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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抗战宣传活动遗迹

时间:2022-08-13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在施甸甸阳、仁和、姚关3个乡镇9个地点发现的13幅抗战标语和1幅宣传画,就是这次长时间、大范围抗战宣传动员活动的主要遗迹之一。其中,标语2幅,均以石兰颜料书写,落款为“保山战时宣传队制”字样。期间,保山县政府组织的战时宣传队曾多次前来开展抗日宣传活动,并在该宅院墙上写下上述标语,以激发军民的爱国热情。

1942年5月中国远征军入缅抗战失利,滇西怒江以西大片国土沦丧,位于怒江东岸的保山县(含今施甸县)成为阻止日军进攻我国西南后方的抗敌前线。为了挽救危亡,保山县政府根据当时抗战形势的需要,组织大批爱国知识青年组成保山县战时宣传队,配合远征军驻军部队在全县各乡镇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抗日宣传活动,包括召开抗日宣传动员会、组织军民演唱抗日歌曲、书写粘贴各种抗日宣传标语等等,为有效鼓舞军队士气,动员地方民众支持军队打击日寇,收复国土,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在施甸甸阳、仁和、姚关3个乡镇9个地点发现的13幅抗战标语和1幅宣传画,就是这次长时间、大范围抗战宣传动员活动的主要遗迹之一。为便于大家了解,现择要予以介绍:

一、甸阳观音寺抗战标语

甸阳观音寺抗战标语存于施甸县城南侧沙坝路口的甸阳观音寺院墙上。标语原有多幅,现仅存寺前照壁上的2幅。由于风雨剥蚀,标语幅面有局部开裂剥落,但字迹基本清晰完整。标语分别以当时常用的石兰颜料书写,落款均为“保山战时宣传队制”字样。其中,外壁一幅为楷书,自右至左直书“誓雪国耻,团结御辱”两行8字,字径30厘米见方。字形严谨庄重;内壁一幅为行楷书,自右至左直书“抗战是我们中华民族争生存、争人格的唯一出路”一句三行20字,字径20厘米见方,行笔轻捷流利,结体洒脱优雅,具有一定书法价值。据史料记载,甸阳观音寺最早形成于明代,后因屡遭兵燹,于清康熙年间由乡绅李弘吉倡议重修。之后,又经乾隆、嘉庆、光绪各代不断修缮扩建,最终形成完整的寺院规制。寺坐东朝西,占地3000余平方米。建筑布设为山门、前殿、过厅、观音殿和藏经楼共五进四院,并在前院建大型三叠照壁一座以护风水。寺院规模宏大,设施齐备,为当时施甸八乡信众最多,影响最广的寺庙之一。1942年5月滇西抗战爆发后,先后有中国远征军第36师、第87师等部在施甸坝子南部的甸阳一带驻扎防守。期间,保山县政府组织的战时宣传队曾多次到这里开展抗日宣传演出活动,并在地处路口的观音寺墙壁上写下上述抗战标语,以激发当地军民的抗日斗志。标语于2012年6月被公布为保山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施甸抗日标语群之一。

甸阳观音寺照壁抗日标语

二、沙坝观音庵抗战标语和宣传画

沙坝观音庵抗战标语和宣传画存于施甸县城以南1公里的甸阳沙观音庵院墙上,由于长期受风雨侵蚀,加之后人有意用泥浆涂墨迹部分已残损或模糊,但仔细观察,仍可基本辨认。其中,标语2幅,均以石兰颜料书写,落款为“保山战时宣传队制”字样。1幅位于大门外侧围墙上,自右至左直书行楷“以铁血恢复失地,共赴国难;用生命保卫国家,精诚团结”2句4行22字,字径在20~40厘米之间;1幅位于大门内侧照壁上,直书行楷“誓死杀敌,抗战到底”2行8字,字径30厘米见方。抗战宣传画1幅:位于大门与照壁之间的边墙上,画面用石兰颜料绘制,高100厘米、宽65厘米。仔细观察,画面上分别用汉字注明“天” “地”两部分。天上部分是一批正在编队飞行的日军双翼飞机,地面部分是一个持枪的日军士兵和一辆喷着火舌横冲直撞的日军坦克。整个画面反映的是日本侵略军从空中和地面对我国城乡实施疯狂进攻的罪恶场面。该画面虽无时间落款,但从颜料色调及所反映的内容看,应是当时的保山战时宣传队在写标语的同时所画。

