南诏的疆域与行政区划

唐朝封皮罗阁为云南王时,其境界不超出今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的范围,经过约半个世纪的扩张,尽有今云南之地。其开疆拓土的过程是:在东部地区,天宝四年(745年)左右,南诏进占爨地,与唐发生争执。天宝九年(750年)攻占唐姚州都督府及其所辖区域。天宝十年(751年)唐收复以安宁城为中心的地界。天宝十五年(756年)唐因西洱河之役失利和安禄山之乱,被迫放弃安宁城,南诏重新占据爨地,并于此地设置“城监”,安置离散。广德元年(763)吐蕃大举寇唐,不仅取河西、陇右之地,又攻入长安,扶立傀儡。在西南,则攻陷松、维、保三州及云山、新筑二城,剑南西川诸州全为吐蕃占据。南诏阁罗凤利用唐朝狼狈失据的窘境,于这一年进次昆川(今云南昆明),审视滇东形势,自言“河山可以作蕃屏,川陆可以养人民”,[33]于赞普锺十四年(唐永泰元年,765年)命长男凤伽异于昆川建置拓东城(今云南昆明市),阁罗凤与凤伽异分治西、东二城,称为“二诏”。南诏置拓东城为别都,以重兵镇戍于此,统治西爨地区,威慑其东南广远之地。此时“东爨悉归,步头(今云南元江)已成为内境。”[34]

在西部地区,盛罗皮在位时,南诏已取永昌(今云南保山)地区,建置拓俞城。唐肃宗宝应元年(762年)冬,阁罗凤认为寻传“畴壤沃饶,人物殷溱,南通北海,西近大秦,开僻以来,声教所不及,羲皇之后,兵革所不加”,[35]便亲与僚佐率领兵众,向西征抚,对投降者抚慰安居,对抵御者征剿杀戮,于其地择胜置城,“裸形不讨自来,祁鲜望风而至。”[36]寻传即今景颇族,其居地在今云南德宏州及缅甸北部克钦山。裸形蛮在寻传蛮以西,称之为“野蛮”,“其男女遍满山野,亦无君长,作栏舍屋。多妇少男,无农田,无衣服,惟取木皮以蔽形。”[37]祁鲜为裸形以西的蛮夷,其居地称为祁鲜山,其地在丽水城(今缅甸达罗基)与苍望城(今缅甸八莫)之间。

在南方,阁罗凤,“建都镇塞,于银生黑咀之乡。”[38]即在今云南思茅、西双版纳地区,建置银生城(今景东县)、开南城(今景东文井)等,控制其南方诸部,其势力达于今老挝及泰国北部,所以《南诏德化碑》说:“南荒涛凑,覆诏愿为外臣。”(www.guayunfan.com)在北方,南诏于赞普锺五年(唐天宝十五年,756年)与吐蕃联合,利用安禄山据河洛反叛,唐玄宗入蜀避难之机,派大军将七人、清平宫一人,与吐蕃宰相和节度使二人,大举进攻唐州(今四川西昌)。阁罗凤亲帅太子进围会同城(今四川会理)。会同将官举城投降;越城被攻陷。南诏在州地区大肆抢掠月余后,即弃城而返。唐在南诏退兵后,复置越,以杨廷为都督,兼顾台登(今四川泸沽)诸城。阁罗凤于赞普锺六年(唐至德二年,757年)派遣长子凤伽异驻军泸水,令大军将杨传磨侔等与军将欺急历如,数道齐入,再次攻陷越、台登,杨廷被俘,南诏长期占据此地,建塞筑城派兵驻守。

当南诏征服五诏时,吐蕃仍占据南诏北方的浪(今云南洱源)诸地,直至贞元十年(794年)南诏在唐的支持下攻破剑川(今剑川)、铁桥(今中甸塔城),才将势力拓展到大渡河南岸。

