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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流程的介绍

时间:2022-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为落户、档案等原因,就业协议书需要有直接落户权限的部门盖章。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流程

毕业生在签约前,首先应审视自己在专业、特长、兴趣发展等方面是否与该单位的企业文化、岗位要求等相匹配。慎重决定后,按以下流程办理:

1.毕业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签署本人应聘意见。

2.用人单位填写单位相关信息,签署招聘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因为落户、档案等原因,就业协议书需要有直接落户权限的部门盖章。下面列举部分城市的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1)杭州市:

①杭州市属单位一般需要到单位档案挂靠所在区人才交流中心或杭州市人才中心盖章,然后到杭州市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hzbys.com/)上登录注册,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到杭州市人才服务局(区属单位和委托区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的单位到各区人才中心)领取《杭州市毕业生接收函》(以下简称《接收函》),并将《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函》一并返回学校,作为学校派遣的依据。

②到省厅级单位、省电力公司、省移动、省级银行、省电信、高校等设人事处的单位,人事处盖章即可。

③部分单位档案挂靠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省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即可。

(2)宁波市:省市属单位以及委托市人才中心代表的企业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其他单位到所在区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即可。

(3)上海市:需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申请落户手续。

(4)北京:需到北京人事局申请进京指标。

(5)深圳市:需要深圳市人事局的接收函。

(6)其他地区的主管部门请参照上面的办理,应向具体签约单位询问。

4.各分院就业负责老师签字并盖章。

5.学院就业主管部门加盖就业专用章。

6.签完的协议书,一份返回用人单位,一份给学生,一份给学院,学院定期将就业协议书交就业中心。

7.学校就业中心负责协议书录入,在规定时间制订和上报就业方案,并据此开具就业报到证。

【提醒】毕业生若遗失就业协议书,根据学校有关规定:

1.空白协议书遗失,需要提交补发新的协议收的书面申请,分院签字同意,由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在学校就业网站上进行公示后,再补发新的协议书。

2.若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约,但就业协议书遗失者,需要出示单位书面证明,并提交补发新的协议书的书面申请,经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确认后,发放新的协议书。

3.由于毕业生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保留对学生进行严肃处理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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