甸阳沙坝观音庵抗日标语

甸阳沙坝观音庵抗日宣传画

以上遗迹所在的沙坝观音庵,始建年代不明,现存建筑为清代光绪年间重修。寺坐南朝北,占地1000平方米。建筑格局为山门、正殿和左右两厢组成的三坊一照壁院落。规模不大但布局严谨,结构精巧,为当地有影响的寺庙之一。1942年5月滇西抗战爆发后,先后有中国远征军第36师、第87师所属部队在此驻扎训练。期间,保山县政府组织的战时宣传队曾多次来此进行抗日宣传演出,并在庵墙上留下了上述标语和宣传画,用于激发广大军民的抗战热情。该标语和宣传画于2012年6月被公布为保山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施甸抗日标语群之一。

三、沙坝吴姓宅院抗战标语

沙坝吴姓宅院抗战标语存于施甸县城以南1.5公里甸阳沙坝白龙水二组吴正和户大门内墙上。墙壁上原画一方框,中有一草书“寿”字。标语在“寿”字两侧用石兰自右至左直书 “誓雪国耻,团结御辱” 2行8个大字,字体为行楷,字径30厘米。落款为“保山战时宣传队制”1行8字,字径8厘米见方。由于长期风雨侵蚀,加之后人有意用泥浆涂抹,标语下端字迹已较模糊,需仔细辨认才能看清。据了解,标语所在的吴正和户宅院,系民国初年由其上辈出资修建,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原建筑为一正两厢布局,木结构硬山顶瓦屋,门面有雕刻门窗和多幅水墨画装饰,是当地设施较好的民居之一。1942年滇西抗战爆发后,曾有中国远征军第87师所属部队在沙坝村驻扎训练。期间,保山县政府组织的战时宣传队曾多次前来开展抗日宣传活动,并在该宅院墙上写下上述标语,以激发军民的爱国热情。标语于2012年6月被公布为保山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施甸抗日标语群之一。

甸阳沙坝吴姓院墙标语

四、热水塘陇西祠抗战标语

热水塘陇西祠抗日标语存于施甸仁和镇热水塘村李家宗祠外墙上。原有5幅,分别是:正殿外墙的“团结御辱” “复兴民族”“精诚团结”3幅及插于“复兴民族”标语间的一个“虎”字;前厅外墙的“誓雪国耻”“最后胜利”2幅。现除正殿后墙的“团结御辱”1幅被毁外,其余4幅均保存完好。标语均用石兰颜料书写,字体多为行楷,也有部分为行草书。格式自右至左横向或纵向书写,字径在60~100厘米不等。书法风格简洁流畅,灵活多变,有一定鉴赏价值。历70年风雨变迁,目前虽墙面多有开裂破损,但字迹尚清晰可辨。据调查,标语所在的李家祠堂,系民国元年(1912年)当地李姓家族为奉祀历代宗祖而建。因其自奉远祖为甘肃陇西郡人氏,故而习称“陇西祠”。祠堂依地势坐东朝西,由正殿、面楼和左右两厢、两耳组成一个封闭式四合院,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院内梁角门窗以雕刻彩画装饰,院外围墙以淡雅的浅黄色灰浆粉刷,整体给人以庄重雅致的感觉。1944年5月滇西抗战爆发后,热水塘成为中国远征军的重要驻地之一,长期有新39师所部第117团部队驻扎开展训练。期间,当地进步教师杨正熙按照地方政府的布置,带领学生在该宗祠的外墙上分别题写了上述标语,以激发广大军民的爱国热情。标语于2012年6月被公布为保山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施甸抗日标语群之一。

仁和热水塘陇西祠抗日标语

仁和热水塘陇西祠墙壁标语

五、热水塘李姓宅院抗战标语

热水塘李姓宅院抗日标语存于施甸仁和热水塘村民李汉兴户院墙上。标语以红泥浆在该户西厢外壁上书写,因长期风雨侵蚀,标语已逐步褪色变淡且局部破损脱落,需仔细观察才能分辨确认。标语字体为草书,自右至左横书“还我河山”1行4字,字径80厘米见方。落款“行之裕政”1行4字,字径30厘米见方。书体风格流畅舒展,一气呵成,具有一定的价值。据了解,标语所在的李汉兴户宅院,系其先人于民国初年修建。院落位居村口,由正房、两厢、两耳及马圈、大门等建筑组成一个完整的院落。1942年滇西抗战爆发后,中国远征军第6军新39师所部第117团某营入驻热水塘开展训练。期间,为了鼓舞士气,该营政治指导员汤守潘根据师、团长官的要求,在面对大路的李汉兴户外墙上题写了该幅标语,并将师长洪行、团长张敬之、营长李常裕3人的名字及书者本人的职务各取一字合成“行之裕政”4字作为落款。标语于2012年6月被公布为保山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施甸抗日标语群之一。