从天宝年间,到贞元十年(794年)以后,南诏疆界不断扩大,东部以今云南昭通、贵州遵义、贵阳与唐黔中郡为界,东南以贾勇步(今云南河口)与唐安南都护府为邻,南方与女王国(今老挝)接壤,西南与骠国(今缅甸)交接,西南直至恒河南岸的磨伽陀(今印度比哈尔邦),与天竺相望。

南诏的政治区划。樊绰《云南志》所记为六赕、八节度。《新唐书》所记为十赕、六节度、二都督。两书所记载的政区不同,为南诏两个时期的情况。樊绰《云南志》所记为贞元十年(794年)间的建置,《新唐书》所录为乾符六年(879年)间的建置,两者相距八十年。这八十年间,南诏社会发生很大变化,从社会经济上看,生产有很大发展,封建制度已经确立,故其政治区划也相应变更。其中心区域由六赕增至十赕,赕即州,这十赕是:云南赕(今祥云云南驿)、白崖(又作勃弄赕,今弥渡)、品澹赕(今祥云县城)、川赕(邓川)、蒙舍赕(今巍山)、大厘赕(今大理喜洲)、苴咩赕(今大理县城)、蒙秦赕(今漾濞)、矣和赕(今大理太和)、赵川赕(今大理凤仪)。十赕为南诏的首府直辖区域。

南诏的七个节度和二都督是:

1弄栋节度:治于弄栋城(今姚安),所辖地相当于今楚雄彝族自治州。

2拓东节度:治于拓东城(今昆明),管辖西爨故地及南境,相当于今昆明市、曲靖、昭通、玉溪、红河等地区。

3剑川节度:治于剑川城(今剑川),其辖区相当于今剑川、洱源、鹤庆、云龙诸县及丽江地区。

4铁桥节度:治于铁桥城(今中甸塔城),其辖区相当于今迪庆州。

5永昌节度:治于永昌城(今保山),其辖区相当于今保山市、德宏州、临沧市。

6银生节度:治于银生城(今景东),其辖区相当于今普洱市、西双版纳州、缅甸景栋、老挝北部、越南莱州。

7丽水节度:治于丽水(今缅甸达罗基),其辖区相当于今缅甸北部。

8通海都督:治于通海镇(今通海),统摄通海以南至贾涌步(今河口)与步头(今元江)间的广大地区,相当于今红河州、文山州。

9会川都督:治于会川(原名会同,今四川会理),统摄州(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广大地区。

南诏疆域内,还有三个边缘地区,是南诏势力所及但不归节度、都督所直接统治,而实行羁縻的地区。这三个区域是:

1东爨诸部:南诏得曲州(今昭通)、靖州(今镇雄、威信)故地,其势力达石门镇(今盐津南),但实际上反能直接控制从制长馆(今马龙馆)至石门共十六日路程的交通沿线。当地爨部首领各据一方,争长称雄,在兼并争夺过程中出现了乌撒、茫部、闷畔等四个强部,据有今昭通、威宁、镇雄、东川等地。

2昆明诸部:唐朝时的为昆明族所据,这些昆明族为汉晋时的木耳夷,与洱海的昆明人同名而异族。天宝末年后,南诏兵据昆明,并以此为据点,侵扰唐黔中、播州,但南诏在此区域的统治并未深入,仅羁縻而已。

3东蛮诸部:在嵩州北部偏东地区,居住着勿邓二十姓、两林九姓、丰琶二姓,总称东蛮。勿邓在今四川越西、喜德、冕宁等地;两林在今甘洛、洪溪等地;丰琶在喜德以东,昭觉以北的山区。天宝十五年(756年),南诏与吐蕃合力攻陷州,吐蕃即据有东蛮诸地,贞元年间,吐蕃被击败,唐四川节度使不能再控制这一地区,为南诏势力所及,但未能建立直接统治。

