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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争议和解协议的签订

时间:2022-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依法成立的医疗事故处理协议,对当事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协议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义务人没有正当原因而不履行协议的,权利人能够通过司法审判程序实现协议确定的权利义务。协议书还应当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医疗机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患者如果已经死亡或者丧失意识时,应当由其近亲属代为签字。由于和解协议效力较弱,事后容易反悔。

四、医疗事故争议和解协议的签订

(一)和解协议的形式

依法成立的医疗事故处理协议,对当事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协议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义务人没有正当原因而不履行协议的,权利人能够通过司法审判程序实现协议确定的权利义务。通常法律并不对协议的形式作出规定,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由当事人的自由意思决定。但是,由于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的争议达成的协议书其所涉事项关系重大,因此,《条例》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登记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二)协议书的内容

协议书应当具有以下内容:

1.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医疗机构的名称、类别、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要素和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住所地、职业以及医疗事由等;

2.医疗事故基本情况,包括医疗事故发生的机构及科室、引发医疗事故的原因、医疗过失行为表现、医疗损害程度与后果以及医疗过失与损害后果的关系等;

3.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可以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后认定的,也可以是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后作出的结论;

4.协商确定的赔偿金额。协议书还应当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医疗机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患者如果已经死亡或者丧失意识时,应当由其近亲属代为签字。

(三)保证协议生效执行的措施

由于和解协议效力较弱,事后容易反悔。因此在制作协议书的时候,内容要全面,形式要规范,文字要严谨,以防止一方日后反悔。协议书最好再通过公证或律师见证等形式以加强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同时在协议书中写明违约的责任来制约反悔行为。因为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和解协议无效

1.患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如患者本人为18周岁以上的成人,但协议由其父母签署,且患者不予认可的;

2.医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如协议为医师个人签署;

3.有胁迫、欺诈行为,如医疗机构法人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

4.协议内容违背法律,如为获得保险赔偿而虚构医疗纠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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