仁和热水塘李姓院墙抗日标语

六、保场财神庙抗战标语

保场财神庙抗战标语存于施甸仁和镇保场街南段上栏的保场财神庙院墙上。因长期缺少维修管护,古庙建筑坍塌损坏严重,标语所在的南厢房虽然未坍塌,但也破烂不堪。标语以石兰颜料自右至左直书“努力战时生产,增强抗战力量”2行12字,字径20厘米见方。落款“保山战时宣传队制”1行8字,字径8厘米见方。标语字体为颜体楷书,运笔刚劲有力,结体沉稳庄重,有一定书法价值。据了解,保场财神庙始建于明初,此后各代曾多次扩建修缮。庙依地势坐东朝西,面临保场老街子,由正殿、两耳、两厢及大门组成一个完整的院落。主建筑为传统木结构歇山顶殿宇,用料结实,装饰精美,是当地颇有影响的庙宇。1942年滇西抗战爆发后,地处古代保山至施甸官营驿道上的保场街成为中国远征军驻地之一。期间,保山县战时宣传队曾多次来此进行抗战宣传演出,并在财神庙写下该幅标语,以鼓励当地民众努力发展生产,为国家的抗战大业增添一份力量。标语于2012年6月被公布为保山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施甸抗日标语群之一。

仁和保场财神庙院墙抗日标语

七、保场杨姓宅院抗战标语

保场杨姓宅院抗战标语存于施甸仁和镇保场街北段上栏杨绍文户大门山墙上。由于年久月深,墙面已发黄开裂,但字迹大致完整清晰。标语以烟墨自右至左直书“节衣缩食,毁家纾难,是后方民众的责任”2行共16字,字径20厘米,落款直书“保山战时宣传队制”1行8字。标语字体为行楷书,行笔稳健,结体庄重,有一定的书法功底。据了解,标语所在的杨家宅院,系房主杨绍文于民国初年修建。宅院坐西朝东,由一正两厢和面楼组成一完整的四合院。北厢临街一面开设大门,以石阶连接街道。院内主房以雕刻门窗装饰,室内外用方砖铺地,为当地较好的传统民居之一。1942年滇西抗战爆发后,地处古代保山至施甸官营驿道上的保场街成为中国远征军的驻地之一。期间,保山县战时宣传队曾多次来此进行抗战宣传演出,并在街面杨绍文户比较显眼的门墙上写下该幅标语,号召民众节衣缩食,为国分忧,尽到一个公民的责任。标语于2012年6月被公布为保山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施甸抗日标语群之一。

仁和保场街杨姓门墙抗日标语

仁和保场街刘姓房墙抗日标语

八、保场街刘姓宅院抗战标语

保场街刘姓宅院抗战标语存于施甸仁和镇保场街北段刘琪户大门面墙上。标语用石兰颜料直书“还我河山”大字1行4字,字径30厘米见方。落款直书“保山战时宣传队制”小字1行8字,字径8厘米见方。标语字体为行草书,行笔流畅舒展,结体稳健大气,具有较高的艺术鉴赏价值。据了解,标语所在的刘琪户私宅,系其先人于民国初年出资修建。宅院依地形而建,由临街一面的正房和后侧的左右厢房组成一个院落。1942年5月滇西抗战爆发后,地处古代保山至施甸官营驿道上的保场街成为中国远征军的驻地之一。期间,保山县战时宣传队曾多次来此开展抗战宣传演出活动,并在地处街面的刘琪户房墙上写下该幅标语,充分表达了广大军民坚持抗战、捍卫国土的决心和意志。标语于2012年6月被公布为保山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施甸抗日标语群之一。

九、杨梅寨樊姓宅院抗战标语

杨梅寨樊姓宅院抗战标语位于施甸姚关镇杨美寨一组樊有学户院墙上。标语用红泥浆在该宅东厢外墙上自左至右直书4行。由于年深月久,墙面粉刷层脱落,中下部字迹大部残损。经实地调查采访,标语原文是“抬起头来、挺起胸膛、竖起脊梁、立定脚跟”16字,字径60厘米。字体为仿宋美术字,笔画横细直粗,结体稳健大方。据了解,樊有学户宅院修建于民国二十年(1931年),坐北朝南,由正房、面楼和左右两厢组成一个完整的四合院,为当地典型的传统民居之一。1943年11月,承担施甸怒江防务的中国远征军第87师派原驻甸阳镇的第259团前移紧接酒房打黑渡前线的姚关街驻防。期间,为了激发军民的抗日斗志,该团派一个有文化功底的金姓排长带人沿村书写标语,开展抗战宣传。杨梅寨樊姓院墙的这四幅标语,就是当时这一金姓排长写下的。标语于2012年6月被公布为保山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施甸抗日标语群之一。

姚关杨梅寨樊姓院墙抗日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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