二、南诏前期的社会经济

南诏疆域辽阔,民族众多,社会经济发展颇不平衡,滇池与洱海地区生产力水平较高,其他地区则较为落后。

在南诏统一政权建立以前,农业在西洱河蛮的经济生活中已占主导地位,农作物有稻、麦、粟、豆等,耕种方式、收获产量与中原大体相同。此外,还有各种蔬菜和水果的栽培。育蚕抽丝、种麻织布是西洱河蛮社会经济的重要副业,已能生产、绢、丝、布、麻等手工纺织品,并有染色的“绯帛”,但布幅仅宽七寸,纺织工艺水平还没有达到中原的先进水平,牲畜有牛、马、猪、羊、鸡、犬,畜牧业生产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已不占主导地位。当地已有城郭村邑,出现了杨、李、赵、董等名家大姓。一夫一妻家庭成为社会的独立经济单位,他们有自己的房屋、园地、禽畜,并能占有田业,收获物完全归己。蒙舍诏和蒙诏虽属生产较落后的乌蛮,但社会经济也以农业生产为主,他们所在的阳瓜州(今巍山)土地肥沃,适宜稻禾的生长,又有大池塘,周回达数十里,盛产鱼及菱芡等物。当地“邑落人众,蔬菜水菱之味,则蒙舍尤殷。”[39]

昆明蛮则以畜牧业为主,他们随水草迁徙,夏天把牛羊赶到高山放养,冬天又迁到河谷游牧。洱海地区土壤肥沃,水源充沛,为农业生产提供了良好条件,主要种植稻。磨些蛮的畜牧业较发展,牛羊居多,一家即有羊群。男女衣着用羊皮制作。

南诏统一云南以后,社会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唐朝先进生产技术与文化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以及南诏采取大规模的移民措施。阁罗凤在征服爨地后,派遣昆川城使杨牟利重兵围胁西爨,强迫二十余万户白蛮徙居永昌地区(今保山、德宏),较为落后的乌蛮自山林深谷移居肥沃的西爨故地。贞元年间,异牟寻将弄栋白蛮迁往永昌城,将河蛮迁往拓东(今昆明)及云南东北,还把成千上万落后的“汉裳蛮”“施蛮”“朴子蛮”和“骠国人”等先后迁至滇池区域。这些移民措施,主要是为巩固南诏对各地区不同民族的统治。与此同时,又促进了南诏境内各地区不同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如先进的白蛮迁移到较落后的滇西、滇东北,对当地社会经济面貌的迅速改观起到了直接的推动作用,乌蛮等部落迁移到自然条件较好、农业较发展的滇池地区,很快从游牧经济发展为农业经济,提高了其经济文化水平,缩小了各地区各民族间经济文化上的差异。

自公元8世纪中叶起,南诏的大部分地区,北起曲州(今昭通)、靖州(今威宁),南到宣城(今元江)、东起石城(今曲靖)经滇池、洱海,西至永昌(今保山),“邑落相望,牛马被野”,[40]皆以农业为主,耕耘水田,种植稻谷,兼种豆、麻、黍、稷。水稻每年一熟,收获后栽种大麦,在冈陵上种植小麦,小麦与大麦同时收刈。这是中国农业史上,最早实行复种制、一年两熟的地区。除此,在山地上还开垦了许多梯田,经营得相当精好。耕田使用二牛抬杠,一人在前面牵牛,一人在中间持按犁辕,一人在后面秉耒。

为发展农业生产,南诏很重视兴修水利。滇池和洱海地区已有较好的灌溉系统,“浇田皆用源泉,水旱无损。”[41]“鰈塞流潦,高原为稻黍之田;疏决陂沱,下湿树园林之业”。[42]

除农田生产外,还栽植桑、柘、麻、竹、桃、李、橘、木棉、荔枝、槟榔椰子等。“村邑人家,柘林多者数顷,耸干数丈。”[43]柘林用以养柘蚕,用柘蚕的茧抽丝,可纺丝绫,亦织为绵及绢。男耕女织,栽桑养蚕,已成为典型的家庭经济模式,盛称“家饶五亩之桑,国贮九年之廪。”[44]

