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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应及时访问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反馈就业情况。《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人一份,每份对应一个编号。毕业生之间不能串用或借用他人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用他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的协议无效。《协议书》签订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应严格履行协议。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用途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对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学院编制就业方案、档案发放、户口迁移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说明

(1)个人填写。

姓名、性别、学号、生源地、专业名称填写应与《推荐表》相关信息一致;

学校代码按照规定填写;

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需认真填写,以便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实毕业生就业信息。

(2)用人单位填写。

用人单位名称应填入用人单位全称,不得简写;

单位隶属应填入用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

单位性质和行业分类由用人单位如实填写;

档案接收栏请毕业生务必告知用人单位认真填写(一般为就业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学院学生处将按照毕业生档案接收栏的地址,邮寄毕业生的档案。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盖章说明

若毕业生希望今后户口和档案回原籍的话,只需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用人单位章;

若毕业生希望今后户口和档案留在就业单位所在地的话,需要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用人单位章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调配章(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接收函)。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发放和上交时间

发放时间:每年的1月上旬。

上交时间:必须在毕业当年(办理毕业证当年)5月31日前上交学校。

5.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上反馈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应及时访问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www.91job.gov.cn)反馈就业情况。

6.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注意事项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遗失和补办。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人一份,每份对应一个编号。毕业生之间不能串用或借用他人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用他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的协议无效。毕业生应妥善保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得遗失,如遇特殊情况,应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填写《××××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并经院系审核相关材料并签署意见报学院招生就业处予以补办。

(2)毕业生改派。

每位毕业生只能和一个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一旦生效,原则上不予改派,如确因特殊情况(家庭重大变故的影响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解除协议者,须先向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出具原接收单位同意解约函件并收回所有原件,方可办理申领新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毕业超过两年或已就业超过一年的不再办理改派。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协议书》过程中有其他约定条件必须在《协议书》中注明。《协议书》签订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应严格履行协议。

(4)毕业生在签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押金、保证金等,并以此作为是否录用的决定条件。

(5)签订《协议书》后,一定要签署劳动合同。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学生毕业前签订、毕业后生效的,也可能是毕业后签订、立即生效的。一般《协议书》也会在劳动合同生效时,而终止其效力。

(6)就业协议上规定的违约金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严格区别,毕业生对于双方协商确立的违约金应充分注意它的合理性,违约金一般不应超过5000元。

(7)由于《协议书》具有复写功能,所以请不要折叠或作为垫纸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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