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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发现尼科斯·普兰查斯内容介绍

时间:2022-09-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章重新发现尼科斯·普兰查斯普兰查斯是战后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在出版于1985年的《尼科斯·普兰查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政治策略》一书中,杰索普全面回顾和评价了普兰查斯的国家理论著作,指出了这些著作的重要意义,从而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为我们追溯杰索普国家理论发展的一条重要线索。

第二章 重新发现尼科斯·普兰查斯

普兰查斯是战后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戈兰·瑟伯恩(Goran Therborn)评论说,在20世纪70年代上半叶,普兰查斯称得上是当时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政治理论家,他的著作对整个欧洲、北美以及拉美的左翼学术研究和政治活动产生了重大的影响。[1]杰索普深受普兰查斯思想的影响。[2]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普兰查斯的著作激发了杰索普国家理论研究的进一步展开。尤其值得指出的是,普兰查斯最后一部著作中的观点为杰索普提出自己的国家研究方法架起了桥梁,“国家是一种社会关系”的论断,成了杰索普创立关于国家的“策略关系”方法的先声。在出版于1985年的《尼科斯·普兰查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政治策略》一书中,杰索普全面回顾和评价了普兰查斯的国家理论著作,指出了这些著作的重要意义,从而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为我们追溯杰索普国家理论发展的一条重要线索。

普兰查斯1936年出生于雅典,1953年在法兰西学院获得学士学位,之后进入雅典大学法学院。1961年至1964年间,普兰查斯在巴黎大学教授法律哲学,后又转自法兰西大学执教,直至1979年逝世。普兰查斯的思想继承颇为庞杂,他自称受到过英、美学者的影响,比如塔尔科特·帕森斯、戴维·伊斯顿、戴维·阿普特和卡尔·多伊奇的影响;也受到奥尔格·卢卡奇、葛兰西、阿尔都塞、让保罗·萨特等人的影响。在其短暂的学术生涯中,普兰查斯写作了《政治权力与社会阶级》(法文1968年,英译1973年)、《法西斯主义与独裁》(法文1970年,英译1974年)、《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法文1974年,英译1975年)、《独裁的危机》(法文1975年,英译1976年)以及《国家、权力与社会主义》(法文1978年,英译1978年)等一批极为重要的政治理论著作,成为战后西方马克思主义在政治学领域中的重要探索者之一。杰索普认为,在战后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当中,普兰查斯几乎独自思考着马克思主义的重大政治学问题:比如资产阶级民主的确切性质和结构、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革命策略以及西方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形式等问题。[3]埃伦·伍德甚至认为,普兰查斯的政治和理论的演进过程追随了欧洲左派主要倾向的轨程,反映了整整一代人政治上的艰难历程,值得当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家去时时回顾。[4]不过,由于和密里本德在《新左派评论》上的著名争论,普兰查斯往往被简单地视作一个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者。

密里本德和普兰查斯的争论主要发生于1969年至1970年间,最初主要围绕密里本德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在《新左派评论》上展开。争论主要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方法论问题。普兰查斯认为在分析资本主义国家的时候,密里本德采用了资产阶级政治学的经验主义认识论,这种分析方法是错误的,“因为观念和概念绝不是无害的,用对手的思想回击他,将使它们合法化,允许它们继续存在。每个观念或概念只有在创立它的全部理论问题的范围内才有意义:把它们从问题中汲取出来,又‘毫无批判地’输入马克思主义,它们绝对具有无法控制的效果。”而密里本德认为普兰查斯提倡的结构主义虽然深刻地涉及如何合理地阐述问题,但却忽视了经验研究的必要性,具体研究对打破资产阶级理论的神秘化是必不可少的。[5]第二个是有关理论立场。《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坚持一种工具论的国家理论立场,意在揭示多元民主论者的扭曲和神秘化——多元民主论者假设西方社会中权力通过竞争、破碎而扩散开来为出发点,认为在西方社会中并没有一个掌握统治权的阶级或利益集团,只存在着竞争的利益集团,这种由国家批准和承认的竞争使权力处于散漫和均势状态,而且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能够对国家施以重大压力。密里本德承认在现代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确实存在着多元的经济精英,由此构成了不同的利益集团,并且他们的竞争极大地影响了政治进程。但这种“精英多元论”并没能阻止“资本主义社会各个分离的精英构成一个占统治地位的经济阶级”[6],通过加入国家机构和政府等不同方式,使资本主义国家实际上成为实现他们经济和政治利益的工具。普兰查斯则争辩说:“如果一个确定社会形态中的国家职能与这一形式中的统治阶级利益恰好一致,这是由体系本身造成的:统治阶级的成员直接地进入国家机构,并不是这种客观一致的原因,而是结果,并且是一种偶然的和意外的结果。”[7]因此,相比于国家官员的阶级背景等因素,普兰查斯认为客观的资本力量对国家的结构性限制更重要,也更值得重视。

这里无意对密里本德和普兰查斯的争论作出全面描述,需要指出的是,被最终标示为“工具主义”和“结构主义”的争论,实际上很大程度上是对密里本德和普兰查斯国家观的误读。[8]毕竟,1969年至1970年的争论只是密里本德和普兰查斯国家理论发展中的一个小插曲,或者说只是密里本德和普兰查斯政治思想中的一个“片段”。因此,“工具主义”和“结构主义”的标签很难说真正概括了密里本德和普兰查斯国家理论的内涵。就普兰查斯而言,杰索普认为,在不断参与和关怀现实政治生活以及融合三个主要的思想资源,即法国哲学、意大利政治以及罗马——德国法的过程中,普兰查斯的国家理论经历了一个重要转变,简单地说,即经历了从作为部门理论的国家理论向把国家试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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