普遍饲养牛、马、猪、羊、鸡、犬,因水草深肥,黄牛居多,体大犍肥,繁殖颇快,一家便拥有数十头。通海以南有成群的野水牛,一群多达二千头。开南(今思茅、西双版纳)等地还驯养大象,一家数头,代牛耕田。南诏各地皆产马,洱海地区养马多筑厩置槽,东爨诸地,实行野放,不置槽枥。越赕(今腾冲)地区的马,特别善于奔驰,日行数百里,世称“越赕骢”。洱海、滇池、抚仙湖等天然湖泊盛产鱼类、雁、鸭、水扎鸟等,为南诏的渔猎业提供了良好条件。蒙舍(今巍山)人工池养的鲫鱼重达五斛。银生地区(今思茅、西双版纳)诸山产茶,为南诏居民的主要饮料,用椒姜桂和烹而饮。

冶铁、炼钢、炼铜颇有发展。所造刀枪剑戟,坚韧锋利,闻名于世。铎,尤为锋利。郁刀在锻造时用毒药、虫、鱼之类加工,又淬以白马血,人被击中即刻身亡。南诏人人用剑,不问贵贱,剑不离身。金山、长傍川、金宝山等地产金,金同川等地出银,诺川等地出锡。

盐业在南诏经济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有安宁(今昆明安宁)、泸南、昆明(今四川盐源)等盐井。制盐方法落后,先取咸水浇在柴禾上,用火将柴烧成炭,再从炭上取盐。贞元十年(794年)后,南诏夺取唐朝的昆明盐井后,才学会了内地先进的制盐法。南诏本土没有货币,以物易物,常以盐作为一般等价物,盐在交易中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土地属于南诏所有,南诏对臣下实行分封授田制度。清平官以下,都有官给分田,上官授田十双,[45]相当于汉制半顷;上户授田三十双,相当于汉制一顷五十亩。中户、下户各有差降。得到分田的官员或人户,除下户可能自耕外,都把田交给“佃人”耕种,每一佃人所佃租耕种的田地多少不等。佃人耕种的土地,有明确的范围,称为“佃疆”(相当于领主的庄园),其面积连延可达三十里。在“佃疆”内,领主又派“监守”督促耕种,监察收获,即根据“佃人”全家人口数目留下口粮及来年的种籽外,其余全部上缴官府。“监守”不得任意勒索、骚扰佃人,如发现监守、蛮官向佃人索要酒饭,将受到“杖下垂死”的惩罚。佃人有自己独立的经济,春夏忙于农耕,秋收后参加军事训练,如遇有战争,须应征入伍,作战时自带米粮鱼脯、武器甲胄,有的还得自备鞍马。

由于南诏社会生产力较为发展,主要农业区的生产已和中原接近,所以,南诏社会尽管存在或多或少的奴隶制因素,但从公元8世纪中叶后,封建领主制已成为主导的生产关系。

三、南诏的政治体制

南诏的政治体制深受唐朝影响,虽不完全相同,但也相差不远。

最高首领是国王,称为“南诏”。南诏在宫殿上坐西向东,自称为“元”,呼诸臣为“昶”,诸臣对南诏只自称官衔不称臣。南诏的亲兵称为“朱弩苴”(“苴”意为腰带)。南诏有妻妾数百人,总称为“诏佐”。王后叫“信么”或“九么”,妃叫“进武”。只有南诏宫廷内才得使用金银餐具,其余官将只能用竹制餐具,贫贱者只能用手抓食。

南诏之下设清平官六人,每日与南诏参议境内大事。从六人中推举一人为“内算官”,代南诏判押处置文书,设两员副官协助。

设大军将十二人,与清平官同列,每日与南诏及清平官共同议事。军将为军事高级将领,分为诏亲大军将、大军将、军将三等。大军将在朝内随清平官议政,出外镇守重要城镇担任节度使,如有突出的功劳,可晋升为清平官。清平官、大军将有妻妾数十人。

设“外算官”二人,由清平官或大军将兼领。外算官统领“六曹”。“六曹”的文书应当行下的由外算官决定,与六曹文牒行下。外算官相当于唐朝的尚书省。

“六曹”,相当于唐朝的六部。这六曹是:兵曹,主管军事;户曹,主管户籍、赋税;客曹,主管官园、祭祀、礼乐等;刑曹,主管司法刑律,工曹,主管营造、河津、桥梁等;仓曹,主管仓廪储藏。各曹设曹长一人。成绩卓著的曹长,可迁补大军将。又设断事曹长,主管缉拿推鞫盗贼;军谋曹长,主持阴阳占侯。设同伦长两人,各有副都,主月终唱示。

南诏政区为首府(六赕),六节度,设节度使统领一方。各地方,凡一百家以上设“总佐”一人,一千家以上设“理人官”一人,一万家设“都督”一人。“理人官”的办事机构是“村邑理人处”,是南诏最基层的政权组织。

四、南诏兵制

南诏的文武官员,均按等级得到分田,因此每家的丁壮都有当兵作战的义务,“壮者皆为战卒,有马者为骑军”,每年发给“韦衫裤”。各地兵卒,以邑落远近,编为东南西北四军,各军旗幡的色彩不同,每军一将,或统千人,或领五百人。四军又置一军将统领。凡有敌军入境,以当地的军将率领兵马抵御。

南诏实行兵农合一的“乡兵制”。丁壮们平时耕田种地,每年十一、十二月,农事完备,兵曹长行文书分发境内城邑村落,分别按照四军的编制,集合队伍,操练武艺,检查武器装备,犹如大敌当前,十分严格。宝剑、甲胄、腰刀、弓箭、枪戟等,都必须犀利坚固,如有一事不完备,就被判为“有罪”而严加惩处。

南诏还从望苴子蛮、裸形蛮、朴子蛮、寻传蛮、金齿蛮、茫蛮等部征调少数丁壮编制入伍,参加战斗。

虽说是“乡兵”,但平时训练十分严格,入伍要进行严格考试。马军的考试为“五次上”:射中靶子为一次上,射中双庶子为一次上,四十步外跑马击柱、射中靶子为一次上,盘枪百转无失为一次上,能算能书为一次上。步兵考试的“五次上”是:攀登点苍山为一次上,跳过一丈三尺的坑为一次上,在急流中游水二千尺为一次上,舞剑为一次上,负一石五斗米行军四十里为一次上。

在“五次上”考试中,一一通过者方得入伍。成绩优秀获得“上次”者,可补为“罗苴子”。“罗苴子”又称四军罗苴子,为精兵,戴朱兜鍪,负犀皮铜股排,跣足,走险如飞。每一百个罗苴子,设一个“罗苴佐”统管。优秀的罗苴子可被选入负排,负排是南诏及诸镇大将军等高级官员的随身卫队。

在王宫中设“羽仪军”,全部由清平官的子弟充当,常在南诏左右护卫。羽仪军设羽仪长,可佩剑出入宫廷,虽不得掌管公事,却是南诏的心腹亲信。

凡出兵征战,每个士兵各携带粮米一斗五升,鱼脯若干,此外别无给养。士兵担心粮尽挨饿,又求战心切,故在境外作战时,准许劫掠。每次作战,南诏都派遣清平官或心腹一人在军前监视,将军卒的表现一一记下来,向他们汇报,凭此以定赏罚。作战时,罗苴子在前,其次是弓手,再其次是马军,马军三十骑为一队。这一次序,定为常制,不容交错,否则视为犯令。军法规定,士卒受伤,若面前受刀箭伤,准许治疗休养;倘若背后伤刀箭,视为临阵逃脱,当即处死。军将犯令,轻者杖五十至一百,更重者流放到偏远的瘴疠之地。南诏规定“诸在职之人,皆以战功为褒贬黜陟。”[46]

南诏的军事体制深受唐朝府兵制的影响。兵士来自农民,兵农合一,平时务农,农闲教练,平时番上宿卫,战时征战攻防等,都与府兵制相类。当唐朝的府兵制被破坏,并废除之后,南诏的兵制却显示了活力。这是南诏与唐朝在西南地区争斗中在军事上处于优势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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